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3日发(作者:)

音乐基本要素:音乐的基本要素是指构成音乐的各种元素,包括音的高低,音的长短,音的强弱和音色。由这些基本要素相互结合,形成 音乐的常用的“形式要素”,例如:节奏,曲调,和声,以及力度,速度,调式,曲式,织体等。构成音乐家的形式要素,就是音乐的表现手段。音乐的最基本要素是节奏和旋律。
新的《音乐课程标准》提出音乐课程的性质与价值主要体现在:审美体验价值、创造性发展价值、社会交往价值、文化传承价值;体现了音乐以“审美体验”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参与音乐实践;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并予以不同的音乐体验与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音乐课程的性质与价值已经把审美体验价值提到第一位,可见审美体验价值是非常重要的。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这是因为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的任务不是培养专门的音乐人才,而是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的音乐潜能得到开发并使他们从中受益。我认为音乐教学应以音乐审美体验为重点,也就是说把更多的时间用在感受音乐、体验音乐、审美音乐上。
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的方法,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前提和有效途径。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与鉴赏能力的形成,对于丰富情感,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在教学中应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养成聆听音乐的良好习惯,逐步积累鉴赏音乐的经验。应采用多种学习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要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生活的密切联系,为终身学习和享受音乐奠定基础。但是这些能力的形成依赖于教师教学中对音乐知识的
传授,特别是要充分揭示各种音乐的要素(节拍、节奏、旋律、音色、力度、速度等)在音乐中的表现作用,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真正的走进音乐、真正的去理解音乐,从而接受和热爱音乐。所以笔者认为:音乐欣赏要把音乐要素贯穿到整个教学过程中。
一、 音乐要素要渗透到音乐的情景、场景中
当人们打开音响准备欣赏音乐时,豪无疑问,首先听到的肯定是音乐的旋律,接下来的反应是——该作品的演奏乐器(音色),其次是音乐的速度是慢还是快、力度是强还是弱……在以往的音乐教学中,很多老师在给学生欣赏时经常会问学生:“这首音乐作品共分几段?表现了怎样的场面?……”学生会争先恐后的回答,然后教师非常高兴得说回答的太好了、你真棒……这几乎是很多老师都喜欢犯的一个错误。试想:音乐的欣赏不去揭示出表现这个场景(情景)的音乐要素是什么,一上来就只是走马观花的欣赏,就只是肤浅的、不负责的对学生提问和交流,他们能从中获得什么呢?
比如在欣赏笛子独奏《姑苏行》的一课中,我就比较注重音乐表现的情景、场面与音乐要素的关系,特别是在曲子的引子部分。在分段欣赏的时候,我特别重点的让学生欣赏了本曲的引子部分,因为在我看来,《姑苏行》的引子部分是全曲最精彩的部分,它把如诗如画的姑苏美景用一段小小的引子刻画得非常精致,浓浓的“姑苏”味在其中得到了完美的诠释。原因何在?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作者非常巧妙和高超的运用了不同的音乐要素。引子部分有音乐速度和情绪提示:“自由的”,紧接着在铺子前面就出现了“散板(散拍子)”的标记,教师应该很好的抓住这点,为学生对音乐的理解服务。在后面的乐谱中,前后总共出现许多音乐记号,比如“波音”记号、“依音”记号、笛子演奏中的“打音”记号、“渐强、减弱”记号等等。作者为什么要在一小段音乐里用那么多的音乐记号?用这些记号是为了表现音乐的什么?不就是为了表现“晨雾依稀”、“若隐若现”的诗画美景吗?音乐中的“若隐若现”的情景变化是怎么感受到的?如果教师在欣赏本段音乐时不结合音乐要素的讲解,一味的提问学生的感受,我想学生不一定真的能说得上来,即便是答出了,也不知道为什么。相反,要是教师紧紧扣住“音乐要素”对音乐表现所起的作用去分析音乐作品,学生不但可以真切的感受音乐作品的美,还能知道音乐作品为什么美,同时,还能学会分析音乐作品的方法,这就是对学
生审美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二、 音乐要素要渗透到音乐的情绪、情感中
从心理学的角度说:情绪与情感是密切相关又相互区别的二种心理形式。但从关联范围来说,情绪比情感要更广泛。虽然当我们体验到某中情感时,总会感到具有一定的情绪色彩,但这种情绪色彩远不如情感那样稳定和持久。情感有强度和深度之分,有高、低层次之分。情绪与情感是审美教育的基本特征之一,对音乐教学来说,不仅尤为突出,而且,还有特殊的表现内容。从“音乐美”的本质来说,音乐进行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情感的展示与变化过程。同时也是音乐要素发展变化的过程。音乐作为情感传递的载体,虽无一般意义上的“语义”,但却是最生动的心灵语言,“言之不足,歌之;歌之不足,舞之……”,这正好印证了那句名言:“语言的尽头是音乐的开始”。就艺术形式的表现力而言,我个人觉得:音乐的表现力远远胜过其他艺术门类,其特质就是情感抒发、情感的撞击、情感渲泄、情感交流、和情感审美。
在音乐教学中,牢牢把握情感这条主线,通过音乐情绪与情感的这种特质,不断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提搞学生的情感强度,使人们的情绪、情感同音乐情绪、情感和谐的沟通与交流,成为我们追求的目标。音乐情绪与情感体验不能仅仅停留在外表的层面上,更需要内心深处的体验,寻求那种动人心魄的、使人感到震撼的艺术效果与境界。当然在体验情感的同时要更深层次的挖掘音乐要素的变化,小小的音乐要素变化了,音乐的情绪、情感就会发生变化。我教授在《游击队歌》一课时,就比较深入地挖掘了音乐要素的变化,引导学生从音乐要素的变化入手,去分析、把握和理解歌曲的情绪情感的变化。歌曲第一段的力度较强,意在表现游击队员们个个骁勇善战;第二段的力度在第一段的基础上又了很大的变化——由强转到了弱,主要是在表现游击队员们的机智勇敢,用较弱的音量来刻画描写游击队员们埋伏和神出鬼没的智慧;第三段的力量是全曲中最强的,用了最强的音量来描写游击队员们对革命的乐观主义精神,对敌人的蔑视和对胜利的自信。如果教师在教学中能充分把握住这点,让学生真正理解音乐作品中力度变化对音乐作品情绪情感变化所起到的作用,那么在接下来的歌唱教学中,学生就能很好的用自己的声音来表现歌曲的情感,真正实现“用歌声传递情感”的教学目的,也充分体现了“音乐要素变化是音乐情绪、情感变化的根本要素”这句话的根本含义。
三、 音乐要素要渗透到音乐的体裁、形式中
在一般教师眼里,一说起音乐的情绪、情感,首先想到的一定是诸如“旋律”、“节奏”、“音色”等等音乐要素,估计很少有教师会联想到音乐作品的体裁、音乐作品的演奏或者演唱形式会带给作品以情感体验的。实际上,只要我们仔细想来,音乐作品的体裁和形式其实对其表达情感有着十分重要的,甚至是不可替代的作用。比如我们耳熟能响的进行曲、圆舞曲、奏鸣曲等等,比如常见的独唱、合唱、齐唱、轮唱等等,再比如民族管弦乐、交响乐等等,他们在表达不同的情绪情感方面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作用。
比如我在教唱歌曲《保卫黄河》时,就很好的利用了“音乐的体裁和形式的变化对音乐表达情感的作用”这一切入点,逐步的引导学生感受本歌曲的魅力。在教唱歌曲前,我先播放四部合唱《保卫黄河》,让学生初步感受歌曲的艺术情感,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接着是学唱歌曲,最后学生学会歌曲后全班齐唱歌曲,这时候教师提问学生:“觉得我们的演唱和刚才听到合唱有什么不一样”?在教师的引导下,将学生导入到演唱的形式中去,教师分析不同的演唱形式对音乐作品表现力的影响,并让学生亲自演唱歌曲中的轮唱部分,通过自身的演唱切身感受到轮唱时那种“气氛高涨、一浪高过一浪”的、表现革命者们前仆后继的积极向上的情绪。通过这样的对比,学生对齐唱和轮唱、合唱的艺术表现力自然就有了很深刻的认识,也形成了相关的能力,为他们今后鉴赏类似的音乐作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再比如,我在教授歌曲《当兵的人》时,为了让学生了解“进行曲”的风格和一般的用途时,特
意将歌曲改编成了“华尔兹”风格,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演唱,真切的体会不同音乐体裁对表达不同音乐形象、音乐情感所起的作用。
“受人一鱼,不如授人一渔”。在音乐教学中,深入浅出,潜移默化的渗透音乐知识和相关音乐要素,不仅可以使我们的教学变得生动有趣,还有助于提高学生欣赏音乐、审美音乐的能力,从而提高学生音乐欣赏水平,为学生终生喜爱音乐、审美音乐、享受音乐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