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1日发(作者:)

曲靖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以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根据省教育厅、省师范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 名师工作室由具备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资格者主持,其目标是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专业指导作用,努力培养一批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骨干教师队伍,并逐步把名师工作室办成全市优秀教师的孵化器,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助推器,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加速器,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第三条 名师工作室分层次、分学科设置。培养周期为三年一轮,工作方向以学科团队为主要依托,教学、培养、研究一体化为主要途径。
第二章 工作目标
第四条 通过名师引领和自身努力,在培养周期内实现名师工作室研修人员教学专业技能、科研水平的提升,为全市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理论深厚、业务精湛,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在市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骨干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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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立足课堂教学,树立创新意识,探索具有学科特色的课堂教育改革路径。名师工作室必须结合名师专业发展方向,结合全市教育重点工作,富有成效地开展研究工作。
第六条 为实现以科研成果引领教学成长、促进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推进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打造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品牌的目标作出贡献。
第三章 组织建设
第七条 市教育局成立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对名师工作室实施统一管理。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分管师资教育的副局长担任,组员由市教育局师资教育科、人事科、财务基建科、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教研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师资教育科。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人选,助理主持人人选,审核团队人员结构,组织实施对名师工作室的年度检查和评估等。
第八条 名师工作室建设要求
名师工作室建立在主持人所在学校。
所在学校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有学校教师培养实施方案,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2)高度重视、参与和支持名师工作室建设,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完成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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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独立的工作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平方米),并按12人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名师工作室设主持人一人,助理主持人一人(由成员兼任),成员10人(本校3人、外校相关教师7人),学员100人(每位成员各带10人),顾问一人(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从大专院校或教育教学研究单位,聘请同一学科领域的高水平专家),组成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
名师工作室名称包括“名师工作室层级、主持人姓名”等内容。如“曲靖市***名师工作室”
第九条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资格条件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人为本,教真育爱,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师德高尚,理念先进,治学严谨。
(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中学教师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小学教师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男57、女52)周岁。热心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有培训、指导教师开展教学科研的能力。近五年内,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至少有1人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奖项。
(三)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在县(市)区级及以上同层次学校、同学科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近五年内,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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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或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的2篇及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实验报告或专业论文。
(四)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县(市)区级层次及以上开设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研究课或专题讲座,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五) 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优先考虑。
第十条 名师工作室成员条件
名师工作室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专业思想稳固,专业基础厚实,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二)肯吃苦,善钻研,积极进取,有较强的专业发展意识与能力;
(三)教育教学业绩显著,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已崭露头角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四)近年来在省市级刊物有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取得成果。
(五)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优先考虑。
第十一条 名师工作室学员、顾问条件
学员由各名师工作室根据实际情况(成员、区域)自行设定。应当优先遴选新入职青年教师参与。
顾问由各名师工作室根据需要自行设定和聘请。
第十二条 名师工作室的组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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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持人申报
1.由符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条件的教师填写主持人申请表(见附表一),制作名师工作室工作计划,报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学校填写主持人所在学校应该具备的条件要求表(见附表二),报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师资教育科)复核通过,报市教育局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最后审定。
2.市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要求和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评议;
3.市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
(二)招聘、遴选名师工作室成员
1.市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向全市公布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相关介绍、名师工作室工作计划、名师工作室招聘启示等内容。
2.由符合名师工作室成员条件的教师提出个人申请(见附表三),自主选择相关专业的名师工作室,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师资教育科)复核通过,交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遴选确定主持人助理一人、成员10人(含助理)后,报市教育局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名师工作室成员名单。
(三)名师工作室学员、顾问由工作室选定后报市教育局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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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 主持人职责
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必须加强对工作室各项工作的全面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一)提升理论素养,明确教学主张。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必须加强自我研修,进一步提炼和明确教学主张,努力在省市内外产生良好影响和辐射作用。
(二)培养骨干教师。指导组成人员制订专业发展规划,通过个人研修实践、集中专题研修、学术研讨、交流合作、教学成果展示等方式,为其搭建施展才华的平台,使其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三)组织开展课题研究与课改实验。定期组织工作室教师研修学习前沿教科理论,关注教改动态,搞好课题研究。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工作室成员有效推进各项实验工作。
(四)推广和展示研究成果。名师工作室要带动广大教师参与研究,并及时将研究成果向相关级别学校、相关学科介绍、推广使用,并将研究成果通过专栏、网站、微博等向外展示,提高知名度。
(五)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必须承担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指导组成人员开展课题研究。
(六)根据经费管理要求,制定工作室经费使用预算方案。
第十四条 成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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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员必须积极参加工作室活动,认真完成相关的分工研究工作,并协同完成相关决策咨询报告、意见建议或学科(领域)专项分析报告。
(二)每学年每人至少开设一节高水平的公开课,形成一个课例或案例,并进一步提炼和发展成一个既有理论价值又有现实指导意义的研究专题。
(三)在工作周期内(三年)每人至少有2篇论文公开发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每人不少于1篇,或参加教学教研活动评选获得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及以上的奖项,或有一项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获得立项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
(四)主持人助理除完成组成人员任务、履行组成人员职责外,必须协助主持人工作。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 各主持人所在学校每年应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 1万元、县(市)区教育局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不低于2万元,市教育局投入5万元,用于名师工作室的启动、过程管理和绩效考核。
第十六条 所有经费进入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账户,由工作室主持人制订预算方案,报市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交所在学校按照经费管理程序开支。经费要求专项专用,专帐核算,满三年时专门审计。经费主要用于:(1)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2)聘请专家授课经费;(3)主持人指导经费;(4)观摩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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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5)添置书籍、资料经费;(6)专项活动就餐经费等。
第六章 评估考核
第十七条 市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名师工作室运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工作。名师工作室实行届期制,每届3年,过程性评价每学年一次,结果性评价每周期一次。
第十八条 名师工作室必须确定研究发展方向,拟定名师工作室职责、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案。每年年初、年末写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市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九条 在每学年一次的过程性评估中合格的工作室,工作经费予以全额发放;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工作室,工作经费不予发放。连续两年评估不合格的工作室,将取消该工作室主持人资格,并终止该工作室活动。
第二十条 有:(1)在评选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组成人员工作中弄虚作假的;(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调离本岗位的;(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4)有重大责任事故、严重违规、违纪及违法的。主持人或成员五人以上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工作室主持人资格,并终止该工作室活动;成员个别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取消该成员资格,工作室照常活动。
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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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属曲靖市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
第二十二条 本方案自2013年3月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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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申报曲靖市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目录
1、曲靖市名师申报书(封面)
2、《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
3、《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具备条件要求表》
4、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5、个人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6、近五年论文(2篇,复印件)
7、个人近五年教学总结(不少于3000字,打印)
8、学校推荐材料(打印)
注:凡复印件,学校必须加盖公章;凡“层次及学科”处幼儿园填“学前教育” 、特殊学校填“特殊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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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名师工作室
申 报 书
主 持 人
所在学校
申报层次及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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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制
附表一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
姓 名
从事专业
性 别
行政
职务
出生年月
专业职称
近五
年教
育教
学成果
所 在
学 校
意 见
县 级
教育局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校长: (公章)
年 月 日
最高学历
荣誉称号
市 级
教育局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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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具备条件要求表
主持人
所在学校
工
作
场
所
及
设
施
思
想
认
识
及
方
案
经
费
保
障
县
级
教
育
局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主持人所在学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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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所在学校
近五年教育教学或科研成 果
性别
年龄
最高学历
申报工作室
所任学科
学校意见
县级教育局意 见
校长: ( 公章)
年 月 日
( 公章)
年 月 日
( 公章)
年 月 日
( 公章)
年 月 日
工作室
主持人
意 见
领导小组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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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名师工作室基本情况表
姓 名
主持人
行政职务
姓 名
成
员
情
况
性 别
性别
职称
年 龄
层次及学科
工作单位
专业职称
工 作 单 位
年龄
工
作
室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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