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人报酬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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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0日发(作者:形容气质的成语)1/20
2008年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
一、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二、计征方法
1.工资薪金所得
(1)个人取得税法规定应税所得项目中两项或两项以上所得,应按照各项
所得分别减去相应费用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
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
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其他所得。
(2)计算步骤:
①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免税所得(如个人承担基本养老保险金、
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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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再减去费用扣除额2000元/月(来源于境外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
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2800元),为应
纳税所得额;
③按5%至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王某2008年5月取得工资收入102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
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
2000元。
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10200-1000-2000=72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7200×20%-375=1065(元)
2.全年一次性奖金
(1)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年终奖,也包括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单位
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年薪和绩效工资。
(2)计算步骤
①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
税;
②确定适用税率:奖金除以12后确认税率;
③税额计算: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㈩
④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2000应纳税额=(奖金-月工资与2000差
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奖金征收管理
①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
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
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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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某人为中国公民,2008年12月份在中国境内企业取得工资收入
2600元、年终奖12000元。计算该人1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①工资应纳税额=(2600-2000)×10%-25=35(元)
②年终奖应纳税额计算:12000÷12=1000(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
元)
年终奖应纳税额=12000×10%-25=1175(元)
③12月份共纳税额=35+1175=1210(元)
【案例2】接上例,如果工资为1700元,该个人1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
税?
①工资应纳税额=0
②年终奖应纳税额计算:(12000-300)÷12=975(税率10%;速算扣除
数25元)年终奖应纳税额=(12000-300)×10%-25=1145(元)
③12月份共纳税额=0+1145=1145(元)
【案例3】某人为中国公民,2008年12月份在中国境内企业取得工资收入
2600元、如年终奖12000元分解到每月发放。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①工资应纳税额=(2600+12000÷12-2000)×10%-25=135(元)
②全年共纳税额=135×12=1620(元)
【案例4】某人为中国公民,2008年12月份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收入
2600元,如年终奖12000元到年底发放。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①工资应纳税额=[(2600-2000)×10%-25]×12=420
②年终奖应纳税额=12000×10%-25=1175
③全年共纳税额=420+1175=1595(元)
④案例3和案例4比较:1620大于41595--分解未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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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某人为中国公民,2008年12月份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收入
2600元、年终奖24000元。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①工资应纳税额=(2600-2000)×10%-25=35(元)
②年终奖应纳税额计算:24000÷12=2000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元
③年终奖应纳税额=24000×10%-25=2375元
【案例6】某人为中国公民,2008年12月份在中国境内企业取得工资收入
2600元,年终奖24001元。计算该人1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①工资税额=(2600-2000)×10%-25=35(元)
②年终奖应纳税额计算:24001÷12=2000.08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
元
③应纳税额=24001×15%-125=3475.15
④3475.15大于2375=1100.05--有筹划空间
3.个人取得“双薪”纳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后,个人因此而取
得“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双薪”所
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案例1】某人为中国公民,2006年12月份在中国境内企业取得工资收入
2600元,双薪为850元。计算该人1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①工资应纳税额=(2600-2000)×10%-25=35(元)
②双薪应纳税额计算:850×10%-25=60(元)
③12月份共纳税额=35+60=95(元)
【案例2】接上例,如果工资为1700元,该个人1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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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工资应纳税额=0
②双薪应纳税额计算:(850-300)×10%-25=30(元)
4.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
位发放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
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计算步骤
①超过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
平均。
②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
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
所得税。
③个人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按12计
算。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
④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一次
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案例】张某在振华钢厂工作20年,现因企业不景气于2008年被买断工
龄,振华钢厂向张某支付一次性补偿金16万元,同时,从16万元中拿出1万
元替张某缴纳“三险一金”,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8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
税?
①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免税部分=18000×3+10000=64000
②应纳个税部分=160000-64000=96000
③将张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部分进行分摊,张某虽在该企业工作20年,但
最多只能按12年分摊,96000÷12-2000=6000元,对应税率为20%,速算扣除
数为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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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000×20%-375)×12=9900(元)
5.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
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工资、薪
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
工资、薪金加上取得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
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工资、薪
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同一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
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1】张某于2008年提前5年(60个月)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并从
原单位一次取得收入3万元,内部退养后张某月工资为1700元。则张某应缴纳
个人所得税?
确定税率:(30000÷60+1700-2000)=200-5%
应纳税额:(30000+1700-2000)×5%=1485
【案例2】张某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后,月工资1700元,又从另一单位任
职,月工资为1200元。则张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分析:(1700+1200-2000)×10%-25=65
6.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
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并入当月“工资、薪
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
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测算。
7.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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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正常生活造成一定
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福利费或者经费中向其支付临时性生活困
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2)从超出国家规定比例或基数计提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各种
补贴、补助,应当并入纳税人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3)生活补助费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人人有份补贴、
补助,应当并入纳税人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4)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
助性质支出,应当并入纳税人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8.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金
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
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8.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
个人兼职取得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费用扣除标准后,
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9.非货币福利
(1)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实物所得,如住房、电脑、汽车等,
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照购买住房、电脑、汽车实际支出金额计算缴纳个
人所得税。
(2)另外,个人参加单位组织免费旅游以及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从
其雇主处取得折扣或补贴等,也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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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乙公司为一家生产彩电企业,共有职工200名,20×9年2月,公司
以其生产成本为10000元液晶彩电和外购每台不含税价格为1000元电暖气作为
春节福利发放给公司每名职工。
该型号液晶彩电售价为每台14000元,乙公司适用增值税率为17%;乙公
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购买电暖气价款和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
发票,增值税率为17%。假定200名职工中170名为直接参加生产职工,30名
为总部管理人员。
彩电帐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2787600
管理费用4914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3276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327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76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00
贷:库存商品2000000
【案例2】20×8年5月,乙公司购买了100套全新公寓拟以优惠价格向职
工出售,该公司共有100名职工,其中80名为直接生产人员,20名为公司总部
管理人员。乙公司拟向直接生产人员出售住房平均每套购买价为100万元,向
职工出售价格为每套80万元;拟向管理人员出售住房平均每套购买价为180万
元,向职工出售价格为每套150万元。假定该100名职工均在20×8年度中陆续
购买了公司出售住房,售房协议规定,职工在取得住房后必须在公司服务15
年。
公司出售住房时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9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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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22000000
贷:固定资产116000000
出售住房后每年按照直线法在15年内摊销长期待摊费用
借:生产成本1066667
管理费用4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1466667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1466667
贷:长期待摊费用1466667
10.单位给职工发放劳务费
有些单位除向职工正常发放工资、薪金以外,还根据职工从事本单位其他
专项工作情况,以劳务费等名义发放所得。这种所得实际是职工工资、薪金组
成部分,应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
(1)个人取得劳务报酬,属于一次性收入,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收入为一次。
(3)对于跨地域取得劳务报酬,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区
内一个月内劳务报酬总和为一次。
(4)当月跨县地域,则应分别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用收入减
去800元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用收入减去收入额20%。
(5)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税率。
(6)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
得额×20%;(7)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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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余
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
额,加征五成-30%;超过5万元部分,加征十成-40%。
劳务报酬所得。
【案例】王某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万元,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1)应纳税所得额=40000-40000×20%=32000
(2)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2000×30%-2000=7600元。
关于董事费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
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是对于本企业职工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本企业董事所取得董事费,
应与其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
两个以上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原则:“先分、后扣、再税”
【案例】张某和李某共同承担一项装修工程,共获得装修费5000元,根据
协议,张某分得4200元,李某分得800元。则:
(1)张某应缴纳个税=4200×(1-20%)×20%=672(元)
(2)李某应缴纳个税=0
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区分问题:
(1)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
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报酬;
(2)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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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两者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
关系。
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税收筹划:
当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少时候,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比例税率20%低,因此在可能时候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能
节省税收。
【案例】李先生2008年3月份从A公司获得工资类收入1700元,由于单
位工资太低,李先生同月在B公司找了一份兼职工作,收入为每月3300元。
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税收筹划:
方案一:如果李先生与B公司没有固定雇佣关系,则按照税法规定,工
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应分开计算征收。则:
(1)工资、薪金应缴纳个税=0
(2)劳务报酬所得应缴纳个税=(3300-800)×20%=500(元)
(3)李先生5月份共缴纳个税=500(元)
(4)合计500元
方案二:如果李先生与B公司建立起固定雇佣关系,与原雇佣单位解除雇
佣关系。
(1)来源于原单位1700元被视为劳务报酬,应缴纳个税=(1700-
800)×20%=180(2)B公司支付3300元作为工资薪金收入,应缴纳个税=
(3300-2000)×10%-25=105(元)(3)合计285元
方案三:如果李先生与A、B公司均建立固定雇佣关系。
李先生应按工资汇总缴纳个税=(1700+3300-2000)×15%-125=325
(元)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
50028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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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税收筹划:在纳税人工资、薪金较高,适用边际税率高
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更有利于节省个税。
【案例】纳税人朱先生系一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2008年3月获得某公司
工资类收入52000元。
方案一:如果朱先生和该公司存在稳定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应按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52000-2000)×30%-3375=11625(元)
方案二:如果朱先生和该公司不存在稳定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则应按照劳务报酬缴纳个税=52000×(1-20%)×30%-2000=10480
(元)
比较: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省个税1145元。
稿酬所得
(1)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取得所得,
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
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
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
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4)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
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
个人所得税;
(5)个人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所有稿酬所得为
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6)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
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
(7)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一次性收入-扣除金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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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扣除金额同劳务报酬
(9)稿酬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并可以免纳30%税额--实际为14%。
【案例1】李教授编著教材一本,2004年2月出版,获稿酬8000元。因市
场需要,2004年12月再版该教材又获稿酬3000元,李教授获得两次稿酬收入
应缴纳个人所得1204元。
分析:
8000×80%×14%=896
(3000-800)×14%=308
【案例2】李教授编著教材一本,3月份教材出版获取稿酬8500元,该年
10月份因教材加印又获稿酬700元。则该教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30.4元。
分析:
(8500+700)×(1-20%)×14%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
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使用权取得所得。
(2)提供著作权使用权取得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3)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一次性收入-扣除金额)×税率
(4)扣除金额同劳务报酬,税率20%
【案例】叶某发明一项自动化专利技术,2004年8月转让给A公司,转让
价1.5万元,A公司8月支付使用费6000元,9月支付使用费9000元;9月叶
某将该项使用权转让给D公司,获得转让费收入8000元。
1)叶某应缴个人所得税为:转让给A公司应缴个人所得税税额=
(6000+9000)×(1-20%)×20%=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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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让给D公司应缴个人所得税税额=8000×(1-20%)×20%=1280元
3)叶某共纳个人所得税=2400+1280=3680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所得,应按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
(1)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
以及其他财产取得所得。
(2)应纳税额=(每次租赁收入-合理费用-费用扣除标准)×20%
(3)费用扣除标准同劳务报酬
(4)合理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1)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税金、教育费附加,可凭完税凭证,从财
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2)由纳税人负担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修缮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并能够提
供有效准确凭证支出,以每次扣除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可以继续扣
除,直至扣完为止。
3)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
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a)营业税:每月应纳营业税税额=月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如果出租是营业用房,适用税率为5%;如果出租是居民住房,适用3%优
惠税率。
b)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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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有三个档次:个人所在地为市区,适用税率为
7%;个人所在地为县城、镇,适用税率为5%;个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
镇,适用税率为1%。
c)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3%
d)房产税:房产税税额按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计算公式为:每月应纳房
产税税额=月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如果出租是营业用房,适用税率12%;如果出租是居民住房,适用4%优惠
税率。
e)印花税:应纳印花税税额=月租金收入×租赁期限(月份数)×适用税率f)
个人所得税:扣除上述缴纳税费(包括纳税人负担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修缮费
用)以及税法规定费用扣除标准以后,就是个人出租房屋应纳税所得额。个人
还需要就这一所得额按照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优惠税率
10%。
4)对个人出租房屋均按综合税率征收,税率由20%下调至6.6%左右
财产转让所得
(1)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
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所得。
(2)应纳税额=(每次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3)财产原值确定,个人必须提供有关合法凭证;对未能提供完整、准确
财产原值合法凭证而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税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
定其财产原值或实行核定征收。(4)房屋拍卖收入征税
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房屋原值应
按照纳税人提供合法、完整、准确凭证予以扣除;
不能提供完整、准确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
统一按转让收入全额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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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税收优惠政策
1)住房销售:
a)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
税。
b)优惠:
第一,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第二,个人购买超过2年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不负担个人所
得税。
3.个人购买超过2年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后余
额征收营业税。
2)购买住房
a)税金:
第一,应纳契税=成交价格×适用税率(3%-5%)
第二,应纳印花税=成交价格×0.05%
b)优惠:
第一,首次购房契税下调至1%
被拆迁人购置住宅,其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部分将免征交易
契税
第二,个人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5)个人买卖股票,书立股权转让书据,买卖双方要按照证券市场当日实
际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目前是单边征收,卖方缴纳)
应纳印花税税额=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金额×适用税率税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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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上市公司股票获取所得,暂免缴纳个人
所得税。
(6)个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使
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和农用运输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
税和车船税。
应纳车辆购置税税额=计税价格×10%
车船税=每辆×定额税率
个人购置车辆暂不能使用,只需缴纳车辆购置税,可以暂不缴纳车船使用
税。使用前应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车船使用税。
机动车辆丢失后,个人可以凭车船税完税凭证和公安部门出具车辆丢失证
明,向税务部门申请退还车船税。车船税退税额按月计算,退税起止时间从机
动车辆丢失次月起至纳税年度终了当月止。丢失车辆办理退税后又找回并物归
原主,个人应从公安机关出具丢失车辆发还证明次月起计算缴纳车船使用税。
个人转让二手车:
a)如果二手车转让价格低于车辆原值,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用缴纳个人
所得税。
b)如果二手车转让价格超过原值,应当按照2%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同时,对个人转让二手车取得所得,应该按照财产转
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20%
2)特点:全额纳税
3)免税范围:国债利息收入、国家发行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教育储蓄利息
收入。
4)减半征收:上市公司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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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卫某年初取得单位集资款利息收入1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20%=200元
【案例2】卫某分得上市公司股票利息1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000×50%×20%=100元
储蓄存款利息宏观调控
(0)
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
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利息所得,按20%征收个人所
得税;(2)
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利息所得,按5%征收个人所得
税;(3)
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
税。
个人取得非现金方式股息、红利
(4)
个人取得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分配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所
派发红股票面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
得税。
(5)
个人取得股份制企业以股票溢价部分所形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用缴纳
个人所得税。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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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股份制企业以股票溢价以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向
个人转增股本,视同对个人股东利润分配,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
纳个人所得税。
视同分配
符合以下情形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
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
税。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
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
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
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
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
偶然所得
(1)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
(2)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一次性收入×20%
(3)个人购买社会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中奖获取所得,一次中奖收入不超
过10000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应全额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叶先生购买体育彩票获得价值15000元摩托车一辆,同时购买福
利彩票获得奖金3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5000×20%=3000元
从非任职单位取得奖金
个人从非任职单位取得奖金,除免税奖金外,不论其来源于何处,不属于
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应按偶然所得或其他所得,适用20%税率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行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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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扣缴义务人。如从事生产经营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以及从境外取
得所得个人等。
(2)有扣缴义务人,但扣缴义务人没有依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个人
有义务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这种情形下,即使有扣缴义
务人并在支付时已经扣缴了税款,个人也应自行申报纳税。在申报纳税时,已
扣缴税款可持完税凭证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4)年个人收入达12万元申报期限--年末3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