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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发布时间:2023-06-11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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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日发(作者:国旗规格)

中小微企业划型声明函(2021版)

本企业郑重声明,本企业为在深圳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已获得独

立法人证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的企业;并根据以下文件

(二选一)规定的划分标准,符合其中行业分类型

企业条件,属于该行业型企业(中型、小型或微型选填其一):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金融

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

此声明函作为本企业及员工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

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5

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就

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9号)规定申

领相关就业补贴的申请材料之组成部分。

本企业同意接受深圳市注册地所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根据声明函内容进行的核实(本企业经办人:

电话:)。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本声明函自签署日期起12个月内有效。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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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银发[2015]309号仅为划型标准,

虽符合该标准但不符合深府规〔2020〕5号和深人社规〔2016〕9

号文件关于申领相关就业补贴的规定的,仍然不能获得相关就业

补贴。

2.企业名称处应填写深圳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证照记载的

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名处由该证照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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