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发(作者:)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南京市教育局
• 【公布日期】2022.11.29
• 【字 号】宁教人〔2022〕23号
• 【施行日期】2022.11.2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 评选工作的通知
宁教人〔2022〕23号
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有关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广大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和教书育人水平,现决定开展第十一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范围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已获得过“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名额分配。第十一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当选名额不超过400名,其中,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360名(含乡村专项20名),职业学校教师40名。特殊教育教师归入相关的类别、学段及学科。
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乡村专项)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申报人员,须在获得称号
后的本年度或下一年度由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至偏远乡村学校工作,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已在偏远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继续在同类学校的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结合近年来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以各区、直属学校在职在岗教师人数为参照,综合下达推荐名额。各区、各校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结构要求:(1)统筹考虑各学段教师人数进行推荐。确保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均有教师被推荐参加市级评选。民办学校按照属地化原则,参加所在区的初评;(2)思政课、体育艺术、心理健康、科学、综合实践、通用技术、劳动等学科教师不少于10%;(3)相关区推荐人员中乡村教师不少于10%。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师德要求。无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行为。
2.年资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时间,或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承担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辅导老师、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时间。
3.聘任要求。具备一级教师(讲师)专业技术职称,或受聘二级教师(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职称满5年,或以研究生学历入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
4.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应具备本专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专业)高技能等级证书。
(二)推荐要求
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要在师德师风、综合育人、课堂教学、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有明显成效。任教以来,获得过区优秀青年教师称号,或其他区级以上综合表
彰。
1.师德修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师职业,切实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争做“四有”好老师,努力成为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综合育人。践行素质教育,关注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正确理解并实践学科育人,育人成效明显。在班集体建设、年级部学生管理等工作中有计划、讲方法、有实效,受到好评。
3.课堂教学。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因材施教,教法得当,课堂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学校的课程建设和实施,较好地开设选修课。2019年以来,承担的教学工作量须符合相关规定,校级正职、校级副职和学校中层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的平均周课时数分别不少于本校同学科普通教师的1/3、1/2和1/2。2019年1月1日以来,开设区级以上教学研究课、示范课、学科讲座不少于1次;或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类教学竞赛、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职业教育参评人员指导的学生参加市级以上技能比赛、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4.教育教学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以下1-3项条件须符合其中2项(职业教育参评人员在1-4项条件中须符合其中2项):2019年1月1日以来,(1)参与市级以上教科研项目(作为主要参与者或主持子课题),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或主持过一项区级教科研项目并已经结题;(2)撰写所教学科专业性论文代表作2篇。其中,至少1篇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期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或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3)独立出版或参与编著本学科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1部
(参与编著的不少于该著作总字数的1/6);或参加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并正式出版的本学科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复习资料等教辅材料)的编写,本人编写不少于总字数的1/6;出版物须有ISBN书号,且以在著作、教材或读本上署名为准。(4)职业教育参评人员获得发明专利等(排名前3的核心成员),或者举办具有一定水平的个人专场演出或艺术创作展览,或提供正式出版(纳入市级以上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库)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研发成果,如多媒体教学软件、虚拟仿真实训软件、网络课程等。
推荐过程中,凡涉及聘期时间、工作年限计算的,以2021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涉及论文发表、获奖、教学工作量等时间计算的,均以2022年8月31日为截止时间。所有涉及“以上”的表述均含本数或本级。
三、推荐程序
1.学校等基层单位提出人选。在对照评选条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单位集体研究后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人选全部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
2.区级初评推荐。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成立推荐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全面、综合的考评(具体形式由各区研究确定),确定区级拟参评人选名单。区级拟参评人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市教育局。
3.市级评审。(1)市教育局组织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的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及应用、专业基础知识、学科课程实施等;(2)所有参评人员按照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市教育局组织材料评审;(3)根据笔试和材料评审的合计成绩,原则上按照推荐人数的65%确定进入下一轮人员名单,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课堂教学现场考核;(4)市教育局在前期三个环节
的评审基础上,组织有关会议进行终评,产生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评选工作,认真做好本区本单位推荐工作,准确完整把握条件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格审核材料,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平稳有序。要严格按照分配推荐名额择优推荐人选,超出分配名额将不予受理。
2.在坚持标准、保证公平的前提下,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向一线教师、偏远乡村学校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或从事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工作的教师、在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课后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赴西藏、新疆、青海、陕西等地区支教1年以上的教师倾斜。推荐评选过程中,秉持科学评价,重视师德表现、育人实绩、教学质量等。
3.当选市优秀青年教师后,要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在交流轮岗、更大范围发挥辐射引领作用上的工作安排,更加兢兢业业履职尽责,不忘初心教书育人,示范引领主动作为,为学校、区域的教师队伍建设及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请各区教育局、有关直属学校于2022年12月底前报送以下材料:
1.区(校)推荐评选工作方案(纸质盖章版1份,另提供WORD电子版);
2.第十一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推荐人选汇总名册(纸质盖章版1份,另提供EXCEL电子版)
普教材料报送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386号市教学研究室316室,联系人:王少峰,联系电话:69811031,电子邮箱:*****************。
职教材料报送地址:南京市长江路272号市职教(成人)教研室603室,联系人:张俊,联系电话:84509714,电子邮箱:********************。
市教育局联系人:黄渭波,联系电话:83639921。
(二)参评人员所需上传的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第十一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十一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推荐人选汇总名册
3.第十一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申报表
南京市教育局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