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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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7日发(作者:)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及用
途
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及用途
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及用途
一、办理条件
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
(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
人才。
二、工作居住证的用途
持《工作居住证》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一)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二)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
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
续;
(四)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五)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
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六)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
选;
(七)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
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八)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
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可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只要符合条件,随时可以办理。从上报完整合格资料到审批通过,一般为三周。
如何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怎么收费?
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先由个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再由聘用单位向其注册
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审定核发。全部过程不需要任何费用。
1、办证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公司人事部
准备);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
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公司人事部准备);
3、办证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由申请
单位在北京市人事局网站:申报后打印上报------公司人事部
安排);
4、办证人的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张(表上贴三张,申办人准
备);
5、办证人的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
同(原件及复印件);②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
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③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
④借住亲友房子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申办
人准备);
6、办证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
一份,申办人准备);
7、办证人的配偶和子女随办的需提供以下材料:(申办人准备)
①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接收函或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
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②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两个子女的需提供二胎准生证明,若双胞胎、
多胞胎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④如随办的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高中(含)
以下的孩子可以随办)。
⑤配偶是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随办。
申请工作居住证政策解答
一、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
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
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
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
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
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
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
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
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
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
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
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由聘用单位向其所在
区县人事局申请,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
局审批;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
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
人。
四、报送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
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
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
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
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
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
证明和房产证;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7)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下载
(9)《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
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
等。
五、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的资格资质列表
1、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包括以
下内容
序
系列
高级职称
中级职
称
号正高副高
1高教教师教授副教授讲师
2
自然科学
研究
研究员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
员
3
社会科学
研究
研究员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
员
4
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
主任医
师(药
师、护
师、技
师)
副主任医
师(药师、
护师、技
师)
主治医师
(主管药
师、主管护
师、主管技
师)
5
农业专业
技术人员
推广研
究员
高级农艺
师
农艺师
6
工程专业
技术人员
高级工
程师(教
授级)
高级工程
师
工程师
7
经济专业
技术人员
高级经济
师
经济师
8
会计专业
技术人员
高级会计
师
会计师
9
统计专业
技术人员
高级统计
师
统计师
1
0
审计专业
技术人员
高级审计
师
审计师
1
1
中专学校
教师
高级讲师讲师
1
2
技校教师
高级讲师
(高级实
习指导教
师)
讲师(一级
实习指导
教师)
1
3
中学教师
中学高级
教师
中学一级
教师
1
4
小学教师
小学高级
教师
1档案人员研究馆副研究馆馆员
5员员
1
6
文博人员
研究馆
员
副研究馆
员
馆员
1
7
图书资料
人员
研究馆
员
副研究馆
员
馆员
1
8
翻译人员译审副译审翻译
1
9
律师
一级律
师
二级律师三级律师
2
0
公证人员
一级公
证员
二级公证
员
三级公证
员
2
1
新闻人员
高级记
者(高级
编辑)
主任记者
(主任编
辑)
记者(编
辑)
2
2
播音人员
播音指
导
主任播音
员
一级播音
员
2
3
出版人员编审副编审
编辑(技术
编辑、一级
校对)
2
4
体育教练
国家级
教练
高级教练一级教练
2
5
艺术
一级(编
剧、导
演、演
员、演奏
员、指
挥、作
曲、舞美
设计、美
术师、文
学创作)
二级(编
剧、导演、
演员、演
秦员、指
挥、作曲、
舞美设
计、美术
师、文学
创作)、主
任舞台技
师
三级(编
剧、导演、
演员、演奏
员、指挥、
作曲、舞美
设计、美术
师、文学创
作)、舞台
技师
2
6
工艺美术
人员
高级工艺
美术师
工艺美术
师
2
7
实验人员
高级实验
师
实验师
2、根据国家职(执)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
可聘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执)业包括
以下内容:
资格、资质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执业药师(执业中药
师)
主管药师
房地产估价师经济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师
造价工程师工程师或经济师
注册税务师经济师
企业法律顾问经济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价格鉴证师经济师
棉花质量检验师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工程师或经济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工程师
质量专业中级工程师
出版专业中级编辑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
格
经济师
国际商务执业资格国际商务师
计算机软件高级程序
员
工程师
系统分析师工程师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工程师
软件评测师工程师
软件设计师工程师
信息系统监理师工程师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工程师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工程师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工程师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中
级职业水平
工程师
物业管理师经济师
一级注册计量师工程师
注册测绘师工程师
社会工作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管理咨询师经济师或会计师
六、工作居住证续签
持证人员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后,
申请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
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
证》自然失效。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续签应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
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聘用合同;
(3)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个人所得税的完
税证明;
(4)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社会保险的证
明;
(5)《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七、工作居住证注销
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
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聘用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
起5日内申请工作居住证注销。区县人事局和市
人事局将随机调查工作居住证申请人和聘用单
位是否存在真实聘用关系,对于申请人已离职而
聘用单位未及时办理工作居住证注销的按聘用
单位虚假申报处理。
八、聘用单位变更
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
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应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
起两个月内提出聘用单位变更申请。
如因新聘用单位试用期较长无法在规定时间
内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申请人可申请个人延期
注销;对于申请个人延期注销的聘用单位名称与
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单位名称一致的,其聘用单
位变更申请不受两个月期限限制。个人延期注销
期最长为6个月。
九、申请单位和个人年检
为加强对申请单位资格资质审查及持居住
证人员管理,对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实行年检制
度。每年4月1日-5月1日期间申请单位只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