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6日发(作者:)

序。呼格吉勒图案始末毛家属院公厕犯下的杀人案。2006年8月:复核得出结论,“呼格案”确为冤案。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一女子被掐死在公厕内。1996年6月10日:呼格被执行枪决,距离案发只有62天。2006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组成了案件复核组对案件进行调查。1996年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2014年10月30日:内蒙政法委、公安厅等机构证实,最快下月开始启动针对呼格吉勒图的法律重审程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未提“四·九”女尸案。2005年10月23日: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主动交代了其1996年在呼市一资料图:呼格吉勒图的墓地。
浩特市相关司法机关决定。”对审理过程,裁判理由,裁判结果依法公开。简称呼格)案的再审决定,回答了记者关心的几个问题。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只有依法做出再审判决后,才能有定论。
嫌疑人承认自己才是“真凶”,呼格案的申诉复查由此提上了议程。依法确认,“我相信,在再审裁定文书中,会将这些问题一一列明。”(凤凰网)发现原来定罪量刑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些问题需要再审合议庭经过审理以后,最终四条第三款规定,原审被告人已经死亡,内蒙高院研究决定采取书面形式审理本案,但会审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红案开过庭(2006年),但后来发现了新的情况,需要补充侦查,什么时候开庭要由呼和呼格案案情回顾: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在家向记者展示这些年来为上访到北京留下的部分车票。高院启动复查程序,是因为呼格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提出了申诉。在复查过程中,李生晨表示,再审合议庭将对该案原审涉及的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全面李生晨介绍说,赵志红案件的一审是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的,“赵志呼格在1996年被执行死刑后,此案的转折点出现在了2005年,一名叫赵志红的犯罪2014年11月20日中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生晨就呼格吉勒图(以下李生晨认为,目前媒体报道以及社会舆论多用“冤案、错案”这样的词语评价呼格案,
停回到1996年。闭,外面围满了人。死囚的最后时光实上对社会的伤害更大。从案发到执行死刑,仅用62天。当天因为有死刑犯公审,剧场很快坐满群众。是她的儿子呼格吉勒图,被判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呼格吉勒图案审结仅用62天 关键物证未做DNA鉴定9年之后,疑案出现,再审此案之呼声延宕至今,耗时9年之久,不可不谓“慢”。里张望。“那是1996年的6月10日”,尚爱云肯定地对记者说,4名死刑犯中,有一个进入。尚爱云埋着头急匆匆往里走,抬头不期然看见了儿子。不远处,呼格吉勒图和另三大门打开,警车开出,人群一阵骚动,尚爱云一眼看见儿子,上身穿的还是那件灰色早上6点半,天气晴,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门口,黑压压的人群挤满一片,几十个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门金玲说,若要对“严打”反思,就是无论怎样“严新京报:18年前,内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图因杀人被判处死刑。9年后另一杀人嫌犯赵呼市的乌兰恰特剧场,如今已被拆除,建成当地最大的广场。1996年,那里是座上下1996年,中国在实行改革开放后的第二次严打。在从重从快的指令下,呼格吉勒图案,跑不动,尚爱云一个人跑在前面。双脚赶不上车轮,警车跟丢了。等她赶到剧场,大门关两层的剧场,呼和浩特一些重要政治活动都在那里举行。严打时的公审大会也在此召开。夹克,下身是蓝色裤子。儿子所有的衣服都是她买的,所以她很快能认出。呼和其他犯人大会,执行枪决。看守所大门左侧,矮个子的毛纺厂职工尚爱云挤在最前面,她不停地往警察忙着维持秩序,不停警告躁动的人们。铁门内,四名死囚已坐上警车,将被押往公审打”,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因为一旦突破这个框架,就是纵容公权力去违法,而这事但是,赵志红在2005年供认自己才是呼案“真凶”后,所发生的一切,让尚爱云的记忆不志红向警方供述自己为呼案真凶。呼案从案发到执行死刑只用了62天,不可不谓“快”;一样,双手反绑背后,绳子在身上勒得很紧。尚爱云原以为,18年前这一幕会随时间淡去。她哭着央求保安:“执行死刑的有我儿子,我要进去看看”。保安心软,开门,放她当警车陆续驶离看守所的那一刻,尚爱云和老伴跟着车队奔跑。老伴李三仁身体不好,
判决。警察。着,几欲泪下。扼颈窒息而当场死亡。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长期研究严打。达期限的限制。”该决定是为了“从重从快”打击犯罪。犯罪分子,主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民愤极大的,应当及时交付审判,可以不受警察没允许。“我就想问他,到底是不是他干的?”呼格吉勒图扭过头,不再看母亲。《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的关于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期限以及各项传票、通知书送便坑的矮墙上,扒开衣、裤进行流氓猥亵。后听到外面有动静,便逃离现场。杨某某因其进入女厕所将正在解手的被害人杨某某搂住,后采取捂嘴、扼颈等暴力手段,将其按倒在决的声音响起,尚爱云才完整知道儿子的罪行。“那是1996年5月23号”,尚爱云回忆名死刑犯被押成一排,站在楼梯间。他们被反绑双手,嘴里叼着一根烟,边上站着五六个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处窥视,当听到女厕所内有人解手,便警察感觉不对劲“这是对被告人辩护权的保障,不应被侵犯。”门金玲表示。当天中午,尚爱云收到领尸通知单,“老大去收的尸,头上中了两枪”。在呼市中院,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4月9日当晚8时40分许,呼格吉勒图酒后到该《决定》规定:“对杀人、强奸、抢劫、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应当判处死刑的审判长苏明宣布:被告人呼格吉勒图,判处死刑。尚爱云听清儿子罪行时,也听清了案发后,尚爱云很长一段时间,不知道儿子犯了什么罪。直到一审开庭,法官当庭判门金玲告诉记者,严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3年通过的《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 呼格吉勒图家人在开庭前一直未收到各种“通知”。门金玲表示理解。她是中国青年尚爱云一下子哭出了声,儿子扭头看见母亲,“眼泪哗哗的”。尚爱云想和儿子说话,
人发现厕内女尸。球都弄不成!”这位警察回忆说。发挥“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成为全区表率。次日,闫峰出了警局。呼格吉勒图则再没回过家。上世纪90年代,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又出现一个犯罪高峰。1996年2月,全国人大常共女厕耍流氓杀人”,是严打时期须重点打击和整治的。为案件恶劣、社会影响力极坏,相关领导指示要抓紧破案。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治安状况纷纷提出尖锐意见。和其工友闫峰报警,并看到呼的第一份口供。“这份口供不支持呼为凶手。”介绍,“公厕女尸案”发生前不久,郑润民刚刚履新,此前他担任玉泉分局副局长。组考察呼市后,强调此次斗争“时间紧、任务重”,指示呼市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要任新城区公安分局局长,案发地属新城区辖区。当时,这位警察在郑润民属下任职。据其,部长陶驷驹亲任组长,督阵指挥全国公安机关“严打”。呼格吉勒图撞上“枪口”。因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李沛瑶被杀,凶手是他护卫——18岁的武警张金龙。那年两间,呼回家取钥匙。10多分钟后,呼来找闫峰,坚持要他同去女厕,说那里出事了。后两对劲儿”。张帆曾是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的警察。1996年4月9日晚,他接到呼格吉勒图“严打”指示之下,公安一马当先,“经常加班,一有案子就连轴转”,上述不愿具“案子最初迟迟没有进展,郑局长大发雷霆,逮住负责的民警就是一顿臭骂:你们啥“当时郑局长身上的压力非常大”,一位不愿具名的警察告诉新京报记者,郑润民时案发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和辖区新城区公安分局多位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公呼格吉勒图和闫峰均为呼和浩特卷烟厂职工。案发当晚,两人在外喝酒,闫峰先回车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后,张帆(化名)心里一直打鼓,他觉得认定呼为命案凶手“不1996年5月3日,也即呼格吉勒图案即将开庭审理前,内蒙古自治区“严打”斗争小严打行动由此开启。1996年4月到1997年2月,公安部牵头,成立了“严打办公室”名的呼市警察介绍,当时因为时间紧,加上一些民警办案素质不高,“刑讯逼供是常事”。
”给记者“演示”。儿子招了,警察说。”图,呼称自己是无辜的。严打之下的错位关系个女子其实没有死,说了就可以把我立刻放回家……”“我宁愿他是出了车祸”,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尚爱云生活在指指点点和耻辱中。滑力加认为,检察院当时不应对呼提起公诉。他说,呼案有3大疑点,公安存在主观尚爱云不信,儿子会做那种事。今年11月16日,尚爱云找到滑力加,以示感谢。这呼格吉勒图在烟厂的工作,就是把卷好的烟,放到传送带上组装,这是香烟出厂前的案发后第三天,尚爱云接到民警通知,让准备行李送看守所,“床被啊,衣物啊,你闫峰回忆说,案发后的第二天早上,他出公安局时,透过门缝看见呼格吉勒图蹲在地辅佐郑润民的是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冯志明,在呼市当地媒体关于此案的报道中,他是名退休的呼市新城区检察官,是全国第一名呼吁再审呼案的检察官。一个“金睛火眼”的神探:“两个男的怎么会知道女厕内有女尸?”办案之嫌;缺少直接证据,死者体内精斑未做DNA鉴定;公安涉嫌刑讯逼供。“呼格吉勒图耍流氓,在女厕把人杀了!”尚爱云总能听见细碎声音在身后响起。上、手被反铐在屋内的暖气管上,头上戴着一顶摩托车头盔(防止自残),面色发黑。该媒体报道,在这份共计7页、1500字的笔录中,呼格吉勒图数次表示:“今天我说说,还不让我解手……他们说只要我说了是我杀了人,就可以让我去尿尿……他们还说那的全是实话,最开始在公安局讲的也是实话……后来,公安局的人非要让我按照他们的话分——即被枪决前一个月,询问人为呼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和彭某。被询问人是呼格吉勒最后一道工序,对工人体力要求不大,但需要不断弯腰,它需要工人足够的耐心。在母亲“(受害者)牛仔裤上有三个铆钉,你他妈的不记得了?接下来就是一顿拳脚,打过尚爱云眼中,儿子内向,胆小,“邻居老人去世,门口摆几个花圈,呼上下班都是绕着走。几回之后,再问疑犯多半会说记得”,当记者问及当时是如何刑讯逼供时,这位“老刑侦”曾有媒体记者获得一份18年前呼案的笔录,该笔录制于1996年5月7日晚上9时20
法院。个女人……”被忽视的关键证据情严肃,只说了一句:“回家料理后事吧。”该媒体报道称,笔录显示,询问人对呼格吉勒图使用了“你胡说”等语言。开庭审理”,以求快批捕、快起诉、快审判。案的发生,但在“严打”期间,则变成相互配合。审、二审等环节均快速完成,包括执行死刑在内,两个月时间走完所有法律程序。“假如那天我给儿子做饭,他就不会和同事外出吃饭,也就不会有接下来的事。”呼格吉勒图的?掐死受害人的手印是否有鉴定?案发地是否留有呼格吉勒图的脚印?”一审开庭时,因为相距较远,检察官起诉了什么,尚爱云没有听清。宣布死刑后,呼呼格吉勒图供认后,按照“严打”“从重从快”的要求,随后有关的逮捕、起诉、一滑力加说,“严打”时,一旦发生重大案件,公安还在侦查的时候,检察院批捕科就滑力加告诉记者,从制度设计上,公检法本是互相制约,这样最大程度上防止冤假错1996年“严打”行动一般都是由各级党政领导亲自挂帅协调,公、检、法等部门密切呼格吉勒图死刑后,尚爱云开始找自身的原因,认为是自己的不妥,让儿子遭遇噩运。可介入,目的就是为了“快捕”。其后的“快诉”顺理成章,案件几乎是不受监督的达到大案件的侦办,“阅看预审档案材料,熟悉侦查过程,保证受理案件后能及时提起公诉和配合,以公安侦破为主力,重点“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重开了……她身上穿的秋衣等特征都是我没有办法之后……猜的、估计的……我没有掐过那所看,是为了看看那个女子是不是已经死了……后来我知道,她其实已经死了,就赶快跑苗立认为,对于呼格吉勒图的犯罪证据,并不构成证据链,“受害人体内精斑是否是父亲李三仁还去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请求一定要调查清楚,接待他的检察官表对于法庭的死刑判决,苗立律师有不同看法。他在2006年答应尚爱云,帮助其申诉。在叙述“当晚自己的犯罪事实”时,呼格吉勒图做了如下陈述:“我当晚叫上闫峰到厕格吉勒图不服,提出上诉。
上层领导批示。1996年,尚爱云聘请的律师也未向法庭提出相关质疑。苗立认为,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形下,法院判决就应该疑罪从无。如今,张娣和家人在海外生活。记者电话联系丁守君律师。他在电话里说,当年他未苗立律师认为,辩护人应该给法官一个反向的思考,给一个专业的法律意见,这样会赫峰介绍,相关记录显示,技术人员曾从受害人的体内提取过凶手的精斑。然而,这那年5月23日,一审开庭时,尚爱云听见张娣律师做的是有罪辩护,“说我儿子年纪尚爱云是在开庭前几天,接到开庭通知。开庭前3天,托亲戚花了1500元请了张娣律但一位长期研究严打的学者认为,在严打时期,这很难实现。她曾撰文反思“严打”:使一个案件有很大变化。曾担任呼格吉勒图的辩护人,遂挂断电话。信,“觉得这个案子没有这个证据也能定罪”。天。家里读书尚可的老三受不了同学们指指点点,选择辍学。法官的角色定位决定了其在裁判中倒向警察,实在无可厚非。”曾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赫峰,翻阅过呼案卷宗。告破,赵志红供述了10条命案,其中一件便是呼格吉勒图的4·9命案。小、是初犯,且是少数民族,请法院从轻发落。另一个律师一句话都没说”。是哭”。开庭前晚,尚爱云感觉不踏实,又花500元请了丁守君律师出庭辩护。师。张娣律师在开庭前见了呼格吉勒图一面,“见面时间很短,呼格吉勒图没说什么,就“在实践中,对于侦查笔录中记载的内容,法庭一般都给予认可。这是因为法官同样是维一关键物证当年未做DNA鉴定。他分析,一是因为当时内蒙古没有条件做;其二就是太自护社会稳定的政治力量,‘严打’又是针对社会治安恶化而展开,法官成为了潜在的控方,新华社记者汤计先后就此写了5份内参,呼吁领导重视并彻查。几乎每份内参都获得呼格吉勒图死刑后,尚爱云一度心如死灰。夫妻俩经常骑车到儿子墓前,一坐就是半2005年,尚爱云听闻一则消息,身子不由打了冷战。内蒙古“2·25系列强奸杀人案”等待9年之后
”有什么东西法庭上说呗。”经从高院离职,所以不便告知。个儿子都出生在内蒙古达茂草原。据了解,当年办理呼案的人员大都得到了升迁。组长,当时她在内蒙古高院任职。统以及政法委均开展了对此案的复查。上面有“呼格吉勒图”几个大字,没有生卒年月。勒图案正在复查阶段,何日再审将视复查结果而定。已近8年,超过法定审结期限。至今赵志红尚在羁押中。到了一个40平米左右的平房,虽然有点挤,但还是其乐融融。记者联系了莎仁,她证实确有这个复查小组的存在,至于复查的结论,莎仁表示她已知情人士透露,至少两年前,内蒙古高院组建了一个6人复查小组,由一位副院长担记者调查获悉,赵志红案发后,不单单是内蒙古警方复查了呼格吉勒图案,公检法系内蒙古熟悉此案情一位知情人士表示:“有人说案件之所以迟迟不得处理,是因为关汤计给尚爱云介绍了苗立律师。这是位刑辩经验丰富的律师。接受委托后,她去呼市11月4日下午,内蒙古高院的新闻通气会上,新闻发言人李生晨表示,目前,呼格吉这个消息让苗立律师同感欣喜,“这是9年来内蒙古公检法系统第一次公开回应此案。任组长,专职复查呼格吉勒图案。现在内蒙古人大任职的法学博士莎仁担任这个小组的副系到官员问责,但我觉得最关键的还是职能部门敢不敢作为的问题。再审其实并不复杂,中院调案卷,得到回复说“已被其他办案机关调走”。她去内蒙古高院,没见到负责人。呼格吉勒图三兄弟努力地适应城市生活,尚爱云记得当时,因为家里人口多,他们分在蒙语中,“呼格吉勒图”有“幸福的地方”或者“大好前途”的寓意。尚爱云的三2006年11月28日,赵志红案开庭,但因关系到呼格吉勒图案,此案未再审理。如今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后,安葬在南郊的白桦林中,墓碑是用水泥垒的,仓促而简陋,
买套大楼房,让家人都住进去。”(据新京报)尚爱云回忆说,呼格吉勒图最大的梦想就是,辍学去当兵,回来好分配工作,“他想
然开朗了。人,心里说,你俩演的戏该收场了。“我叫闫峰。”“你叫什么?”“我们还要上班!”“只是让你们去写个经过。”“没关系,我们会给你请假的。”下文为节选《“四·九”女尸案侦破记》在分局里,两人分别被领进了两个办公室。谁先报的案?而眼前这两个男的怎么会知道女厕内有女尸?的是呼市卷烟厂二车间的工人呼格吉勒图和闫峰。警方立即驱车前往现场。警,又看见层层的围观者,他们想溜了。然而,他俩的身前身后已站了“保镖”。“你说说,你是怎么知道公共女厕内有女尸的?”“我们发现了女尸,报了案,难道我们有罪了?”报案人惶惶然了。上班后,我一直在干活,大约八点多钟,呼格吉勒图找到我,悄悄地对我说,‘嗨,女厕作为优秀的刑侦人员,现场的任何异物都是珍贵的资料。而临场领导的一举一动,一冯副局长、刘旭队长等分局领导,会意地将目光一齐扫向还在自鸣得意的两个男报案马志明副局长和报案人简单地交谈了几句之后,他的心扉像打开了一扇窗户,心情豁1996年4月9日晚8时,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接到电话报案称:在锡林按常规,一个公厕内有具女尸,被进厕所的人发现,也许并不为奇。问题是谁发现的?颦一笑、即便是眉头的一起一伏,都是无声的命令。那两个男报案人,看见忙碌的公安干南路与诺和木勒大街相交处的东北角,一所旧式的女厕内发现一具几乎全裸的女尸。报案“我和呼格吉勒图都是卷烟厂二车间的工人。我俩今天都上中班,到后半夜两点下班。
”了案。”“是。”而叫闫峰呢?”“没有。”“我小便时听到的。”“听到声音你就跑进女厕所了?”“有!从上班到出来都有人知道。”“你没碰见什么人从女厕所跑出来?”“你是怎么听见女厕所内有喊声的?”“有谁能证明你一直在车间工作呢?”“你进了女厕所时,那里还有别人吗?”所问。就像在狂涛中颠簸的一叶小舟,连他自己也说不清天与水之间的差异。另一个办公室里。“我叫呼格吉勒图,蒙古族,今年19岁。上班后,我出厂外买点东“我只看见那女的横在那里……好像有人跑走了……不是,反正我没看清。”又返回去,见那女的真的死了。闫峰说,报案吧,我嗯了一声就跟他出来了。因为厕所太便跑进女厕所,见那女的横仰在那里,我便跑了出来。但又一想,那女的是不是死了?我西,突然想小便,听见女厕所内有女人喊叫的声音,过了一会儿,我听到里面没动静,我所有个女人死了,你不去看看?’我出于好奇,便跟着他去了厂外的公共女厕内,我看见黑乎乎的一个人横在两个蹲坑的矮隔墙上,我转身向外跑,说,‘赶紧报案吧’,我们就报臭,我买了五块泡泡糖,见闫峰朝治安岗亭走去了,我怕他抢了先,我也就跑过去报案了。下面的问答简略了。因为呼格吉勒图不是拒绝回答,便是东拉西扯,而且往往是答非“你几点上的班,几点出的厂,几点发现的女尸,几点叫的闫峰?你为什么不先报案
在审讯呼格吉勒图的过程中,由于呼的狡猾抵赖,进展极不顺利。市公安局局长王智在10日亲自来到分局,听取案件进展情况,当分析案情后,王智局长特别指示:一、对呼格吉勒图的痕印进行理化检验,从中找出证据。二、展开一个全面的、间接的包围圈,从间接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锁链,让呼格吉勒图丢掉侥幸心理。三、注意审讯环节,从供词中找出破绽,抓住不放,一追到底。王智局长的指示,极大地鼓舞了分局的同志们,在他们认真贯彻领导意图的情况下,审讯很快便发生了根本性的扭转。“4月9日,我上班后便溜出了厂门……” 呼格吉勒图交待说:“我乘天昏地暗,便溜进了公共女厕所挨门的第一个蹲坑,假装大便,实际上是企图强奸进厕的女人。大约8点半钟,见一个女的走进来,她蹲在了靠里点的蹲坑上,我便朝她扑过去,就要强奸。那着,我将她抱住,是用一只胳膊将她的脖子掳住,怕她喊,用另一只手掐住她的咽喉。没想到,她没吭声,我便将她的裤子拉下……上上下下摸了一气就跑出来了。我知道她已经死了,怕将来追查到我,便回厂叫了闫峰,以便让他证明我是上班来着,是偶然发现女尸的。我报案一是怕闫峰说漏了嘴,二是想转移你们追查的目标……”女的见我扑过来,赶忙提起裤子,并厉声问我‘你要干什么?’我低声说,‘别喊!’说这供词是熬了48小时之后才获得的。为了证实呼格吉勒图交待的真实性,由分局刑警队技术室对他的指缝污垢采样,进行理化检验。市公安局技术室和内蒙公安厅进行了严格科学的鉴定。最后证明和呼格吉勒图指缝余留血样是完全吻合的。杀人罪犯就是呼格吉勒图。 (摘自1996年4月20日《呼和浩特晚报》)《法律与生活》2006年第18期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杀案背后有力量干预,四次审讯内容曝光“10月30日,曾轰动全国的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杀案”(以下简称“呼格案”)即将启动重审程序的消息引起全国关注。这起发于18年前的枪决案在8年前即被认定为冤杀案,并被屡次呼吁重审,因何久拖未决?如今又因何突然有了转机?此消息是真是假?本报记者日前赶赴内蒙古呼和浩特一探究竟。冤案由来报警者被认定为杀人者 “呼格案”始发于1996年,正值全国第二次严打。最终被以故意杀人罪执行枪决的是时年18岁的蒙古族小伙子呼格吉勒图(以下简称呼格)。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卷烟厂工人呼格向警方报案,在烟厂附近的公厕内发现一下身赤裸的女尸。48小时后,当时负责该案件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副局长冯志明
和办案人员认定,呼格是在女厕对死者进行流氓猥亵时,用手掐住死者的脖子导致其死亡的。而唯一“有力”的证据就是呼格指甲里的被害人血迹。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同年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 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死刑核准权,是自1983年“严打”开始,从最高人民法院下放至下一级高院手中的。1996年~1997年、2000年~2001年,全国又先后进行了第二次与第三次“严打”。这期间类似的暴力犯罪案件,处理程序大都一致,由一审法院迅速下判,二审法院只做书面审,二审审理与死刑复核程序合二为一。 “呼格案”显然就在“严打”的当口,其办案速度也正符合当时的政治要求“从严、从重、从快”。1996年6月10日,呼格被执行枪决,距离案发只有62天。 这起案件在当时被列为内蒙古严打期间的成功案例,被媒体大肆报道,相关办案人也得到了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然而,2005年10月23日,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后,主动交代了其1996年犯下的第一起强奸杀人案,就在呼和浩特赛罕区邻近卷烟厂的公厕里,并准确指认了早就被拆除重新建设的案发地点。赵志红甚至说出了诸如“南北朝向,女厕在南”的厕所方位、内部结构、被害人身高、年龄、当时扼颈杀死被害人的方式、尸体摆放位置等其他作案细节,都有清晰、肯定的记忆。赵志红对案件表述的准确程度远远超过了1996年就已经被执行枪决的呼格。 这一情况立刻在全国引起震动。尽管当时呼和浩特市警方有意见认为,赵志红的一面之词缺乏有力的证据支持,但10年前的案件寻求证据已无可能,并且有法律界及社会各界人士同样对当年呼格被判死刑的证据支持提出质疑,认为从“疑罪从无”的角度,对赵志红的供认如果不能认定,对于呼格的指控和审判同样存在严重的问题。 冤案由此而来。而对这起冤案的调查认定和重审程序的启动却走上了漫漫之路。5次内参推动冤案重审 11月2日,本报记者在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见到了汤计。他向记者讲述了8年来5次内参推动“呼格案”重审的情况。 汤计说,他的第一篇内参写于2005年11月23日,距离赵志红落网刚好一个月,多年在内蒙古政法系统的良好人脉让他获悉这起存在巨大疑点的冤杀案,并在获知消息的第一时间将情况形成文字,以内参的形式发往北京,“发给谁?”对于记者的提问,汤计保持缄默,“这是机密,不能说。”但他表示当时的多位政治局委员是看到了这篇内参的。 于是2006年的3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组成了案件复核组对案件进行调查。同年的8月,复核得出结论,“呼格案”确为冤案。 最先将此事报道出去的是新华社内蒙古分社政文采访部主任、高级记者汤计。
就在汤计等待有关部门对结论明确表态的时候,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庭上,公诉机关对赵志红招认的10起强奸杀人案中的9起提起公诉,唯独漏掉了1996年4月9日的那起案件。赵志红当庭指出了这一问题,法庭审理因此中断。 “我在得知这一消息后,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就立即写了第二篇内参。”汤计说,2006年12月8日,他在对案件复核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后形成文字,并于同日将内参发出。 2006年12月20日,汤计写下第三篇内参。“在我写完上一篇内参的第8天,有一个警察交给我一封赵志红写的偿命申请书,我原文不动的发到北京,赵志红当时可能已经认识到‘4.09’案件对他是很关键的。”汤计说,“这篇内参很快就被批示下来了,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 为了扩大影响,2007年汤计写了关于该案件的上下篇,形成“大内参”,在全国党政系统发行,在更大范围内通过客观的报道扩大了事件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的推动了“呼格案”的重新调查。 随后,《瞭望》杂志根据汤计的内参形成报道公开发表在网络上,成为第一篇关于案件详细的公开报道。“呼格案”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关注。 2007年11月28日,汤计完成了第五篇内参,根据法律界人士的意见,直接呼吁案件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案”。这篇内参发出后,同样引起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最高法从内蒙古调阅了“呼格案”的案卷,对案件直接予以关注。四次审讯证实案件存疑第一次审讯 清晰交代作案细节 汤计在内参中以来自公安部门的4次审讯赵志红时的笔录为证据,证实案件是存疑的。 “第一份笔录是在他落网后第四天,即2005年10月27日19点30分至24点50分,在天泽大厦8611房间,呼市公安局赛罕分局刑警卢海忠、丁利明对其进行了讯问。 本次5个多小时的审讯中,赵志红主动交代了长达34页笔录之多的17起案件,其中第29页笔录所供述的第16起案件,就是呼市厕所命案,即‘4· 09’命案。 ‘4·09’命案现场远离马路,颇为幽深,置身一片颇具规模的平房家属区;而早春的呼市,晚八点多钟,天色已近漆黑,那个公厕内还没有一丝灯光。 即便如此,赵志红对一些细节诸如厕所方位、内部结构,被害人身高、年龄、扼颈方式、尸体摆放位置等其他作案细节,都有清晰、肯定的记忆。”2第二次审讯
4第四次审讯3第三次审讯回忆作案时间继续供述作案细节供述作案后回家路线无赵志红被拉到法场枪下留人的事情 1996年4月,具体哪天忘了。路过烟厂,急着小便,找到那个公厕。听到女厕有高跟鞋往出走的声音,判断是年轻女子,于是径直冲进女厕。 “作案细节最为详尽的一份笔录,出现在2005年12月26日。当日11时30分至14时39分,在呼市第一看守所,赵志红供述如下: 对于‘4·09’命案,他补充供述了在黑暗中用手感觉被害人‘穿着秋裤’,而自己当天是骑车顺着‘二中—五四商场—烟厂路口—钢铁材料厂出租房’的路线回的家。” 十年前的那个公厕已被推倒,原址上现在早就盖起了楼群,赵志红竟然在该楼群的一个拐角处,准确指认出了‘4·09’命案案发现场的具体范围。” “两天后的10月29日,在同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警总队的张健、杲凤存在20点08分至21点34分,再次提审赵志红。 ……她皮肤细腻,很年轻。我身高1米63,她比我矮,1米55到1米60的样子,体重八九十斤。”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警总队打黑支队负责人杲凤存说,赵志红是他审的,‘4·09’案的现场复查了3次,呼格吉勒图没有作案时间,前后差了将近一个小时……” 就在本次审讯后的第二天,即2005年10月30日,赵志红给警方带路,他左转右绕,四处参照,结果确出乎意料。 这次他回忆作案时间是‘1996年夏天大约五六月份’,并进一步确认公厕是‘南北走向、女厕在南’,通过扼颈碰触被害人头发判断她‘留着短发’,并表示作案后‘怕露馅,就根本没敢打听’。 “2005年11月11日,10点整至11点30分,在警犬基地,呼市刑警总队的杨山旺、呼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韩峰第三次提审赵志红。 两人刚好照面,我扑上去让她身贴着墙,用双手大拇指平行卡她喉咙,她双脚用力地蹬。五六分钟后,她没了呼吸。
“我的这份内参,当时中央有关领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都进行了批示,原本应该择日宣判的赵志红案件,被最高法叫停了,就再也没有开过庭,一直到今天,赵志红还活着。”汤计说,“根本没有赵志红被拉到法场上枪下留人的事情。”对于记者提出的有媒体的相关说法,汤计予以否定。启动重审是真是假? 对于重审将在本月启动的消息,记者采访的人士态度不一。汤计表示内蒙古政法系统对于此消息没有明确表态,而公安部刑侦专家杨承勋认为,这则消息应该是可信的,“四中全会刚刚结束,依法治国的提出,都让这件沉积多年的冤案有了推动下去的重要理由。” 这一消息是否准确?该案是否能够进入重审?18年冤案能否昭雪?本报记者今日将向内蒙古当地有关部门求证。谁让案件沉冤不解? 在3年里,汤计以5篇内参对“呼格案”持续推动,在他看来,他之所以能够连续形成内参,与内蒙古当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案件的正面态度和积极反应是有关系的。 “在赵志红供认自己是1996年4月9日强奸杀人案的嫌疑人之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组成了专案组,对当年的案子进行了主动的追查,在内部首先得出结论。”汤计认为,这是公安系统对“呼格案”积极态度最有力的证明。 而检察机关的态度也是明确的,“当时的自治区检察院的领导就认为,‘呼格案’证据不足,应疑罪从无,按照审判程序,检察机关应该就‘呼格案’提出抗诉,但是目前情况看,如果最高法不采取跨省区异地审理,很难有一个正确的结果!”汤计将这一意见作为自己第5篇内参中的重要论据提出。 汤计说,多年来对案件的持续追踪,一方面确实得到了中央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使案件得到关注。同时他也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在“呼格案”重审问题上,有人一直在推动,还有一股力量使得“呼格案”久拖不决。 “有人跟我说过,这个案子一直不能进入正常的法律程序,问题就出在当时的自治区法院,中央、最高法、最高检都对案子的重审有过指示,自治区委、区政府也有明确的态度,但是当时的自治区法院就是执行不下去。”汤计认为,其中原因可能涉及国家赔偿的因素,因为国家赔偿是需要自治区法院赔付的。 “2010年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换届,现任院长胡毅峰上任,他当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对于案件的重新调查和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汤计说。 汤计的这一说法并非个人观点。率先报道“呼格案”将于近期启动重审程序的北京《法制晚报》深度部主任朱顺忠关注“呼格案”10年之久,是汤计之后又一位持续推动案件进展的媒体人。根据他了解的情况,2005年赵志红案专案组负责人、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赫峰对“呼格案”一直默默支持和推动。现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在上任后对案件启动重审所做的努力,也是非常关键的。而对于这个案件难以实质性推动
的原因,朱顺忠认为:“当年办理‘呼格案’的办案人,后来几乎都得到了提拔,在公检法各条战线上成为把关人,这个案件一旦被翻转过来,问责机制产生的影响将是巨大的。” 公安部刑侦专家杨承勋2005年就曾通过测谎手段对赵志红进行过研究,他对“呼格案”有着明确的态度,“这就是一件错案,证据严重不足。”杨承勋介绍,这起案件缺乏的最重要的证据就是死者体内分泌物的提取和鉴定,虽然在1996年内蒙古当地公安部门没有这样的侦查手段和能力,但北京、上海、沈阳等地有多个鉴定机构对于“呼格案”还是能够作出准确的侦办。“当时特殊的政策和形势,导致了问题的出现,但错了的案子就应该纠正错误,进行赔偿,这是我当时的意见。”杨承勋说,他曾多次提出这样的意见,却屡次听到重审“呼格案”的说法,后来都不了了之,“这个案子启动重审程序不是今年才有的说法,2013年年初甚至在2012年,内蒙古当地就提出了这个事情,但是有人先是说要在十八大之后运作这个事情,后来又说应该等到两会之后,总之是各种理由,把事情耽搁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