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发(作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 录
第一章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章 工程内容及规模
2
一、工程内容
二、主要原辅材料
三、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
四、能耗水耗情况
五、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六、排水工程
第三章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第四章 项目地理位置及四至情况
第五章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一、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二、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第六章 主要编制依据及环境功能属性
一、项目主要编制依据
二、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
第七章 环境质量状况
一、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第八章 评价适用标准
第九章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一、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3
二、主要污染工序
第十章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第十一章 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三、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性分析
四、项目与其他文件的相符性分析
五、环保投资
第十二章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第十三章 结论与建议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比例尺:1:80000)
附图2 项目卫星图及噪声监测布点图
附图3 项目平面布置及四至示意图
附图4 项目现状及四至环境现状图
附图5 污水管网平面布置图
附图6 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件:
4
附件1 营业执照
附件2 委托书
附件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完成情况调查表
附件4 环评文件类别确认书
附件5 环评文件编制程序及时间表
附件6 环评文件评分表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从事铝型材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铝型材1500吨/年。
序号
1
2
规模
表1 建设项目工程内容一览表
主要指标 数值
总投资 150万元
2700m2
占地面积
2700m2
建筑面积
铝型材 1500吨/年
备注
——
——
——
2400小时
2、主要原辅材料及消耗量
项目
原辅材料
表2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名称 耗用量
铝棒 1600吨/年
来源
外购
3、主要设备
序号
1.
2.
3.
4.
5.
6.
7.
8.
设备名称
加温炉
模具炉
挤压机
风机
锯床
冷却塔
打包机
空压机
表3 项目主要经营设备清单一览表
规格型号 设备数量 能耗
/
4台 天然气
/
3台 电能
/
3台 电能
/
30台 电能
/
4台 电能
/
3台 电能
/
1台 电能
/
1台 电能
用途
高温软化
预热
挤压
风冷
切割
提供冷却水
打包废料
提供压缩空气
4、项目主要能源消耗
序号 名称
表4 项目能耗水一览表
消耗量 单位
5
用途 来源
1
2
3
水
电
天然气
600
300
50
80000
m3/a
m3/a
万度/年
m3/a
生活
挤压机冷却水
生产、生活
加温炉燃料
市政供水
市政供电
外购
5、公用工程
给水:项目生活用水量约600m3/a。项目供水均为自来水,由市政统一供给。
排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40m3/a,项目属于东莞市清溪长山头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入东莞市清溪长山头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
项目挤压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6、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总数为4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
生产制度: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运行8小时,年运行时数为2400小时。
6
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状况:
地理位置:项目位于东莞市清溪镇清厦村鹿湖西路南三街3号A栋。
周边环境状况: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租用一栋1F厂房的1F东北区域作生产车间(1F其余区域为鑫易塑胶厂、钜亿塑胶厂车间,项目租用一栋3F办公楼的1F为办公室,2-3F为其他厂办公室。
项目东北面隔科技路西六街为同利物业,东南面隔鹿湖西路南三街为三星幼儿园、旺利科技园,西南面为未知名工厂,西北面为合笙榜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卫星示意图见附图2,现场相片见附图3,项目平面四至图如下:同利物业
科技路西六街
大门
合笙榜五金制品3#
有限公司
4#
鹿湖西路南三街
13m
1#
1F项目生产车间
达毅厂、裕志厂、佳微电子厂、兴键厂、其他工厂
三星幼儿园
科技路西七街
1F项目办公室,2-3F 其他厂办公楼
钜亿塑胶厂
旺利科技园
鑫易塑胶厂
厂区宿舍
2#
未知名工厂
图例说明
噪声监测点
建设项目平面四至图
7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理位置
清溪镇位于东莞市东南部,与深圳、惠州两市接壤,应属于低山和中山地区,东南部地区为石马河等暴流性山溪的发源地。
二、气候气象
本区的气候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温度为22℃,全年温暖,唯有冬季因有寒潮入侵,偶有严寒;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788mm,由于受季候风和台风等的影响,降雨量年内分布不均匀,4-9月份降雨量约占全年平均降雨量80%以上,冬春季雨量较少。日照时数1862小时,年蒸发量为1770mm,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南南(SSE)风,次主导风向为北(N)风,夏半年以东南南风为主,冬半年以北风为主。
三、水文、植被
清溪镇的用水主要靠大气降雨,地下水资源较为缺乏。镇内较大的水库有三座:契爷石、茅畲和三坑水库;河流主要为石马河。
本区植被主要为亚热带、热带的树种。区内天然植被已破坏殆尽,但由于处在山区,现乃有分布有一些次生林,林相较好,全镇植被覆盖较高,但主要分布的多为近年绿化的树种。近年开展的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城区的绿化等将会使其植被的分布更趋于多样化。而主要的人工植被包括各种类型的果园、绿化植物和各种农作物等,农作物主要有水稻、甘蔗、花生、蔬菜、荔枝、龙眼、橙柑桔等等。
四、地形地貌
东莞市地处珠江三角洲东北部,广东省的中南部,珠江口东岸,北接广州、南接深圳,水陆交通便利。东莞市大面积为丘陵台地和冲积平原,依山傍海,河口海岸线61.4公里。东莞市境内地势东南高、西北低。东南部和中南部多丘陵,西北部属于东江三角洲;西南部为珠江地带。东江自东向西横贯北界。项目所在地基本上是四面环山,镇区中心为盆地,地面海拨标高为36.6米。发育土壤主要为赤红壤。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清溪镇位于东莞市东南部。截至2016年,辖区面积140平方千米,下辖21个村(社区),常住人口31.6万人,其中户籍人口3.89万人。
2016年,全镇完成生产总值229.46亿元,比上年增长10.2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
127亿元,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62.51亿元,增长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6亿元,增长11.3%;各项税收总额43.6亿元,增长15.8%;镇级可支配财政收入20.9亿元,增长12.6%;村组资产合计42.28亿,增长7.1%;居民人均收入4万元。
【清溪镇经济发展】 2016年,清溪镇新引进300万元以上内资项目196宗,协议投资总额80.59亿元;引进超亿元项目8宗,其中5亿元以上项目5宗,超额150%完成市下达的引进目标任务;内资项目新增实际投资31.83亿元,比上年增长90%,超额72%并提前完成市下达的全年目标。有11宗项目列入市重大项目,其中6宗超额完成投资计划;东莞清溪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作为省、市重大项目,完成建设并通过国家验收。
2016年,清溪镇推动外资企业增设研发机构16家、新增境内外注册商标80个、新增境内外发明专利36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8家,高企总数71家,提前完成市下达的任务,高企数量比上年初翻一番;推动个体户转企业20户,8家企业获小微上规模企业认定、12家企业获成长型中小企业认定,并获市财政奖励;完成工业技改投资22.87亿元,比上年增长82.04%,总量排全市第二名;推动“腾笼换鸟”项目7宗。
【清溪镇城市建设】 2016年,从莞高速公路(含清溪支线)清溪段建设初步完成,投入试运行;推进10条外联道路建设,从莞高速公路谢坑出入口至东深二线道路工程、省道S358线清溪段路面改造工程2条道路完工并通车。推进内畅道路建设,新规划建设的振兴四路等6条道路进入现场施工阶段。清溪镇推进电网结构,建成并投入运行110千伏土桥变电站。清溪镇完成4个“小山小湖”社区公园建设,实施“最美小镇”工程,投入1亿多元,开展39项完善设施、美化环境、提升形象的城市基础工程。
推进清溪生态农业园三期、清溪银瓶山森林公园配套工程、山水天地森林公园二期、红门山森林公园、亚公山森林公园、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石马河流域干流清溪段整治、铁场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工程、罗马垃圾填埋场整治等治山、治水、治废的工程,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清溪镇民生实事】 2016年,清溪镇完成省、市下达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投入民生救济补助金800万元;落实惠民就业补贴政策,提供就业岗位9000个,向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工资差额补贴200多万元。启动清溪医院新院工程;推进深圳众美与华中师大联合开办的高级中学项目;开展对口韶关乐昌的精准扶贫。
【清溪镇获评“全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 截至2016年,清溪镇持续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建设普法阵地,成立普法讲师团,推出“一镇街一法治风景”“千场基层村居9
顾问律师法治讲座”“校园法苑”等系列工程;在全镇建立2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立“法援半小时”服务窗口、基层村居法援工作站,构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体系、镇内半小时法律服务圈。2016年获评“全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是东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镇街。
【清溪镇被确定为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 2016年9月,清溪镇光电通讯产业集群被工信部确定为全国“首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此前,清溪镇先后被认定为“广东省光电通讯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广东省光电通讯技术创新专业镇”“全国首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实施单位”。该镇财政每年设立2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光电通讯产业集群建设,鼓励集群内企业开展品牌建设和技术创新。2016年,全镇有光电通讯相关企业1500家,其中规模以上光电通讯相关企业200家,产品涉及光伏LED(发光二极管)、摄像模组、新型显示器、通讯设备、智能手机、相关电子元器件、新能源、装备制造等范畴。随着力合“双清”、北大“智汇谷”、中英低碳产业园、中国智能骨干网(东莞—深圳—香港)节点项目、智慧小镇项目等一批科技项目落户该镇,从研发、生产、物流全链条的创新产业集群基本形成。
【清溪镇获评“中国最美乡镇”】 2016年11月,在北京市召开的第二届“生态文明建设高峰论坛暨城市与景区、美丽乡村生态文明成果发布会”上,清溪镇成为广东省唯一获评“中国最美乡镇”的镇街。
此前,清溪镇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规划先行,把绿色发展融入核心战略。围绕绿色发展的要求,将创新驱动融入可持续绿色发展之中,突出“依山傍水”的城市特征,把显山露水作为城市建设控制的原则,通过强调山水特色及强调文化内涵、规划引导塑造城市形象。
【广东省麒麟文化节永久落户清溪镇】 2016年5月9日,广东省麒麟文化节永久落户清溪镇签约仪式举行。清溪镇是岭南客家古镇,作为客家传统文化艺术的麒麟舞得到很好的传承和发展,其中,清溪彩扎麒麟制作技艺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清溪麒麟舞获中国民间文艺最高奖——山花奖,清溪镇被命名为“全国麒麟文化传承基地”。广东省麒麟文化节永久落户清溪镇,进一步打响清溪镇的麒麟文化品牌,促进清溪镇文化特色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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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编制依据及环境功能属性
主要编制依据:
■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版);
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
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6)、(HJ2.2-2018)、(HJ/T2.3-93)、(HJ2.4-2009)、(HJ19-2011)、(HJ 610-2016)、(HJ T169-2004);
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13、《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1号);
14、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号);
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地方政策、法律、法规
1、《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
2、《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日修正);
3、《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
4、《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兴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粤发改产业〔2014〕210号);
5、《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
6、《关于印发《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发改资环〔2017〕76号);
7、《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4】270号);
11
8、《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粤环函【2005】111号;
9、《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
10、《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2008~2017)》东府【2009】5号;
11、《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
12、《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
1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
8、《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
9、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东府办【2011】110号;
10、《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18号)。
11、《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
12、《印发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2〕238号);
13、《关于发布《广东省高危废物名录》的通知》(粤环〔2008〕114号);
14、《关于印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 【2013】14号)。
15、《关于印发石马河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发[2010]86 号);
16、《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粤环[2011]34号);
17、《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
18、《关于印发2012年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目标和任务的通知》(粤环[2012]15号);
19、《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4】270号);
20、《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1、《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环〔2017〕45号);
22、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东环办12
【2017】69号);
23、《关于加强我市重点挥发性有机物行业环保准入的通知》(东环办函【2017】2号);
2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2018】56)号。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如下表所列:
表5 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