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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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8日发(作者:)某公司安全案例宣传之消防安全
目录
1.盛夏,点蚊香莫忘安全-----------------------------------159
2.警惕有危险性的日用化学品-------------------------------160
3.谨防危险性遗忘-----------------------------------------162
4.爆燃警示录---------------------------------------------164
5.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起爆燃事故---------------------------167
6.住宾馆不能忘安全---------------------------------------170
7.安全燃放:莫让喜庆闻悲声-------------------------------172
盛夏,点蚊香莫忘安全
夏日来临,为了驱逐蚊蝇,点上一盘蚊香,给生活和工作一份清净。然而,小小蚊
香也会惹上大祸,由于点燃的蚊香靠近可燃物,往往会引发事故,甚至酿成大祸。
【案例】2001年6月5日凌晨,江西省南昌市某幼儿园发生火灾,致使该园小(六)
班13名幼儿死亡。火灾原因系点燃的蚊香表面引燃从床沿掉下来的幼儿棉被。这次
火灾举国震惊,并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
【案例】2000年7月9日晚,四川省剑阁县元山镇供销社职工何大平,点燃了一盘
蚊香,按老习惯放在床边后便蒙头大睡。凌晨4时许,被蚊香引燃的床铺又引燃了
墙上和楼板上的塑料薄膜,发生火灾。火灾烧毁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破拆325平
方米,损失38万余元。
【案例】2001年5月14日零时30分,安徽省蚌埠市一门窗加工店老板因用蚊香熏
蚊引发火灾。火灾烧毁简易房屋及成品门、窗、方木等物,直接经济损失近3万元。
蚊香具有很强的阻燃能力,点燃后要求没有火焰,但必须持续燃烧。燃烧的蚊香温
度同点燃的香烟很相似,约700摄氏度左右。这样的温度超过了纸张、木材和棉花、
麻、化纤织物等可燃物的燃点,足以使其点燃。
根据实验:蚊香点燃时引起毛巾类棉织物燃烧的时间约需20分钟,棉被的燃烧约需
1小时,毛毯类编织物不易引起明火燃烧。
另据试验:蚊香引起棉花、再生腈纯棉、聚氨脂泡沫塑料、腈纶毛纺编织物、腈纯
棉编织物、纯棉花布、聚丙烯树脂燃烧时均能产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二者经呼
吸道吸入人体后与血红蛋白结合,使肌体缺氧窒息,致使死亡。
【忠告】点燃蚊香后,一定要把蚊香固定在与蚊香配套供应的铁架上,最好是把蚊
香放置在瓷盘或金属的器皿内,切忌用纸张、书籍、纸箱等垫放,千万不要放在木
桌、椅子上。点燃蚊香后应尽量远离窗帘、蚊帐、床单、衣物等可燃物,以防止点
燃或烤着。切记:无论在什么地方点燃蚊香,人员一旦离开,一定要将蚊香熄灭。
(二〇〇三年五月十五日宣)
警惕有危险性的日用化学品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几乎每天和危险物品打交道,只不过您还没有吃过它的苦
头,不知道它的厉害而已。
这里所说的危险品,即不是我们所熟知的雷管,炸药,也不是硫酸,汽油,液
化气,而是指对一般人来说不太注意的,但又经常会用到的,像香水,摩丝,灭蚊
剂,指甲油,冷烫液,白酒和打火机之类的生活日用危险品。
这些生活用品之所以危险,是因为这些物品的原材料多数是由化学危险品制成
的,如定发水的主要原料有树脂,酒精(乙醇)和推动剂丙烷,丁烷等;香水的酒
精含量高达70%以上;指甲油主要原料为甲苯,对甲苯,树脂和硝化棉等;打火机内
充装的气体是丁烷液化气;白酒的主要成分是乙醇;火柴的主要成分是赤磷,氯酸
钾,硫磺。硫乙醇属于易燃液体;丙烷,丁烷属于易燃气体。因此,这些生活危险
用品具有化学危险品的属性,如果我们保管或使用不当,就会发生意外事故。
下面向您介绍几起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火灾案例,但愿能对您正确认识或使用危
险生活用品有所帮助。
河南淮阳县城北关四岁女孩蓉蓉在家中玩耍,不慎将一花露水瓶碰倒在地,其
父亲在打扫玻璃碎片时,使用打火机照明,引起花露水着火,造成火灾,蓉蓉家的
全部家产被大火吞没,其父也因为穿的是化纤裤料,烧伤后引起病毒性大面积感染,
下身被迫高位截肢。
花露水(香水)是夏日居家,旅行必备的日用品,它具有提神舒气,去痱止痒,
解毒消炎之功效;然而,它又是极易燃烧的生活用品。生产花露水的主要原料有酒
精,色素,香精和水,其酒精含量高达70%以上,因此,具有较大的火灾,爆炸危险,
国际上把它列为危险品,我国也将其列为危险生活用品。
摩丝是人们常备的美发用品,特别是青年朋友使用率最高,凡有重要社交场活
动,通常都会使用。某日早上,一位叫凯莉的新娘,为使自己的婚礼办得风火排场,
使自己的美容倩姿惊羡四座亲朋,天还没有亮,她便急急忙忙地走进了新娘“包装”
专营店,开始全方位美化。由于起床太早,美发师为提神防睡,在打摩丝时抽烟。
当他按下打火机的刹那间,凯莉的头上突然起火燃烧。美发师见状乱了阵角,急不
择物地操起桌子上的暖水瓶就往凯莉头上浇。虽然新娘头上的火被及时浇灭了,可
这一烧一烫,却使凯莉在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后,当场昏死过去,喜事变成了
悲剧。
某日中午,一辆“桑塔纳2000”车内放置的一次性打火机受热后发生爆炸,泄
露出来的丁烷气体与车内的空气混合后形成了爆炸性混合气体,当司机午饭后使用
遥控器打开车门时,混合气体遇打出的电火花发生爆炸而起火,整个汽车连炸带烧
成了一堆废铁。
1997年8月12日,河南鹿邑县一名叫刘欣的三岁小男孩,在玩弄一次性打火机
时被炸掉了双手。
1997年7月5日,一名叫孙淑敏的姑娘嫌家里蚊香灭蚊效果差,又用“灭蚊录
灵”进行灭蚊。在喷雾时,她不慎将灭蚊剂喷到了燃着的蚊香上而发生燃烧,火苗
迅速将孙姑娘的连衣裙引燃。孙姑娘被吓得不知所措,带着火在室内到处乱跑,结
果又把室内的窗帘,蚊帐,衣服架等引燃,造成火灾。孙姑娘身上的烧伤面积达65%,
损失达八万余元。
1997年11月28日,河南周口市居民李丽,因把夏季没用完的灭蚊剂放在暖气
片上,暖气管网送热后发生爆炸,爆炸时泄漏出的易燃物质遇上正在燃烧的炉灶明
火而造成火灾,李丽室内的所有家具,家电全部被大火吞没,损失达六万余元。
为有效地制止和预防生活中危险用品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营造一个良好舒适
的安全生活环境,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
1.选购时要认真检查产品是否合格,慎防假冒伪劣产品。使用前要认真阅读其
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并将其危险特性和应注意的事项告知所有家庭成员。压缩性
的危险生活用品,如打火机,摩丝,灭蚊剂,空气清新剂等物,在使用时在避免摔
砸,碰撞挤压,以防止出现泄漏,引起爆炸伤人。要把其放置在阴凉通风的干燥处,
不可靠近热源,火源。要防止太阳暴晒,不要对危险性物品进行加热使用。
2.要把危险性生活用品放置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
3.居发家庭中用不着的危险生活用品,最好不要放置在居住室内,可存放在贮
藏室内,以防因管理不慎而造成灾难。
4.在使用香水,灭蚊剂,染发水时,要远离火源,电源。如需要使用电吹风时,
必须在使用摩丝,染发水后三至五分钟后进行,以防止其中的可燃性气体遇火源起
火燃烧。(二〇〇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宣)
谨防危险性遗忘
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用电用气其实都有一个安全习惯模式,比如用完煤气炉后熄
火,用完电后关电等,一般不会出现危险性遗忘。但如果周围的环境发生了变化,
原来的安全习惯模式就可能会受到破坏,出现危险性遗忘。据心理学专家介绍,危
险性遗忘往往在以下情况下发生。
一、匆匆忙忙之际
2002年12月18日,家住南京市秦淮区的陈女士突然有急事出门,忘了煤气炉
上还炖着东西,而家里却有一位无法下床的7旬老人,邻居们闻到焦糊味后敲门,
怎奈老人听到了却起不来。民警赶到见门窗都安装了牢固的防盗网,无计可施。女
主人赶到家却发现钥匙忘记在屋里。“119”接警后,消防员带上破拆工具赶来,将
一扇窗户防盗栅栏破开,一名战士钻进去把煤气阀门关闭。
十万火急,匆匆忙忙的时候,由于注意力集中在所谓的急事上,最容易出现遗
忘。
二、热闹喜庆之中
2002年7月21日中午,山东省平度市古岘镇农妇刘某邀请十多位亲朋好友到家
中喝酒庆祝生日。家人做完饭时,忘记关液化气阀门,造成液化气泄漏。下午2时
左右,席间有人用打火机点烟,“轰”的一声,大家都被埋在了里面,3人在爆炸中
当场死亡,10多人受伤。
喜庆、过节、开张等热闹场合,主人们要应酬的事情多,场面混乱,注意力分
散,同样很容易出现遗忘。
三、谈话聊天之间
2002年10月31日,沈阳市杨士开发区张女士到妹妹家做客,因为天气寒冷,
妹夫点起了自家的“小锅炉”供暖。姐妹俩聊得很高兴,一直不记得开启排压阀门,
结果自制土锅炉由于内部压强过大无法排出而发生爆炸,姐妹俩被严重烧伤。
熟人来访聊天,“煲电话粥”等,很容易忘记煤气炉还煮着东西、电热设备还
开着。有的临时决定出去吃饭,却忘了炉上还烧着东西,非常危险。
四、煤气突断之后
2002年7月19日中午,广州市海珠区一住宅的女主人张某在炒菜和煮汤时,煤
气炉突然断气了,张女士试了几次打火仍不着,于是自行换气。这时,张女士只是
关了试打火那个开关,而另一个炉灶的开关却忘关了,换完煤气打开阀门后,煤气
从未关的炉灶口大量泄漏,张女士在另一个炉灶打火之际,爆炸发生了,张女士被
严重烧伤。
值得注意的是,电力突然中断也容易导致危险性遗忘。正在用电热壶、电吹风
等忘记拔电源被放在一边,然后主人出门而去或睡觉,重新来电后便很危险。
五、紧急情况之下
2002年8月16日早上,深圳市南山白石洲某建材市场内汽车修理店因汽油渗漏
引发大火,店员惊惶地看着火势迅速蔓延,竟忘记叫醒在阁楼上睡觉的一名伙计,
直到大火烧了6分钟左右才有人突然想起。消防员知道后马上上楼救人,但是楼上
熟睡男子已被烧成重伤,几乎变成“黑碳”。
越是紧急的情况,越是要镇静,以免遗忘了更重要的事情。
点评:
1、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是减少危险性遗忘的基本前提。如果平时心里就对防火
安全不在意,危险性遗忘发生的几率就大大增加,反之,如果平时有较强的消防安
全意识,即使有其它事情分心,也不容易出现危险性遗忘。
2、防止危险性遗忘的发生,要从平时养成好的习惯做起,让使用后随手关电、
关气等行为形成条件反射,便不容易出现遗忘。
3、家人之间应经常互相提醒,家有老人和小孩者,大人出门时应叮嘱注意安全,
在打电话回家时也不忘提醒一下。逐渐使得全家人都养成用后随手关电、关气的好
习惯。(二OO三年六月三十日宣)
爆燃警示录
---生命在一瞬间变了模样
爆燃,是指速度很快的燃烧现象,火焰的传播速度达到每秒钟数十米,甚至数
百米。爆燃的发生多数是因易燃气体或蒸汽从容器、管道中泄露到房间或大气中,
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后遇到火源而发生,它最大的特征就是可燃性气体或蒸
汽在爆燃之前已经在空间中存在。
如果一个人的眼前或身后突然发生爆燃事故,往往是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火焰
大面积包围,轻则烧伤,重则身亡,一切都发生在瞬间。
爆燃事故,大都是人们轻视消防安全,缺乏防火知识,错误判断,错误操作或
作为所造成的。
一、汽油爆燃几时休
汽油是一种很容易发生爆燃的易燃液体,也是日常生活中常用到的一种危险品,汽
油的沸点仅40度左右,常温下会大量蒸发,在高温的夏季,汽油的蒸发量更大。汽
油蒸汽的爆炸浓度下限很低,空气中汽油只要达到%~%的浓度,遇到火源就会爆燃。
很多经常接触汽油的人,却不了解汽油的这些“脾气”,以为汽油只是一种可以燃
烧的“水”,因此汽油导致的爆燃事故经常发生。
“我没有点着汽油啊,怎么会烧起来呢”
2002年7月27日晚,兰州市永登县一青年许某喝醉酒后,提着超过2公升汽油
找不久前发生了过节的陶某“算账”。许某来到陶某工厂车间门口,把汽油泼到墙
壁和地上,自己也被汽油洒了满身。许某打着了打火机,本是想吓一吓对方,谁知
“轰”的一声,房间发生爆燃,许某身上也同时起火,被烧成重伤。事后许某说,
我并没有点着汽油啊,怎么会烧起来呢。
事件分析:
汽油被泼到墙面、地面和当事人衣服上后,与空气接触面大大增加,加速了汽
油的蒸发过程。许某打着的明火虽然没有直接碰到汽油溶液,但房间内以及许某衣
服上挥发出的汽油蒸汽已经达到爆炸浓度,遇到明火便发生爆燃。
把火炉移了一米多远,但悲剧还是发生了
2002年8月18日凌晨,河南省渑池县的杨某在家门口生火时碰倒了身边的一壶
汽油,汽油流了一地后,杨某忙用手将地上的汽油往塑料盆里捧。为防汽油着火,
杨某的儿子将火炉向外移了一米多远,以为安全了。但几分钟后,汽油突然爆燃起
火,杨某和妻子、女儿在大火中丧生,儿子被烧成重伤。
事件分析:
汽油倾倒后,地面上的汽油开始大量挥发成蒸汽。汽油蒸汽的另一个特点是比
重大于空气,不会迅速飘散,而是沿着地面扩散。因此尽管杨某将火炉移开了一米
远,但大量的汽油蒸汽经过几分钟的扩散后,火炉附近的汽油蒸汽累积达到爆炸浓
度,便发生大面积爆燃。
汽油洗衣洗出火,并不是匪夷所思的事情
2002年6月22日下午,广西柳州市胜利小区的刘先生用汽油清洗一件腈纶衣服
上的油污,就在他抓起衣服使劲搓洗的时候,突然感到手心发热,衣服哧哧地闪出
小火花,紧接着“轰”的一声,他手里的衣服及整个盆子燃起了熊熊大火,刘先生
双手及脸部严重烧伤。
事件分析:
在使用汽油洗衣服的过程中,搓洗部位附近的汽油大量挥发,而汽油蒸汽的燃
点能量很低,只有0。1~0。2毫焦耳,比液化石油气还低。腈纶是一种容易产生静
电的化纤物品,当产生的静电能量足以引爆汽油蒸汽时,便发生爆燃。
二、液化气爆燃何其多
液化石油气是目前我国居民家庭中使用量最为普遍的一种燃气,液化石油气的
爆炸浓度下限、点火能量和比重等特性与汽油蒸汽相近,但由于储存压力大,发生
泄露时扩散速度很快。因燃气用具使用、保养不当,或燃气设备质量存在问题等原
因,燃气泄露事件时有发生,处理不当就会发生爆燃事故。
未等主人关阀门,泄露的液化气已爆燃
2002年7月21日,湖北省随州市的要小姐下班回家后,在洗澡间痛快舒畅地洗
了一个热水澡。杨小姐刚从洗澡间出来,就听到厨房液化气钢瓶发生“咝咝”的泄
露声,她急忙奔进厨房关阀门,不料泄露的液化气突然发生爆燃,杨小姐躲避不及
被烧成重伤,厨房被毁。送院诊断为全身烧伤面积达90%!
事件分析:
液化石油气的爆炸浓度下限为1。9%,点火能量为0。28毫焦耳,由于泄露速度
快,因此不但很快达到爆炸浓度。一旦达到爆炸浓度,非常微小的火源或较剧烈的
空气流动也能引起爆燃。事件中,杨小姐可能就是在冲进厨房时引起剧烈的空气运
动,或碰到一些厨房的金属器具撞击引起火花,而导致爆燃的。如果是在冬天,身
上衣服产生的静电也能够引起爆燃。
液化气泄露,火球向划火柴的人扑来
2002年8月5日中午,宝鸡市贾村镇68岁的周老先生和老伴回家。刚一进门,
一股刺鼻的气味便迎面扑来。老人掏出火柴想查看,不料,刚划着火柴,只听“轰”
的一声,空气中的液化气遇明火烧着,火球直向两位老人扑来。两人身上多处烧伤,
头发、眉毛都被烧光。
事件分析:
一旦发现或怀疑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沼气等燃气泄露,决不能再点燃明火;
不能开灯,也不能关灯,因为开/关的瞬间会产生电弧,引燃液化气。应该小心和迅
速地关闭阀门,行动不能引起硬物之间的撞击,也不能引起剧烈的空气运动。泄露
排除后,需等较长的时间,让液化气全部散去才能重新启用明火。如果不能迅速排
除泄露,就应紧急撤离,报警求助。
液化气从下水道潜入洗手间爆燃
2002年5月3日晚,广州市岗夏村某住宅楼7楼一女子因与丈夫吵架而放液化
气自杀。其时,液化气通过洗手间厨房的下水道等途径下漏到一至四楼住户的洗手
间、厨房中。恰逢二楼的陈某夫妇在使用热水器,液化气遇到热水器火源发生爆燃,
将两人重度烧伤。另外,同栋一楼一小孩也因同样原因被烧伤。
事件分析:
由于液化石油气比重约是空气的两倍,泄露后会“流入”下水道里,并在底部
积聚、溢出和扩散。因此一、二楼的煤气浓度较高,容易达到爆炸浓度。有人把液
化气残液倒入马桶,液化气沿着下水道向下流动,然后从楼下人家的马桶里溢出水
面(因为液化气比水轻),遇到那家主人在厕所里抽烟即发生爆燃。
注:本文章纯属转摘,读后如有人感觉不适,请自行调节!
(二〇〇三年八月三十日宣)
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起爆燃事故
以下是我们辗转收到的一位同事的邮件,我们原文转载:
多谢各位XDJM的援助之手!
多谢各位的爱心!
大火无情!烧伤给我弟弟带来了人生的不幸,也给全家带来了不幸。
巨额的医疗费用不知使多少人望而却步,不知多少人因为无法支付天文数字的
治疗费用而痛失生存机会。
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是你们,伸出了援助之手!
向各位表示由衷的感谢!
在此,我将事故全过程描述一下:8月31日晚,我弟弟准备穿过厨房过道去洗
手间洗澡。当他在厨房闻到煤气味道后,马上关闭了煤气罐的总阀。此时他以为是
煤气灶漏气,情急之下想去关闭煤气灶,结果打反了方向,引起爆燃。我只看见门
缝下一道闪光,并听到一声闷响----事故发生了。
经诊断,烧伤引起了全身大面积烧伤(70%),深二度(~),属重度烧伤,烧
伤后的几天之内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经反复排查,最后认定是连接煤气灶的橡胶管漏气引起的,其漏气的地方是与
煤气灶接头的地方。
经过这次事件,以下教训请您务必记住:
1、不论是管道煤气,还是罐装煤气,煤气灶与橡胶管接触部位都是会老化的,
由其是当橡胶管经常接触油或处于高温环境下,其老化速度是很快的,所以,最好
的办法是定期更换橡胶管;
2、每次使用煤气后,请将总阀关闭;
3、当发生煤气泄漏时,一定要冷静,采取正确的操作,不能慌里慌张的,否则
将一失足成千古恨。由于一般人在闻到煤气后难免心情紧张,所以,定期举行演练
能避免发生危险时的错误操作;
4、请不要使用劣质的煤气灶。当煤气灶连续几次打火不成功时,请您暂停并通
风!医院里有多个病人就因为多次打火不成功,心情急燥,再来一次!出事了。当
您的煤气灶经常发生打火不成功现象时,请及时维修(大部分是被堵住了)或更换
煤气灶;
医院里最近做过一次调查,80%左右的烧伤都是煤气引起的!所以,请您务必回
家检查一下,并养成良好的习惯。
健康无价!生命无价!
最后,再次对大家表示感谢!
点评:
截止今日(9月25日),弟弟己住院25天,花费了近40万元的巨额医疗费,
预计完全康复需要60-70万元。全家人数年的积蓄顿时化为乌有,甚至还要背上债
务;即使幸运康复,当事人还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承受肉体和心灵的双重折磨,还
可能有后遗症,如工作,婚姻,家庭......
看了这个案例,我们深为这位同事和他的弟弟的不幸遭遇而难过。事故发生的
前一天,我们上网了一个案例,可惜的是,这次没有象供应链管理部的一位员工那
样,受到我们关于热水器中毒的案例的启发,在有关案例上网几天之后,成功地挽
救了与她同住一室的另一位同事(冲晾时煤气中毒)的性命,也没有象中研的一位
同事那样,看了我们关于迷晕药的案例后保持了警惕,在有关案例上网的第三天,
在己经中毒的情况下,成功地逃脱了不法分子的“摩掌”。也许我们关于爆燃的案
例上网太晚,这位同事还没有来得及用案例来教导他的家人,如果是这样,我们对
这位同事表示最深的歉意。也许这个案例还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在此,我们将8
月30日发给看了《爆然警示录》这个案例后感觉有血腥味的同事的邮件转给大家:
“液化石油气,是我们每天都要碰到的,而且稍有不慎,随时都会发生意外。我们
做了那么多的案例宣传,就是为了反复向同事们灌输一种思想:不要以为案例中所
讲的危险离我们很远,它随时就在我们身边,如果我们没有安全防范意识或知识,
它随时就会发生在我们身上,爆燃也一样(不幸被我们言中---编者按),反之,则
是完全或极有可能避免的。”
在此,我们将其它部门的宣传资料《家庭燃气防火》链接给您,希望对您有所
裨益。
相关链接:
家庭燃气防火
在城市的家庭里已经不再使用柴、草、煤做生活燃料,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普
遍地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作为家庭生活用燃料。深圳市民目前家庭使
用的燃气绝大多数是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是丙烷、丙烯、丁烷和丁烯。
它比空气重—2倍。在空气中浓度较高时,对人体的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如果经燃
烧不完全,会产生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液化石油气与空气混合后溶度达到—%时,
遇到一点点火花就会发生爆炸。所以,液化石油气里加有一种特殊的臭味,一旦泄
漏出来即可察觉。
民用液化石油气有瓶装和管道输送两种供气方式,使用液化石油气做燃料的住
户,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防范措施,避免液化石油气泄漏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一、怎样正确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1、液化石油气钢瓶和灶具要放在固定的厨房里。不与电炉、煤炉等一起使用,
不得将液化石油气瓶灶具放在卧室里使用,防止漏气使人中毒或爆炸事故。
2、液化石油气钢瓶要直立放置,不得卧放;钢瓶与灶具要保持一定的距离,灶
具与钢瓶要用专用耐油橡皮管连接,长度不应超过两米,两端接口要扎牢。
3、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接触明火和高温,当出气量少时严禁对钢瓶用明火烘烤
或浇洒热水。防止钢瓶发生爆炸。
4、换钢瓶是,先关好灶具开关,拧紧钢瓶阀门,卸下接管。接气时,要拧紧接
管口,打开钢瓶阀门,使用前最好用肥皂水或洗洁精水擦试检查是否漏气。不漏气
方可使用。
5、平时要养成习惯,用好火后要关好钢瓶阀门,要经常擦拭软管灶具,勤检查
灶具,胶管软管是否变形老化。发现问题要及时请专业人员维修更换。防止火灾、
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怎样正确使用管道液化石油气?
1、灶具要与供气管道保持一定距离。管道供气管进入户后有一个总阀,厨房有
一个小阀门,卫生间有一个小阀门,平时用完火后将开关扳到关闭的位置,同时还
要关好小阀门或总阀门。防止液化石油气汇漏引起火灾爆炸。
2、烹调时,厨房内应随时有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液化石油气
泄漏。
3、不得擅自改装液化石油气管道,更不能将液化石油气管道封埋在墙里,不
得将液化石油气管道经过大厅、卧室,如果需要改装管道必须向供气单位申请,并
由专业人员施工。
4、不准在液化石油气管道上悬挂杂物,或其他物件顶、压,更不能敲打供气
管道。防止接口松动漏气而引起火灾。
5、灶前橡皮管不得高出灶面,以防被炉火烧着,喷出火焰而发生火灾。灶具设
置必须避开风口,灶具周围切勿放置易燃物品及其它杂物。防止炉火引燃发生火灾
爆炸。
6、卫生间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热水器时,由于卫生间空间小,火焰消耗氧气大,卫生
间必须开有进风排风口,防止卫生间缺氧致人窒息死亡。
三、液化石油气发生泄漏是应该怎样处理?
液化石油气防火、防爆最好的有效措施,是防止液化石油气的泄漏。
一旦发现液化石油气泄漏,不要惊慌,千万不要触动家里的任何电源、电器开
关,更不能用打火机、火柴、手电筒等照明检查,也不能在家里大电话报警,应迅
速关闭液化石油气总阀门,推开家里所有门窗,让外面的自然风吹散液化石油气。
如果液化石油气阀门关不了,将门、窗推开通风后,要家里人全部离开室内。
到邻居或就近有电话的地方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同时通知周围邻居,关闭电源、
火源,防止液化石油气飘入邻居引来火种引起爆炸。报警后要及时通知供气单位来
处理。(二〇〇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住宾馆不能忘安全
如今,休闲日的增多,已带动旅游业、宾馆业的火爆。然而,您是否知道,住
在宾馆里一旦发生事故如何逃生?如何应变?先请看发生在前不久的事故记录:2
001年12月24日凌晨,醴凌大饭店突发火灾,经消防官兵1个多小时的艰苦
奋斗,大火被扑灭,23人被救出;2001年12月19日晚23点30分左右,
呼和号特宾馆发生重大火灾,5人不幸被火烧死,另有17人被烧伤。
触目惊心的事故,给更多的人敲响了警钟。当您下榻在整洁舒适的宾馆里,安
全意识却时刻不能放松,平时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掌握必要的逃生技巧十分重要。
一位在某宾馆从事多年安全工作的部门经理,为大家介绍了一些住宾馆的安全
常识:
一般地讲,宾馆易发生的事故主要有:火灾、被盗及宾馆设施事故等几方面。
其中火灾的危险性最大。此外,地震、传染病等也应引起旅客的注意。
先讲讲防火,当旅客住进宾馆时,要首先清楚安全门的位置、紧急疏散路线和
自救方法。切记不能乱扔烟头、火柴梗,或躺卧在沙发上、床上吸烟。要注意电器
使用安全,比如电视机长期工作无人关闭电源,使内部机件过热容易导致失火,各
种电源线露在明处,长期磨损或老化,电冰箱内温度偏高或偏低都可导致火灾等。
要阅读宾馆制作的安全宣传手册。一旦发生火情时要冷静,不要慌乱。要立即拨打
火警电话119,并与服务台、消防控制室保持联系。及时向周围的人通报火警情
况。在疏散过程中要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切不可大喊大叫。当被火包围时,要用
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头弯腰离开现场,人的姿势越低越好,甚至可以采取爬行的姿
势。楼梯着火,要用湿棉被披在身上,从火中低头弯腰冲出去。如果就近的安全疏
散楼梯已被大火封住,可跑到楼顶通过其他楼梯出来,或者用绳和撕开的被单连接
起来,将一头固定,顺绳子滑到无灾的楼层或地面。如果逃生之路已被切断,应退
回室内,关闭通往燃烧房间的门窗,并向门窗上泼水或用湿被堵住进烟的门窗,延
缓火势发展。同时打开未受烟火威胁的窗户,用力敲击响器,发出求救信号,切不
可盲目跳楼。
此外,在乘坐电梯时,要具备基本的安全常识,如不能在电梯内吸烟,严禁强
行扒开电梯的门,不能在电梯内玩耍打闹,不能乱动电梯内电器开关。如果遇到电
梯故障,有人被困在电梯中,可利用电梯中的电话求救或使用电梯中的报警装置或
高声呼喊,等技术人员来排除故障,不能自行扒门试图从电梯顶部脱险。
若遇到地震时,一遇到震征兆,应立即头顶被褥或枕头撤离到空旷的地方。如
果来不及撤离,应立即躲到桌下、床下、墙根下等,在地震间歇,要立即切断电源,
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区,但不能乘电梯下楼。如果被压在建筑物中,应尽量设法自救,
不要乱喊,乱动,当有人走动时,再呼喊或敲击求救。
外出到一个新的环境,住进一家宾馆,心情放松,安全意识却不能放松。掌握
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正确的逃生技巧,才能将事故或突发事件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点评:
国庆长假即至,准备外出旅游,以及经常出差住酒店的同事尤其要认真看看这
个案例,保持相应的安全防范意识,掌握相应的安全防范、应对技巧。
(二〇〇三年九月三十日)
安全燃放:莫让喜庆闻悲声
逢年过节,烟花爆竹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禁放,则冷冷清清;开
禁,则产生诸多安全问题。今年春节期间,浙江省除了宁波、绍兴两个地级城市及
八个县级城市禁止在城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城市均允许有限度燃放。春
节期间,该省发生142起人身伤害事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227起,占全部
火灾数的43%。
调查表明,今年春节期间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中,有16起是因为烟花爆竹产品
质量不符合要求引起的,此类事故的危害性相对较大。据了解,浙江省消费的烟花
爆竹多数来自湖南、江西等地。按照规定,省外产品进入省内都要经过一系列严格
的手续,但是,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却采取非法手段,从省外将非法生产的伪
劣烟花爆竹偷运进来,大发横财。
业内人士介绍,那些无证摊点上销售的烟花爆竹,质量达不到标准不说,危险
性也比较大。有些无证摊点甚至还明目张胆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今年春
节期间,桐乡市发生的一起炸伤眼球事件,就是由于当事人施放从外省带入的劣质
小型礼花弹造成的。
购买正规、合格产品是确保安全的前提,但安全燃放仍须引起消费者注意。经
调查,今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伤害事故中,有117起是因燃放不当引起,有九人被
他人燃放伤害。发生的火灾则几乎全部因燃放不当造成。
春节将至,各地又将迎来一个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为此,公安部门提醒广大
群众,一定要购买合格产品,并且严格遵守禁放规定,按照产品说明书燃放,过一
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点评:
烟花爆竹,的确能给佳节增添一些喜庆的气氛,小孩喜欢,大人也喜欢。因此,
虽然在燃放时有一定的危险,但除了大城市市区之外,其它地方(区域)对其的管
理,现实远比规定宽松得多。
每年春节期间,关于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件的报道屡见于
媒体,足见它的危害不可小视。为此,我们提醒您:如果所在地政府有明确的管理
规定的,要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对于所在地政府没有明确的管理规定的,在燃
放时,务必注意安全:1、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不要因为喜庆的气氛而放松
安全意识,把操作要求当儿戏;2、燃放或行进的方向(指运动类烟花爆竹)要对着
天空,不可对着人、易燃物以及建筑物,特别是民居;3、尽量不要让小孩单独燃放;
4、尽量购买知名厂家生产的产品,以免因质量问题引发事故;5、休闲,逛街,不
要出入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的场所,特别是不要出入类似“烟花爆竹一条街”的地方,
这些地方无异于“弹药库”,“火药桶”,经营者和购买者、行人稍有不慎,便会
酿成惨剧。笔者曾于九十年代在媒体上看到一个报道,讲的是内地某市“烟花爆竹
一条街”一摊档不慎爆炸,引爆整条街的烟花爆竹和家用煤气,造成巨大人身伤亡
(印象极深刻的,讲的是一堆烧焦的四大一小五具尸体,查明是祖孙三代,爆炸发
生后在火海中根本无法逃生,四位大人将小孩压在身下,试图保护小孩)和财产损
失的案例;6、购买烟花爆竹,尽量不要去集中销售的地方,确实需要的,在其边缘
地带快买快走,不要逗留,更不要深入。
一年只有一个春节,大多数人一生也只有几十个春节。我们祝愿大家每年都有
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二〇〇四年一月十三日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