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4日发(作者:)

(2)法学专业课程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国家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律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公正廉明、刚正不阿的优良品质和奋发奉献的道德修养。
2、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掌握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法学理论发展与法制建设的趋势,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整理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4、具有较宽厚的人文科学知识,把握与了解法学发展的人文环境与人文基础,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方法。
5、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能与人为善和具有团体合作精神,有健康的体魄。
三、计划学制、最低毕业学分、授予学位
计划学制:本专业实行学分制,学制一般为四年,允许提前或推迟毕业,具体按学校学分制管理条例执行。鼓励学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和辅修专业。
最低学分要求;165学分。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四、课程修读要求
1、全校公共必修课为学生必修课程,计34学分,其中体育、军事理论和计算机(第一阶段)试行通过性考试。
2、学生必须选修全校公共选修课7学分,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类2个学分,自然科学类2个学分,艺术类2个学分。就业指导课以讲座形式进行,开设4-6个讲座,计1公选课学分。
3、学科基础课为必修课程,共11门计40学分。其中学科大类基础课6门计18学分,学科专业基础课5门计22学分。
4、专业必修课程共设9门计27 学分。其中,学科导论课以讲座形式开设。
65
5、专业选修课程分为限选课和任选课,学生必须按以下要求选够43 学分:
⑴ 限选课必须修读 33学分;其中主选组和法律实务方向的课程必须全部修读共7门课计17学分;另外从“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五个方向的课程模块中,修读不少于16学分的课程。限选课程模块即考研课程模块。
⑵ 任选课必须修读10个学分,可以从本专业课程计划表的任选课、没有修读的限选课程模块、本院其他专业的选修课程、学校公选课程、外院(系)提供的选修课程以及石牌六校联合开出的选修课中修读。参加校级以上的比赛获奖,以及参加国家主考的专业技能获得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书各取得1个学分。具体按照政法学院的有关办法执行。
(3) 课程计划表中带*号的为双语教学课程。课程计划表中带☆的是综合课程。
6、专业实践与毕业论文为必修课程。专业实践为8个学分,主要到司法机关、仲裁机关以及相关部门实习,时间为12周,其中4周安排在暑假。其他专业实践1学分,分散进行法律咨询、见习等活动。毕业论文6个学分。实行教师指导与学生选题相结合,毕业论文实行答辩制度。
7、在本课程计划中设立“教师教育”课程模块,提供给有志当教师的学生修读。修读满该课程模块20个学分的学生,毕业后可以按师范专业择业。
五、课程结构比例表
课程类别
公共必修课
全校公共课
公共选修课
学科基础课
专业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
实践教学、
毕业论文(设计)
总 计
102
702
462
688
12周
6周
2720
3.8
25.8
17
25.3
100
7
40
27
43
8
6
165
4.2
24.2
16.4
26.1
4.8
3.6
100
学时数
766
占总学时的比例
28.2
学分数
34
占总学分的比例
20.6
六、课程方案表
66
法学专业课程计划表一
学时数
课程
类别
课程
编码
课 程 名 称
学
分
数
合
计
理
论
学
时
4400001
学期、周数数、周学时
实
践
学
时
36
72
54
162
2W
8
8
8
8
16
3
3
3
3
2W
一
16
周
5
二
18
周
5
2春秋
2春秋
4-3春秋
三
18
周
5
四
18
周
5
2春秋
2春秋
2春秋
4-6个讲座
3
3
3
3
讲座
2
3
3
讲座
五
18
周
六
18
周
七
10
周
八
12
周
3
1
1
1
2
1
1
2
2
3
3
2
备注
大学英语
计算机基础应用
军事
体育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概论
16
5
2
5
2
5
34.5
2
2
2
1
7
3
3
3
3
3
3
18
5
4
7
3
3
22
3
5
3
3
3
3
3
3
1
27
352
108
2W
144
36
126
766
34
34
34
讲座
102
48
48
54
54
54
54
312
84
72
126
54
54
390
48
90
54
54
54
54
54
54
462
352
72
72
36
72
604
48
48
54
54
54
54
312
84
72
126
46
54
382
48
82
46
54
54
54
54
54
446
必
修
全校公共课程
选修
课
课
6100001
3106020
3602003
2607013
2200006
2-2春秋
小 计
自然科学类
艺术类
社会科学类
就业指导
小 计
0400001
2100001
0100015
1105003
逻辑学
宪法学
哲学原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3(春)
3(春)
3(秋)
2
4
4
讲座
3
4
3
3
学
科
基
础
课
2402001
2401218
伦理学
社会调查与统计
法理学
民法总论
刑法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暑假社会调查2W
小 计
2100053
2100305
2100010
2100220
2104003
经济法学
小 计
2100004
2100315
2100103
中国法制史
民事诉讼法与商事仲裁法
刑事诉讼法
商法学
知识产权法
国际法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学科导论
小 计
专
业
必
修
课
2105201
2106002
2102001
2102005
2102014
3101004
67
法学专业课程计划表二
课程
类别
课
程
编
码
8104018
主
选
组
2406002
2100222
小 计
2100056
方法
向律
1 实
务
2101059
2100171
2100181
小 计
2102030
2102021
2100007
外国法制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
☆法律文书
律师制度与实务
☆案例课
☆证据学
学时数
课 程 名 称
学
分
数
3
3
2
8
3
2
2
2
9
3
3
3
2
2
13
2
2
2
2
8
婚姻家庭继承法
劳动法
海商法
外国民商法
3
3
3
3
12
金融法
税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房地产法
外国行政法
行政救济法
3
3
3
2
2
3
16
2
2
2
2
2
10
合
计
54
54
36
144
54
36
36
36
162
54
54
54
36
36
234
36
36
36
36
144
54
54
54
54
216
54
54
54
36
36
54
288
36
36
36
36
36
180
理论
学时
54
54
36
144
54
36
36
36
162
54
54
54
36
36
234
36
36
36
36
144
54
54
54
54
216
54
54
54
36
36
54
288
36
36
36
36
36
180
实
践
学
时
一
16
周
二
18
周
学期、周数、周学时
三
18
周
3
四
18
周
3
2
2
3
五
18周
六
18
周
2
2
3(秋)
3(春)
3(秋)
4(春)
4(秋)
4(春)
4(秋)
4(春)
4(秋)
3(秋)
3(春)
3(秋)
3 (春)
3(春)
3(秋)
3(春)
4(秋)
4(春)
3(秋)
4(春)
4(秋)
4(春)
4(秋)
4(春)
七
10
周
八
12
周
备
注
1
1
1
2
物权法
债权法
侵权行为法
方法
向学
2 理
论
专
业
专
业
限选
选
课
修
课
2100048 法社会学
2100055 法经济学
小 计
2100151 犯罪学
刑事侦察与司法鉴定学
美国刑事司法制度*
法医学
2
2
方刑
向法
3 学
2100107
2102041
2100019
小 计
2100352
方民
向商
4法
学
2107001
2105241
2102016
小 计
2105002
经
方济
法
向与
行
5 政
法
1601005
2108008
2104302
2102031
2100209
小 计
2102003
2102007
方国
向际
6法
2102006
2102004
2607042
小 计
国际投资法
国际贸易法*
国际民事诉讼与
商事仲裁*
国际税法
世界贸易组织法
68
3800001
3100101
心理学
教育学原理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教学理论与教学工作
德育理论与班主任工作
3
1
1
1
1
2
3
3
2
2
2
21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3
1
1
32
54
18
18
18
18
36
54
54
36
36
36
378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54
522
12W
6W
分散
54
18
18
18
18
36
54
27
18
18
16
295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54
522
18
18
16
3
3
3(春)
1(秋)
1(春)
1(秋)
1(春)
2(春)
2
1
2
2
师
教
范
课
师
程
类
教
任
选
育
课
3100138
3100054
2603003
3304049
2601004
3107014
3107013
3107016
3107017
现代教育技术
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
中学政治课教学技能训练
含微格训练
2
中学政治教学论
中学课程标准与教材分析
中学政治课教学评价理论与实践
小 计
4400070
1600104
2101040
2401211
3100047
1101002
专
业
任
选
课
1100068
2607003
0101002
2600002
2401004
4106032
6200010
6200001
3106122
3105067
小 计
3105037
实践及毕业论文(设计)
3108005
专业英语
会计法与审计法
国家公务员制度
社会保障法学
比较政治学
世界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
现代西方政治理论
现代中国政治理论
政治学原理
社会学概论
演讲学
博弈论
高等数学
科学研究与创新
职业技能
4(秋)
3(春)
4(秋)
3(春)
4(秋)
3(春)
4(秋)
3(春)
4(秋)
3(春)
4(秋)
3(春)
3(春)
3
3
凭校级以上的奖项计算学分
凭参加国家主考的专业技能证书计算学分
第6学期暑假至第7学期第10周
专业实习
毕业论文
法律实践
8
6
1
注:① 限选课2个学分的一个学期安排2门课,每门9周;
② 任选课春季从第7周、秋季从第11周开始。
69
七、双专业、双学位、辅修专业说明
本专业开设法学专业辅修课程与双专业、双学位课程。
1、 学分要求
辅修专业:须修读本专业课程方案表备注栏中代号为1的所有课程,共8门,30学分;
双专业:在修完辅修专业规定的课程后,必须修读本专业课程方案表备注栏中代号为2的7门课程,取得21学分;双学位:在修完双专业课程学分的基础上,必须修读本专业课程方案表备注栏中代号为3的5门课程计23学分(其中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各6学分),可获得法学双学位。获得法学双学位,共须修取74个学分。
2、 修读期限
辅修专业、双专业:一般应在第4学年内修完全部课程;双学位:若在第4学年尚未修完规定的课程,可以延长一年学习时间。
3、 其他问题
与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和辅修专业有关的其他问题,如入读条件、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学位授予、收费标准等,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课程简介(另印成册)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