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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旷课处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01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4年3月1日发(作者:)

无故旷课处分制度

广汉六中学生奖惩制度--无故旷课处分制度

1、 有《中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列“严重不良行为”者, 以及下列行为之一者, 视情节轻重, 认识错误程度, 给予留校察看、 立令退学、 开除学籍处分。

(3) 常常旷课, 造成不良影响, 经教育不改者, 或累计旷课30节, 夜不归宿三次者;

3、有下列违反校规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者, 酌情给予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处分:

(1)无故不参与升旗仪式、 校会、 学校、 班集体活动、 第二课堂活动、 体育锻炼课、 自己课等, 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计算, 早退一次按旷课一节计算, 无故迟到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 缺一天按十节旷课计算。无故旷课一节由班主任找学生谈话, 无故旷课三节上报学校政教处立案, 累计旷课12节, 学校将给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累计旷课18节, 学校将给予记过处分。

旷课时间

学生署名 旷课学生旷课类型 旷课节数 旷课科目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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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课

类型

旷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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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课

科目

旷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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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旷课处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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