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3日发(作者:)

建立“八大监督”体系,推进权力监督全覆盖 唐亚东发布时间:2021-09-06T04:16:27.833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15期 作者: 唐亚东[导读] 强化对国有煤矿企业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既是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微腐败”问题发生的有效方式。四川川煤集团华荣公司广能安全管理中心 四川 638600 摘要:强化对国有煤矿企业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既是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微腐败”问题发生的有效方式。建立由企业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业务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为主的“八大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切实把国有煤矿企业的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关键词:国有企业;权力监督;八大监督体系
一、国有煤矿企业权力监督存在是问题 (一)领导干部对权利监督的认识上有偏差 在国有煤矿企业当中,很多领导都是从基层一线经过不懈努力,一步一步走向领导岗位的。这些领导认为自己不但对企业作出了巨大贡献,更是一门心思为企业求生存、谋发展、图壮大,因此,对自己的权利被监督存有抵触情绪,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添乱”。 (二)企业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上还不到位 近年来,虽然国有煤矿企业加强了对“一把手”权利运行的制约,但其效果并不明显,“一把手”在班子成员中的权利仍然十分突出,在“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中,“一把手”的意见影响仍然很大,成员与“一把手”之间,构不成强有力的内部约束。 (三)缺乏对“微权”的有效监督机制 近年来,“微腐败”在国有煤矿企业中十分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是企业疏于对“微权利”的监督。一些煤矿企业由于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微权”监督体系,因此在“微权利”的监督上办法不多,除了日常开展的关键领域、重要岗位专项检查外,对“微权”没有明确的界限,“位小权利大”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这些人由于纪法意识不强,往往是不法人员最喜欢“围猎”和“拉拢”的对象,是造成国有煤矿企业“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的重要原因。 (四)群众监督的条件还不是很完备 由于国有煤矿企业信息公开还不是十分透明,群众对企业的决策部署、经营管理等信息了解不多,难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同时,国有煤矿企业还没有形成群众监督的有效机制,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群众履行监督职责时,往往担心和害怕被打击和报复,严重影响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监督机制不健全 在国有煤矿企业,一谈到监督,很多人都认为监督是纪委的事情,与自己没有什么关系。于是形成了除了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外,其余监督部门不是形同虚设,就是敷衍应付,难以形成有效的权利运行监督。同时,由于国有煤矿企业没有形成一套权利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监督部门、业务部门也不知道自己该监督什么、该怎么监督。 (六)检查考核力度还不够 由于没有一套完善的权利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也没有明确的检查考核办法和标准,监督部门在日常监督中,难以准确判断和及时纠正被监督者的越轨行为;同时,一些监督部门发现问题不愿追究、不敢追究,使得权利监督成为了“一句空话”。 二、构建“八大监督”体系,实现权利监督全覆盖 要实现国有煤矿企业权利监督的全覆盖,就必须整合监督力量、明确监督职责、调动工作激情、形成监督合力。建立由煤矿企业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业务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为主的“八大监督”体系,切实把国有煤矿企业的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一)国有煤矿企业党委应该履行的职责
一是领导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二是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三是对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四是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二)国有企业纪委应该履行的职责 一是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党委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二是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三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三)党的工作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 一是抓好对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二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监督,组织引导好舆论监督;三是加强内部监督,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正确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督。 (四)基层党组织应该履行的职责 一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二是了解党员、职工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五)党员应该履行的职责 一是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职工群众意见和诉求;二是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三是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四是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六)行政部门应该履行的职责 一是了解并掌握本部门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所在党组织反映;二是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督。三加强本部门党员干部、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廉洁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或上级纪委报告;四是加强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警示约谈,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七)发动社会舆论监督 一是国有煤矿企业的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二是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三是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要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 (八)激发群众监督 一是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厂务、党务工作开展情况,保证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选择权、监督权;二是要完善、畅通受理职工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渠道,严格工作规程,认真做好登记、研判、批办、办理等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三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把监督看做是“全面体检”“防疫系统”,及时改正通过职工群众监督发现的问题,避免恶性病变的出现。 结束语:健全权力监督的完整体系,使一把手与副职之间、上下级之间、各部门之间以及关键岗位人员之间依法依规使用权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