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阳市人力资源
-
2023年2月20日发(作者:)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
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信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1.23
•【字号】信政[2009]5号
•【施行日期】2009.0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
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政〔200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的实
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
行发。
二○○九年元月二十三日
信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
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适应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技能型人才和高
素质劳动者的迫切需要,现就我市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攻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职业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服务经
济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但从整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市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
节,存在着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较差、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存在偏差等
问题,还不能很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是促进就
业、增加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
措,是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力,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
现实选择,是实现人力资源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教育事业
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各县区政府要牢固树立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抓就
业、抓扶贫的观念,真正把职业教育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来定位,作
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突破口来部署,进一步增强抓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责
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为加快“三大跨
越”,争当中原崛起生力军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二、职业教育攻坚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坚持以发
展为主题,以培养技能型人才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创新人才培
养模式为动力,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为契机,
充分利用我省与教育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优惠政策,加强基础能力建
设,提升服务社会能力,推进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市
场需求、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努力形成与我市经济产业结构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
展相协调、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职高普高横向渗透,中职高职纵向衔接、职前
职后互为补充的具有信阳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努力实现打造职业教育强市的目
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市、县为主,根据职业教育办学实际和发展需要,明确职业
教育攻坚重点。
--坚持政府主导,发挥行业企业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公办与民
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开放式办学格局。
--坚持按照产业布局,整合教育资源,优化职业学校布局,调整专业结构,满
足经济发展需要。
--坚持促进就业,突出技能训练,实行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增强职业教
育的应用性和针对性。
三、职业教育攻坚的主要目标
--职业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实现区域内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生数1:1的目
标。到2012年,全市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下同)在校生规模达到16万人,其
中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14万人,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到2万人。未升
学高、初中毕业生一个不少的参加3-6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完成农村劳动力转
移、农村实用人才、城镇职工就业和再就业培训等各类职业培训任务。
--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到2012年,全市重点支持一批职业学校先后进入省级
示范性职业院校和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支持一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先后进入省
级改造项目。全市每年建成5所市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0个市级重点专业、
10个市级骨干实训基地。力争职业院校的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
书、仪器设备及师生比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到201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均校园占地面积、
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10平方米,师生比不低于1:12.5。全市中、高
等职业院校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90%以上和95%以上,中等职业学校10%
以上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高等职业学校40%以上的青年教师具有硕
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
队伍,“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40%以上,其中初、中级工达到40%以上,
高级工达到30%以上。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与市场需求结合得更加紧密,服务经济社
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改革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办学模
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深化。走政府主导、多元办学、开放办学的路子,加快
推动职业院校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
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满足人民群众
终身学习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立。
四、职业教育攻坚的政策和措施
(一)实施职业教育“四大工程”
一是职业教育规模扩大工程。要按照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规模
1:1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合理配置高中阶段教育资源,调整优化教育结
构,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增量部分用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在巩固九年义务教
育的同时,各县区政府要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重点办好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
人以上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或职教中心。到2012年,除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原则上坚持纯普通高中教育外,要逐步将一部分一般高中、民办高中办成职、普兼
有的综合高中或整建制转为中等职业学校。
二是示范性职业院校和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到2012年,重点支持一
批职业学校先后进入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支持一批办学有特色、就业率高但办学
条件薄弱的中等职业学校进入省定薄弱中等职业学校改造项目。实施我市“511”
建设计划:全市每年建成5所市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0个市级重点专业、10
个市级骨干实训基地。加大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创建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力度。全面
改善职业院校的校园、校舍、图书、设备等办学条件,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
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能力。
三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到2012年,围绕我市支柱产业、新兴行业
和技能型紧缺专业的人才需求,每年重点支持建成一批专业门类齐全、装备水平较
高、优质资源共享的服务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的省、市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鼓励
规模以上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使用
效益,进一步改善实训条件,提升实训教学质量,提升学生专业技能水平。
四是劳动者素质和职业能力提高工程。深入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创建活动,到
2012年,力争有5个以上县区争创为省级职教强县区,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
济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教育培训网络,推进“农科研”结合和
“三教统筹”。充分发挥县级职教中心作用。积极开展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成
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在行业、企业中建立完善职工教育培训体系,推动行
业、企业开展职工岗位培训、发动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培训
和失业人员、转岗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乡(镇)要积极利用农村教育资源,结合乡
镇综合文化站、农民书屋等建设,办好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开展好农村实
用技术培训。到2012年,每年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要达到60万人次,农村劳动
力转移培训20万人,向生产和服务一线尤其是市、县(区)开发区输送技能型人
才和城市职工再就业培训达到2万人,“4050”人员培训1.8万人,新市民培训和
创业教育培训8万人次,使城乡劳动者培训每年达到100万人以上的规模。到
2012年,使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率由2007年的25%提高到75%以上,经过培训
的外出劳务收入由2007年的131亿上升到200亿。
(二)抓好“四项建设”
一是抓好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现代教育
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到2012年将全市职业院校专任教师轮训一遍。大力推进职业
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落实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
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要求。重点企业要创造条件,为教师到企业实践提供无
偿服务。根据职业院校特点,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制定教职工编制管理办法,核
定教职工编制。新增教职工编制主要用于专业课教师。通过设立特岗,采取特聘、
特邀等方式,积极吸引行业、企业学有所长、实践经验丰富的在岗和离退休工程技
术人员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通过培养、培训、引进等形式,不断提高“双师型”
教师比例。参照河南省特级教师评审办法,支持职业学校教师参评职业教育教学专
家,并使其享受相应待遇。逐步形成吸引人才、稳定队伍、促进事业发展的灵活用
人机制。
二是抓好龙头专业建设。各职业学校要成立加强专业建设领导小组,落实专业
建设的各项工作,各职业学校原则上至少要建立一个龙头专业,龙头专业要做到
“五有”:一是有实训基地,设施水平较为先进;二是有较高的师资水平,并有相
当数量的兼职教师;三是有比较科学的课程设置计划,课程内容要达到学生够学、
实用、会用的基本目标;四是有足够数量的本专业学生,原则上龙头专业学生要达
到300-500人;五是有高质量的就业,学生就业率、稳定率、提升率、回归率高,
对社会的贡献大。
三是抓好综合高中建设。各综合高中建设要做到“五定”:一是定专业,要根
据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围绕市场、用人单位的需求,确定2-3个职业教
育专业;二是定师资,须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要按
照师生比1:12.5的比例配备专任教师;三是定设备,要确定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
实验、实习、实训设备,设备基本上能够满足教学、实习、实训需要;四是定教
材,在省教育厅教材用书目录内选用职教教材;五是定课程设置,要根据经济社会
发展需求,科学确定各专业的课程设置方案。
四是抓好民办职业教育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
其实施条例,落实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政策,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
的总体规划。经批准举办的民办职业院校,在建设用地、项目安排、评先奖优等方
面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在学生资助、税收、银行贷款、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学
校一视同仁。经当地政府批准,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可依法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
学校的校名、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生活设施。各级政府可采取出租、转让闲置教
育设施等措施,扶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各级政府对办学规模较大、社会效益显著
的民办职业学校,应当给予奖励或资助。民办职业院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所
聘教师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切实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院校的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
(三)深化“三项改革”
一是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引入适应市场、灵活高效的办
学机制,鼓励公办职业院校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办学。大力推进职业
教育集团化办学,进一步探索集团化办学模式,加强职业教育集团内部建设,增强
职业教育集团发展活力,可吸引市内外重点企业加盟职业教育集团,促进校企之间
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向特色化、品牌化方面发展。支持企业和
行业组织利用资源、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推动公办职
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
二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转变职业教育办学思想,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
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准则,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
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转变“重学
轻术”的观念,树立“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观念,把每个学生都培养成就
业有本领、创业有能力、个人发展有空间的有用人才。深化办学模式改革,在一些
专业领域探索两年制中等职业教育,推行一年理论学习、一年实践技能的办学模
式。根据市场需求,积极面向国外就业市场、经济发达地区就业市场、当地就业市
场开展订单教育。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
统人才培养模式,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
等职业院校学生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建立企业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制度,实习
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
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顶岗实习学生支付合理报酬。不断更新教学内
容,改进教学方法,建设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环节教学,大
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提高职业院校师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建立健全
以学生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就业率为主要指标的科学的职业院校评价体系,认真
开展教学评估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强化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
建设。切实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毕业生质量。探索建立由行业
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参与指导学校的建
设和教育教学改革。
三是深化职业资格认定制度改革。高等职业院校和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加快推进学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工
作。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技能鉴定时,免除
理论考试,操作技能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工学校获得高级工
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在企业从事本专业(工种)的,在使用、工资福利等方面参照大
专学历人员待遇执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就业准入制度。用工单位招录职工必须执
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
(四)建立职业教育攻坚投入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职业教育攻坚经费保障机制。到2012年,5年内市财政将按照
省政府的要求,认真筹措资金,落实配套资金,积极支持教育攻坚战工作。从
2008年起,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30%,将农村科技开发、
技术推广经费的10%-20%用于农村职业教育,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
提取经费用于职工教育培训。落实国家、省、市级示范性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实训
基地、重点专业和省财政重点支持的薄弱学校建设的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上级
下拨和本级财政安排的职业教育专项资金。足额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及
贫困生资助的配套经费。各县区财政要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职业教育攻坚项目。职业
院校收入的学费用于职业教育攻坚的比例不得低于30%。各级政府、办学主管部门
不得以学费冲抵财政拨款,或以任何方式提留、挤占和挪用学费,建立健全社会投
资、捐资办学的有效机制,努力形成政府投入、社会捐助、信贷支持的多元化职业
教育投入体系。
二是落实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经批准建设或扩容的职业院校基
本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和河道管理费等。对经批
准用于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征用的耕
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职业院校自用房产、土地,
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职业院校教学设施和学生
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
本地区各类教育资源,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新校区后腾出的老校区,当地政府应优
先用于基础教育事业;经批准也可以参照省高等学校老校区土地置换办法,将老校
区土地置换收益全部用于新校区建设,扩大办学容量。
五、切实加强职业教育攻坚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市和各县区政府都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
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名
单见附件I),结合市政府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意见,尽快制定出结合本地实际
的职业教育攻坚实施方案。落实由政府牵头的由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国
土资源、劳动保障、农业、扶贫、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
度,统筹协调解决职业教育攻坚中的实际问题。
(二)明确责任。要坚持“分级管理,市、县为主”的原则,建立政府统筹、
部门参与的攻坚机制(市职业教育攻坚经费筹措及职员分工见附件II),市、县
政府主要领导是职业教育攻坚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每年做到“四个不
低于”:不低于一次听取职业教育攻坚情况汇报;不低于一次深入职业学校开展调
研;不低于一次为外出顶岗实习学生召开欢送会;不低于一次为职业教育破解难题
召开现场办公会,为他们办1-2件实事。以上“四个不低于”的有关文字、音像
材料要专档保存,作为市政府每年专项督察的主要依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有关
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职业院校要强化市场意
识,突出办学特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三)建立考核机制。市与县区政府签订攻坚目标责任书,将攻坚任务纳入目
标管理,作为对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接受
人大、政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市政府实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攻坚
目标责任书,每年对县区政府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攻坚计划
结束后,市政府对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对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
对县区排序最后一名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进一步扩大宣传,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舆论宣传导向。
新闻媒体要组织重点宣传报道,尤其是对发展典型、改革典型、毕业生成才典型的
宣传报道,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关注职业教育、支持职业教育、选择职业教育。
附件1.信阳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信阳市职业教育攻坚经费筹措及职责分工
附件1
信阳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郭瑞民(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广胜(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曹新生(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豁冰(市政府机关党委副书记)
夏忠厚(市教育局局长)
包盛柏(市财政局局长)
熊开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传华(市人事局局长)
李敦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齐城(市农业局局长)
肖国平(市扶贫办主任)
董元成(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程震南(市建委主任)
白贵云(市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夏忠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信阳市职业教育攻坚经费筹措及职责分工
一、经费筹措
到2012年,全市多渠道筹措攻坚经费5亿元:
攻坚经费使用原则:按分级管理、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原则,市财政职业教
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央、省、市级示范性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重点专
业、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职业教育强县创建活动、职
业教育攻坚工作奖励等。县(区)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本
地区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师培训。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和
职业院校筹措的职业教育资金,主要用于所办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师培训。
市教育局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提出市级示范性职业院
校、市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市级重点专业点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经市
政府批准后分年度组织实施,2012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攻坚责任
(一)各级政府责任
1、市政府责任:负责全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职业教育攻坚
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职业教育攻坚经费,明确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攻
坚工作责任,完成职业教育攻坚任务。督导、检查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
的攻坚工作。整合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合理调整学校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中等职
业学校,形成中等职业学校为骨干、辐射到乡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
2、县(区)政府责任:负责本地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制定职业教育攻坚计划
和实施方案,落实职业教育攻坚经费,完成职业教育攻坚任务。调整优化高中阶段
教育结构,确保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整合职业教育资
源,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重点办好1所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的职教中
心或中等职业学校;指导乡(镇)办好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
移、农民实用技术和扶贫开发等各类职业培训工作。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责任
1、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计
划的相关工作。制定到2012年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达到1:1的中长期发展规
划,推动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实施市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市级职业教育实训基
地、市级重点专业点建设项目,改善办学条件,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推进以就业为
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面向市场和社会办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培
养目标,设置专业和培训项目,做到培养目标面向市场,办学形式适应市场,专业
设置瞄准市场,毕业生就业服务市场,积极为社会培养急需、适用的人才。实施职
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开展教学评估工作,提高
教育教学质量。严格执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收费
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督促、指导各地按照市政府要求,筹集用于职业教育攻坚
的社会资金、学费收入。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将职业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制
定全市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继续落实2005-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
设计划。核定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指导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职业教
育攻坚工作。
3、市财政局: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市级职业教
育攻坚专项资金。会同市教育局、劳动保障局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
准,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核定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
制定逐步实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办法。督促各地按照市政府要求,落实用于职
业教育攻坚的财政资金。
4、市人事局、编办:会同市教育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落实《河南省中等
职业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做好核编工作。认真执行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
的评审办法,落实相应待遇。指导县(区)人事、编制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
作。
5、市劳动保障局:组织开展劳动力资源需求情况调查,定期向全市职业院校
发布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制定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督促、指导技工
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落实职业教育攻坚任务。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落实职业院
校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规定。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加大监查处罚力度。指
导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6、市农业局: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完成
培训任务。加强农业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指导县(区)农业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
工作。
7、市建设局: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相关政策。把职业院校建设纳入城乡
规划。认真做好校舍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简化手
续。指导县(区)建设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8、市国土资源局: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相关政策。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修编中,将职业院校建设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保障用地。指导
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做好职业教育用地保障工作。
9、市国资委:指导和督促市管国有企业开展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积极为职
业院校提供实习培训场所及兼职教师。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等部门制定重点
企业加盟职业教育集团的办法。
10、市扶贫办: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相关政策。负责农村贫困地区劳动力
培训,组织实施“雨露计划”。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蓝领班”学生资助范
围。指导县(区)扶贫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11、市地税局:加强对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审核,督促
企业依法提取、合理安排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促进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县
(区)地税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