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9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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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影的历史机遇与实践创新——金光教授访谈录
作者:安然
来源:《艺术教育》2014年第03期
金光,云南艺术学院艺术学学科特邀首席教授,美国吕贝卡文化基金会主席。本篇为金光教授2013年11月19日在“首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大学生微电影论坛”做主题报告《好莱坞带给我们的启示》后,接受采访的部分文字记录。
安然(以下简称“安”):首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在中国举办,您不远万里来到云南出席亚洲微电影艺术节,并为首届大学生微电影论坛做主题讲座,那么在您看来微电影对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
金:微电影对文化产业发展有两个作用:第一,是让那些暂时无法投身于大制作团队、大规模运营的年轻人,有一个充分展示自己艺术才能的机会。第二,当微电影创作数量逐渐增多,形成一定市场、一定气候的时候,它其实也是我们“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大艺术市场当中一束不容忽视的艺术鲜花。反过来,它对我们常规电影乃至其他艺术类型的创作氛围,会有积极的促进和激励作用。
安:就今年亚洲微电影艺术节来说,对于这些获奖作品,请您简单谈谈您对微电影发展前景的预期,今后,我们要发展微电影,应该朝哪个方向去努力呢?
金:我觉得,微电影要发展的话,还是应该遵循艺术发展本身的规律,就目前的现状来说,有两点特别值得我们加以关注。第一,我们要有创意,要有创造性。因为没有比在年轻时代,在没有任何负担、没有任何我们常说的使命或者压力的情况下,更容易发挥出我们固有的生机勃勃的创造力了。所以,我们要注意我们的创造性思维,发挥我们的创造力。第二,要让年轻人,让那些目前还没有太多优势的人群,譬如艺术爱好者、艺术创造者们有一个更健康、合理的发展余地。整个社会应该予以大力支持,首先,在体制上、法律上,我们要保护原创性作品的版权和专利;其次,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了法律,还需要具体落实,普及法规意识,强化执法力度。与此同时,我们每一个创作主体更需要有这个意识,不要轻易“山寨”别人,不要轻易地去拷贝别人,可以模仿、可以借鉴,但不要抄袭、不要复制,否则的话,短期也许有效应,但是肯定走不长远的。简而言之:一是要有创意;二是要有版权保护意识。这样的话,我们的年轻人,一大批后起之秀,才可以在一个健康有序、合理合法的成长环境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艺术才华,充分展示自己的艺术魅力。
安:美国电影产业发展得非常好,请您跟我们分享一下,应该怎样做到既有自己的中国特色,又理性地吸取美国电影的哪些有益经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