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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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5日发(作者:)深圳市人才住房问题分析
因为我国各大城市的房价越来越高,住房问题越来越关乎人才的工作和生
活。本文以深圳的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为分析对象,通过对其政策的梳理发现其问
题,并对此提出可行性建议,从而进一步完善深圳的人才住房政策。
标签:深圳;人才住房;建议
第一章、前言
随着各城市房价的高涨,许多人才群体难以依靠市场化方式来解决住房问
题。但是我国住房保障政策主要是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权益,对受保障者的收
入限定很低,大部分人才收入都高于此标准,从而成为了无缘保障住房的“夹心
层”。为了使人才留在深圳,深圳政府出台一系列关于人才住房的政策。
第二章、深圳人才住房的发展
深圳市自2010年发布《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后,2014年又颁布了《深
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加快人才强市战略,明确深圳市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安居
办法,将新引进人才纳入住房补贴范围,公租房通过个人轮侯、重点企事业单位
定向配租(售)的方式向人才出租。2016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完善
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该措施强有力地推动了深圳人才安居工程,从人才
住房制度顶层设计、人才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人才住房工作保障机制三个方面
制定了落地政策。2017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
意见》,深圳实行人才安居和基本住房保障双轨并行的住房保障政策,构建“高端
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建立租售补结合的
公共住房制度。
第三章、深圳人才住房存在的问题
(一)、规则制定中阶层界定不够清晰的问题。
深圳市政府近期虽然提出了实行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的发展模
式,将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分离开来,但政府对人才的等级的划分与相应住房
面积的界定,每个单位、企业能够分到住房的人才名额以及离异人才的界定等等
都有待考量。若不能同时兼顾中低收入家庭和人才的住房问题,合理考虑各阶层
的住房需求,均衡兩者的住房资源,势必影响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发展。
(二)、人才住房区位选择难的问题。
保障性的人才住房在选择建设用地时往往会受土地资源的约束,这就使得区
位选择受到一定的限制。另外,虽然保障房的建设用地可以是在老城区现有的土
地资源上再开发,老城区周边的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可是拆迁、重建等的成本又
相对较高,但是如果开发新城区,周边的基础建设滞后,配套设施欠缺,也是问
题。
(三)、骗购保障房的问题。
按照修订前《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以不实信息申请保
障性住房的情况,住房保障部门只能依法驳回当事人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处以3
万元罚款,并自驳回申请之日起三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前不久,深圳市
住房和建设局对两批共24名保障房申请违法人员作出处罚,依据的就是上述标
准。人才住房的申请也存在申请人使用虚假信息的问题,这是十分严重且不道德
的行为,政府应该重视。
(四)、对中端人才吸引力不足的问题。
很多学者认为,虽然深圳市人才政策将高级、中级和初级人才都包括在保障
范围内,但是通过事实和实施效果可看出部分政策是将大部分人才排除在外的。
因此,部分人才政策遭到市民、企业等的质疑,他们认为这是对人才的不公平待
遇。政策保障的重点是髙层次人才,对于大学生、硕士生和专业人士等人才的保
障力度很小。但是,企业普遍认为中端人才数量多、流动性大,在深圳人才体系
中无疑是有重要作用的,但深圳市的人才政策在留住这类人才方面不够完善。
第四章、完善深圳人才住房的建议
(一)、界定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标准。
针对保障性住房与人才住房申请标准重合的部分,深圳市政府应出台更加明
确的申请标准来区分两种模式的保障对象。保障性住房申请认定标准主要以个人
资产为主,而人才认定标准除了个人资产以外,更多的应将个人所在岗位产生的
价值和贡献作为认定依据。比如老师、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水平与深圳市房价、物
价明显是不相适应的,这就需要政府明确这类人才申请住房的具体要求,制定详
细的标准,让满足这些条件人才的住房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二)、明确人才吸引的对象。
由于人才住房政策能够改善人才的居住环境,当前各地政府在人才住房保障
方面,不免存在盲目跟风、浮夸搞政绩的现象。人才类型具备层次性,对地方所
作的贡献也有所不同,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地区实际发展水平和需要制定政策,否
则只会造成政策优惠的吸引力不够,给科技创新创业水平较低、经济不够发达、
环境承载力不够的城市带来更大的发展压力。所需人才进入之后,构建可选择的
人才住房保障方式,充分考虑到人才由于家庭结构、收入水平和工作性质上的不
同,让人才自由选择一种补贴方式,避免胡乱分配的尴尬。
(三)、拓宽人才住房筹建渠道。
在土地资源紧缺的情况下,深圳加大了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内涵挖潜利用的
力度,统筹人才住房建设与城市规划、土地开发、交通设计、科技园区开发等的
关系。今后,要通过轨道交通车辆段上盖及沿线大量建设人才住房;提高商品房、
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人才住房的比例;鼓励各类土地使用权人和原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存量用地、历史遗留用地建设人才住房;鼓励有闲置房的企
事业单位将闲置房投入人才住房保障。
(四)、完善轮候公示和监督机制。
由于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或货币补贴的资源有限,而保障的范围较广,人
才安居工程不可能一次性实施,设定合理的轮候机制有利于政策的有序开展。对
于监督机制,可以引入社会诚信机制,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并对个人信息进行实
时更新,对他们的住房状况实时记录。另外发展信息化政府办公,实现各部门之
间的网络信息共享,并且保证信息审查的准确性。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居委会的
作用,建立了市、区、街道三级联动审查、公示制度,建立举报制度,增强社会
的监督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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