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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嵩阳中学

发布时间:2023-06-06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郑州嵩阳中学

郑州嵩阳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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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8日发(作者:)

新郑市社会力量办学

学校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拟)职务

姓名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民族政治面貌

原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家庭住址

个人简历

何年何时有

何不良记录

原单位对参

加社会办学

意见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新郑市社会力量办学

各学科教材一览表

学校名称(拟)

教材名称主编

什么出版社

何时出版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新郑市社会力量办学

学校教职工情况表

学校名称(拟)

籍贯职

学历何时毕业于何

校何专业

参加工

作时间

备注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新郑市社会力量办学

学校基本情况表

办学名称邮政编码

校址电话号码

办学单位办学形式

建校日期招生计划

在校生数学校占地

面积(亩)

财产(万元)校舍建筑面积(平方米)

合计

国有

财产

创办者投

入的财产

办学积累

的财产

捐赠合计自有租用

体育场地(平方米)仪器设备(万元)

图书馆

教工阅览室面积

(平方米)

藏书

万册

报刊杂志

种数

学生阅览室面积

(平方米)

专业名称学制班级(个)备注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新郑市社会力量办学

单位(人)自有财产登记表

学校名称(拟)

物品件数单价金额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关于举办鸿顺教育培训中心的

申请

新郑市教育体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根据我市实际状况,目前我

市人才较少,学校(培训班)不足,期盼得到教育的学

子难以达到自己的学习愿望,为了为我市培养更多的人才,我

(我单位)拟在新郑市举办学校(培训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男(或女),族,年月日出生,家庭住址

在,学校毕业等等有关个人(或单位)情况

二、学校名称

新郑市学校(培训班)

三、办学地址

(学校所在的具体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教室数等,并说明是租用的还是

自有的场地)

四、招生范围

新郑市辖区内学生(或成人)

五、设置专业及规模

有何专业,拟招生多少班、多少人

六、使用教材及发放证书

七、教学设备

有什么教学设施、图书、仪器等。

八、教师情况

聘用的所有教师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家庭住址、所学专业等)

九、规章制度

(学校所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情况)

十、活动资金

(自有或筹集的资金情况)

十一、学校管理

(对学校如何进行管理的思路)

以上申请,妥否,请批示

申请人:

年月日

新郑××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

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或地名、

字号、专业范围、非学历教育修饰词---专修、培训或进修,一般称为某学校或

学院,如郑州黄河医学专修学院、郑州嵩阳中学)。

第三条学校地址:(要求写明详细地址,如新郑市××路××号)。

第四条学校性质:由___出资举办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

第五条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

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公益性原则,遵守社

会道德风尚,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学校设立的目的等)。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六条学校办学范围:

(一)办学层次:中(初、高)等学历(非学历)教育;

(二)办学形式:学校招生对象(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成人),教学采

用(全日制、业余)等形式。

(三)教学内容(专业);

(四)学制;

(五)办学规模;

(六)其他。

第三章举办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举办者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一)制定学校章程;

(二)组建首届学校决策机构,产生决策机构负责人;

(三)提供根据学校设置标准所需达到的办学条件,及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所

需的经费。

(四)学校终止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管理体制(董事会等章程另附)

第八条学校的决策机构是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

权力机构,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成员为×人(应由五

人以上组成,须为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

验)。

第九条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

第十条学校首届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___年,届满可连选连

任。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措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七)依法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

学校);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决策机构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每年至少

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1/3以上成员提议方召开。

第十三条决策机构必须有2/3以上的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重要事

项须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能生效。

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四条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

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和谐发展,且学有所长,使学生在道德情操,品行

意志,体魄心理,兴趣特长等方面都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第十五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大力开展教

学研究,积极改进教学方法,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一)鼓励和支持教师加强教育理论、教学业务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学

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加强教改研究工作,积极引进教改成果,大力推广本校教改经

验。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注意发现和培养学生特长,着

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六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

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抓好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和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

理。

第六章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开办资金

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

额)

第十八条学校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收入

(三)社会捐赠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收取的费用

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

的资产。

第二十条学校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办学

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二十一条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

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在每个会

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

结果。

第二十二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调动

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学校变更举办者必须进行财务清算;法人代表离任前必须进

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四条学校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

身监督。

第二十五条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二十六条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

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

展资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二十七条学校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

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八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15

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

报审批机关备案。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二十九条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

添置、更新等。

第七章教职工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条学校聘任具备国家规定任教资格的教师任教;

第三十一条学校依法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和劳动合同,并对教职工进

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三十二条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

会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学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终止

第三十四条学校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

提出终止提议,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五条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

由学校组织清算;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

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三十六条学校终止的所有善后事宜处理后15日内,到相应机关办理有

关注销手续。

第三十七条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由学校决策机构决议通过后15日内,报审

批机关同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须经学校的决策机构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决策机构。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

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自审批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全体决策机构成员签字:

申办单位(人):(公章)或(签字)

年月日

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教学目标:

1、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养成在学习和生活中时刻注意人身安全,饮食安全,

交通安全等习惯。

教学过程:

一、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1、国家、政府狠抓安全教育工作。

2、目前学校抓的几项安全工作。

二、小学生应注意安全的具体事项:

1.“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必须牢记心中。交通安

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卫生安全等等,安全

意识最根本。“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生命是你自己的,也

是家庭的、学校的、社会的。安全事故的最大隐患是麻痹和

无所谓的心理。

2.作为学生来说,要听从、服从学校和老师的教育和管

理,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事故往往发生在违规违纪中。

3.要培养防护能力,学会自护自救,掌握基本的避险知识

和逃生本领。比如说,在学校里遇到地震、火灾或其它发生

了险情,同学们就不能惊慌,听从指挥,按照平时演练有序

疏散。上学、放学途中或外出游玩,特别注意防范,确保交

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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