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1日发(作者:)

标准化知识讲座
第一部分: 标准化基本知识
第一节 标准化基本概念
1、标准的基本定义
--最早的标准化定义是1934年盖拉德(rd)在《工业标准化原理与应用》中提出的。
标准---是对计量单位或基准、物体、动作、过程、方式、常用方法、容量、功能、性能、方法、配臵、状态、义务、权限、责任、行为、态度、概念或想法的某些特征,给出定义、做出规定和详细说明。
该定义罗列了涉及需要统一的概念和事物,并表述了表现形式和载体以及标准的时效性,但是不够概括。
--1972年桑德斯在《标准化的目的和原理》一书中定义。
标准---是经公认的权威当局批准的一个标准化成果。它可以采用下述形式:一是文件形式,内容记述一整套必须达到的条件;二是规定基本单位或物理常数,如安培、米、绝对零度等。
该定义补充了标准形成的法定程序和表现形式。但是没有给出标准统一的概念和事物的明确内容。
--1982年11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第2号指南定义。
标准---适用于公众的,由各方面合作起草并一致或基本上一致同意,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的技术规范或其它文件,其目的在于促进共同取得最佳效益,它由国家、区域或国际公认的机构批准通过。
该定义函盖了以下要素: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现代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成果为基础;技术文件;促进最佳公众利益;协调一致并批准。
--最新的定义是2002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依据ISO/IEC第2号指南(1996年版)制定的。
标准---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注: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
要点:从标准化定义发展,了解标准化已从工业化生产领域,逐步扩大到技术、经济、贸易、服务、管理等各个方面,涵盖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标准化的技术基础作用表现的越来越大,影响更加广泛和深入。
第二节 标准化发展历史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技术、经济和生活的发展,标准化大致可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一、远古时代人类标准化思想的萌芽
1、狩猎工具:人类为获取食物,唯一的方式是狩猎,时代所能提供的狩猎工具,只有大自然中存在的石头。选择天然具有砍砸、刮削、尖状石头,成为狩猎的石器工具。进一步发展出现为狩猎的目的,根据不同需要,进行打制的石器,再进一步更出现磨制石器。这种石器的发展过程,体现了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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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了逐渐趋于一致的形状和尺寸的工具。这是一种无意识的标准化过程。
2、图形符号
为解决人类思想、感情交流,信息传达,从发出的只言片语,逐步被大家理解公认,含有一定的标准化意义。在这种原始语言的基础上,又创造了符号、记号、象形文字。例:西安半坡遗址出土的彩陶器上面刻画的符号。
无意识的标准化虽处于萌芽状态,但确是人类第一次伟大的标准化创举。
二、古代标准化—手工业基础
1、手工业从农业分离出来,交换发生。产生早期计量器具。例:麦粒、竹桶
2、手工业发展,分工细化,形成规范。例:春秋末期齐国人著的《考工记》,就是一部手工业生产技术规范的总汇。书中记述了30多项手工业生产的设计规范、制造工艺等。如:车轮,
3、秦统一中国后,文字、货币、道路、兵器统一。
三、机械生产的大工业形成近代标准化
产生原因:
1、生产率提高的需要
---1798年美国人艾利.惠特尼,在制造武器过程中运用互换性原理
---1902年,英国纽瓦尔公司出版“极限表”标准,最早的公差制。
---1906年,英国颁布了国家公差标准BS27。
---1911年,美国的泰勒发表了《科学管理原理》,将标准化的方法运用于制定“标准时间”和“作业研究”。
---1914-1920年,美国福特公司创造生产流水线。
2、扩大市场的需要
从局部市场向跨地区的市场发展,对互换性提出要求。
3、调整产品结构,实现生产合理化的需要
四、现代标准化
技术经济贸易迅猛发展,标准化也随之进入重要的发展时期。标准化的特点还处于不断发展时期,目前已经具有如下特点:
1、系统性:广泛的专业协作
2、国际性:
3、目标和手段的现代化:
重点:伴随大机器工业产生的标准化,由保障互换性的手段,发展成为保障国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提高生产力的重要手段。
除此以外,现代标准化对一些传统标准化观念、做法提出挑战。如:标准滞后与产品开发,工业生产以外的领域应用,标准与知识产权结合的动向,垄断企业集团产生的事实标准等。
第三节 标准化管理体制
1901年英国标准化协会成立,这是世界上第一个标准化组织。1906年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成立,这是第一个电工领域的国际标准化组织。1926年成立了国家标准化协会国际联合会(ISA),这是1946年成立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前身。在这段时间,1932年前,25个国家相继建立标准化组织。世界各国根据本国国情采取了不同的标准化管理模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标准化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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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标准化管理模式:
1、以欧洲为代表的非政府主导模式;
在这种方式中,标准形成又有两种不同形式,一是非政府的标准机构组织完成;二是非政府组织将其它民间组织的标准直接用于国家标准。
2、以日本为代表的政府有限主导,非政府操作的模式;
日本、韩国等。
3、以中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
中国、前苏联各国等。
二、各种模式的比较
1、各种模式的优点
非政府主导模式:对技术发展、经济发展的自身规律较少的干扰;更有利于社会各利益群体的自愿参与和技术的协商一致;对技术标准的敏感性、前詹性更强。
政府有限主导,非政府操作模式:对技术发展、经济发展自身规律有主导作用;利益群体参与程度更深;技术协商更容易;对公益性技术标准的敏感性、前詹性政府关注,其它由企业关注。
政府主导模式:有利于标准化与经济、技术发展的战略相结合;政府意见容易贯彻;公益性事物标准化得到加强。
2、各种模式不足
非政府主导模式:标准的作用有一定局限性,为体现政府意志必须与法规结合;标准贯彻各多依赖于企业的自觉行为,因此,对企业素质有较高要求。
政府有限主导模式:还没有明显不足。
政府主导模式:对技术标准干扰较大,在某种程度上阻碍新技术、新产品的标准化;标准制定程序权力化,标准滞后,水平底;企业参与愿望不能充分发挥,参与程度有限。
三、中国标准化管理模式及发展方向
1、中国标准化管理体制
建国前标准化管理机构
---1931年12月国民党政府实业部(经济部前身)成立工业标准委员会。1944年6月首次颁布《等比标准数》、《标准直径》、《工业制图》等三个标准;
1946年国民党政府颁布《标准化法》,1947年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3月改组成立中央标准局。
建国后标准化管理机构
---1949年,陈云副总理主持的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了中央技术管理局,下设标准规格处,在工业基础较好的东北,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公司、每一个厂矿,开始清理、制定标准。
---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期(1950年-1953年)的标准化。清理当时存在的各种标准,逐渐建立行业标准化,地方标准化机构。初步改变了型号复杂、规格混乱的“万国牌”状况。
例:交通部门统一了机车、客车、货车的车钩高度,起草《汽车运输企业暂行技术标准与定额》;铁路部门,钢轨有108种,岔道346种,机车车型140种,客车车型197种,货车车型457种。经过整顿,确定中国轨距为1435毫米的标准,钢轨形式从108种简化为3钟。
这期间尚未建立统一的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但是,各产业部门在积极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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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业生产的同时,开始组织相应标准,建立标准机构。
---1957年国家技术委员会标准局正式成立。
---1958年-1960年,受大跃进和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标准化工作发展缓慢。
--1963年召开全国标准计量工作会议,制定了标准化发展十年规划,但是规划仅执行三年,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开始,标准化工作从此大部分机构撤消,人员下放,十年间仅制定2个国家标准。
---1978年5月,中央批准成立国家标准总局。对标准进行清查整顿。
---1986年技术监督局成立。
---1988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质量局并入,成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1年,与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合并,成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设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认证认可管理委员会。
我国标准化工作经过50多年的风风雨雨,机构的演变,但管理体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仍然沿用着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机构,思想方法仍然停留在计划时代。
存在问题的根本性解决不太可能。但可以学习政府有限主导模式,逐步明确政府主导范围和内容,强化对公益性标准化事物的管理,放开需要由企业和市场主导的标准化事物。
四、我国标准化管理模式的问题
1、政绩与技术务实的矛盾
2、权力对技术的干预
3、行政体制阻碍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和技术形成标准
4、标准周期长,水平低
第四节 标准化运行机制和标准体系
一、标准化运行机制
政府标准化机构负责标准化综合管理,重点管理国家标准计划审批和最终发布。
标准制订的技术过程由专家组织负责。
二、标准体系
我国实行的是四级标准体系,强制性与推荐性两种性质。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三、我国标准化运行机制和标准体系存在问题
1、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界定不清;
2、地方标准超出标准化法范围;
3、企业标准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如何执法问题;
5、技术专家组织的公正性、科学性、工作效率问题;
第五节 标准化方法原理和作用
一、标准化方法原理
概括起来四个原理:
1、简化原理:对不必要的复杂化和混乱事物进行合理的缩减和统一的方法。
2、统一的原理: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对标准化对象的形式、功能、或其他技术特性所确定的一致性,应与被取代的事物功能等效。
3、协调原理:针对标准化系统中,协调标准内部各要素相关关系;协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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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标准系统中各项关标准间的相互关系;以标准为接口协调各部门、各专业、各个环境之间的相互技术相关关系,解决各有关方连接和配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使标准在一定时期保持相对平衡和稳定。
4、优化原理:按照特定的目标,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对标准系统的构成因素及其相互关系进行选择、设计或调整,使之达到最理想的效果。
四项基本原理的实现,也就是说在生产实践中标准化原理的表现形式,有五种:
简化、统一化、系列化、通用化、组合化。
二、标准化对国民经济的作用和意义
1、现代化生产的必要条件
2、实现专业化生产的前提
3、实现管理科学和现代化的基础
4、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
5、发展产品品种,缩短研制生产周期
6、降低资源消耗,节约原料和能源的重要措施
7、保护劳动职业健康安全,加强环境管理,保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第六节 国际标准化
一、国际标准化管理机构
1、主要国际标准化组织。
国际标准化组织主要是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三大国际标准化机构为主。
2、具有制定国际标准职能的国际组织。
以及由国际标准化组织认可的25个具有制定国际标准职能的组织。
3、重要的区域组织。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委员会、太平洋地区标准化大会等。
二、国际标准覆盖领域
标准化正在从传统工业领域,向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环境保护等方向发展。特别是近年在管理体系的发展方面进步快速。
三、国际标准化与世界贸易
谈到标准化与世界贸易,主要涉及WTO协议的两个协定,这两个协定是限制技术壁垒或者说是产生技术壁垒的根源。
在WTO协议的23个协定中,涉及贸易技术壁垒的协定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即WTO/TBT协定),另一个是“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即WTO/SPS协定)。这两个协定的基本规则是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以国际标准为基础的原则和科学合理的原则。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WTO/TBT)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有15条和3个附件组成,协定对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三个方面作了规定。
协定对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的定义
技术法规——强制执行的规定产品特性或相应的加工和生产方法 ( 包括可适用的行政或管理规定在内 ) 的文件。技术法规也可以包括或专门规定用于产品、加工或生产方法的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我们国家的技术法规有多种表现形式,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部门规章、地方规章、行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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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等。目前,我们还没有法律上的统一规定,但在入世谈判中,各方都承认我国的强制性标准是技术法规的主要表现形式。
标准——由公认机构批准的、非强制性的、为了通用或反复使用的目的,为产品或相关加工和生产方法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标准也可以包括专门规定用于产品、加工或生产方法的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TBT协议规定标准是推荐性的,ISO/IEC指南2定义的标准可以是强制性的,也可以是自愿性的。我们国家的标准分为强制性的和推荐性的两大类。我们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统一负责全国标准化工作的机构。
合格评定程序——直接或间接用来确定是否达到技术法规或标准的相应要求的任何程序。合格评定程序包括取样、测试和检查程序;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程序;注册、认可批准以及他们的综合的程序。大家熟悉的GB/T19000-IS09000质量认证、GB/T24000-IS014000环境体系认证、我国最近实施的3C认证、农产品的认证等都是合格评定的范畴,我国已经成立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监督管理这方面的工作。
2. TBT协定主要规则
共有五个原则。
(1)国际标准原则:成员国在制定本国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时,要以国际标准(或即将发布的国际标准草案)和国际导则为基础,要尽可能地采用国际标准,并且鼓励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活动。TBT协定指的国际标准,主要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三大国际标准组织发布的标准。
(2)国民待遇原则:在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方面,各成员国给予来自世贸组织其他任何成员境内产品的待遇应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的待遇,就是国民待遇原则,我们对国内产品执行的是我们的国家标准,对来自WTO成员的任何国家的产品,只能按同样的标准要求执行。同样,美国执行美国的标准,日本执行日本的标准,欧盟的各国执行欧盟统一标准或各自国家的标准,我们的企业要把产品销售到国际市场上去,就要根据市场定位,出口到哪一个国家就执行那个国家的国家标准,或者采购商的协定。
(3)透明度原则:各成员国在制定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时,只要与贸易有关的,在发布前必须给成员国事先通报,并要留出足够的时间 (规定为60天) 给成员国的有关团体提意见,对所提意见,应作出合理的解释,或根据成员国提的意见进行修改。与国际标准不一致的,应作出说明,阐述理由。
(4)良好行为规范原则:各成员国应保证不制定、不采用、不实施在目的上或效果上给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障碍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的程序。但是为了实现正当目标和基本气候或地理因素、基本技术或基础设施问题,各国可以制定与国际标准不一致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来保证正当目标的实现。TBT协定里规定的正当目标是指保障国家安全、反欺诈行为、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这个精神在TBT协定的引言、2.2条、5.1.2条、5.4条及附件3的第5条都有明确的阐述。各国利用这一点,都在极力地“合法地”制造技术壁垒,这实质上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一种不公平贸易规则。
(5)统一原则:中央政府机构不但要保证实施TBT协定的各条款规定,而且要确保地方政府和有关非政府机构都遵守TBT协定的规定。
3.良好标准行为规范(WTO/TBT协定附件3)
这个附件共有17条,是协定的整体组成部分,主要的原则是与上面协定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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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的原则完全一致的,这里不再重复。
(二)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实施协定(WTO/SPS协定)
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实施协定有14条和3个附件组成,SPS协定的宗旨是建立一个多边的规则,来指导各成员国制定、采纳和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对国际贸易的不良影响,同时又能达到各成员国在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的目的。
1、主要内容
(1)卫生或植物卫生措施
(a) 在成员国领土内防止因虫害、疾病、带病微生物或致病微生物的侵入、存在或传播所带来的危险,从而保护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的措施。
(b) 在成员国领土内防止因食物、饮料或饲料中食品添加剂、污染物、毒素或致病微生物所带来的危险,从而保护人体和动物的生命或健康的措施。
(c) 在成员国领土内防止因动植物或其产品所携带的疾病以及害虫的侵入、存在或传播所带来的危险,从而保护人体的生命健康的措施。
(d) 在成员国领土内所实施的防止或限制因害虫侵入、存在或传播所带来的其他危害的措施。
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包括所有有关的法律、法令、法规、要求以及程序。特别是指最终产品标准;加工生产方法;检验、监督、出证和审批程序;检疫处理,包括动植物运输的要求和运输中保证动植物存活的物质要求等;有关统计学方法中采样方法和危险性评估方法的规定;以及与食品安全直接相关的包装和标示要求。
(2)危险性评估
进口国根据可能采用的卫生或植物卫生措施,对其领土上某种害虫或疾病的进入、存在或传播的可能性,以及对潜在的生物学和经济影响进行评价,或对食品、饮料和饲料中食品添加剂、污染物、毒素或致病菌的存在对人体和动物的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作用等进行评估。
(3)适当的卫生和植物卫生保护水平
成员国认为能保护其领土上人、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健康的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的适当水平。
2.主要原则
共有五个原则。
(1)协调一致、共同采用国际标准原则。成员国采取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时,应将本国的措施建立在已有的国际标准、准则或建议的基础上。SPS协定所说的国际标准,主要是指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兽疫办公室(OIE)、国际植物保护条约(IPPC)所制定发布的标准、准则。
(2)相互承认等同性原则。这实质上就是国民待遇原则的延伸。只要出口国向进口国客观地表明了其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符合进口国相应措施的保护水平,即使这些措施与本国的措施存在着差别,进口国都应承认出口国的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与其具有等同性。成员国之间可以就某项或某些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的等同性达成双边或多边互认协议。
(3)在危险性评估 (风险分析) 的基础上,确定适当保护水平。 SPS协定规定,成员国在根据本国的条件、按照国际组织制定的危险性评估方法进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为了对本国的人以及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制定必要的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以保障适当的保护水平。采取这些措施时,应考虑到危害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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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经济损失、限制危害的成本和对贸易的负面影响等因素,零风险是不现实的。
(4)确认疫病(疫情)的区域化原则。由于疫病、疫情的发生、流行、控制和消除有其自身的规律,SPS协定要求成员国应认同“无虫害区”、“无疫病区”、“低虫害区”、“低疫病流行区”的概念。对这些地区的认定,应根据地理、生态系统、流行病监测以及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实施的有效性来确定。
(5)透明度原则。SPS协定要求成员国在采取任何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以及这些措施有任何变化时,都应及时公布和通报,并要在公布到正式生效实施有一段适当的时间间隔,以便使出口国按进口国要求调整其产品和生产方法。并要求成员国设立WTO/SPS咨询点,以便负责及时回答成员国对有关措施、法规、实施办法等问题的咨询。
WTO/TBT和WTO/SPS协定所涉及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和实施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就是各国实行的主要技术性贸易措施,在这方面的苛刻的要求就构成了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协定允许每个成员国有实现正当目标的权利和提出对人和动植物适当保护水平的措施的权利,这就使得技术壁垒成了合理合法的事情,它在国际贸易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三)、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技术壁垒的状况及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利用他们科技水平高、经济实力强和法律法规健全的优势,频繁使用技术壁垒的手段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有效地保护了他们的国家利益,这对发展中国家来讲,实际上是不平等贸易。发达国家使用技术壁垒有如下几种表现形式:
1. 技术法规、标准繁多,要求高,修订频繁,使发展中国家难以达到。
欧共体理事会于1985年5月7日批准了《技术协调与标准新方法》决议,这个决议的基本原则就是将技术立法和制定标准结合起来,通过新方法指令和标准的结合来规定产品的性能。目前欧盟的新方法指令已发布24个,欧洲的标准据报导有10万多件。欧洲新方法指令的实施为消除欧盟各国之间的贸易壁垒发挥了显著的作用,但对欧盟以外的国家可是严峻的技术壁垒。这24个新方法指令涵盖了低压电气、压力容器、玩具安全、电磁兼容、机械设备、建筑产品、人身保护设备、燃气用具、医疗器械等等。只要是这24个新指令涉及的产品,达不到指令和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一律不准进入欧盟市场。欧盟为实施《关于未来化学品策略战略白皮书》中所制定的政策,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保护环境,于2003年5月7日推出了《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REACH制度”即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nd Authorization of Chemicals)征求意见稿,在汇总公众对上述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该征求意见稿将上升为欧盟法案。REACH 制度由欧盟企业总司和环境总司拟定,其核心内容是通过对所有在欧盟内产量或进口量达到每年1吨或1吨以上的化学品进行注册、风险评估、许可以及限制使用等手段,减少由于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对人类和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REACH制度有如下特点:涵盖面广,几乎包括所有化学产品(3万多种)及其下游产品(如纺织、轻工、制药、家电、汽车等产品);注册周期长,检测系统完整(规定了42个测试方法),检测严格且费用高;该制度引入了实施检测数据知识产权的做法;采用的测试标准有推向全世界的趋势。可以预见,REACH法规正式发布后,将削弱进口化学品,尤其是来自发展中国家化学品的比较优势,同时也使中小企业在与大型企业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应引起我国相关产业界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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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13日,欧盟第L37期《官方公报》公布了欧盟议会和欧盟部长理事会共同批准的《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2002/95/EC)和《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2002/96/EC)。《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2002/95/EC)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在欧盟市场禁止销售含有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PBB)、聚溴二苯醚(PBDE)6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2002/96/EC)于2005年8月31日实施。该指令涉及大型家电、小型家电、信息技术和通信设备、消费类设备、照明设备、电气和电子工具、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医用设备、检测和控制仪表、自动售货机10大类(共100多小类)产品。“指令”中对分类收集、处理、回收、资金筹措、实施过度等作了具体规定。如:2006年12月31日前,生产商对大型家用电器回收率应增加到至少80%;元件、材料再使用和再循环率应增加到至少75%;希腊和爱尔兰由于具体原因,某些规定延期执行。两指令自公布之日起(2003年2月13日)生效;根据欧盟相关规定,“指令”有18个月过度期,两指令在2004年8月13日真正生效;欧盟要求各成员国2004年8月13日前,要颁布各成员国符合“指令”所必须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并向欧盟委员会通报。各成员国为处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制定的最低质量标准要通报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公布这些标准。我国有关部委针对“指令”开展的工作:一是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并拟作为国务院条例发布;二是科技部、商务部正在探讨研究6类有害物质的替代产品;三是信息产业部正在制定《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止管理办法》。国家标准委针对“指令”开展如下工作:一是《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中有害物质的使用限定要求》、《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及再利用通则》等项目已列入国家标准制定计划,并开始制定;二是6种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和替代产品标准制定已开始前期研究;三是积极参与发改委等部门针对“指令”开展的工作,做好相应标准化工作。
有些标准和法规经过精心研究和制定,可以专门用来针对某国的产品形成技术壁垒,如法国禁止含有葡萄糖的果汁进口,这一规定的意图是为了抵制美国果汁,因为美国出口的果汁普遍含有葡萄糖这种添加剂。
2. 合格评定的程序复杂,操作环节繁锁,费用昂贵。
发达国家对很多商品都规定了严格的合格评定程序,从入境前的注册、登记、批准,以及入境后的检验、监督和各种认证标志的获取。因为程序复杂、繁锁、费用昂贵,发展中国家往往很难做到,事实上形成了技术壁垒。
3. 在包装、标签以及劳工保护等方面要求严格。
很多国家都制定了包装、标签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美国有《公平包装和标签法》、欧盟有《关于食品营养标签指令》(90/496/EEC)等。我国从1987年以来,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每年被美国海关扣留的食品批次中,25%左右是由于标签不符合“美国食品标签法”的规定。
4. 设臵“绿色技术壁垒”。
随着人类环境意识的提高,发达国家利用自己的经济技术优势,借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对发展中国家设臵“绿色技术壁垒”。最典型的例子是由国际纺织品生态学研究与检测学会制定的《生态纺织品标准100》(OKo-Tex
standard 100)。尽管目前没有国家将其完全转化为法规,但很多国家纺织品安全法规采用了其部分指标。《生态纺织品标准100》主要针对纺织品、皮革制品以及生产各阶段的产品的安全性能指标作出了规定。其指标涉及了纺织品原料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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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如杀虫剂、重金属离子等)、染整 (无害染料、整理剂如甲醛等)等各个方面。《生态纺织品标准100》针对不同的人群和与人体接触的程度差异分为婴儿、直接接触皮肤、不直接接触皮肤和装饰材料四类,每一类有不同的要求。当企业提出申请后,经国际纺织品生态学研究与检测学会及其授权机构经过严格的技术和程序审查,符合该标准的产品可以使用OKo-Tex100标志,在标志使用期内,产品质量时刻处于国际纺织品生态学研究与检测学会的监控之下。《生态纺织品标准100》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限制的有害物质及要求数量多;二是指标严;三是认可程序复杂。《生态纺织品标准100》限制的有害物质及要求有14大类,近40小类,仅可提取的重金属就有锑、砷、铅、镉、铬、铬(IV)、钴、铜、镍、汞等10种,色牢度要求 (沾色) 达到6类;对有害物质的要求极“苛刻”达到ppb级,如对苯乙烯的要求是不超过5ppb,乙烯环乙烷不超过2ppb,这无疑会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造成障碍,由于技术设备的限制,产品很难控制到ppb级,另一方面,较低精度的实验仪器和设备无法测出ppb级的物质,若委托发达国家实验机构进行检验,费用昂贵以外,复杂的程序也可能使企业错失良机;使用标志从申请、提供样品、检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以及授权等要经历一个烦琐的程序,但使用生态纺织品标准100标志最长授权期仅为1年。因此该标准极易成为我国纺织品服装贸易的技术壁垒。又如欧盟在2002年9月11日发布2002/61/EC指令,这个指令已经在2003年9月11日付诸实施,该指令规定,欧盟成员国都必须限制使用有害偶氮染料。规定可释放出禁用芳香胺的浓度超过30ppm的偶氮染料,不得用于可能与人体皮肤或口腔长期直接接触的纺织品和皮革制品,这必将对我国纺织品和皮革制品出口欧盟带来直接影响。
5. 濒繁地制订和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美国在9·11袭击以后,制订了“反生物恐布主义法”,要求美国国内、国外从事生产、加工、包装、仓储(包括库存、冷藏、地窖、仓库、液体储藏罐等)供美国消费者和动物消费食品的企业必须于2003年12月12日之前向美国FDA登记注册。登记方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普通邮件方式进行登记。未登记的外国企业的食品在美国入境口岸将予以扣留,并视该企业违法,将面临美联邦法院的刑事诉讼。日本这两年修订有关食品安全有关法律就有:
2002年7月31日 修改《食品卫生法》
2003年3月 修改《农药取缔法》
2003年5月16日 制订《食品安全基本法》
2003年6月 修改《饲料安全法》
日本《食品卫生法施行规则》第25条第1号中规定,玩具不得使用主要成份为以DINP为原料的聚氯乙烯的合成树脂,该规定自2003年8月1日起实行。日本厚生劳动省第267号告示公布了修改后的《食品、添加剂等》规定,其中规定玩具的原材料不得使用主要成份为以DEHP为原材料的聚氯乙烯的合成树脂。这些规定必然对我国有关产品的出口产生直接的影响。欧盟委员会于2003年5月12日批准了16项新决议,其中有一项决议是(EC)NO1774/2002号条例,是《非人类食用动物副产品的卫生条例》,它对动物副产品的收集、生产、加工、储运、处理、投放市场的各个环节都作了极其详尽的规定。如条例附录V中第III条的方法7中,要求气荚膜梭状芽孢杆菌在1克产品中不得检出,这对我国羽毛、羽绒制品的出口将产生极大影响。该条例对动物兽药残留规定(如氯霉素等)十分苛刻,严于所有国家的要求。
6. 积极参与和极力控制对其经济有利的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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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TBT协议要求成员国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发展中国家由于受资金和人才资源的限制,参与国际标准的实质性制定活动极其有限,发达国家基本上控制了国际标准的制定权,标准的通过与否是通过国际投票来决定的,但标准的起草工作发展中国家参与极少。我这里提供两组数字来说明这个问题。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共有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
933个,我国承担其委员会秘书处仅8个,占的比例不足1%,而秘书处是组织制定国际标准和审定国际标准的关键因素之一。大部分秘书处都由欧洲国家、美国、日本承担了,英国承担144个,法国承担114个,德国承担146个,美国承担168个,日本承担50个。在ISO和IEC的会议上,发展中国家抱怨发达国家几乎包揽了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发达国家往往也提出一些秘书处可以让出来,但发展中国家又没有经济实力和人才实力来承担;另一个是ISO、IEC发布的现行有效国际标准有17000多项,由我国起草、正式发布的只有10多项,正在草稿阶段的也只有20多项,加起来30多项,只占千分之一点八,这与我国国已经是世界第5位贸易大国的地位太不相称了。
7. 不断增加入境产品的检验检疫项目和提高要求。
日本对进口大米的检查项目从60多项增加到104项,这两年又增加到123个检测项目。2002年对进口蔬菜的检测项目增加到60多项。日本在今年4月份宣布对31种商品实行命令检查,其中我国的商品占到14种,如我国出口日本的荷兰豆、甜豆和鲜松茸被实施了“命令检查”,实行批批检查,不但费用增高,而且日本指定的检查机构数量少,检查时间有的拖到20多天,使得鲜菜新鲜度大为降低。又如欧盟对我茶叶的进口,检查项目增加到118项。技术法规、标准要求的提高,都在入境检验检疫中实施,形成实实在在的技术壁垒。
这些技术壁垒的特点是,有它法理上的合法性,有它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有它的动态性和内涵上的歧视性,产生的背景都是国家的经济利益,在国际贸易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些技术壁垒的频频使用,对我国的对外贸易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由于技术壁垒的存在和我国企业应对被动,对我国外贸出口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受影响最明显的是农副产品。2001年我国农产品和食品对日本出口额为59亿1286万美元,同比增长只有0.7%,到2002年,我国对日农产品和食品的出口为58亿6690万美元,同比减少了0.8%。从商务部公布的21大类产品抽样调查的结果看,2002年受技术壁垒影响的企业比例可从下表看出:
受技术壁垒影响企业比例对比表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第四类 第八类 第十二类 第十六类
活动物食品饮鞋帽、羽及 动、植物 主要是机
涉及产品 植物 料 皮革制品 毛、人造花动物产油脂 电产品
烟草 等
品
受影响企业比例 91.5% 90.1% 89.0% 88.2% 81.9% 80.9% 80%
2002年受损失额44.2 41.1 11.7 14.5
(亿美元)
将21类产品进一步划分为六个行业,受影响的企业比例见下图:
各行业的出口企业受技术壁垒限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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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100%80%60%40%89.7%70.6%67.4%67.2%64.7%60.1%本,其中在欧盟的损失为45.4亿美元,在日本的损失达到37.3亿美元。从另一组数据也可以看出国际贸易中受技术壁垒影响最大的是食品和农副产品。所有WTO成员针对食品和农产品进出口新出台的技术措施数字见下表:
0%食品土畜轻工纺织机电
五矿化工所有WTO医保成员对食品、农产品出台的新措施数字表
可见2002年食品产品受的损失最严重,而且受损失主要集中在欧盟和日20%年份 TBT措施数 SPS措施数
1999年 120 814
2002年 151 445
按国内的地区划分,发达地区损失绝对金额高,中西部地区损失相对比例高,损失金额超过10亿美元的地区依次为广东、江苏、深圳、浙江、山东、上海等省市。
四、国际标准化发展趋势
1、协调统一要求强烈
2、标准已成为各国经济和政治交往的重要内容
3、管理性标准化发展迅速
4、更加注重人类社会的公益性和公共问题
第二部分:标准化法律法规
第一节 我国标准化法律法规发展历程
1979年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条理规定国家标准一经批准发布即为技术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88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1988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颁布单位:国务院
颁布日期:1990年04月06日
实施日期:1990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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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全称:国务院令第53号
我国标准化工作从此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
第二节 市场经济对标准化法律法规提出的新要求
现有标准化法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制定的,与我国近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以及现在所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完全不适应了,需要进行全面修改。不适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标准化管理体制
2、标准体系
3、技术标准制订的主导力量
4、企业及企业标准的地位
5、解决标准水平和速度问题
6、标准如何促进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和尽快进入市场
第三节 标准化法律法规发展情况
现已决定修改标准化法,目前起草了第十三稿。增加团体标准内容。
第四节 标准化与知识产权
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明确界定了在技术标准中涉及专利时的处理方法。国际一些公司或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技术通过与技术标准的结合,保护自己的技术和产品,同时向市场推销其产品和技术。
这种做法已成为国际间企业竞争的一种趋势。
我国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对我国技术、标准的影响,明确提出标准化战略,要求利用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结合,保护我们的利益,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第五节 标准化与技术法规
强制性标准既为技术法规。
国际有关组织并未要求技术法规表现形式的统一,更多是强盗内容。
我国强制性标准应进行相应改进和调整,从表现形式、制定过程、内容规定及发布方式等方面。
第三部分: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第一节 标准制定前期研究与技术开发
第二节 标准制定过程
第三节 标准表现形式的统一
第四节 标准实施的形式
第五节 标准实施的准备
第四部分:采用国际标准与国际贸易
第一节、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基本概念
采标是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这是我国在经济建设中长期推行的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四条做了明确规定:国家鼓励积极采用国际标准。
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所制定的标准,以及ISO根据《世贸总协定》标准守则所收集的国际标准权威目录中所列的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截止1983年3月,ISO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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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的名单中共有24个国际组织,其中,ISO制定的标准占68%,IEC标准占18.5%,其他22个国际组织占13.5%。此外还有9个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如万国邮政联盟、国际羊毛局等制订的标准也为世界所公认。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国际标准制定的速度和程序满足不了一些地区和国家经济发展的要求,某些发达国家也质疑国际标准的权威性。在这种情况下,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一些权威性的区域标准,如欧洲标准(CEN);团体标准,如美国石油学会(API)和跨国企业标准,如美国波音公司、IBM、瑞士钟表公司等,这些标准相对于中国而言被统称为国外先进标准。因此,我们现在只讲采用国际标准是不够的,还要讲采用国外先进标准。但是,对后者在采用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要看这种标准对全球贸易和我国经济的实际影响,标准很先进,但是全球采用的少,对我国企业并不适用,我们就没有必要盲目采用;二是要看这些标准是否与知识产权相关,特别是国外许多高科技企业,常常在他们的企业标准包含着许多专利,你采用了他的标准,在关键技术上仍需付给他专利费,实际上是个“标准陷阱”。可见标准化工作是涉及到宏观经济、对外贸易、科技研发、结构调整和企业产品升级换代、企业内部管理等一系列重要方面的重要技术基础性工作。
对于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国家一直都很重视,2002年7月在北京召开全国采标工作会议,吴仪副总理亲自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国务院有关部委、行业协会和来自全国各地的400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家计委等七个部委向全国联合下发《关于推进采用国际标准的若干意见》。这些举措就是为了使我国的技术标准进一步和国际接轨,以使我国的经济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
第二节、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目的
二十年前,中国人出国时看到的东西差不多都是外国造。如今,世界各地,许许多多的商品上几乎都是made in China。近二十年来,中国的对外贸易有了长足的发展。在这种形势下,为什么继续强调采标。
一、进出口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对采标提出新的要求
1997年我国进出口总额为3252亿美元,2000 年突破4000亿美元, 2003年达到851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7.1%,连续攀登新台阶。1998-2002年累计进出口额达到22894亿美元,累计出口12196亿美元,累计进口10698亿美元,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长72 %、85.7%和69%。
我国进出口在世界排名和市场份额明显上升,贸易大国地位已经确立。我国出口额在世界出口中的比重由1997年的3.3%提高到2003年的5.9%。,去年,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第四大贸易国,是世界制成品和重要生产基地。
我国对外贸易持续保持顺差,对国际收支平衡和外汇储备增加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外汇储备从1997年底的1399亿美元,到2003年底已增至4033亿美元,比2002年末增加1168亿美元。
表一 1997年-2003年对外贸易平衡表
年 份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进出口顺差404.2 435.9 292.1 241.1 225.5 303.5 255
(亿美元)
资料来源:海关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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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品结构不断优化。机电产品几年来成为我国第一大类出口商品,在全国出口中的比重从1997年的32.5%增加到2003年的51.9%,提高19.4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从1997年的162.7亿美元增至2003年的1103亿美元,增长5.78倍,年均增长达37.6%,占全国出口比重从1997年的8.9%增至2003年的25.16%,六年提高16.3个百分点。
中国制造的产品大量出口,与我们坚持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技术经济政策直接有关。例如,我国现在已经成为最大的电动工具出口国,重要的原因就是电工行业采用国际标准比例很高,有的专业甚至接近100%。我国船舶工业产量连续8年位居世界第三,建造的船舶大规模出口,这也与造船行业大量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密切相关。
以上这些事实使我们看到,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对外贸易取得的成绩令人欢欣鼓舞。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问题所在,而且有些问题甚至还是相当突出,具体表现在我国出口增长方式仍属于粗放的数量增长型,出口商品的附加值较低,出口竞争力不强。同居世界排名前几位的贸易大国相比,我国出口商品不仅在质量和档次上存在差距,更缺乏在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名牌出口商品。这些问题的产生尽管有很多原因,但是我们的标准水平落后低下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因此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我国逐渐成为贸易大国的背景下,尤显重要。积极采标可以促进贸易发展,成为贸易大国的有力技术支撑,确立贸易强国的重要基础。
二、采标是了解跟踪国际技术发展的重要途径
任何产品和技术在制订标准时,需要广泛的专家参与,对技术进行深入的讨论。采用国际标准的过程,要求我们必须对相应的国际标准、标准制订的背景、相关技术发展现状、产品设计、生产情况、市场前景等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在这一过程中,信息和资料的积累是丰厚的,对国内的经济、技术和产品生产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例1:西门子公司派大量技术人员参与国际标准和欧洲标准制订。它们的观点非常明确,参与标准制订可以优先掌握技术和产品进入市场的基本要求,企业可以同步于标准调整自己的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和产品质量,标准一旦实施,当别人还在学习领会标准之时,我的产品已同时推向市场。
例2:TC202成立过程,我国在微束分析领域具有技术优势,94年向国际标准化组织提出成立TC建议,日本知道后不同意中国承担,实际日本并没有优势,也没有先提出成立要求,最后ISO讨论成立了两个近似的TC,一个是微束分析,另一个是表面分析。从事情可以看出,发达国家不希望我们掌握ISO中的技术组织领导权利,目的是害怕未来的市场丢失。
三、采标是科学技术成果应用的有效方法
当今的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我国在加快步伐进行追赶。在大部分产品特别是高技术产品的开发和生产,客观要求我们不采用国际标准,就无法参与国际竞争。如:电视机、手机等电子产品尤其明显。主观上也需要我们将相应的国际标准采用过来,利用标准的贯彻推动产品开发和技术应用。
科技部在组织科技研发工作中遇到的障碍就是没有标准帮助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另外国外产品都通过技术标准结合专利进行壁垒。2002年提出三大战略:标准、专利和人才。设立专项进行研究,同时,在科技部开展的科研课题中,都配套有标准化的子课题。
四、采标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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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是一项长期工作。国际社会也非常重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来自于生产实践的管理经验成熟后,就通过标准化手段加以规范、推广,使广大企业受益。ISO9000、ISO14000等系列标准就是这样一些管理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适应工业领域的发展和变化,在继续做好工业标准的同时,加大了管理标准的制订工作。从ISO9000系列标准衍生出了很多系列标准,如适合汽车业、药品、食品等领域使用的管理标准。另外HACCP、SA9000(社会责任)等管理性标准正在国际社会广泛应用。
学习优秀管理标准思想,结合自身的生产实践,对提高管理水平将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五、采标是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讨论渐渐多起来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制订工作,也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方法之一。
现在人类社会已经跨越了工业化生产时代、计算机时代和电子时代,进入了信息时代。信息时代是以信息技术为标志并靠信息技术来支撑的。现在出现了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计算机网络、数字电视、第三代通讯技术以及它们之间互联互通、相互融合、集成服务社会、政府、企业、家庭和个人的相关硬件、软件和服务。新出现的这种技术可以统称为信息技术,它的产生和应用,必将给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带来一系列重大改变。而这种改变不是发生在遥远的未来,而是现在已经和正在发生着。由于信息技术的目标是追求在全球范围内各个领域的高度统一,这就需要在应用层面上建立起广泛一致的技术平台,其中必须把握的关键就是标准。这一点,无论是对于信息技术工作者来说,还是对于标准化工作者来说,都十分明白,两者的共识是高度一致的,我们寻求的目标与合作基础也是完全统一的。不同的是,出于商业利益竞争的需要,发达国家在技术开发方面相对于发展中国家总是占有先发优势,因此他们在标准研究、制订和应用领域也总是占有领先地位,甚至可以利用他们掌握的核心技术对发展中国家实施贸易壁垒。当今世界,谁掌握了标准,谁就掌握了竞争的主动权。这就是所谓“数字技术分水岭”存在的客观原因所在。在数字技术标准问题上,目前国际上已有17家著名大企业宣布组成了一个工作组,这些大企业包括英特尔、索尼、IBM、和诺基亚等,没有吸收中国企业参加。工作小组的名字叫“数字家庭工作组”,任务是制订数字家庭标准,并且致力于“标准全球化”。以便各家公司据此研究能够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把家庭数字产品全部联系起来,做到共享。如个人电脑、电视机、机顶盒、立体音响、手机、数字投影仪等等。这实际上就是在抢占制高点,就是在致力于标准之争、市场先机之争。这不就是在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吗?几年前,中国的DVD产业就是因为没有防范外国企业的这一招,被迫每生产一台就要交给日本4美元的专利费,致使许多企业已经破产倒闭。现在,数码相机也拉响了类似的警报。这样沉重的代价,足以让我们买回不重视标准研究和标准与专利关系的深刻教训。
第三节、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的主体
采标主体是企业。
长期以来我国标准化工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发展,标准化工作是政府牵头抓,适应这种模式,企业、公司、及各类组织是一种比较被动的从事标准化工作,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也同样如此。在对采标的认识上,不同的企业差异很大。一些知名企业在参与国际竞争中,已充分认识到采标的重要性,外资企业、个别民营企业对采标有深刻认识。但是大量的企业仍然没有充分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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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标的重要性,甚至对于组织生产必须有标准这样的基本道理,还要组织专项工作推进。企业有没有标准,无须政府来教、来检查、来督促甚至来惩罚。如果没有标准,你的产品就进不了市场、生产出来就没人要,企业就要倒闭关门。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标准化工作是无需政府操心的。政府既没有精力也没有必要去管企业有没有标准或者标准水平高低这样的事。政府只需要管住、管好它所关注的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公平交易以及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标准,并通过法规方式严格实施,违规必惩。
问题的原因,是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的。在那种体制下,企业都是政府办的,政府既是唯一的老板又是唯一的经营管理者,从标准的制定到实施当然就是政府的事了。企业没有标准,生产出来的东西没有市场需求,大量积压,造成损失浪费,当然也只是国家的事,既然如此,政府不来绞尽脑汁抓消灭无标生产,又有什么好办法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如何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也应该是一种企业行为,政府同样不能包办代替。采标工作是现阶段一项重要技术工作,在现阶段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主要是引导、促进,如何采标企业应纳入本身工作议程。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我们应成为标准化强化国,不是我们去采用别人制订的标准,而是把我们的技术、产品制订为国际标准,供别人使用。
第五部分:企业标准化
一、企业标准化的地位和作用
1、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是组织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必要条件
3、是实现专业化生产的前提
4、有利于加快新产品的研究开发,缩短生产周期
5、节约原材料和能源的重要措施
6、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特征
7、实现管理科学和现代化的基础
8、是不断提高企业技术水平,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途径
9、是保障生产安全、维护职业健康和强化环境管理的重要措施
10、有利于促进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推动企业使用高新技术,实现技术进步
11、保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市场公开、公正、竞争而有序
12、消除技术壁垒,利于市场准入,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
二、制订企业标准的要求
1、紧密围绕企业总方针总目标的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适用的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
2、以技术标准为主,包括相配套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体系
3、企业声明采用的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以及企业自己制定的各种标准,包括“内控标准”
4、应符合GB/T15496《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GB/T15497《企业标准体系
技术标准体系》、GB/T15498《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并修改GB/T13016《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及GB/T13017《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5、运用最新科学和生产相结合成果,不断优化企业标准体系结构,充分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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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综合标准化和前景标准的最新成果
6、提高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7、为其他管理体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卫生、生产、经营等)提供技术规范支持
8、要持续改进
三、企业标准体系内容
企业标准体系包括三个组成部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一)、企业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定义: 技术标准是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2、涵义:
(1)对象:企业技术标准对象: 企业生产对象、生产条件、生产方法以及包装贮运等技术要求。是技术事项都可以制订技术标准
(2)条件: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制订标准,扣住标准定义a.需要协调统一,b.重复性事物。
3、技术标准体系:系指企业技术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它是企业标准体系的组成部分。
明确几点:①形成体系的标准必须是企业技术范围内需要实施的标准,包括上级标准和自己制订的企业标准,而不是标准档案目录;②各项标准必须按其内在联系进行排列。即技术标准体系内的各项标准必须按其内在联系放到它应有位臵上, ③必须能够形成科学的、有机整体。
4、技术标准分类:
(1)、按其复盖范围分为技术基础标准和生产过程的技术标准等。
(2)、按标准化对象在生产技术系统中的地位与作用分为技术基础标准、产品标准、采购标准、半成品标准、工艺、工装、设备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包装、贮存、运输标准、能源标准、安全、职业健康、环境标准、信息标准等。
(3)、按标准的性质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凡纳入企业标准体系中的标准都要强制执行。对企业而言,均属强制性标准。
(4)、按标准的级别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二)、企业管理标准
1、管理标准定义:对企业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注:“管理事项”主要指企业管理活动,所涉及的经营管理、设计开发与创新管理、质量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设备与基础设施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环境管理、信息管理等与技术标准相关联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
2、管理标准体系:企业标准体系中的管理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有机整体。
3、管理标准的作用和意义
1)企业管理标准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需要。
—使企业管理统一、规范化、标准化;
—吸取世界范围先进的管理模式;
—有利于推行科学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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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标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需要
—有利于建立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
—有利于企业的量化管理,分工、职责明确,要求具体;
—有利于明确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有利于发挥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依法治理企业的需要
—改变个人决断方式,避免随意性;
—实现按标准管理,形成制度化;
—使企业管理“法规化”程序化;
—有利于企业管理与国际标准接轨。
4、管理标准的性质
(1)管理标准的属性
①管理标准的自然属性
管理标准的规定应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规律的要求,应符合人——机(事项)运转规律的要求,符合生产力合理布局和生产要素合理配合及建立正常生产秩序的要求。反映生产过程中客观的技术规律和经济规律。
②管理标准的社会属性
管理标准中的规定应符合国家基本制度、政策、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有利于正确处理劳动之间的关系,保证健康和安全,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2)标准与管理职能
①职能:一般包括对管理对象和过程行使的策划、组织、监督、指挥、调节、控制等职能
②管理标准是对管理职能的规范化和统一化。规范和统一是系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管理标准是对管理事项和过程的标准化形式,它是对管理活动的内容、程序、方式、方法和达到的要求做出的统一规定。
5、管理标准与管理制度的差异
(1)系统性的差异
①管理标准是运用系统科学观点系统分析方法和标准化原理对企业的内容管理事项进行协调、统一、结构优化及系统化处理后制定的标准,并形成管理标准体系。这种管理标准体系把孤立的、分散的管理事项汇集成整体,管理功能最佳,各单项管理标准相互协调的标准系统;
②管理制度多为针对管理工作的一般程序、要求和问题做出的规定,彼此之间缺乏协调统一,没有整体规划。
(2)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的差异
①管理标准是按制定标准的要求和程序制定的,标准的内容、要求、方法都十分明确,对每个环节转换过程中各项工作为什么干,干到什么程度都规定清楚,尽可能做到定量,不能定量的也要规定具体明确,有时间要求的规定其要求,使其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
②管理规章制度,定性的多,定量的少不便于实施操作,很难进行针对性的考核。
6、管理标准体系的构成
(1)、贯彻国家行业及地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本企业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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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
(2)、制定管理标准体系应与企业实施的其他管理标准体系相结合或整合到一起
(3)、应与技术标准体系协调一致。
7、对企业现有管理制度、程序文件的处理
(1)、企业标准体系不能缺少管理标准体系。
(2)、企业现有管理规章制度要转化成管理标准。要按GB/T15498的要求制定成管理标准,并形成体系。
(3)、企业已有的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如:资源管理程序,产品实现过程控制程序,测量、分析和改进控制程序等程序文件。对这些程序文件已函盖的管理内容,企业不必重新制定管理标准,只需将这些程序文件按其在管理标准体系中的位臵编上管理标准编号,纳入管理标准体系。
(4)、对质量体系程序文件没有包涵的管理事项,企业应制定管理标准。
(三)、企业工作标准
1、工作标准定义:
对企业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注:“工作事项”主要指在执行相应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时与工作岗位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等有关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
2、工作标准体系:企业标准体系中的工作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有机整体。
3、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
(1)、工作标准体系由决策层、管理层和操作人员三类工作标准构成。
(2)、管理层工作标准分为中层管理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两类工作标准。
(3)、操作人员工作标准分为一般操作人员和特殊过程操作人员两类工作标准。
4、制定工作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1)、提高科学的管理、操作水平。
(2)、优化管理和作业程序,消除人的随意性。
(3)、增强管理和操作的稳定性,提高管理和作业效率。
(4)、有利于发挥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
5、工作标准与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关系
(1)、工作标准体系应能保证管理标准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的实施。
(2)、工作标准体系应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
(3)、工作标准体系内的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
(4)、工作标准体系处于技术标准体系和管理标准体系的下一层。
6、工作标准的编制原则
(1)、最高决策层,每个职务都应制定工作标准。
(2)、中层管理人员,正职和副职都应制定工作标准。
(3)、部门工作标准可以部门正职的工作标准代替。
(4)、一般管理人员工作标准应按岗位制定,不按现实分工制定。
(5)、操作岗位人员制定通用工作标准。
(6)、特殊过程人员,可对特殊工种、特殊岗位制定相应工作标准。
(7)、操作人员工作标准应按工种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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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标准化管理案例
案例1、西门子公司对标准化的认识和参与情况(见附件1)
案例2、德国德克马豪公司介绍
结论: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企业,其标准化工作已经深入企业各个环节。体现的特点:标准化作为企业战略性任务;从产品设计开始就容入了标准化思想;全员参与方法。
第六部分:标准化的新进展
第一节 标准化战略介绍
一、战略提出背景
进入二十一世纪,世界技术、经济、贸易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世界统一市场形成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在这一进程中,人们发现技术标准的作用日益突出,对各国今后在世界舞台上扮演的角色影响深刻,因此,各国纷纷研究未来经济、技术、贸易发展中对标准化的需求。因而制订标准化战略。
二、标准化战略主要内容
一是对未来经济、技术、贸易的影响;
二是如何促进技术、经济、贸易;
三是标准化工作如何改进,满足形势需要;
四是标准化发展重点领域和方向。
三、国外标准化战略介绍
案例1:日本工业标准化战略
一、背景介绍
JISC制定标准化战略是为了应对最近国际及日本国内标准化的发展,概括如下:
(a)推进规章和制度的改革
推进自愿性标准作为技术规则的判断标准方面的有效利用,则需要进一步制定自愿性标准(安全、环境方面)。
(b)促进标准全球化
在WTO/TBT协议的基础上加快标准全球化的步伐,紧密结合国际标准和导则。
(c)将标准作为加强竞争的工具增加其影响
工业竟争中获取国际标准的重要性在逐步增加,这导致需要R&D(研究与制订)。
(d)用户价值的多样性
扩大用户在价值方面(如安全和环境)的知识性,使得自愿性标准及合格评定作用的加强。
二、战略的概括
1、战略的制定
今年1月,JISC发布了标准化战略的制定计划,它包含两部分:a)总战略,b)专项战略。
经过JISC委员会深入细致的讨论及公众的参与,标准化战略于2001年9月定稿。
2、总战略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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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世界标准化的发展,并考虑到最近国际标准化的发展方向,如WTO/TBT协议的第二次会议结果,ISO/IEC及美国与欧洲标准化战略,总战略强调以下三点:
(1)响应市场及社会的需求;
(2)国际标准化战略;
(3)标准化和研究发展的一体化;
3、响应市场和社会的需求
(1)制定专项战略
为了响应变化中的市场和社会对标准化的需求,JISC与其他有兴趣的组织一起,制定了响应市场和社会的需求专项战略,每一专项战略都预先制定了标准化战略。
(2)进一步组织有兴趣的组织参加
JISC将进一步鼓励有兴趣的组织(如工业企业和组织)更广泛更深入的参与标准化活动。
(3)迅速、公开地制定标准
JISC将进一步促进IT业标准化活动,互相交换标准也能加速标准的制定。
(4)增加公众知情的需要
普及标准化战略行动包括:给感兴趣的组织提供标准化培训大纲,包括大学水平的课程。
改善公共关系(例如进一步利用JISC网站)。
4、国际标准化战略
(1)国际标准化战略行动
在过去的十年里,日本成功的改善了其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的形象,还需更多地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进而适当的反映日本的意见。
战略行动包括:
政府资助研究国际标准化的战略;
政府支持增加日本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的TC/SC/WG主席、召集人和秘书;
努力提高认识,支持标准化活动;
进一步加强与亚太地区标准化组织的合作,如(PASC和APEC)。
(2)促进国际标准化合作
为响应近期论坛的讨论(如WTO、ISO/DEVCO、APEC),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标准化领域的能力,需要进行国际间合作,日本要继续努力进行国际合作,尤其是与亚太地区国家的合作,如APEC和PASC。日本作为IEC组织成员,赞成在亚洲(新加坡)成立IEC地区中心,促进该地区标准化组织进一步参与IEC活动。
(3)国际标准化JISC
JISC看到ISO/IEC作为标准化组织在许多领域制定适当的国际标准,也看到了SDOS(一些非ISO/IEC标准制定组织)在一些领域制定普通的国际标准,并认识到与标准制定组织合作的重要性。
JISC支持ISO战略并与SDOS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5、研究与制定(发展)(R&D)与标准化的一致性以及检测标准从计划阶段就应有公开性,尤其是新技术的标准;
制定过程中公众的参与和检测评估方法标准化;
促进基础知识的发展,例如度量标准。
6、专项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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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立标准化的详细计划,JISC与感兴趣的组织制定了专项战略重点如下:
(1)信息技术标准化
信息技术标准化与e委员会有关,政府认识到急需信息标准化,应考虑用事实标准促进JISC的有效发展;
安全与编码技术;
IC卡;
代码征数装臵;
地理信息系统。
(2)环保和再循环利用方面的标准化
此类标准经常用作判断环保技术规则的标准,因此政府要领导此类标准;
氧化物的测量标准;
温室气体的测量标准;
循环利用产品测试方法的评估。
(3)及时反映用户观点的标准
用户保护导则;
用户进一步参与标准的制定;
ISO/IEC(导则)反映标准制定的结果。
(4)促进工业增长及安全的标准
加强工业基础和基础技术,促进标准化发展;
工业自动化;
产品几何尺寸规范;
机器的安全。
日本与国际标准整合的方案
AIST 1998年5月19日
1.整合方针和目标
(1) 背景
目前每当正式通过或修订日本工业标准(JIS)时,都努力要与国际标准整合。但由于1995年1月实施了WTO/TBT协定,为响应国内外修正贸易平衡的要求,促进解除法规控制,于1995年3月颁布了“促进解除法规控制计划”,决定了JIS与国际标准的整合应更快,更稳定。
(2)需整合的JIS
截止1995年3月,有约8000个JIS, 其中约2000个JIS有相应的国际标准,有1000个JIS未与国际标准整合。
(3)计划
在从1995至1997的三个财政年度,整合工作已进行,并对JIS进行了修订。
(4)整合方针
指南(JIS与国际标准整合指南)是按照ISO/IEC 导则3(等效于国际标准的国家标准的识别)和ISO/ IEC导则了21(在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制定的,明确了基本概念和实际的整合计划。
不仅国际标准的格式要采用,国际标准体系也应原则性采用。
2.实施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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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合工作组织机构
国际贸易和工业部 〃在AIST中组建一个负责整合工作的部门
工业科学技术机构 〃整合方针和实际计划
(AIST)
日本规格协会 〃协调整个计划
(JSA) 〃通用领域的JIS整合
有关工业团体(约100个团体) 〃各领域的JIS整合
(2)整合工作的准备
首先是进行整合研究。为明确哪些JIS有相应的国际标准,弄清现在的JIS与相应的国际标准的实际整合状态,在1995财政年度将国际标准译成日文并与相应的JIS比较评价。
(3)实施整合
进行整合工作不仅要考虑技术内容,还要考虑标准体系。
对每个JIS的技术内容整合时,整合工作包括比较相应国际标准的每个规定条款(准备对比表和JIS图)。
对一部分JIS,整合研究包括调查其它国家是如何使用相应的国际标准的,并按照相应国际标准的规定方法积累试验数据。
作为整合结果,现行的JIS,按国际标准适当地调整了标准体系,进行统一或划分。
(4)与其它国家的标准化团体合作
在整合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国际标准很难整合,原因是由于很长时间没有复审或没有反映实际的市场状况或其的技术内容不合适。
因此日本在PASC(太平洋地区标准大会)和APEC/ SCSC(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组织/标准和合格评定分委员会)作出修改ISO/IEC导则3和21的提议,并对不适合的国际标准实例进行了研究。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技术管理局(TMB)进行了进一步的具体研究。为使这些提议更有效,日本开始在两国间进行讨论,如日本和美国,并努力与其它有关国家合作。
3.整合状况评价
(1)用相符符号和整合符号来评价整合状况
评估整合状况,首先要准备一张使用ISO/IEC导则21相符符号的比较表,然后用日本统一定义用于补充指南中的不足点的整合符号。
等同 等效 采用 不等效
相符符号 ≡ = ADP ≠
(2)整合状况
对1000个JIS所作的整合工作覆盖了19个领域的标准,像民用和工程领
24
域等(JIS A领域~JIS Z领域)。整合状况一般有如下几种:
① JIS与相应的国际标准等同;
② 采用国际标准时技术内容没有改变,只有细微的技术偏差和编辑改动。
③ 虽然采用国际标准没有改变,但加上了一些JIS需要的范围和条款。
④ 虽然采用国际标准没有改变,但采用国际标准的同一条款加上了适合JIS的内容。当实际上应用国际标准的要求代替JIS 的要求时,对这些标准要在原则上予以澄清,但当JIS的要求是出于技术上的原因时,日本将提议修改这些国际标准。
⑤虽然整合工作的目的是要采用国际标准中指明的要求,但是由于WTO/TBT协议中允许的一些特殊原因,其中一些标准很难整合,如不够保护水平、基本气候或地理因素、基础技术问题等,当JIS的这些要求在标准中是出于技术上的原因时, 日本将提出修改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提议。
(3)建立整合数据库
通过整合工作积累的数据,全部纳入整合数据库。这个数据库可以从JIS
查出相应的国际标准,也可以从国际标准查出相应的JIS。一个可以了解到JIS将按相应的国际标准修改并进行整合工作的系统也已建立起来。
4.整合任务和今后工作
(1)整合任务
① 继续进行的整合工作(改善整合程度等)
有一些在日本由于使用或生产条件等原因,不能立即采用国际标准要求的标准和难于整合的标准,还要继续开展整合工作,以达到与国际标准完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要求,对国际标准提出建议等)
② 与强制性标准配合
WTO/TBT协议中指明国际标准应作为制定强制性标准的基础,因此,与强制性标准有关的JIS整合工作,有必要通过与强制性标准配合和以国际标准为基础来调整。
③ 维护和控制整合数据库
今后继续进行JIS整合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因此维护和控制整合数据库以方便准确地获得最新的有关信息,也是非常必要的。
(2 )今后的工作
使用国际标准的工作
① 对于通过三年的整合工作发现很难与国际标准整合的那些标准, 要继续按照1998财政年度开始的使用国际标准计划去工作。
在这一计划中,修订国际标准的工作将灵活地进行。这不仅包括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每一领域内的TC/SC等)通常进行的讨论项目,还包括有选择的加强与其它国家标准化组织合作的整合项目。
②正式通过或修订JIS都要通过国际标准的平行检查。
为保持适当的JIS整合,有必要知道正式通过或修订的国际标准的准确状况,这些信息要及时地传递给有关人士以供相应的JIS参照。
出于这一目的,有必要建立一个使用这次整合工作中建立起的数据库的系统,通过这一系统有关人士可以方便地获得必要的消息,使整合工作可以更及时、准确地进行。(分清政府、日本规格协会和工业团体的工作,搜集、维护和控制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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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S 与国际标准的对应关系实例
JIS没有相应的国际标准(约6000个)
实例:
日本特有的
〃气候、地理
X0401 职位代码
S3106 家用干燥剂
S4100 可自由放臵的身体取暖器
〃生活方式
S3102 拉门纸
C9209 电子
A5902 塌塌米
将来可能制定的国际标准
〃新技术
R1601 精细陶瓷测试技术
〃至今还不需要国际标准
S6015 圆珠笔
JIS有相应的国际标准(约2000个)
已整合的JIS(约1000个)
实例 个)
〃机械领域
B0205 米制粗螺纹
〃信息领域
X0304 国名代码
〃化学领域
K6250 硫化橡胶测试方纹钢
法
尚未整合的JIS(约1实例
〃机械领域
B7722 冲击试验机
〃铁基材料领域
G3134冷轧碳钢钢板和〃电工和电子领域
C5014 多层印刷线路板
〃其他
K7519 135胶卷和胶卷盒 方法
S6013 机械笔 〃其他
A0017 厨房设备协调尺 A6901 石膏板
〃化学领域
K5400 油漆测试方法
〃电工和电子领域
C5961 光纤电缆接口测26
案例2:美国标准化战略
Ⅰ、前言
产品、过程和服务的自愿性标准是美国经济和社会的基础。在开发和使用标准以满足美国国民的需要和增加美国企业竞争力方面,美国一直有着让人骄傲的传统。美国标准化学会(ANSI),美国标准体系的协调机构,将各公共和私营机构的利益都给予充分考虑并使之得以实现。
但是这种体系正面临新的挑战。随着全球对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意识显著增加以及世界贸易的增长和来自其他国家的竞争,标准的格局发生了改变。在国家层面上,随着国家标准化过程的重要性对市场和社会的不断增加,国会已指示联邦机构依靠自愿性标准,以其协调一致。
Ⅱ、行动规则
标准化世界已发生变化
我们既不能设想美国的技术和实践会自动地被世界采用,也不能认为在美国人人都满足于墨守成规。
国际
◆欧盟通过其在标准制修订过程和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 ITU的活动大胆而成功地将其技术和实践推向世界其他各国。
◆ 具有快速经济增长潜力的新经济体正寄希望于ISO、IEC的标准。某些部门的这些标准并不能反映美国的需要和实践。
◆ 在国际标准中排除满足美国需要的技术会大大损害美国的竞争力。当竞争者致力于制定标准以支持其技术和实践时,美国就失去了市场份额。同样,标准是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的基础,当我们在这些领域的标准在别处不被接受时,我们就完全失去了该处的市场。
国内
◆ 由于规模减少和国家对经济干预范围的减少,美国公私机构对制定全球接受的标准的投资已经减少;
◆ 标准化用户想用钱创造更多的价值——减少重复和交叉,对标准的交付与使用的更好的选择;
◆ 政府机构需要自愿性协调标准满足高标准的证据,他们可以根据这些标准来进行管理和采购。
Ⅲ 、原则
为满足社会和市场的需求,制修订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原则要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
成功的标准制订过程:
+通过协调各方利益从而达成一致;
+广泛吸纳各相关方参与;
+保持各竞争方利益的平衡;
+透明的标准制修订过程——可直接得到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资料和程序;
+确保充分考虑各方观点和可能的要求的适当过程;
+灵活的过程,为满足不同的生产企业和技术的需要应允许不同方法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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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行政事物不应阻碍工作的进展;
+连续性,避免标准的重复和冲突。
成功的标准修订过程产生正确的结果:
+标准是恰当的,满足约定的准则,符合真正的需要;
+标准是对现实世界的响应;标准使用适用的、现行的技术,而不是现有产品和生产过程无效的技术;
+标准是性能为基础的,应说明基本特性而不是详细设计。
Ⅳ、我们的战略视角
美国领导人在执行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修订原则中应将视角转到客观现实
国际
1、每一产品、工序和服务,用合适的合格评定程序,至多用一个全球性的标准和一种全球都能接受的检测方法;
2、在管理和采购中使用自愿性协调标准;
3、美国产品和服务提供公正的待遇的系统及灵活的标准化解决方法;
4、 些技术组织为了达到一个全球性标准的水平,优先选用ISO、IEC组织的标准。其他组织使用其他的标准达到目的。美国要确保其国家标准委员会坚持高效地参与所有的国际标准化活动。
5、 了加快工作进度同时减少成本,以更方便和更易响应的方法制定合适的最终标准,标准制修订过程和传递过程已经重建,包括电子工具的全面使用。
国内
1、
含行业、政府和消费者之间的协调程序已产生连续的、一致的效果以及美国在国际上良好的协调地位;
2、
有相关者参与美国协调位臵的开辟
3、
标准化学会ANSI的协调功能延伸至将国家标准制修订的重复减至最小,国家标准的制修订与国际标准制修订一致,所有相关方应认识到ANSI的这种功能的重要性,支持ANSI所充当的角色;
4、
私机构管理部门认识到国家标准化和国际标准化的价值,以适当的基金支持标准化工作。
Ⅴ、改进
美国标准化的优势在于充满活力的机构支持的行业标准重点
行业重点来自参与方——企业、政府机构、公共机构以及知名人士——他们了解行业所需,以及标准制订人通过制订标准来满足用户的需要。因为没有单一的标准化体系能够满足所有的需要,从行业的角度出发制订标准能使各相关部门解决各自不同的问题。这有利于提高制订标准的效率、促进创新和竞争。当遇到跨行业的问题时,行业的性质发生了改变时,或当涉及不同的行业需要国家统一规定,ANSI提供的标准体系可以提供方便和进行协调。
行业制标有其自己的不足,不能“开一方而治百病”,行业必须制定自己的计划;国家标准战略的目的是提供导则、连续性、系统内外对创造性的鼓励和效率。因此,美国国家标准战略组成了一套战略行动方案,这套计划将根据与某一行业的相关性和重要程度加以应用,鼓励各利益相关者在需要时制定自己的具体措施以及广泛应用的国家标准化战略建议。
1.通过现有的公私合作关系建立政府使用自愿性协调标准的趋势
28
近年来,政府对自愿性标准的依赖有了显著的增加,。由于国内公共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我们的观点是基本正确的,1995年的公共法律《国家技术转让和促进法案》是国家层面上基础,它促进了管理和采购中使用自愿性协调标准。国际上我们也取得了进展,典型的事例是国际电信联盟(ITU)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在使用自愿性标准方面的重新编排。
随着政府机构使用自愿性标准的增加,在各行业工作的标准制订者也取得了更大成绩。此外,新的行动能够增加在国家和地方层面上自愿性标准使用,无须放弃公共利益就可以降低公共的、政府的和商业(包括合格评定)的成本。具体措施包括:
5、
ANSI应用容易定义的方法提供国家和地方政府其利益在何处,和参加全面政策制定的历程。
6、
标准制订者应在其专业领域与政府组织一起致力于自愿性标准的使用;
7、
美国政府一直在努力支持《国家技术转让和促进法案》,还应在地区和全球的政府活动中发挥领导作用,促成自愿性标准的更紧密合作;
8、
美国政府应利用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和在《国家技术转让和促进法案》下的责任,给予自愿性标准的使用的更大的支持。
2.制定相应的标准以满足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标准需求
美国标准一直以来都对于促进健康、安全和环境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美国标准体系必须继续吸纳科学发展所带来的技术成果。具体措施包括:
9、
标准研究部门应制定专门的导则,鼓励相关人员将健康、安全和环境作为不可或缺的部分一并加以考虑;
10、
政府部门应积极参与包括技术规范在内的标准的制修订,以满足公共需求,其他国家也应如此;
11、
工业部门应积极参与国家及国际标准化工作,以保证所制订的标准能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12、
ANSI应在健康、安全和环境领域为美国相应的标准制订机构之间开展协调工作,以保证公开、公正、合理程序及一致性原则;
13、
ANSI和标准制订机构也应该与各国标准化机构代表所组成的国际组织如ISO、 IEC、 ITU提前协调。
3.标准化体系应在反映消费者意愿与需求方面进行改进
因为标准用于解释产品参数和对消费者至关重要的服务方面日趋增加,所以消费者参与标准化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消费者一直是美国标准制修订过程的一部分,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也确保消费者的声音能够被听到。美国标准体系需要继续关注消费者,以确保消费者的声音不仅被听见,而且被采纳。具体措施包括:
14、
标准制订机构应总结消费者在其委员会参与的工作,以确定是否有合适的代表和制定取得结果的计划;
15、
ANSI、标准制订机构和政府应设立消费者培训机构,用合适的方法在技术和政策方面进行调查;
16、
ANSI应与加拿大、墨西哥的标准化组织进行联系,探讨建立消费者权益的地区性组织的可能性;
17、
工业部门应将消费者的研究作为标准化活动和决议的基础;
18、
政府应归纳总结与消费者有关的项目、新标准信息和合适消费者参与的项目;
29
19、
消费者组织应开展对ANSI标准行动方案等信息进行评估的活动以确定在哪些领域开展工作。
4.扩大美国标准的范围
目前在美国有许多机构,从ANSI认证的机构到一些有行业特殊需要的工业联合体都在制订美国标准,这种现象应该受到鼓励,美国认为没有必要固守一种模式。并且为取得实际效果而感到高兴。当这些标准制订机构都朝着一个目标共同努力时,其效果就会更佳。当新的标准研究机构制定技术条件时,他们的研究成果如果有价值的话,就会成为正式标准制订工作的基础。不同的标准化机构之间的联系可以使标准制订得更好。具体措施包括:
20、
标准制订机构应该对他们采用的标准制订方法进行评估,以判断其它方法是否能更好地促进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所谓其他方法如美国一些主要的标准制订机构为非专业标准制定机构提供的方法;
21、
ANSI应检查其认可程序以保证其工作的有效性,研究其在更大范围的适用性;
22、
美国政府应推荐ANSI的认证程序,鼓励使用认证中所体现的原则并以此证明美国满足了联邦政府自愿性标准的要求;
23、
非传统标准组织应确认其目标以决定在哪些方面与正规标准机构合作能使制标工作更有效;
24、
企业应协调在各种标准化机构中的工作,以提高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性。
5.改进国际社会标准制修订持续,使之能够反映美国的原则和观点
美国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标准制订都能反映美国的原则和观点所代表的理想。因此,美国的目标是美国标准体系的每一个部分都要朝着更好地实施美国的原则和观点这个方向努力,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也同样如此。具体措施包括:
25、
美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标准制订机构应确保所有参与者的观点包括发展中国家的观点都能得到充分的考虑;
26、
要发挥领导作用,确保美国原则和观点在地区标准组织(如PASC太平洋地区标准大会及 COPANT泛美技术标准委员会)中得到执行,这些原则和观点包括行业标准有其优越性及制定全球可接受的标准;
27、
在与其他政府的交往中,美国政府要支持标准制修订程序的改进,鼓励其他政府在自愿性协调标准的制修订中给予同样的支持。
美国参加的国际标准化活动大多数是参加ISO 和IEC活动,因此对ISO 和IEC倾注了特殊的关注。例如,对ITU目前正在重新调整的工作美国应帮助介绍新的最好程序。由ISO 和IEC工作的各机构——ANSI、标准制订机构、企业及政府正着手制定健康保护、安全和环境方面最好的标准以促进贸易的发展,具体措施应包括:
28、
在进一步推进灵活的以行业为基础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工作中的领导地位;
29、
在使工作程序和运行现代化中保持领导地位,包括在可能的时候进一步强化和调整一些功能;
30、
在美国领先的技术方面保持领导地位,必要时主动改进;
31、
与企业、国家标准制订机构及其他国家的政府共同探讨以确保采用最好的程序;
32、
考虑将标准的技术研究(由技术专家直接参与)与最终批准(由国 30
家机构)分开,审查所需要的机构变化;
33、
审议维也纳协议和德累斯顿协议,决定是否仍能保证所有各方的利益;
34、
考虑现行的“一国一票”制是否是对各方都是最有效的方法,“一国一票”制忽略了标准化的分散性和区域性。
6.协调标准在世界范围内的应用以满足立法的需要
对于美国之外的产品、工作程序和服务设施,我们至多找到一个全球可应用的标准、一个全球接受的合格评定方法满足各相关方的需要。具体措施包括
35、和政府应确定所需的新标准和寻求全球解决的方法;
35、
标准制订机构应与其它标准组织一起确定现有的标准在协调性上的需求,并适时改变;
36、
府应与其他国家政府一起,通过政府间组织,将同一目的的不同标准的使用、同一标准不同的重复的检测方法和标准用于非关税壁垒减至最少;
37、 ANSI和政府在自愿性标准在法规中的使用方面加强沟通。
7.开展影响广泛的项目以向其他国家展示美国技术、标准和程序的价值
分散体系在美国不太好被理解,不仅是因为这不利于美国的利益,而且是因为美国体系的优越性也不能总是被外人所认识,尽管我们这种具有灵活性并总是面对用户的体系相比之下更优越。我们应确保人人都能理解美国体系的优越性,这是我们的利益所在。具体措施包括:
37、 针对各行业在世界范围内开展教育活动以确保各国都能参加在美国举办的活动;
38、 标准制订机构在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如在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面在美国国内外寻找合作伙伴;
39、 美国政府应增加对其他国家在与标准相关的活动方面的支持,尤其是那些美国企业在重要领域进行角逐的国家或可能成为美国战略伙伴的国家;
40、 ANSI在通报美国标准化情况和其他国家的情况中保持领导地位,在加强美国标准制订机构和美国政府机构互补中保持领导地位;
41、 ANSI和标准制订机构在协调与其他国家的行业标准活动中保持领导地位;
42、 企业应支持美国在标准上与国外企业的联合
43、 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努力使在其他国家使用美国行业标准的人能够理解美国行业标准的优越性以满足各自的需要。
8.改进美国国内的标准程序以满足用户对高效的需求
没有一个体系是完美的。当行业标准提供最大的灵活性时,标准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效率。美国标准程序中涉及的各方应继续改进标准程序。具体措施包括:
44、 标准制订机构应增加信息技术的应用以改进标准制修订程序,并将这些工作程序大量提供给标准参与者,这些人在传统的“会议加纸张”模式上受到限制;
45、 标准制订机构应致力于使用通用的工具,使参与多个标准制订的人能够充分利用这种通用工具和系统的好处;
46、 标准制订机构应利用标准宣贯体系以满足当今用户的需要。建立一些高效低成本的机制,如警示系统和灵活的许可证协议,这样无论机构规模大小都能够受到电子技术带来的好处;
31
47、 ANSI应为标准制订机构提供一个论坛,各方能够坐在一起交流,这样每个人都能够有机会利用最好的技术和程序;
48、 企业和政府部门应鼓励标准制订机构加强上述活动。
9.改进美国国内标准制修订程序以满足用户对于一致性的需求
以行业为基础的、分散性标准有时也会导致工作的交叉和重复,甚至标准本身的交叉和矛盾。在许多情况下,这仅仅是由于不同行业的不同用户有不同的要求。然而我们应该努力保证不出现重复劳动而做同样的事情。具体措施包括:
49、 ANSI应审查其过程以确保被接受美国国家标准(ANS)的标准的相关性,确保这些标准不与其他标准冲突;
50、 标准制订机构应共同努力消除重复部分,使标准制修订程序更加高效和协调一致;
51、 企业应通过为数不多的几个组织来集中参与的方法主动消除标准制修订中的重复;
52、 政府也应通过参与标准制修订`和通过制订预警系统来主动消除重复。
10.加强美国标准体系中的公共及私营机构之间的联系
有着许多合作伙伴的体系有时会因通讯的中断而受到损害。美国的所有标准制修订参加者应使用先进到技术努力改进与国内、国外的联系。具体措施包括:
◆标准制订机构应对会员之外的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传播系统;
53、 政府应设立程序,确保及时与各相关联系以反映标准的相关需求和活动——既有国内又有政府间的活动使自愿性协调过程能够给标准化制修订提供最好的支持;
54、 ANSI应在标准制订机构、政府机构和其他人之间建立联系以确保及时将有关信息发布给公众。
11.通过对公共和私营部门的决策人关于标准的价值和怎样利用程序方面的教育以体现标准制修订的价值
很明显,公共及私营机构的管理部门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外部标准化的好处,也没有认识到目前对自愿性标准的依赖,甚至当他们在本部门非常积极主动地实施标准化项目时也是这样。有组织的进行宣传教育可吸引更多的人参加、提高参与的有效性、使标准的质量更高。具体措施包括:
◆标准制订机构应开发教育项目,在标准化的优越性方面对在企业和政府中从事管理和技术的人员进行培训;
55、 ANSI应该制定项目,在大学的商业、工程和公共管理专业介绍标准化及其作用;
56、 政府应制订并实施培训项目,对各层次的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标准化培训;
57、 所有参与者应研究案例以展示在实施法规和采购中自愿性标准的价值。
12.建立稳定的融资机制以支持标准化基础工作
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一直受到资金问题的困扰,美国认识到标准制修订工作一定是个增值过程——如果它满足公共和私营机构的需要的话。那些需要加强标准化工作的人就会保证提供所需要的资金。具体措施包括:
58、 作为教育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标准制订机构应提供经济案例说明标准化的好处;
32
59、 政府部门应负担标准化工作的一定比例的费用,不仅是作为标准化工作一个重要的参与方,而且作为广大公众的利益的代表;
60、 ANSI应对资金进行管理,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前提下,给各方同样的机会对不同的方法和经验进行研究;
61、 企业应采取措施保证起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能够得到适当的资金支持。
Ⅵ. 从长远的观点看
战略的试验正在实施中。这份文件描述了组织结构。下一步是所有各方进入具体工作阶段包括实现战略目标。这需要在相关各方之间加强联络、合作和计划。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将继续承担协调、整理及报道进程的职责。ANSI应在适当的时间后(或许三年)就该战略所支持的活动提交年度报告,该战略所涉及的各方应再集合以评议已经取得的成绩、决定下一步的行动及是否对标准化战略进行修订并提供新的机会。
三、标准化战略的指导意义
第二节 人类安全和权益标准化
第三节 资源环境标准化
第四节 公益事业和服务标准化
第五节 信息技术标准化
第六节 高新技术的标准化应用
四、我国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介绍
(一)、序言
标准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性工作。“十五”期间,我国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对于推动技术进步、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产品竞争力和促进国际贸易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形势发展,我国标准的适用性较差,市场竞争力偏低等问题日益明显,已经不能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快我国标准化事业的发展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标准化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并结合标准化工作实际制定了《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主要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考虑,规划未来五年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发展重点。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提升我国标准总体水平和市场适用性为目标,以改革为动力,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为核心,全面实施标准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走新兴工业化道路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技术基础作用,提升标准化工作为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业发展、扩大国际贸易和规范社会管理的服务水平,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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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市场导向原则,提高标准的适用性。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科技为手段,结合经济,服务社会,满足市场需求,使企业成为制定标准、实施标准的主力军。
坚持国际化原则,提升我国的综合竞争力。遵循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则,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加大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力度,努力实现从“国际标准本地化”到“国家标准国际化”的转变,全面提升我国的综合竞争力。
坚持重点保障原则,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面向国民经济的主战场,重点加强社会急需的农业、食品、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高新技术、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坚持自主创新原则,提高我国的标准水平。加强标准化工作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紧密结合,促进我国自主创新技术通过标准快速形成生产力,提高标准水平,增强产品竞争力。同时进一步完善以标准为基础的技术制度,提高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
[三]主要目标
通过机制创新和政府引导,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国家标准体系;建立与标准化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形成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紧密结合的标准化机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规则、科学有效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
“十一五”时期,力争实现每年制修订6000项标准;标准制定周期控制在2年以内;标龄控制在5年以内;逐步解决标准制定速度慢和高新技术标准滞后的问题。
——到2008年,首先完成修订9536项超龄国家标准,同时每年完成制定近5000项国家标准,其中,含有以自主创新技术为基础的标准800项;
——到2010年,实现每年制修订国家标准6000项,其中,含有以自主创新技术为基础的标准2000项。
2、促进有效采用国际标准
——到2008年,相关联国际标准的采标率达到60%;
——到2010年,相关联国际标准的采标率达到80%。
3、加快技术委员会建设
——到2008年,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的数量由目前的近700个增加到2000个;
——2010年,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的数量力争达到2600个。
4、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
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推动以我为主形成标准。“十一五”期间,自主承担50项国际标准制定,重点参与500项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显著提高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国在国际标准化舞台上的地位、作用和影响。“十一五”期间,争取承担更多的技术机构主席、召集人和秘书处工作,在ISO、IEC等国际和区域标准化组织的管理层机构全面担任成员职务,在ISO、IEC等国际和区域标准化组织中担任领导岗位2-3个,争取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秘书处数量占秘书处总数的比例达到6%。
到“十一五”末,我国标准化工作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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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标准化工作机制创新
1、加快标准化制修订运行机制创新
研究和改革标准立项及经费保障机制,探索实行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模式,落实标准制修订过程责任制,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全面实施从标准计划立项到发布、宣贯、实施、复审等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责任制。落实国家标准定期复审机制,及时淘汰落后标准,全面加强对国家标准的维护,进一步简化管理程序和环节,从根本上提高国家标准的时效性。将标准宣贯、出版销售等环节的部分利润反哺到标准制修订工作中,推进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的紧密结合,促进形成标准化工作的良性循环。
建立与完善技术委员会管理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建立以技术委员会为组织形式、行业龙头企业为主体竞争承担制修订国家标准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促进企业以标准赢得市场先机,强化标准与市场的关联度。引导和组织企业成为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定的主体,全面提升我国标准化工作水平。
2、促进建立标准创新与科研紧密结合机制
推动标准制定与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相结合,支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标准研发创新基地,引导产、学、研各方面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共同推进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标准的研究、制定及优先采用。
力争将我国优势技术领域的标准提交并制定为国际标准,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通过标准及时转化为生产力。
设立“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技术标准的创新活动。
[二]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
1、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围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的目标,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行农业标准化,发展节约型农业,提高农业产量和质量水平。
标准化工作重点项目有: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主要包括:粮食;油料;水果;蔬菜;棉、毛、麻、茧;畜禽;羽绒;水产品;蛋、奶;茶叶;烟草;食用菌;糖料作物;蜂产品;草产品;现代中药产品;生物技术;林产品及其它经济作物等的质量安全标准;加快研制与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相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
到“十一五”末,制修订相关标准1000项,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动、植物防疫标准
主要包括:动物疫病诊断标准;植物疫病虫诊断标准;主要动物疫病防控技术规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标准;植物疫病防控测报技术规范;植物疫病检疫技术标准;动、植物疫病风险分析指南与评价等标准。
到“十一五”末,制修订动物疫病诊断标准115项,主要动物疫病防控技术规范200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标准15项,植物疫病防控技术标准400项。动、植物检防疫标准体系基本健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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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有害微生物等检测方法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1000项各类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标准。
农业投入品安全控制标准
主要包括: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兽药合理使用准则;农药添加剂添加标准;有机、无机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饲料添加剂合理使用准则;饲料原料及添加剂质量控制标准;新型农业投入品的安全评价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1000项各类农业投入品安全控制标准。
农产品生产、加工良好操作规范
主要包括:HACCP实施指南,有机农产品生产; GAP操作规范;GMP操作规范;家畜禽、药用或肉用野生动物、毛皮动物、观赏野生动物、宠物及其他经济野生动物人工养殖技术规范和人工养殖场规划设计及环境友好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200项各类良好农业规范标准。
深加工、高附加值农产品质量标准
主要包括:水果;蔬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花卉;林产品等主要农产品质量等级技术标准;野生动植物产品质量分级;生物物种资源标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签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1000项各类深加工、高附加值、出口潜力大的农产品质量标准。
气象及其他标准
主要包括:空间天气监测预警;气象探测;气象信息;气象生态环境;农业气象;农业气象产量预报;人工影响天气;农业气候区划;生态气象监测;生态林;公益林;防护林;水文等方面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500项有关气象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促进农业标准化可持续发展。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广工作
“十一五”末力争实现:每县有1-2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形成以地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基础,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核心的农业标准化示范体系;突出示范区品牌效应,辐射带动相关产业实施标准化生产达到80%;建立农业标准化培训体系,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8万人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培育40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水平,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识制度,促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构建农作物主产区与主销区间沟通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加快制定食品、消费品安全标准,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和消费品安全标准前期研究,建立食品安全和消费品安全预警机制,加快制定食品、消费品安全标准,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标准制修订重点项目有:
食品安全标准
主要包括: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有害重金属等污染物限量标准;真菌毒素限量标准;有害微生物限量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及产品标准;营养功能成分应用标准;营养强化食品标准;食品检测方法标准;食品标签标识;食品安全基础标准;食品安全管理与控制技术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400项,建立以农兽药残留、有害重金属、真菌毒素、有害微生物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每年及时补充完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完成50项食品添加剂产 36
品标准;有针对性地制定5-10项非法添加物检测方法标准;在3-5类食品中推广使用营养标签;主导和参与制定3-5项食品国际标准;制修订食品安全基础标准3-5项,食品生产良好规范等控制技术规范5-10项。
转基因产品相关标准
主要包括:转基因产品标识标准;转基因产品储运要求;转基因产品种子标准;转基因产品鉴别方法;转基因产品安全评价及安全等级要求;转基因产品环境试验条件;转基因产品基础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150项各类转基因产品相关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消费品安全管理通用安全指南标准
主要包括:消费品安全管理标准体系;相关类别的通用性安全指南,包括各类消费品、生产、制造、仓储、使用说明、回收、处理等全过程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指南等。
儿童用品标准
主要包括:庭院玩具安全;儿童运动器具安全;儿童文具安全;儿童家具安全;汽车儿童座椅安全;婴儿用品安全;儿童服饰安全;儿童用品通用安全要求等方面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30项有关儿童用品安全方面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洗涤用品、餐饮具标准
主要包括:表面活性剂中微量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表面活性剂使用安全性要求;环境修复用表面活性剂;三次采油用表面活性剂;洗涤剂耗水量与节水性能分等评估指南;洗涤剂使用性能评估(包括机洗和手洗餐具洗涤剂、衣物洗涤剂);洗涤剂性能价格比评价导则;代磷助剂应用效果分等评估指南等;饮水机内胆安全要求;厨用刀具;铝锅;铸铁锅;餐具安全技术要求;压力锅安全技术要求等方面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20项洗涤用品质量安全标准,洗涤用品质量安全领域标准接近欧洲发达国家水平;完成制定50项餐饮具质量安全标准,使餐饮具质量安全领域标准接近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化妆品安全标准
主要包括:化妆品卫生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化妆品卫生标准中禁用、限用物质检测标准;化妆品功能性试验,如保湿、抗皱、美白等方法标准;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化妆品质量评价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60项有关化妆品检验检测方面的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装修装饰材料标准
主要包括: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石材、废渣中放射性核素限量;建筑防水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建筑密封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玻璃纤维材料有害物质限量;装饰板、建筑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管材中有害元素限量;石材、废渣中放射性核素限量;水泥及其原材料中有害元素限量等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相关标准36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纺织品标准
主要包括:纺织产品有害物质检测方法;纺织新材料的产品质量;生态纺织 37
品配套检测方法;纺织原料生产和加工过程中有害物质限量;絮用纤维产品质量评价和检验方法;纺织新产品评价和检测方法;功能性纺织品及实验方法;家用纺织品质量等级分等标准。
“十一五”期间完成制定30项国家标准,达到世界同期较先进水平。
家用电器标准
主要包括:家用电器电气安全标准;家用电器健康安全标准;家用电器性能及检测方法标准;智能家用电器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制定10项家用电器健康安全标准,家用电器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转化率达到95%。完善我国家用电器性能标准,尤其是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要形成以我为主、自我创新的国家标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重点推出并列入国际标准化组织提案。
照明电器标准
主要包括:照明产品安全标准;照明产品性能标准;照明产品基础标准;照明产品方法标准;照明产品节能产品标准;照明产品节能产品质量等级分级;照明产品环保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120项照明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使照明产品质量安全与性能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电磁兼容及辐射标准
主要包括:电磁兼容及辐射术语标准;电磁兼容测试方法与测量设备标准;电磁辐射安全与测量方法标准;无线电干扰标准;电磁辐射对环境的影响及评估标准;电磁辐射测量设备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电磁兼容及辐射相关标准20项,建立电磁兼容及辐射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体系框架。
皮革、造纸、塑料、日用机械标准
主要包括:皮革、造纸、塑料有害物质检测方法;皮革、造纸、塑料、日用机械新材料的产品质量;皮革、造纸、塑料、日用机械原料生产和加工过程中有害物质限量;新产品评价和检测方法;功能性皮革、造纸、塑料、日用机械产品及实验方法;农业用纸;生活用纸;食品、医药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包装用纸等标准。
“十一五”期间完成制定150余项涉及安全、卫生、环保要求的皮革、造纸、塑料、日用机械产品国家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包装标准
主要包括:包装材料中有害物质的检测标准、食品包装安全标准;食品包装材料安全、卫生标准、儿童产品安全包装标准、包装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标准、包装标签和标志使用标准、包装的安全性评价和标准检测;包装废弃物标准;复合与生物降解包装材料标准;包装材料再循环标准;包装材料资源综合利用;进出口食品包装及包装材料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检测方法及毒理学评价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包装环保、安全标准30项。
运动器材标准
主要包括:运动器材安全标准;运动器材使用说明;运动器材产品质量标准;运动器材通用要求和检测方法等标准。
“十一五”期间完成制定20项涉及安全、卫生、环保要求的运动器材国家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烟花爆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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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烟花爆竹安全标准;烟花爆竹原料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安全和产品质量标准;烟花爆竹新产品质量及配套检测方法等。
“十一五”期间完成制定20项涉及安全、卫生、环保要求的烟花爆竹国家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加快传统产业标准的更新和提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传统产业标准的更新和提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进技术改造,引导产业升级换代。
标准制修订重点项目有:
重大技术装备标准
主要包括:发电设备和输变电设备标准;核电及核仪器仪表标准,包括百万千瓦级核电工程设计及设备制造相关标准、压水堆核电厂总体技术规范、核电工程设计、核电设备等;冶金设备、矿山机械、物料搬运设备、大型铸锻件等重型机械装备标准;石油及石油化工装备标准;在服务石油化工、电力、冶金、环保等所需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方面,加强有关泵类产品、阀门类产品、压缩机类产品、风机类产品、制冷空调设备、分离机械产品等通用设备标准化工作;环保装备标准;工程施工机械标准;钢结构设施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修订重大技术装备标准1200项,将国家标准“辐射型集装箱检查系统”推为IEC国际标准。
装备制造业共性支撑技术标准
主要包括:新一代产品几何规范;先进制造工艺工装;关键零部件基础技术;新型零件结构要素;、产品全生命周期技术文件管理;优质、高效、环保的焊接、铸造、热处理、金属与非金属覆盖层等技术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修订标准300余项,完成装备制造业共性支撑技术标准的更新换代与新体系建设,使装备制造业共性支撑标准满足现代装备制造业的发展要求。
机械安全及绿色制造标准
主要包括:机械安全设计通则;安全特征与参数;安全防护装臵;安全功能;机械安全检测与试验;生产过程安全;与机械安全相关的人类功效学要求;机械电器安全;机械安全卫生学要求;绿色设计方法;绿色工艺规划;绿色优化调度;优化下料;设备加工过程节能性监控;自修复与再制造等方面的标准。
“十一五”期间,完成制修订重要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约50项;制定绿色制造标准80项,完成绿色制造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工业信息化和自动化
主要包括:装备制造业信息化关键技术标准;通用基础零部件信息化标准;重点行业产品智能化设计制造平台基础标准与集成技术标准;重大典型成套装备数字化设计制造共性标准研制;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状态监测与诊断标准等。加强装备制造业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从体系构建、信息资源利用、共性关键技术以及产业信息化应用四个层面构建我国自主的装备制造业信息化标准化体系。
到“十一五”末,完成500项工业信息化和自动化技术标准,争取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讯协议等方面有所突破。
基础机械装备标准
主要包括:机床通用基础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标准;高档数控机床等重点产品标准;数控机床功能部件标准;特种加工机床基础标准和高新技术产品标准; 39
在基础件方面,加强高性能轴承、紧固件、齿轮、弹簧、大型成套设备配套用联轴器、制动器和变速器、液压污染控制、机电一体化液压气动元件和系统标准化工作;仪器仪表(含能量计量及检测智能仪表)标准;内燃机高可靠性、节能节材环保标准及关键零部件标准;铁路牵引电气等方面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修订基础机械装备标准350项
高(超高)压输电、电网安全技术标准
主要包括:高压及超高压输电相关技术标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经济调度;输变电;配电;电力系统自动化;电网通信网络关键技术标准;电网环保和节能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25项高压及超高压输电技术标准,支持国家正在进行的高压直流输电及超高压交流输电工程建设;完成15项电网技术标准,使电网技术标准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船舶及海洋工程标准
主要包括:船舶总体设计标准;船舶建造新技术、新工艺标准;船舶舾装标准;船用机械及配套设备标准;船舶电气、观通、导航设备标准;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建造标准;海洋环境保护标准;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船型标准;30万吨超大型油轮、液化天然气船、液化石油气船、科学考察船等高性能、高附加值、高技术船舶标准;海上钻井平台、大型海上浮式生产储油船等海洋工程装备标准及船舶和海洋工程配套产品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修订船舶及海洋工程标准400项,完成“抛落式救生艇降落装臵”等2-3项国际标准制修订,标准整体水平基本达到或接近同时期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水平。
汽车标准
主要包括:汽车零部件产品标准;摩托车产品标准;专用车产品标准;客车产品标准;纯电动汽车标准;混合动力汽车标准;燃料电池汽车标准;电动摩托车标准;新能源汽车标准;新能源摩托车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修订汽车产品标准150项,完成10余项电动汽车标准,完善电动汽车标准体系。
农业、林业装备标准
主要包括:拖拉机安全和环保标准;耕整种植和施肥机械标准;节水灌溉设备标准;高效植保机械标准;设施农业用农业机械标准;农林副产品深加工成套设备标准;收获、贮存与干燥机械标准;畜牧机械标准;农用运输机械安全和环保标准;综合农业设备标准;木材精深利用设备、人造板生产成套设备、竹材综合利用设备、林产化工设备、营林机械、园林机械、木材生产机械、森林保护装备、林特产品采收加工机械、林业调查设备和采运机械等方面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修订农业、林业装备标准约200项。
黑色金属标准
主要包括:综合基础标准;钢板钢带标准;铁道用钢标准;船舶用钢标准;钢管标准;型钢标准;盘条、钢丝、钢丝绳标准;合金钢、特殊合金标准;生铁及铁合金标准;铁矿石及非金属矿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修订钢铁标准500项。
有色金属及稀土标准
主要包括:轻金属标准;重金属标准;稀有金属标准;粉末冶金标准;贵金属标准;稀土标准;半导体材料标准和有色金属标准样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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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十一五”末,完成制修订有色金属及稀土标准500项。
石油天然气和石化标准
主要包括:石油地球物理勘探技术标准;钻井和测井工艺技术标准;油气管道建设和运行规范;LNG工程建设规范;天然气能源计量和分析标准;油气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标准;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标准;石油设备能效标准;高档润滑油和清洁油品标准;高浓度化肥等产品标准;复混肥料产品标准;环境友好农药新品种标准;合理使用化肥的标准;低毒或高毒变低毒化新剂型标准;轮胎、橡胶加工机械安全和环保、节能标准;低污染化涂料基础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500项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其中,农药行业制定出5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标准。
煤炭标准
主要包括:煤炭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标准;煤矿专用设备标准等。
到“十一五”期末,完成制修订煤炭标准470项,争取制定3-5项以我为主的国际标准。
4、加快制定高技术和信息技术标准,实现自主创新和跨越式发展
加强具有前沿研究特征、自主知识产权、可形成产业的高技术领域标准的研制,提高高技术标准化能力。尽快形成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抢占高技术国际标准的制高点,逐步改变我国高技术标准受制于人的局面。
标准制修订重点项目有:
新一代高速宽带信息网络标准
主要包括:宽带无线个域网标准;宽带无线城域网标准;超宽带无线网络标准;自组织网络标准;网格标准;抽象语法记法标准;客体标识符注册标准;Web服务标准;协议测试标准;目录服务标准;网络管理标准;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标准;IPv6应用标准;多媒体应用标准;计算机接口标准;布线标准;家庭网络标准;智能搜索标准;电力线通信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30项新一代高速宽带信息网络标准,提高我国自主制定的宽带信息网络标准的比率。
深亚微米集成电路标准
主要包括:IP核标准;SOC设计标准;新型封装标准;深亚微米集成电路引脚间的电磁兼容标准等符合国情、保护我国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标准,并积极推动现有IP核标准应用。
到“十一五”末,完成12项国家标准,填补此方面标准的空白。
软件产品和软件工程标准
主要包括:数据库标准中SQL标准;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技术要求;统一建模语言规范;基于统一建模语言的应用集成规范;体系结构设计规范;软件工程主体知识规范;信息技术服务器管理规范;软件工程 资产管理规范;构件建模规范;构件管理规范;构件互操作规范;构件运行环境规范;中间件标准;游戏产品类标准,面向应用软件的通用技术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10项软件产品标准,使国产数据库产品能够达到国际标准核心级水平。2010年前形成完善的软件工程标准体系。
数字高清晰度电视(HDTV)标准
主要包括:数字电视的基础标准;系统传输标准;接收设备标准(数字电视接收设备功能和性能指标标准、接收设备功能和性能测试标准、接收设备接口标准、接收设备机卡分离标准、接收设备中间件标准、接收设备用关键件标准、家 41
庭网络平台标准);数字电视制作系列标准;存储、交换系列标准;播出系列标准;压缩编码系列标准;传输系列标准;显示系列标准;质量评价系列标准等数字电视方面的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78项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标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数字电视标准化工作主要围绕信源、信道、用户管理、接收、显示、中间件软件、接口等领域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目标进行,以我为主,形成自我创新的国家标准,完善我国数字电视标准技术体系,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为我国全面实现数字电视广播提供标准支撑。
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等系统标准
主要包括:信道编码、调制标准;系统用户服务质量标准;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系统有条件接收技术要求系统用户管理系统功能要求;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系统干扰保护率及其计算方法;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系统综合业务标准;回传网络技术规范;电视节目上行地球站技术标准;地球站地面引接链路技术指标;信源编码标准;测控标准;系统维护标准等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相关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8项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等系统标准,初步建立Ku频段广播电视直播卫星体系,扩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传输覆盖率。
新一代数字移动通信标准
主要包括:B3G标准;对全球的研究热点技术包括自适应调制与编码(AMC)、自适应复合ARQ、正交频分复用(OFDM)、多入多出(MIMO)天线系统等进行跟踪;并对以下几个新一代数字移动通信标准领域进行研究:增强性3G标准和技术的发展;超3G标准和技术的发展;移动通信业务应用;宽带无线接入与蜂窝移动通信网的融合与互操作;超宽带无线通信;移动宽带无线接入等方面标准。
到“十一五”末,实现我国在未来移动通信服务、标准和技术中的突破,尤其是在无线传输技术和终端技术上的创新,争取在TD-SCDMA后续技术、IMS、B3G等技术领域有所突破,并且将国内的技术创新和专利体现到国际标准中。
无线网络安全标准
主要包括:低速无线个域网安全标准;宽带无线城域网安全标准;超宽带无线网络安全标准;宽带无线城域网安全框架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5项无线网络安全标准,提高我国自主制定的无线网络安全标准的比率。
纳米技术及新材料标准
主要包括:纳米术语;纳米检测技术;纳米材料毒性效应;环境和人体的安全性;纳米材料与产品的安全性评价;工业防护、公众防护、纳米技术的安全管理;纳米材料和器件;纳米化纤产品的评价;超导材料性能的测试方法标准、铌钛、铌三锡超导材料及高温超导材料的标准;新型天然纤维、人造纤维、合成纤维以及再生纤维产品评价和检验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制定50项纳米技术标准,构建纳米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完成其他新材料标准100项。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主要包括:国家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公用数据元素体系和基础代码体系;信息资源对象唯一标识代码制度;信息资源分类;信息资源共享,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信息资源注册;信息检索;信息记录管理;信息数据的管理和规范等。
到“十一五”末,制定国家标准200项,形成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标准体系。
空间对地观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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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气象、海洋、资源卫星对地观测卫星的星载有效载荷、卫星频率及空间电磁环境、卫星测控、卫星数据空间传输协议、数据接收设备、遥感卫星辐射校正、遥感信息处理、遥感数据格式、卫星遥感应用与服务等方面的系列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50项有关空间对地观测技术方面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中文编码字符集及字型标准
主要包括: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文编码字符集、蒙古文变形显现字符集和控制字符使用规则及GB 18030、ISO/IEC 10646和蒙古文点阵字型。
地理信息标准
主要包括:对地观测,西部测图,定位与导航服务,基础地理信息更新、服务与共享,地理信息公共产品开发,地理信息安全控制等系列标准,以及电子政务、数字城市、智能交通建设中的地理信息系列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50项国家标准制定,基本建立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
人口与健康信息标准
主要包括:健康卡和健康卡数据标准;电子病历和处方标准;人口与健康、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和信息交换标准;医学影像标准;医疗设备数字化接口标准;医药电子商务标准等。
电子政务
主要包括: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跨部门信息交换标准等。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和共享机制标准、跨部门信息交换的基础标准和信息数据管理和规范;智能文档格式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制定国家标准60项,形成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提高我国自主制定中文政务标准的比率。
组织机构代码
深入开展组织机构代码在各行业的应用,重点开展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建设所需基础性、关键性标准;跨部门信息共享接口标准规范;代码数字证书;网络与信息安全等。
到“十一五”末,制定15项国家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电子商务标准
主要包括:电子商务典型共性业务流程标准;电子商务元数据标准;B2B电子商务各类信息交换标准;电子支付标准;电子商务信用标准;电子商务管理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制定100项电子商务国家标准,建立基本完善的电子商务国家标准体系。
物品编码标准
主要包括:物品编码标识体系;射频识别标准体系;物品编码基础标准;物品编码技术标准;物品编码在各行业的应用标准等。
争取到“十一五”末,完成制修订30项物品编码相关标准,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射频识别标准,完成射频识别国家标准60项,形成我国射频识别标准体系。
5. 加快制定服务领域标准,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谐
加速制定面向市场、面向产业、面向社会的服务标准体系,促进服务业的优 43
化提高和快速发展。
标准制修订重点项目有:
法律服务标准
主要包括:律师服务机构评价规范;法律文书格式要求;律师服务质量要求;法律援助格式文书要求;法律援助服务等方面标准。
到“十一五”末,制定10项法律服务国家标准,优先采用发达国家标准。
金融服务标准
主要包括:保险术语;保险单证;银行业服务质量;证券业服务质量;寿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服务;个人理财;金融超市服务等标准。
到“十一五”末,制定15项有关金融业、银行业国家标准,优先采用国际标准。
物流标准
主要包括:物流基础;物流技术;物流管理等方面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235项国家标准,建立物流标准体系。
交通运输、邮政业标准
主要包括: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客渡轮客运服务;公共电汽车服务;出租汽车服务;公园内索道与缆车客运服务设施;道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交通管理与控制标准、道路客运信息交换技术标准;城市公共交通预警要求及服务质量标准;邮政服务术语;邮政服务业务标志;邮政编码区域划分与编制规则;邮政地址表述;邮政服务规范;邮政服务质量;邮政服务网点设臵;邮政服务网点设施设备配臵;邮政信报箱设臵;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疫区邮件及处理系统预防控制规范等标准。
到“十一五”末,制定16项国家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文体、娱乐服务标准
主要包括:文化服务术语;博物馆服务;博物馆智能化系统使用要求;文物保护机构开放服务规范;文物保护机构标志;可移动文物运输包装;文物讲解人员等级评定;图书馆服务;文化馆服务;美术馆服务;电影院服务标准;体育基础术语;体育信息图形符号;体育场馆公共安全;体育场馆开放条件;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体育场馆等级划分;奥运相关体育服务标准;奥运工程安全应急标准;奥运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志愿者的培训与能力要求等;演出场所服务;社会艺术教育;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服务;广播电视光缆干线传输;卫星电视直播用户服务等方面标准。
到“十一五”末,制定54项国家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旅游、住宿和餐饮服务标准
主要包括:旅游区、点服务;旅游度假村、区服务;旅游服务基础术语;导游人员等级评定;旅游宣传活动;旅游信息问讯中心;旅行社资质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旅行社入境旅游服务质量;汽车旅馆;旅游汽车公司资格等级;游艇(邮轮)星级划分与评定;科技、教育、商贸旅游示范区点质量评定;绿色饭店标准;民族(民俗)文化旅游规划建设与管理规范、住宿业术语;餐饮业术语;旅行社经营服务规范;餐饮业企业经营规范;餐饮业服务质量要求;餐饮业配送服务;旅店服务等方面标准。
到“十一五”末,制定40余项旅游服务国家标准,加快旅游服务标准的国际标准提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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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租赁和商务服务标准
主要包括:批发、零售企业经营技术条件;会展服务;网络购物服务;电视购物服务;邮购服务;职业介绍机构服务;保安服务;汽车租赁服务等方面标准等方面标准。
到“十一五”末,制定33项国家标准,加快采用国际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社区开发、社区服务标准
主要包括: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服务规范;建筑物清洗质量;电梯运行要求;房屋中介服务;社区环境管理;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社区法律服务;社区医疗服务;社区青少年服务;社区气象预警;社区救助服务;家政服务;物业服务;商业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服务;社区安全等方面标准。
到“十一五”末,制定25项国家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民政服务标准
主要包括:慈善超市服务;社会捐赠物资和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城市和农村社会救助;弱势群体服务;国内外收养服务;殡葬服务;民间机构登记注册、年检、评估;婚姻登记与婚介服务;优抚军供服务;和谐社区建设;婚庆服务;福利彩票;村务民主管理;地名信息服务;民政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质;民政信息化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制定150项国家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司法鉴定标准
主要包括:司法鉴定术语;司法鉴定技术与方法;司法鉴定管理与信息化;司法鉴定相关合格评定等方面标准。
到“十一五”末,初步建立司法鉴定基本标准体系,确定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类鉴定的鉴定标准体系。
中医药医疗服务标准
主要包括:综合性中医医院门诊服务;综合性中医医院住院服务;中医门诊部服务;中医诊所服务;中医各科名词术语;针灸名词术语规范;中医望、闻、问、切诊基本程序;中医各种疗法技术操作等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43项国家标准的制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快中医药标准的国际标准提案工作,以我为主形成中医药国际标准。
认证服务标准
主要包括:管理体系良好现场审核规范;合格评定对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合格评定产品认证基础;合格评定良好操作准则;合格评定结果的承认和接受协议;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机构的要求;服务管理体系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7项有关标准,优先采用国际标准。
6、推进公共安全领域标准化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加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标准制修订以及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隐患发现能力,针对国内外的突发事件,建立制定标准的绿色通道。
标准制修订重点项目有:
减灾、救灾标准
主要包括:灾害管理术语;地震信息公共服务图形符号标志;地震信息公共服务数据共享与信息发布;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规范;社区地震现场紧急救 45
援志愿者工作指南;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与服务设施要求;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震时避险;医院、社区震时避险服务;中小学校震时避险行动规范;海洋灾害管理技术标准;旱涝预报气象等级预报;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气象灾害管理业务规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服务;雷电灾害的监测与防护服务;灾害预警、救助;灾害统计和灾情评估;灾后重建服务等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定80项国家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
主要包括:煤矿通风相关标准;煤矿瓦斯治理相关标准;煤矿防灭火相关标准;煤矿防止水害相关标准;煤矿防止尘害相关标准;煤矿井下安全监控系统相关标准;煤矿自救器、呼吸器、报警矿灯等安全仪器仪表相关标准;煤矿建设施工相关安全标准等。
争取到“十一五”末,完成30项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
主要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和非金属矿山提升系统安全检测检验标准;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通风系统安全检测检验标准;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呼吸粉尘测定标准;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矿用带式输送机标准;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选矿安全规程;金属和非金属井筒施工安全规程;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闭坑安全条件等。
争取到“十一五”末,完成20项有关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安全标准
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索道、游艺机及游乐设施等安全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65项涉及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劳动防护用品标准
主要包括:安全帽;护目镜;呼吸保护器;听力保护器;各类防护服、手套和防护鞋;农业生产、日常工作和生活用劳动防护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40余项劳动防护标准的全面修订;完成10余项农业生产、日常工作和生活方面劳动防护新标准制定。我国防护装备标准达到国际标准水平。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品安全标准
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危险化学品通用试验方法;危险化学品包装标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相关安全规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系统接口标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安装规范;危险化学品泄露的气象预警方法;爆炸物、违禁物品探测与防护标准;核工业、核材料辐射安全与防护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50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按照联合国要求,全面实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
交通安全标准
主要包括:汽车(汽车一般安全标准、汽车被动安全标准、汽车主动安全标准、行人保护安全标准);交通运输(民用船舶、铁道、民用航空、公路运输);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操作规范、机动车检验项目和方法、道路交通标志设臵;公路交通安全基础标准、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公路信息设备通用技术条件、低能耗环 46
保型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太阳能交通安全管理设施标准、可变信息标志、视频交通信息处理设备标准、能见度检测检定方法标准、新型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检测方法标准等交通安全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100项涉及交通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信息安全标准
主要包括: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标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相关标准、密码技术相关标准、身份鉴别技术相关标准、授权与访问控制技术相关标准、安全隔离与安全审计技术相关标准、信息安全管理相关标准、信息安全事件检测与应急处理技术相关标准、信息安全产品标准、信息安全测试与评估标准、宽带无线网络安全技术标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修订75项信息安全相关标准。
公共消防安全标准
主要包括;城市公共安全预警分级和应急救援系列标准;火灾安全工程系列标准,城市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系统系列产品标准;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系列标准;防火阻燃材料系列标准;消防车系列标准整合;重大火灾隐患评估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180项公共消防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社会(公共)卫生及安全标准
主要包括:医疗保健、服务业公共卫生安全标准体系;社会安全标准体系;社会(公共)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体系系列标准;城市安全视频监控与报警网络系统集成平台系列标准;社会(公共)安全应急指挥调度系统技术标准;国家重点要害部门(部位)、重点基础设施、重要公共场所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技术标准;企事业单位、社区、乡镇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技术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修订50项社会(公共)卫生及安全标准。
刑事技术标准
主要包括:现场勘验和物证提取标准;物证检验鉴定方法标准;检验鉴定文书标准、物证检验实验室建设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20项刑事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
生态及生物安全标准
主要包括:生态与环境安全监测标准;森林生态系统、灌丛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草甸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安全预警分级标准及评价标准;濒危物种等级划分标准;物种迁地保护技术要求;建立种子库和基因资源技术要求;外来物种引进与管理技术要求;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体系与方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栖息地调查、监测技术规程等;活体野生经济动物、观赏野生动物及活体宠物等的运输安全标准;危险野生动物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说明安全规范。
到“十一五”末,完成100项生态及生物安全标准。
公共安全管理和风险管理标准
主要包括: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公共安全标准制定指南;公共安全应急指南;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通用指南标准;风险管理基本方法相关标准;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相关标准;地方政府风险管理相关标准;项目风险管理相关标准;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相关标准;重点行业风险管理相关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20项有关风险管理的国家标准。
7、制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标准,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完善资源节约标准体系,增强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前瞻性。加强环保标 47
准的制修订工作,为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标准制修订重点项目有:
节能标准
主要包括:能源管理体系标准、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重点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重点耗能行业生产或工序能耗定额;重点用能设备和系统经济运行;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测方法;能源统计、测试及计算方法;重点用能单位合理用能要求;建筑节能设计规范;交通运输工具能耗限额标准;蓄能技术规范及相关的节能技术、产品和设计等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150项节能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
节水标准
主要包括: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高用水工业、服务业节水评价标准;
工业、服务业用水管理规范标准,用水术语、计量、统计、水平衡等基础标准;节水设备、产品、器具标准;污水资源化、非传统水源利用标准;农田工程节水、农艺节水标准;海水淡化标准;节水评价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100项节水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对高用水工业、服务业建立完善用水准入标准体系和节水评价体系,对生活用水器具建立强制性的用水效率准入标准体系。
节地标准
主要包括:耕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设计标准;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标准;林地生产力评价和林地调查规划、评价、统计及管理标准、土地集约利用标准;土地调查、统计、评价、规划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制修订10项节地领域标准。
节材标准
主要包括:木材、钢材、有色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棉、毛、茧丝及再生纤维有限利用等材料节约和替代标准,以及材料消耗核算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70项节材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资源管理与综合利用标准
主要包括: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标准;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及综合利用标准、林业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标准、海洋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制定120项资源综合利用相关国家标准。
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标准
主要包括:新能源发电资源规划标准;太阳能热利用标准;太阳能光伏发电标准;氢能开发、储运及使用标准;风能利用相关标准;光伏发电相关标准;地热能利用相关标准;潮汐能利用相关标准;核能发电标准;小、微水电标准;生物质能利用标准;新能源术语标准;新能源性能检测、质量检测、环境评价、安全检测等标准;新能源发电并网运行及输变电标准;电能质量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160项可再生能源领域标准,其中国家标准80项;完成50项新能源技术标准,新能源标准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标准
主要包括: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标准;清洁生产审核标准;清洁生产评价方法标准;循环经济术语、符号等基础标准;循环经济统计及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循环经济核算方法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80项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标准领域标准,其中包括50项高效清洁发电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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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环境质量与环保产业标准
主要包括: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环境标志标准;环境管理工具标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及新能源等方面相关审核标准;空间环境的相关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标准;产品的绿色设计标准、材料声明标准、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标准、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环保产品与设备分类和命名标准;废渣、废气、废液利用技术规范标准;重点环保设备技术要求;重点工业烟气脱硫装臵和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成分监测、预警标准;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海洋生态与环境保护标准;湿地保护标准;资源保护与再生类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70 项环境管理、环境质量与环保产业领域标准。完成50项产品环境保护标准。
废旧产品及废弃物回收利用标准
主要包括:废旧产品及废弃物回收利用术语、图形符号统计指标等基础标准;废旧产品及废弃物回收处理再利用各阶段相关要求标准;产品环境化设计相关标准、环境化产品评价标准、标识及回收利用评价标准;材料(含电工电子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控、限用、管理、处臵以及应急处理标准;废弃产品及废弃物(含电工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过程中有关环境要求标准;回收处理企业资质认定和有关管理标准;回收率计算标准;二手货回收再使用及管理标准;再使用、再利用、再制造等产品技术要求和标识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100 项废旧产品及废弃物回收利用领域标准。其中包含40项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要求和综合利用相关标准,形成绿色制造评价指标体系及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要求标准体系。
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危险废物处理标准
主要包括:重点行业污染物;机动车噪声;城市区域环境;机动车污染物等排放标准;危险货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货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海洋废弃物倾倒和海洋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标准。
到“十一五”末,完成制修订100项污染物排放标准。
8. 积极开展检验检测标准体系建设,减少和应对贸易摩擦,促进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
加快金质工程建设进度,研制一批符合我国实际的检测标准的方法,提高我国技术法规和技术措施的水平。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加快先进的检验检测技术的开发并快速形成标准,增加标准技术含量,提高标准水平,更好地保护国家利益和促进我国产品出口。
标准制修订重点项目有:
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标准
主要包括: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重金属残留检测方法;有害微生物检测方法;植物疫病、虫诊断标准等。
重点研究制定多残留检测方法、快速检测方法和精密检测方法标准;重点制定违禁和限用药物的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尽快将“十五”食品安全专项中农兽药多残留检测技术转为国家标准。到“十一五”末,完成动植物检验检疫各项标准100项。
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标准
主要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有害微生物等检测方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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