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铁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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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2日发(作者:)石家庄铁道大学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
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
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
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简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原石家庄铁道学院),英文名称:
“”;学校代码:;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
普通本科;学校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校本部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号,邮政编码。
学校新校区(龙山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龙山路,邮编。
工程教育实验班在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地址:石家庄市四水厂路
号,邮编:。
第五条统招普通本科生,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
求的,由石家庄铁道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
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
予条件,颁发石家庄铁道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
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学校严格贯彻国家批准的招生计划及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分
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
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
衡。
第九条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
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条学校在非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以
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和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学校在非实行平行志愿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
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依次考虑接收其它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对投
档到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就
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不填报专业志愿或所有专业志
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录取完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
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
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
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
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
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第十五条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文史理
工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的录取规则。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及以上;必
测科目在及以上,技术合格;录取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对
进档考生先按投档分数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
测试等级排序。
、浙江省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公布为准。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按照投档
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
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上海市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公布为准。投档到各专业组的考生按照投
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原始成绩考生,
再依次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语文、数学、外语高考成绩。考生专业
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在各专业
组内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
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案[]号)和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
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案厅〔〕号)执行。
第十七条所有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部分专业实施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具体为:财务管理、会
计学两个专业按工商管理类录取;交通工程、交通运输两个专业按交通运
输类录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
材料四个专业按材料类录取;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两个专业按自
动化类录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四
个专业按计算机类录取。被以上大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先按大类进
行培养,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专业。
第十九条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除英语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招收英语
语种考生外,其余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建议英语、俄语语种考生报考。另
外,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