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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24-03-25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4年3月25日发(作者:)

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2006年讨论稿)

一、制定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研办 [1998]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出发点,以突出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为着重点,适应教育国际化的需要,力争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和结构,使研究生教育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二、制定培养方案的整体要求和基本出发点

1. 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所遵循的学科、专业划分及名称,仍以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为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遵循坚持学科为本、优化结构、突出特色、提高质量、课程共享的原则,培养造就新时代适应社会需要和经济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2. 本次制定培养方案,原则上按照《专业目录》的二级学科制订,不设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按一级学科制订。为使研究生培养做到宽口径、厚基础,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对于一级学科授权点,培养方案可在一定程度上着眼于一级学科的范围。建设适应面较宽的研究生课程体系,对于基础较弱的学科,可逐步实行过渡。

3. 本次制定的培养方案,是“十一五”期间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和培养质量的文件,方案一旦确定,须严格贯彻落实,原则上保持2~3年不变。因此,方案的制订一定要贯彻革新、开放、规范、稳定的观点。方案的制订(课程结构)要有前瞻性,按照研究生教育的主流和发展趋势考虑问题,课程的名称和内容要体现和反映最新科技与文化发展的要求,扬弃那些内容陈旧的课程。要根据学科专业需要设定课程结构,而不能依据现有导师队伍设置课程。

4. 对于培养方案内确定的课程,应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教学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要求、考核方式、参考书目等。为适应研究生选课的需要,须同时提供课程简介(含课程英文名称)。

5. 制定培养方案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多方面应体现学科知识

的交叉与融合,以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博士生的培养与硕士生的培养既要体现层次区别,又要注意两者间的联系。博士生的课程设置要充分体现 “博”、“精”、“深”的要求,课程内容尽可能反映本学科前沿和发展动态。对于硕士生的培养应充分考虑各学科、专业就业取向的不同特点,有意识地实行分类培养:对基础型研究生强化基础知识与理论学习,更加强调创新能力的培养;对应用型研究生强化实践应用能力培养,更加强调就业能力的培养;对人文社科研究生强化国内外原版专著的学习,更加强调思维能力的培养。

三、制定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应根据国家对学位获得者的基本要求,阐明对本学科专业博士或硕士学位获得者在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方面应达到的广度和深度,科学研究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二)研究方向:

1. 研究方向的设置应确属本学科专业范畴。在突出本学科已有特色和优势的同时,密切关注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或深远意义的领域,努力把握本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使研究生的培养立足于较高的起点和学科发展的前沿。

2. 所设研究方向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数量不宜过多,一般3~5个为宜。

3. 设置研究方向应具备以下条件:

(1

(2(三)修读年限:

(3)有培养研究生需要的经费、图书资料、实验设备及其它物质条件。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修读年限一般为2~3年,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修读年限一般为3~6年,硕-博连读的修读年限一般为4~8年。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要结合修读年限进行,并适合自身专业特点。

(四)课程类型及要求

 硕士研究生

1. 学位课程

(1)学位公共课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学分(必修)

自然辩证法概论 2学分(理科必修)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2学分(文科必修)

外国语 4学分(必修)

公共课课程要求根据教育部有关教学大纲进行教学。

(2)学位基础课

学位基础课是研究生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基础理论的主要课程,应设置5~6门。对于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所属的二级学科,其中至少有一门按一级学科设置,以使本一级学科中不同专业及层次的研究生,或统一安排、或有所侧重的选择课程。

(3)学位专业课

学位专业课是本专业范围内拓宽基础理论,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系统专门知识(特别是本专业经多年积累而形成的具有专业特色的研究成果)的基本课程。原则上应按二级学科的要求开设4~5门。

2. 非学位课程

(1)公共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是基于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旨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各种技能,提高学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对社会发展的适应能力。公共选修课由学校统一组织,面向全校研究生开设。

(2)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是供研究生进一步拓宽专业基础理论、扩大知识面及相应能力培养而设置的课程,除了设置一定数量的专业选修课程外,还应要求研究生选修部分跨专业或跨学科的课程,可设置5~8门。

3. 必修环节

(1)专业英语

专业英语要巩固和提高学生在基础英语阶段获得的能力,扩大专业词汇,保证大量的英语阅读实践,使学生真正以英语为工具,熟练地获得和

交流本专业所需的信息。本专业外文资料总阅读量应不少于15—20万英文词(包括专著、教材论文、文摘等)。要求能够用英文写出10篇左右的文献摘要、综述等。考试合格,可计入2学分。

(2)前沿讲座

为了拓宽研究生的视野,促进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学科前沿的进展,各学科培养方案应根据学科的情况,规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听取的学术讲座次数及考查要求和方式,参加不少于4次的学术讲座,或按学科进行的研究生讨论班,可计入2学分。

4. 实践训练环节

(1)教学实践

研究生参加教学工作(包括各种教学环节),完成相当于1学分的工作量并达到教学要求的,可计入1学分。

(2)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理论联系实际、科研结合服务的规范化活动,是加强研究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各学科培养方案可根据学科的情况,有组织,有计划地被派研究生到实践单位从事调查研究和短、平、快的科研课题的攻关。硕士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完成社会实践的相关内容,可计入1学分。

(3)科研训练

研究生学习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在研究中学习,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接受导师言传身教是最重要的学习途径,也是最有效的学习方式。应鼓励研究生充分利用时间,参加更多的科研项目。硕士研究生参加科研项目,掌握了正确的科研方法、吸收了研究方向的相关知识,可计入1学分。

5. 补修课

对于跨一级学科考入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生,应当补修覆盖本学科的基础理论课程2~3门,并需要进行考试或考核,学分另计,但不能顶替以上各项规定的学分。

6. 硕士研究生须修最低学分:

理科学位课学分20学分,总学分34学分;

文科学位课学分25学分,总学分40学分。

学院可制定适合各专业要求的学分标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最低标准。

 博士研究生

1. 学位课程

(1)学位公共课

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2学分(必修)

外国语 3学分(必修)

公共课课程要求根据教育部有关教学大纲进行教学。

(2)学位专业课

学位专业课是本专业范围内拓宽基础理论,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系统专门知识(特别是本专业经多年积累而形成的具有专业特色的研究成果)的基本课程。原则上应按二级学科的要求开设2~4门。

2. 非学位课程

(1)公共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是基于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旨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各种技能,提高学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对社会发展的适应能力。公共选修课由学校统一组织,面向全校学生开设。

(2)专业选修课

选修课是供研究生进一步拓宽专业基础理论、扩大知识面及相应能力培养而设置的课程,除了设置一定数量的专业选修课程外,还应要求研究生选修部分跨专业或跨学科的课程,可设置2~4门。

3. 必修环节

(1)专业英语

专业英语要巩固和提高学生在基础英语阶段获得的能力,扩大专业词汇,保证大量的英语阅读实践,使学生真正以英语为工具,熟练地获得和交流本专业所需的信息。本专业外文资料总阅读量应不少于20—30万英文词(包括专著、教材论文、文摘等)。要求能够用英文写出15篇左右的文献摘要、综述等。考试合格,可计入2学分。

(2)前沿讲座

为了拓宽研究生的视野,促进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学科前沿的进展,各学科培养方案应根据学科的情况,规定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听取的学术讲座次数及考查要求和方式,参加不少于6次的学术讲座,或按学科进

行的研究生讨论班,可计入2学分。

4. 补修课

对于跨一级学科考入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博士生,必须补修覆盖本学科的基础理论课程2~3门,并需要进行考试或考核,学分另计,但不能顶替以上各项规定的学分。

5. 博士研究生须修最低学分:

学位课学分8学分,总学分13学分。

学院可制定适合各专业要求的学分标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最低标准。

 硕-博连读

1. 学位课程

(1)学位公共课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学分(必修)

自然辩证法概论 2学分(理科必修)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2学分(文科必修)

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2学分(必修)

硕士研究生外语 4学分(必修)

博士研究生外语 3学分(必修)

公共课课程要求根据教育部有关教学大纲进行教学。

(2)学位基础课

学位基础课是研究生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基础理论的主要课程,应设置6~8门,其中至少有一门按一级学科(或学科群)设置,使本一级学科或学科群中不同专业及层次的研究生,或统一安排、或有所侧重选择课程。

(3)学位专业课

学位专业课是本专业范围内拓宽基础理论,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系统专门知识(特别是本专业经多年积累而形成的具有专业特色的研究成果)的基本课程。原则上应按二级学科的要求开设6~8门。

2. 非学位课程

(1)公共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是基于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旨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培养学生的各种技能,提高学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对社会发展的适应能力。公共选修课由学校统一组织,面向全校学生开设。

(2)专业选修课

选修课是供研究生进一步拓宽专业基础理论、扩大知识面及相应能力培养而设置的课程,除了设置一定数量的专业选修课程外,还应要求研究生选修部分跨专业或跨学科的课程,可设置8~10门。

3. 必修环节

(1)专业英语

专业英语要巩固和提高学生在基础英语阶段获得的能力,扩大专业词汇,保证大量的英语阅读实践,使学生真正以英语为工具,熟练地获得和交流本专业所需的信息。本专业外文资料总阅读量应不少于20—30万英文词(包括专著、教材论文、文摘等)。要求能够用英文写出15篇左右的文献摘要、综述等。考试合格,可计入2学分。

(4)前沿讲座

为了拓宽研究生的视野,促进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学科前沿的进展,各学科培养方案应根据学科的情况,规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听取的学术讲座次数及考查要求和方式,参加不少于10次的学术讲座,或按学科进行的研究生讨论班,可计入2学分。

4. 实践训练环节

(1)教学实践

研究生参加教学工作(包括各种教学环节),完成相当于1学分的工作量并达到教学要求的,可计入1学分。

(2)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理论联系实际、科研结合服务的规范化活动,是加强研究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各学科培养方案可根据学科的情况,有组织,有计划地被派研究生到实践单位从事调查研究和短、平、快的科研课题的攻关。硕士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完成社会实践的相关内容,可计入1学分。

(3)科研训练

研究生学习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在研究中学习,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接受导师言传身教是最重要的学习途径,也是最有效的学习方式。应鼓励研

究生充分利用时间,参加更多的科研项目。硕-博连读研究生参加科研项目,应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及科研课题的组织能力,可计入1学分。

5. 硕-博连读研究生须修最低学分:

理科学位课学分28学分,总学分45学分;

文科学位课学分33学分,总学分50学分。

学院可制定适合各专业要求的学分标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最低标准。:

 提前攻博

1. 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和学分的要求。

2. 完成博士阶段课程和学分的要求。

 港澳台学生、留学生

1. 可以申请免修政治理论课程,《中国概况》作为外语必修课程;

2. 其他要求参照上述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

(五)学分、教学与考核

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硕士生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两部分,学位课每门2~3学分为宜,非学位课每门1~3学分为宜,每个专业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做到至少有2门专业课用外语讲授。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修满最低限度要求的学分,方能进入中期筛选、综合考试或资格考试。

研究生课程的教学方法应建立以研究生为主体的教学方式,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及参与式的教学方法。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应更多地参与学术讨论、学术报告等活动。

课程考核分考试与考查,除博士生政治外,学位公共课一律进行闭卷考试。学位基础课、专业英语采取闭卷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方式。专业课及选修课由任课老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考核方式,以考察研究生的能力为目的,对学生进行考核。

(六)培养过程的要求

1. 开题报告

为适应弹性学制,开题报告时间可以提前,硕士可提前至第三学期(原在第四学期),博士可提前至第一学期(原在第三学期)。开题报告可以

在中期筛选、综合考试前进行,使研究生提前进入论文阶段,以便研究生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有机的结合起来。

博士选题应属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对科学技术进步或国民经济发展有明确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硕士选题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论文开题应与所学学科专业密切相关且研究方向明确,如发现开题和所学学科专业不符,应予以重新开题。

开题报告由导师负责主持,可吸收导师组成员及其他教授、副教授参加。开题报告结束后,应填写《开题报告表》。论文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内容;确要更改者,应重新做开题报告。

2. 中期筛选、综合考试

硕士研究生的中期筛选应在课程学习完成后进行。一般在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筛选主要对开题报告、课程及学分完成情况及政治思想等的综合考察。

博士生综合学科考试应在课程学习完成后进行。一般在第三学期初进行,考试内容应包括导师所指定学习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相关学科知识和学科前沿知识,并结合论文开题报告,考核博士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博士生综合学科考试委员会应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五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考试委员会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确定考试范围,拟定考试题目。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记,70分为合格。其中口试占30%、笔试占70%,口试要有详细评语(由考试委员会填写),笔试要附试卷(由考试委员会组织批阅)。

四、学位论文的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是研究生创新能力的体现。研究内容应是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或是学科前沿、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要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前沿性和科学性。

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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