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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实习律师集中培训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2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4年3月12日发(作者:)

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实习律师集中培训报名的通知

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实习律师集中培训报名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天津市律师协会

• 【公布日期】2007.10.08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07.10.08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实习律师集中培训报名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的规定,自2007年5月1日开始实习律师管理工作由天津市律师协会负责。经过前期筹备,实习律师的集中培训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实习律师集中培训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所实习律师及时报名参加。

一、报名条件

1、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并在2006年7月-2007年4月30日前向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与2007年3月1日以后向市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2、报名人员须在本人实习证有效期内报名参加培训,超过有效期不得参加培训,需重新进行实习。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7年10月8日- 11日

2、网上下载报名表后,请按照规定填写发送邮件至市律协业务培训部,并于

报名后及时与业务培训部确认。

联系电话:28013005

联系人: 刘伏英 王莹

邮 箱: **********************.cn 三、报名须知

实习律师的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在天津律师信息网站上公布该期获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培训班开班时间将另行通知,报名人员请务必及时查看。

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报名表(略)

2007年10月8日

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实习律师集中培训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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