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顺德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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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2日发(作者:)医保个账资金余额的转移或提现手续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可申请办理医保个账资金余额的转
移或提现:
(一)参保人已将保险关系转出本市的。
(二)参保人一次性领取养老待遇、出国(境)定居、外籍参保人回国工作
已经办理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业务的。
(三)参保人因死亡、失踪等原因被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等原因,办理了医保
个账销户手续的。
二、办理手续:
(一)参保人已将保险关系转出本市的,申请需提供如下资料: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3•《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或提现申请书》。
(二)参保人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出国(境)定居、外籍参保
人回国工作已经办理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业务的,申请需提供如下资料: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
户返还核定表》。
3•《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或提现申请书》。
(三)参保人死亡或失踪等原因被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申请需提供如下资
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死亡相关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殓葬证等)或因失踪注销
户口证明。
3•《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或提现申请书》。
4.如参保人死亡后银行账户已注销的,代办人须提供公证证明或《继承人承诺
书》(可在社保网站下载填写)及继承关系证明材料,其医保个账资金可划拨至继
承人账户。
三、参保人办理了医保个账资金转移或提现核准手续之后,其社会保障卡(医
保卡)医保账户余额可通过发卡银行转账或提现退还给本人。参保人凭参保所属社
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或提现确认单》、社会
保障卡或医保卡原件到开户银行办理医保个账余额退还业务。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
保障卡(医保卡),其医保个账资金无法划拨的,经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可将参保人已配账未划拨的医保
个账资金划拨至参保人的银行账户。
四、参保人或代办人申请办理上述业务的,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员确认资料
齐全、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资料不齐或有误的,需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
参保人或代办人需补正的资料。
五、补充说明:(一)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
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
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参保人死亡并
注销户籍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二)非参保人本人办理
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相
关申请表可在顺德社保网上下载,网址/gdsdsi。
各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公地址及业务咨询电话
镇街地址咨询电话
大良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基三路22号之8
容桂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44号
伦教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新城路7-13号铺
勒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建设西路102号
陈村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锦龙路宏富楼10-17号22838180
北滘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三乐东路5号首层之一(即交警中队旁)12345
乐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龙江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杏坛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河北六路南18号
均安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建安路6号
办事指南设定的相关文件依据
1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
60号)
2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申办规定的通知(佛社
保〔2016〕87号)
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