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治证明
sjb-个人声明书
2023年2月19日发(作者:土风舞歌曲)综合治理法律知识100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法规知识问答100题
1、什么是公民道德建设十要十不要?
答:一是要遵纪守法,不要违法乱纪;二是要崇尚科学,不要相
信邪教;三是要彼此谦让,不要斤斤计较;四是要邻里和睦,不要针
锋相对;五是要艰苦创业,不要好逸恶劳;六是要尊老爱幼,不要恃
强凌弱;七是要礼貌待人,不要横行霸道;八是要团结群众,不要惟
我独尊;九是要男女平等,不要重男轻女;十是要文明饮酒,不要酗
酒闹事。
2、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有哪些?
答: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3、社会公德规范有哪些?
答: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4、职业道德规范有哪些?
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5、家庭美德规范有哪些?
答: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6、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答:综合治理,是党中央和国务院整顿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减
少犯罪的方针政策。就是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我们特
有的政治优势,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各部门齐抓共管,各条战线通力
合作,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文化的、
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保障社会稳定,这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搞好社会治安的新路子,也
是社会主义优越性在治安工作中的体现。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上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在综合治理的主体方面,明确
了不是一个部门或一个团体,而是全党动手,全民动员,齐抓共管。
第二,就治理方法和手段来说,要充分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
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来整治社会治安。第三,就通过治理所要达到
的目标来说,不但要打击犯罪,而且要改造犯罪,挽救失足者,控制
和减少犯罪的因素和条件,预防犯罪,减少犯罪,争取社会风气、社
会治安的稳定好转。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答: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
方面。
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中“打击”的含义是什么?
答:“打击”是整治、惩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专门工作,是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
条件。
1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中“防范”的含义是什么?
答:“防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是减少各种违
法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包括调解、内保、治安
联防等群防群治工作,主要措施有人防、物防、技防三大措施。
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中“教育”包含哪些方面?
答:“教育’’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主要是指为防止
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发生而进行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法制教育以
及对违法犯罪人员的
教育挽救工作和吸毒解戒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接荐
帮教工作。
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中“管理”工作有哪些?
答:“管理”是堵塞犯罪空隙,减少社会问题,建设良好社会秩
序的重要手段。主要有治安行政管理,特别是流动人口管理、房屋出
租户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枪支弹药管理、文化市场和出版物的管理、
娱乐场所管理、工商行政等部门的集贸市场管理和金库、爆炸物品仓
库等要害部位的管理。
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中“建设”工作包括哪些方面?
答:“建设”是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这是落实综合
治理的关键。组织建设包括乡镇(街道)党政组织、治安组织、治安联防
组织等建设,解决有人办事、有人抓综合治理工作的问题;制度建设
包括目标管理责任制度、领导责任制度、治安防范制度等建设。
1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中“改造”工作有哪些?
答:“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预
防工作,包括劳改、劳教场所对犯罪、违法人员进行的改造工作和对
刑释解教人员的多种形式的安置就业帮教工作。
1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答:①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程,健全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②各部门
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③各项措施落实到
城乡基层单位,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敢
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
1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是“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
满意”。
1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三项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是“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是“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
18、什么是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核心?
答: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是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核心。
19、“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的基本涵义是什么?
答:其基本涵义是要求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的主管领导,
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全责。
20、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键是什么?
答: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是关键。
21、“属地管理’’原则的涵义是什么?
答:是指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服从所在地党委和政府
在综合治理工作方面的统一领导,主管部部要积极配合地方党政组织,
督促所属单位做好综治工作。
2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主要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
23、什么部门是社会治安工作的主管部门?
答: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工作的主管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中居于特别重要的地位。
24、治安联防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答:有治安联防队、治安巡逻队、护厂护村(校寨)队、治安岗亭
(报警站)、守楼护院小组等。
25、在什么情况下,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按照“领导责任查究
制”实行一票否决?
答:①对矛盾纠纷排查不及时,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成聚众
闹事、集体上访示威游行、阻塞交通、冲击党政机关,对人民群众生
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损害并产生重大政治影响的。
②因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忽视综合治理工作,规章制度不健全,
责任不明确,缺乏保障措施,管理混乱、失控,检查督促不力,致使
发生严重交通、治安等重大灾害事故的;
③不及时掌握分析治安形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对所反映的治安混乱问题不及时研究,不认真整改、治理,造成严重
危害社会稳定,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发生的。
26、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方法有哪几种?
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方法有四种:
①家庭预防;②学校预防;③社会预防;④司法预防。
27、什么是毒品?
答: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
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
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8、毒品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1)具有依赖性;(2)具有非法性;(3)具有危害性。
29、毒品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
会”12个字。
(1)毒品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2)毒品问题诱发其他违法犯罪,
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3)毒品问题渗透的腐蚀政权机构,加剧
腐败现象;(4)毒品问题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30、毒品是如何分类的?
答:毒品的分类方法有很多,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
(1)根据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可将毒品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2)
根据毒品来源和生产方法不同,可分为天然毒品和合成毒品。(3)根据
毒品对人体的作用,可分为麻醉剂、抑制剂、兴奋剂、镇静剂和致幻
剂。(4)根据毒品对人的危害程度,可分为软性毒品和硬性毒品。
31、什么是麻醉药品?
答:麻醉药品是指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
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
32、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有哪些?
答: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卫生部颁布的有
关规定是指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规定的
咖啡因,麻黄素、罂粟壳等。
33、禁毒“四个一律”是什么?
答:是指吸毒一律强制戒毒;复吸一律送劳动教养;贩毒一律追
究刑事责任;凡强制戒毒出所人员,一律纳入帮教。
34、邻居在自家门前盖小棚子,挡住道路如何办?
答:在法律上,这类问题属于相邻关系问题,所谓相邻关系,是
指两个以上财产相毗邻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对各自的土地或土
地上的附着物
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相互之间依法应当给予一定方便或者受
到一定限制而发生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我国法律规定,相邻的公民
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和团结互助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一方不能只照顾自己的利益而妨害对方的合法权益。某村民在自门前
盖小棚子却妨害了相邻村民的正常出入,因而是不合法的。村民有权
予以制止。如果不听劝阻,可向其村委反映,如仍无效,可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当然,个人切记不要去强行拆除,
以免发生更大的纠纷和不良的后果。
35、邻居家屋檐水滴入他人院内,冲起小沟,如何处理?
答:滴水是相邻关系中的一个常见问题。一般说来,相邻方在修
建房屋时,不应把屋檐伸延到别人有使用权的土地上,不得把檐上滴
水滴在相邻的别人有使用权的土地上或建筑物上。所以,邻居屋檐水
滴入他人院内,该邻居应作自我批评,并尽快地解决。当然,邻居的
房屋已建好,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团结互助的原则和睦协商,争取
采取一些技术上的措施排除滴水,不让滴入邻居家院为好,如不能,
邻居也可对邻居家因滴水冲沟造成损失给予补偿。如协商不成相对人
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6、邻居明水沟,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答:王某反映,住房前有一历史形成的排水明沟。前些日,住在
东邻的杨某已把明沟堵住,使雨水无法下泄,不仅冲了菜地,还灌进
屋内。王某要求杨某把水沟挖开,杨某却说:自家门前的水沟自家处
理,别人无权过问。
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包括公民和法人)在行使
所有权或使用权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问题时,有时
会遇到相邻关系的纠葛。我国法律规定,在处理相邻关系问题时,总
的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在切实保障公民或法人依
法行使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同时,对某些滥用权利损害相邻关系人利益
的行为加以必要的限制,以保护相邻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从王某反映
的情况看,王某、杨某两家同为邻里,共用一条排水沟。按常理,水
往低处流,低处居民没有权利堵塞明沟,只有义务维护明沟的畅通。
因此,王某应先与杨某协商解决,疏通明沟。若协商不成,王某有权
请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37、水田灌溉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答: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村民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问题。农民
承包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民对集体
所有的土地,包括自己承包和别人承包的,有保护的权利。防涝排渍,
抗旱灌水,是农业生产的客观要求。所以,在排水灌水要互相支持,
使水流畅通。这是每个农民享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按照水流
势向和村里指定的合理路线排灌水,任何人都不得无故阻拦。在排灌
中,每个村民应承担义务,那种只顾自己灌溉,不让水流入下水田,
给别人造成损失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故意刁难,阻止
过水流经自己的承包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影响农业生产,更要承担
法律责任。
38、邻居盖房影响采光而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答:邻里间的举动,应当互相尊重、互相提供方便,这是中华民
族的传统道德准则,也是公民之间处理相邻关系的义务,阳光对于公
民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依法相邻建筑物之间应当保持
适当的距离,以免妨碍邻居的通风和采光,影响相邻人的生活和健康。
张某强行盖房,影响王某家通风、采光,尽管是在自己有使用权
的土地
上盖,但在行使使用权的同时,依法必须承担应当限制自己任意
行使使用权的行为,无权妨害他人的正当权益。王某作为相邻权人,
有权排除妨害。当然,这里的有权排除妨害,不是王某可以动手强行
拆除,而是可再次向张某讲明道理,如张蛮横无理,强行建造,王某
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国家依法采取强制力来排除妨害。
39、民间借贷纠纷处理原则是什么?
答:随着市场繁荣和交往的频繁,民间债权债务关系日趋增多。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实践,处理民
间借贷纠纷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
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
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
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
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
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
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
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
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
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
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
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9)、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
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
款人偿还。
(10)、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
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
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
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
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40、公民应遵守哪些交通行为准则?
答:车辆、行人各行其道;车辆、行人无乱穿马路、闯红灯现象;
交通畅通,无人为造成的严重阻塞现象;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42、如何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答: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其含义是: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
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
规定的权利。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任何公民的权利都要受法
律保护,任何公民违法犯罪都要依法给予相应制裁,公民在遵守法律
方面一律平等,任何公民都必须
受法律约束,严格遵守法律,不得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43、土地权属争议的证据包括哪些?
答: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根据
国家国土资源管理局《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土地权属争议
案件证据包括:(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二)人民政
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拔、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
土地的文件;(三)争议双方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四)人民政府或者司
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44、在处理土地权属争议中,依法达成的调解协议书,是否具有
法律效力?
答:国家国土资源管理局《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25条
第二款明确规定“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因此,依法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
人签名或盖章,由调解主持人署名后,并加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乡
镇人民政府公章后生效。‘
45、什么是林权争议,如何处理?
答:林权争议就是山林权纠纷,是指对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
用的争执,是民事产权纠纷的一种。林权争议有历史遗留下来的;有
林权变动、调整和经营管理中出现的;有行政区域界限争议造成的。
我国《森林法》对山林权属争议的处理作了如下规定:一是单位间发
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二是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
由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处理。三是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复议
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四
是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
46、采伐林木应办理何种手续?
答: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
伐,但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可以不申
请采伐许可证。
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
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47、盗伐、滥伐树木的应受何种处罚?
答:盗伐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
株数10倍的林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
3倍至10倍的罚款。盗伐以立木材积计算达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
100株以上的,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滥伐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
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5倍的罚款,滥伐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达10立
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株以上的,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48、什么是信访?
答: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的简称〈条例〉第二条定是
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女、传真、电话、走访
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
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
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49、信访是针对哪些人提出?
答:《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
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
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
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
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50、信访以什么形式进行?
答:信访人可采取:走访、信访(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
51、信访内容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信访应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
害他人。
52、信访人数是否有规定?
答:根据《信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多数人走访。应当推选代
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53、信访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答:按《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
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
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
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
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54、信访受理在多少日作出?
答:收到信访在15日内决定出受理,并以书面告知信访人。
55、受理的信访多少日办理?
答: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
人批准,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
理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6、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应当多少时间提出复查意见?
答:在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
级行政机关复查。上一级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
以书面答
复。·
57、信访人对复查不服的,应当在多少日内提出?
答:自收到复查意见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
核,收到复核申请的机关应在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
58、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
怎么办?
答: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59、什么是人民调解?
答: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
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
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
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60、人民调解协议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答:具备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
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
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
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
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可见调解协议书具备民事合同性质的法律
效力,受法律保护。由于调解协议书具备民事合同性质,因此它在形
式上,必须符合严格的条件,否则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61、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反悔拒不履行协议义务怎么办?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
的若干规定》第二、三条和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三十
七条的规定,一方反悔拒不履行协议时,当事人一方可以采取三种方
式进行救济:(1)、向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由调委会督促
其履行;(2)、以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或者以原纠纷为由,向
人民法院起诉,调解协议书作为民事证据使用;(3)、具有债权内容的
调解协议,并经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人一方可以
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62、调解协议有效应具备的条件?
答:(1)、当事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
实,即协议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
乘人之危或者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3)、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63、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必须遵守哪些工作纪律?
答:人民调解员在民间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中,必须遵守下列纪
律:(1)、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3)、
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4)、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5)、不得吃
请受礼。
同时人民调解员应当坚持原则,爱岗敬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
举止文明、廉洁自律、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法律、道德素养和调解技
能。
64、调解协议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1)、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2)、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
双方责任;(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4)、履行协议的方式、地
点、期限;(5)、当事人签名、调解主持人签名、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调解协议书应按年度
编号制定,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65、维护社会稳定,在农村,应当开展好哪些基本防范工作?
答:(1)乡镇要建立和巩固治安联防队,搞好以乡镇为主的片区联
防;(2)村寨要建立以民兵为主体的护村护寨队,落实各种形式的群
众性自防措施,创建安全村寨,“四无”村寨,开展群防群治;(3)搞
好公路的护路联防工作,确保经济动脉的畅通;(4)高度重视人民调解
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及时发现、调解、疏导民间纠纷,减少不安定
因素,最大限度地预防犯罪和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
66、为什么说:“维护社会治安,人人有责”?
答:社会治安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关系到中华民
族的兴衰,维护社会治安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社会治安的好坏与
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维护社会治安既是每个公民的愿望和
要求,又是公民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行动;社会治安问题是诸多
社会矛盾和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要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必须依靠社
会各个方面和全体公民齐抓共管、共同参与。
67、公民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
答:一是带头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二是要帮助他人遵纪守
法;三是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68、哪些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答: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
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
理处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
定了七十三项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共分为十一大类:①扰乱
公共秩序;②妨害公共安全;
③侵犯他人人身权利;④侵犯公私财物;⑤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⑥违反消防管理秩序;⑦违反交通管理;⑧违反居民户口和身份证管
理;⑨违反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容留卖淫、嫖娼;⑩违反
禁止种植毒品原植物;11违反禁止 和制作出售淫移物品。
69、治安管理处罚有哪几种?
答: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有以下几
种:①警告。②罚款。③拘留。
70、因抗旱争水引起打架,致使对方受伤也要受处罚吗?
答:不论起因是由于生产争水,还是由于其他原因引起,只要是
故意伤害他人,都要负法律责任。如果双方斗殴,一方受到轻微伤害,
尚不构成犯罪的,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处以15日以下拘
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同时,在经济上还要赔偿受害人一定
损失,负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如果伤情严重,情节恶劣的,则构成
伤害罪,应按《刑法》规定处理。
71、经常为 提供场所、用具从中取利的人应否受到处罚?
答: 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行为,我国一贯严厉禁止。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 或为 提供条件的人,处15日以
下拘役,可以单处或者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
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经常为 提供场所
和用具从中牟利的人,同 的人一样要受到处罚。
72、什么是犯罪?
答:犯罪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应当
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73、申请机动车登记应提交哪些证明、凭证?什么情况下应办理
相应登记?
答: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采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
厂合格证明或新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
税凭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
凭证。·
74、哪些情形下禁止驾驶机动车?
答;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
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
机动车。
75、公民在消防工作中负有什么法定义务?
答:任何公民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
告火警的义务。凡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76、发生火灾时,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有什么法定义务?
答:根据消防法的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
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
报火警。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
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
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
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77、已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答:我国继承法非常重视妇女的继承权利,明文规定男女继承权
平等,·女儿同儿子一样都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出嫁后,
同父母的血缘关系没有改变,也不可能改变,因而她们同留在娘家的
兄弟姊妹一样,对父母的遗产仍然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78、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什么?
答:宪法规定,公民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有:(1)平等权。即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
仰自由;(4)人身自由权利;(5)社会经济权利;(6)文化教育权利;(7)
婚姻、家庭、妇女、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8)国家保护华侨的正
当权益,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79.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是什么?
答: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以下几项: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
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
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服兵役;(5)依照法律纳税;(6)其他义
务:计划生育,抚育子女,赡养父母等义务。
80、“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是包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
思想。我国现行宪法是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总的指导思想制定的,并以
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了四项基本原则是全国人民根本的活动准则。
81、凯棠乡有多少个村、自然寨、村民小组?
答:凯棠乡共有11个村、44个自然寨、114个村民小组。
82、过路时被别家花盆砸伤或被狗咬伤由谁负责?
答:由花盆或狗的主人负责赔偿。《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
定:建筑构成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
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
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
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
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83、对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行为受什么
处罚?
答: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
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
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84、安全生产管理坚持什么方针?
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85、生产经营单位应达到什么安全生产要求?
答: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
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86、危险物品指的是什么?
答: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
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87、重大危险源指的是什么?
答: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
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
和设施)。
88、什么是民事诉讼?
答:民事诉讼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当事人、人民法院和其
他诉讼参与人)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总和。
89、什么是民事诉讼法?
答:民事诉讼法是指规定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在审判民事案
件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诉讼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90、民事诉讼的证据有哪些种类?
答: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证据种类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
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9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怎样处理?
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
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
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9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怎样处理?
答: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
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约束至酒醒,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93、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怎样处理?
答: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
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
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
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94、营业性场所的哪些违反消防法的行为应当受行政处罚?
答:营业性场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一)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的;(二)不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三)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畅通的。
95、妨害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应负什么法律
责任?
答: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
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6、寻衅滋事罪是什么?如何处罚?
答:寻衅滋事罪,是指单个人或成群结伙在公共场所肆意挑衅、
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或者进行骚扰破坏的行为。按《刑法》第293条
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97、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几种?
答:(1)警告;(2)罚款;(3)行政拘留;(4)吊销公安机
关发放的许可证。
98、治安管理处罚由何部门作决定?
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佰元以下
的罚款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99、禁购“三无”产品中的“三无”指的什么?
答:“三无”是指“无厂门、厂址、无产品合格证、无质量保质
期”。
100、食品卫生应达到哪些要求?
答:食品卫生符合卫生部门相关的质量标准,不出售过期、变质、
伪劣食品,无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凯棠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编
二00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