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5日发(作者:)

一、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1.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1)职业病危害事故分类
2002年5月1日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放射事故的分类及调查处理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放射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2)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第七条规定:“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应当实施紧急报告:(一)特大和重大事故,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部报告;(二)一般事故,应当于6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第八条规定:“接收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
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作如下处理:
①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根据情况可采取相应措施。
③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公安、安全生产部门、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④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作出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报告。
⑤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决定和实施对发生事故的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有关改进措施建议。
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工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日。
1. 职业病种类
根据2002年4月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职业病目录》,我国职业病共分为10类115种:
(1)尘肺
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等13种。
(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包括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等11种。
(3)职业中毒
包括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56种。
(4)物理因素所至职业病
包括中暑、减压病等5种。
(5)生物因素所至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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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3种。
(6)职业性皮肤病
包括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8种。
(7)职业性眼病
包括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3种。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包括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3种。
(9)职业性肿瘤
包括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等8种。
(10)其他职业病
包括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等5种。
2.职业病报告
根据卫生部1988年8月20日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 职业病报告实行以地方为主,逐级上报的办法。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机构或卫生防疫机构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一切企、事业单位发生的职业病,都应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由卫生监督机构统一汇总上报。
3.职业病诊断与处理
根据卫生部2002年5月1日颁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诊断权,并对其作出的诊断结论承担责任,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疗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自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调处理,双方商妥后言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新单位。调出、调入单位都应将情况报告所在地折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备案。
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生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
劳动全同制工人,临时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待业期间新发现的职业病,与上一个劳动合同期工作有关时,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与其他单位合并,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撤销,应由原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
第13讲 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九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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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第九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第六章 法律责任”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第六章 法律责任”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3条规定:“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非交通运输人员犯前款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11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农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15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87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 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规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它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民事义务,或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责任是保护民事权利的重要法律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碍;③消除危险;④退还财产;⑤恢复原状;⑥修理、重作、更换;⑦赔偿损失;⑧支付违约金;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⑩赔礼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资格。”
“第八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第九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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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等,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监督措施的;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等等;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二、 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规的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责任的简称,指的是有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分为两类,即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及由国家机关委派到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机关所给予的一种制裁性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是追究行政责任的主要方式。行政处罚是由法定的行政执法机关或者法律授权的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有关组织对有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的处罚,是行政责任中适用最广的一种责任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主要有以下几种: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制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其他条款,以及2001年4月21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经贸委2003年2月28日发布的《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暂行办法》,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政处罚作了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不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其他一些条款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法治法》的行为作了具体行政责任的规定。
三、 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规的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国家刑事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任何公民、法人实施了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都要承担由于他的行为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犯罪与刑事责任是紧密联系的,认定犯罪的目的,就是为了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凡是犯罪行为都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不是犯罪行为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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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也叫基本刑罚,是对犯罪行为人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它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又叫从刑,是补充主刑而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其他一些条款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行为作了具体刑事责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一些条款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法治法》的行为作了具体刑事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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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之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保持6
第1讲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的步骤
对于不同组织,由于其组织特性和原有基础的差异,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不会完全相同。但总体而言,组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采取如下步骤:
1.领导决策
组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需要领导者的决策,特别是最高管理者的决策。只有在最高管理者认识到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必要性的基础上,组织才有可能在其决策下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另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需要资源的投入,这就需要最高管理者对改善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行为做出承诺,从而使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与运行得到充足的资源。
2.成立工作组
当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决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后,首先要从组织上给予落实和保证,通常需要成立一个工作组。
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组的成员来自组织内部各个部门,工作组的成员将成为组织今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骨干力量,工作组组长最好是将来的管理者代表,或者是管理者代表之一。根据组织的规模,管理水平及人员素质,工作组的规模可大可小,可专职或兼职,可以是一个独立的机构,也可挂靠在某个部门。
3.人员培训
工作组在开展工作之前,应接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同时,组织体系运行需要的内审员,也要进行相应的培训。
4.初始状态评审
初始状态评审是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组织应为此建立一个评审组,评审组可由组织的员工组成,也可外请咨询人员,或是两者兼而有之。评审组应对组织过去和现在的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状态进行收集、调查与分析,识别和获取现有的适用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这些结果将作为建立和评审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确定体系的优先项,编制体系文件和建立体系的基础。
5.体系策划与设计
体系策划阶段主要是依据初始状态评审的结论,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制定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确定组织机构和职责,筹划各种运行程序等。
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制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具有文件化管理的特征。编制体系文件是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建立与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组织达到预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评价与改进体系,实现持续改进和风险控制必不可少的依据和见证。体系文件还需要在体系运行过程中定期、不定期的评审和修改,以保证它的完善和持续有效。
7.体系试运行
体系试运行与正式运行无本质区别,都是按所建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规程等文件的要求,整体协调地运行。试运行的目的是要在实践中检验体系的充分性、适用性和有效性。组织应加强运作力度,并努力发挥体系本身具有各项功能,及时发现问题,找出问题的根源,纠正不符合并对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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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给予修订,以尽快渡过磨合期。
8.内部审核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是体系运行必不可少的环节。体系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组织应当具备了检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的条件,应开展内部审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应亲自组织内审。内审员应经过专门知识的培训。如果需要,组织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或主持审核。内审员在文件预审时,应重点关注和判断体系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及一致性;在现场审核时,应重点关注体系功能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检查是否按体系文件要求去运作。
9.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体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者代表应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供最高管理者评审。最高管理者应对试运行阶段的体系整体状态做出全面的评判,对体系的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做出评价。依据管理评审的结论,可以对是否需要调整、修改体系做出决定,也可以做出是否实施第三方认证的决定。
当组织按上述步骤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还需着重注意几个问题。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结合组织现有的管理基础
一般组织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上,都存在着原有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资源等。而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建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际上是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改善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行为,达到持续改进目的的一种新的运行机制。它不能完全脱离组织的原有管理基础,而是在标准的框架内,充分结合组织的原有管理基础,进而形成一个结构化的管理体系。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是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中要素所规定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策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及管理评审等环节实施,并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法律、法规的完善,客观情况的变化以及人们职业健康安全意识的提高,自身会不断地改进、补充和完善并呈螺旋式上升。每经过一个循环过程,就需要制定新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新的实施方案,调整相关要素的功能,使原有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达到一个新的运行状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充分反映组织的特点
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结构的支持及建立和运行所需投入的资源,都会因组织的规模、性质等条件不同而有较大的差异。组织要根据标准所提供的结构框架,结合自身的特点来建立和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尤其对于中、小型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更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实施标准的要求,做到切实可行。注意即使规模、性质相类似的企业在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也不能相互机械照搬。
4.与其它管理体系的结合
现在许多组织按照ISO9000标准建立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按照ISO14000标准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遵循着共同的系统化管理原则。特别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与ISO14001标准具有相同的运行结构模式。所以,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在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可以借鉴建立上述二体系的思路。此外,还要注意三个体系的相互内容的结合,特别是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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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内容上有更多交叉,要注意二者的结合,不要出现矛盾和职责不清的现象。现在有的组织将三个体系融合到一起,搞管理体系一体化,使三个体系紧密地结合到一起。
第2讲 初始状态评审
对于初次按标准要求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应当进行一次初始状态评审,以作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的基础。
初始状态评审,是组织明确职业健康安全现状的一种手段,是对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职业健康安全行为及有关管理活动进行的初始综合分析。通过初始状态评审,将识别出组织的危险源和进行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识别和获取适用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总结组织原有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研究探讨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机遇,统一认识,为组织建立切实可行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一、初始状态评审的内容
根据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需要,初始状态评审可包括如下内容:
1.辨识组织工作场所中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
2.明确适用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评价组织对于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
4.评审过去的事故经验和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评价、赔偿经验及失败结果;
5.评价投入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现存资源的作用和效率;
6.识别现存体系与标准之间的差距;
二、初始状态评审的策划
1.确定评审范围
组织进行初始状态评审的范围与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范围紧密相关。如果组织为了在某一范围内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那么初始状态评审的范围至少应覆盖该拟定体系的范围。确定体系的范围应考虑如下原则:
(1)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组织的整体、部分或结合体;
(2)地理上相对独立(但组织的运行区域可以流动);
(3)如果是组织的一部分,应在职业健康安全意义上可与其他部分分开,即它的职业健康安全行为可以相对独立地予以评价。
在保证覆盖范围前提下,应重点关注那些产生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在未来体系中具有关键功能的部门。
2.组成评审组
评审组可由组织的员工、外部咨询人员或双方共同组成,这取决于初始状态评审的范围、复杂程度及组织的资源。评审组的主要人员是体系建立工作组的骨干力量。
组成评审组还应考虑:
(1)最高管理者任命评审组长并授权负责初始状态评审的全过程;
(2)评审组成员应具备必要的技术知识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具备识别相关数据或信息,并有效地分析和评估这些数据和信息的能力;
(3)具备相关的评审技巧和能力,如研究、面谈、数据分析、文字工作等。
一般内部人员熟悉本组织情况,而外部人员则有较深的评审技巧,并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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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组成以后应经过适当的技能培训,并使每个成员了解初始状态评审的目的,在其担当的角色和责任,以确保每人都能胜任工作。
3.现场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1)识别和获取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预先识别和获取组织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是进行初始状态评审的基础。获取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主要信息途径有:
·国家和地方职业健康安全立法、执法机关;
·出版社或其发行机构;
·公共图书馆;
·职业健康安全专业机构,如研究所、咨询公司等;
·行业协会或贸易促进机构;
·公共媒体。
(2)初始状态评审方法的选择
进行初始状态评审需要一定的方法,从而使其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初始状态评审一般可采用如下方法:
①询问。
②会谈。
③检查表。
④审查和测量。
⑤评价。
⑥记录评审。
⑦与类似的组织比较。
此外,危险源辨识还需一些比较专业的方法,这些方法将在后文介绍。
(3)制定评审计划
为了使评审过程有序、高效地进行,必须预先制定评审计划。评审计划应根据组织的类型、规模,而有针对性地制定。
三、实施评审
1.信息收集及分析
在评审过程中,应注意从下列几方面收集信息:
(1)组织、工业协会和政府保存的疾病、事故和急救记录。
(2)员工的赔偿经历。保险公司对组织的要求的回复经历,保险金的组成,及在工业行业中的比较结果。
(3)组织掌握的事、病假资料,能够间接反映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的争议。
此外,还要注意从组织的外部有关部门收集信息,这些部门包括:
(1)和法规和许可证相关的政府机构;
(2)图书馆和信息部门;
(3)工业协会、企业家协会、工会;
(4)消费者协会;
(5)供应方;
(6)职业健康安全专业人员。
每个组织都会发现它原已包含一些管理体系的要素,所缺乏的是将其有机地结合到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用以改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评审工作的一个有效开端是将标准中的每个要素的基本意图与组织现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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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实践和程序规定相比较。
一些核心要素需要仔细分析比较:
(1)明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2)识别危险源,评价风险和风险管理;
(3)与危险活动管理相关程序的文件化;
(4)危险场所的职业健康安全审查;
(5)培训。
其他要素可根据组织的需要和优先事项逐步进行分析。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是初始状态评审中的一项主要工作内容,其方法见第3讲。
四、初始状态评审报告
1.初评信息的归类
完成初始状态的现场评审后,应认真全面地整理、分析和归纳初始状态评审所获取的大量信息。经处理的信息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
·现存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特别是关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清单;
·危险源、风险评价、重大风险清单;
·现有职业健康安全文件,包括规定、制度、程序、作业指导书等;
·其它信息,如事故调查报告、数据和记录等。
2.编写初评报告
将初始状态评审所完成的工作,编制成初始状态评审报告,会更有利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保持。初始状态评审报告应篇幅适度、结构清晰。报告应涵盖初始状态评审的主要内容,并对改进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初始状态评审报告可采用如下编写格式:
·评审目的、范围;
·组织的基本情况;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包括获取渠道、内容、登录等);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评价;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评审(包括事故经验、管理方面的成败得失);
·现存管理体系与标准之间的差距分析;
·急需解决的优先项问题;
·建立、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关建议。
第3讲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
组织建立与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目的是实现事故预防,危险源是导致事故的根源,所以危险源是整个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问题。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是组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初始状态评审阶段的一个主要工作内容,同时作为体系的核心要素,又是体系运转中的重要环节。
一、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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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策划的基本步骤。
业务活动分类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判定风险是否容许编制风险控制措施计划(如有必要)评审措施计划的充分性 图3.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步骤
(1) 业务活动分类:编制一份业务活动表,其内容包括厂房、设备、人员和程序,并收集有关信息;
(2) 危险源辨识:辨识与各项业务活动有关的所有危险源,考虑谁会受到伤害以及如何受到伤害;
(3) 风险评价:在假定计划的或现有控制措施适当的情况下,对与各项危险源有关的风险做出主观评价,评价人员还应考虑控制的有效性以及一旦失败所造成的后果;
(4) 判定风险是否可容许:判断计划的或现有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是否足以把危险源控制住,并符合法律或方针的要求;
(5) 编制风险控制措施计划(如有必要):编制计划以处理评价中发现的、需要重视的任何问题。组织应确保新的和现行控制措施仍然适当和有效;
(6) 评审措施计划的充分性:针对已修正的控制措施,重新评价风险,并检查风险是否可容许。
二、业务活动分类
组织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首先要准备一份业务活动分类表。业务活动的分类要考虑对危险源的易于控制和必要信息的收集,既要包括日常的生产活动,又要包括不常见的维修任务等。业务活动的可能分类方法包括:
(1) 组织厂房内(外)的地理位置;
(2) 生产过程或所提供服务的阶段;
(3) 计划的和被动性的工作;
(4) 确定的任务(如:驾驶)。
在业务活动分类的基础上,全面有针对性地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组织应设计一种简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格式,一般内容如下:
(1) 业务活动;
(2) 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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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行控制措施;
(4) 暴露于风险中的人员;
(5) 伤害的可能性;
(6) 伤害的严重程度;
(7) 风险水平;
(8) 根据评价结果而需采取的行动;
(9) 管理细节,如评价者姓名、日期等。
三、危险源辨识
1.危险源分类
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危险源很多,存在的型式也较复杂,这在辨识上给我们增加了难度。如果把各种构成危险源的因素,按照其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划分成类别,无疑会给我们危险源辨识工作带来方便。
安全科学理论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把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是伤亡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于是,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为了防止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必须采取措施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控制危险源。
正常情况下,生产过程中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受到约束或限制,不会发生意外释放,即不会发生事故。但是,一旦这些约束或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措施受到破坏或失效(故障),则将发生事故。
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环境因素。
物的故障是指机械设备、装置、元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的功能的现象。从安全功能的角度,物的不安全状态也是物的故障。物的故障可能是固有的,由于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也可能由于维修、使用不当,或磨损、腐蚀、老化等原因造成的。
人的失误是指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被要求的标准,即没有完成规定功能的现象。人的不安全行为也属于人的失误。人的失误会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控制系统故障,使屏蔽破坏或失效,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人和物存在的环境,即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照明或通风换气等方面的问题,会促使人的失误或物的故障发生。
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伤亡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因此,危险源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辨识第二类危险源。
此外,还可从一些广义的角度对危险源进行分类。
例如:
(1) 机械类;
(2) 电气类;
(3) 辐射类;
13
(4) 物质类;
(5) 火灾与爆炸类。
再如:
(1) 物理性;
(2) 化学性;
(3) 生物性;
(4) 心理、生理性;
(5) 行为性;
(6) 其他。
此外,在进行危险源辨识时也可列出一份问题的提示单,如:
(1) 在平地上滑倒/跌到;
(2) 人员从高处坠落;
(3) 工具、材料等从高处坠落;
(4) 头上空间不足
(5) 与工具、材料等的手提/搬运有关的危险源;
(6) 与装配、试车、操作、维护、改型、修理和拆卸有关的装置、机械的危险源;
(7) 车辆危险源,包括场地运输和公路运输;
(8) 火灾和爆炸;
(9) 对员工的暴力行为;
(10)可吸入的物质;
(11)可伤害眼睛的物质或试剂;
(12)可通过皮肤接触和吸收而造成伤害的物质;
(13)可通过摄入(如通过口腔进入体内)造成伤害的物质;
(14)有害能量(如电、辐射、噪声、振动);
(15)由于经常性的重复动作而造成的与工作有关的上肢损伤;
(16)不适当的热环境,如过热;
(17)照明度;
(18)易滑、不平坦的场地/地面;
(19)不适当的楼梯护栏或手栏;
(20)合同方人员的活动。
上面所列并不全面。组织必须根据其业务活动的性质和工作场所的特点编制危险源提示表。
2.危险源辨识方法
危险源辨识的方法很多,每一种方法都有其目的性和应用的范围。下面介绍几种可用于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危险源辨识方法。
·询问、交谈
对于组织的某项工作具有经验的人,往往能指出其工作中的危害。从指出的危害中,可初步分析出工作所存在一、二类危险源。
·现场观察
通过对作业环境的现场观察,可发现存在的危险源。从事现场观察的人员,要求具有安全技术知识和掌握了完善的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标准。
·查阅有关记录
查阅组织的事故、职业病的记录,可从中发现存在的危险源。
14
·获取外部信息
从有关类似组织、文献资料、专家咨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险源信息,加以分析研究,可辨识出组织存在的危险源。
·工作任务分析
通过分析组织成员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可识别出有关的危险源。
·安全检查表(SCL)
运用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Safety Check List),对组织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可辨识出存在的危险源。
·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
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ard and Operability Study ),是一种对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源实行严格审查和控制的技术。它是通过指导语句和标准格式寻找工艺偏差,以辨识系统存在的危险源,并确定控制危险源风险的对策。
·事件树分析(ETA)
事件树分析(Event Tree Analysis),是一种从初始原因事件起,分析各环节事件“成功(正常)”或“失败(失效)”的发展变化过程,并预测各种可能结果的方法,即时序逻辑分析判断方法。应用这种方法,通过对系统各环节事件的分析,可辨识出系统的危险源。
·故障树分析(FTA)
故障树分析是一种根据系统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事故结果,去寻找与事故发生有关的原因,条件和规律。通过这样一个过程分析,可辨识出系统中导致事故的有关危险源。
上述几种危险源辨识方法从着入点和分析过程上,都有其各自特点,也有各自的适用范围或局限性。所以,组织在辨识危险源的过程中,往往使用一种方法,还不足以全面地识别其所存在的危险源,必须综合地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
从某种程度上说,SCL、HAZOP、ETA、FTA是比较规范的危险源辨识方法,需进一步重点介绍。
(1)安全检查表(SCL)
所谓安全检查表,就是为系统地辨识和诊断某一系统的安全状况而事先拟好的问题清单。具体地讲,就是为了系统地发现工厂、车间、工艺过程或机械、设备、产品以及各种操作、管理和组织措施中的不安全因素,事先把检查对象加以分解,把大系统分解成小的子系统,找出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和标准要求,将检查项目按系统的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避免漏检,这种表就叫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表必须由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者共同编制。编制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①全面细致地了解系统的功能、结构、工艺条件等有关资料,包括系统或同类系统发生过的事故、事故原因和后果。还要收集系统的说明书、布置图、结构图、环境条件等技术文件。
②收集与系统有关的国家标准、法规制度及公认的安全要求,为检查表的编制提供依据。
③按系统的功能、结构或因素方法,逐一列出可能影响部件、零件及整机系统安全性的因素,并列出清单。
④针对危险因素清单,从有关法规、标准等安全技术文件中,逐一找出对应安全要求及应达到的安全指标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形成一一对应的系统检查
15
表。
⑤有关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的检查,可列入检查表中。
对于检查表的格式,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采用的格式是:①序号;②检查内容(项目);③检查方法;④结果确认(是/否或打分);⑤其它。例如,输电线路及电缆安全检查表如表3.1。
(2)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
对于一种工艺或产品,在其生产过程中某些部分可能会没有像所期望的那样运转,而这种偏离正常的运转将对过程的其他部分带来严重后果。即这种偏离使系统中产生了危险源特性或者危险源。用于研究这种偏离现象,能够辨识由于偏离而构成危险源特性或产生危险源的技术是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
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是应用正规系统标准检查方法检查工艺过程和设备工程的意图,以评价工艺和设备个别项目的误操作或故障的潜在危险和其对整个设备的影响后果。
这种正规的、系统的、标准的检查方法的步骤是,对生产过程给予全面描述,对每一部分进行系统提问,以发现那些偏离设计意图的现象是如何发生的,并且确定这些偏离是否构成危险源特性或者上升成危险源。下面的术语,对理解和使用HAZOP方法是十分有用的:
·意图
是生产过程的某一部分希望如何运转。
·偏离
与意图相背离,它是在系统使用指导语句时发现的。
·原因
是发生偏离的原因。一旦显示出一种偏离,一定有其可信的或实际的原因,必须作为很有意义的问题来对待。
·后果
是所发生偏离的结果。
·危险
具有引起破坏、伤害或损失的后果
·指导语句
是对意图进行定性的简明用语,以便引导和激发创造性的思维过程,从而发现偏离。指导语句如表3.2。
表3.1 输电线路及电缆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检查内容 检查方是/否 备注
目 法
①电杆无倾斜、断杆、腐烂、下
1 电杆陷 现场检及附件 ②横担无倾斜、弯曲、松动 查
③绝缘子无损坏,瓷轴无破裂及放电现象
①无穿越危险场所(0级、1级
场所30m,2级场所1.5倍杆高)
2 架空线②无障碍物碰线 现场检路 ③线路弧度符合规定 查
④防雷设施完好
16
3
电缆
4
检查及接地
①埋地电缆走向标桩牢固、明显
②埋地电缆处无挖掘痕迹、无生物或腐蚀物堆放
③电缆头无渗油,绝缘良好
①月检查、季节性测试齐全、完整
②塔杆接地、重复接地良好,接地电阻值≤10Ω
表3.2 指导语句表
现场检查
查阅记
录、现场检查、测试
指导语句 意 思 注 释
没有或不 对意图的完全否意图的任何部分没有达到,也没有其它事情定 发生
较多较少 量的增加或减少 原有量±增值,如流速、温度,或是对原有活动,如“加垫”和“反应”的增减
也,又 量的增加 与某些附加活动一起,全部设计和操作意图达到
部分 量的减少 只是一些意图达到,一些未达到
反向 意图的逻辑反面 这最适用于活动,例如,流动或化学反应的反向。也可用于物质,如,“中毒”代“解毒”或旋光异构体“O”代替“L”
不同于,非 完全替代 原意图没有一部分达到,完全另外的事情发生
下面简单举一个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的案例。
如图3.2为一反应装置流程示意图。设A、B两种物料在该装置中生成产品C。通过对第一类危险源的分析,如果B的浓度超过A,则发生爆炸反应,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原料AFICTIM
原 料API储 罐TIPIFIC原料B反应器
FIC 流量调节
TI 温度测量
PI 压力测量
17
图3.2 反应装置流程示意图
首先,研究图3.2中虚线划定的部分,即物料A的输送部分。其规定功能如下:
由储罐输送物料A(T=20~25℃,V=3m3/h、Pmax=3×103Pa)到反应器。
针对规定意图应用第一个指导语句:没有或不,得到第一个偏离,即否定规定意图,没输送A。
通过对“没输送A”提问“可能的原因是什么?”,并从中选出实际存在的原因。这些原因是:储罐是空的;泵不输送物料;阀门关闭;流量调节系统故障。
接着考察,并确认实际可能的后果:
A的完全中断将很快造成反应器内B过量,相应地就会有爆炸危险。
接着转到下一个指导语句“多”。
一个偏离是:向反应器输送A过量,原因是流向调节系统可能发生故障。输送过量是实际中可能发生的,必须考察其后果。
过量输送A进反应器使反应混合物A过量,反应器内不发生爆炸,因不满足条件B大于A。但过量输送A可能由于物料在反应器内停留时间短而使反应不完全,那么,在后续设备中反应是否会在失控状态下继续进行?散热情况如何?是否存在危险?未反应的A在其后的工艺过程中是否存在危险?
在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中,必须对规定的意图进行全部指导语句分析,然后再研究下一个规定意图,并做相应处理,直至把整个研究对象都审查完毕,并确定所有的重要偏离及原因。表3.3是反应器原料A输送部分的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
表3.3 反应器输送系统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
指导语句 偏 离
没有或不 未按设计要求输送原料A
多
可能的原因
①原料A的贮槽是空的
②泵发生故障
③管线破裂
④阀门关闭
输送过量的①泵流量过大
原料A ②阀门开度过大
③A贮槽的压力过高
后 果
反应器内B的浓度大,会发生爆炸反应
少
也,又
部分
输送A原料①阀门部分关闭
过少 ②管线部分堵塞
③泵的性能下降
输送原料的①从泵吸入口阀门流进别同时发生了的物质
质的变化 ②泵吸入口阀流出
③管线和泵内发生相应的变化
输送原料A①原料中的A成分不足
量达到设计②输送到其他反应器去了
要求的一部18
①反应器内量A过剩,可能对工艺造成影响
②反应器发生溢流可能引起灾害
与“没有或不”情况相同
可能发生危险性混合物,发生火灾、静电、或腐蚀等
产品C性能达不到要求,对其他反应器有影响
反向
不同于,非
分
原料A的输送方向变化
发生了和输送原料A设计要求完全不同的事件
反应器满了,压力上升,向原料A向外泄漏
管线和泵逆流
①输送了与原料A不同的需进一步判断后果
原料
②原料A输向别的地方去了
③管内原料A凝固了
(3)事件树分析(ETA)
事件树是一种从原因到结果的过程分析,最早用于分析系统的可靠性。其基本原理是:任何事物从初始原因到最终结果所经历的每一个中间环节都有成功(或正常)或失败(或失效)两种可能或分支。如果将成功记为1,并作为上分支,将失败记为0,作为下分支,然后再分别从这两个状态开始,仍按成功(记为1)或失败(记为0)两种可能分析。这样一直分析下去,直到最后结果为止,最后即形成一个水平放置的树状图。
从事故的发生过程看,任何事故的瞬间发生都是由于在事物的一系列发展变化环节中接二连三“失败”所致。因此,利用事件树原理对事故的发展过程进行分析,不但可以掌握事故过程规律,还可以辨识导致事故的危险源。
事件树分析是利用逻辑思维的规律和形式,分析事故的起因、发展和结果的整个过程。利用事件树,分析事故的发生过程,是以“人、机、物、环境”综合系统为对象,分析各环节事件成功与失败两种情况,从而预测系统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果。下面举个简单例子说明事件树的分析过程。
对于图3.2的反应装置流程,取出输送原料A的泵与阀门系统进行事件树分析,如图3.3,3.4。
PIC CAB
19
图3.3 原料A输送系统示意图
图3.4 原料A输送系统事件树
由图3.4可以看出,导致事故的危险源特性或者危险源有泵A失效、阀门B关闭、流量调节阀C不正常。
(4)故障树分析(FTA)
故障树分析是一种根据系统可能发生的事故或已经发生的事故结果,去寻找与该事故发生有关的原因、条件和规律,同时可以辨识出系统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源或者危险源特性。
故障树分析是一种严密的逻辑过程分析,分析中所涉及到的各种事件、原因及其相互关系,需要运用一定的符号予以表达。故障树分析所用符号有三类,即事件符号,逻辑门符号,转移符号。
事件符号包括:
·矩形符号
矩形符号如图3.5a所示。它表示顶上事件或中间事件,也就是需要往下分析的事件。将事件扼要记入矩形方框内
·圆形符号
圆形符号如图3.5b所示。它表示基本原因事件,或称基本事件。它可以是人的差错,也可以是机械、元件的故障,或环境不良因素等。它表示最基本的、不能继续再往下分析的事件。
·屋形符号
屋形符号如图3.5c所示。主要用于表示正常事件,是系统正常状态下发生的正常事件。
·菱形符号
菱形符号如图3.5d所示。它表示省略事件,主要用于表示不必进一步剖析的事件和由于信息不足,不能进一步分析的事件。
20
图3.5 故障树的事件符号
逻辑门符号包括:
·逻辑与门
表示仅当所有输入事件都发生时,输出事件才发生的逻辑关系,如图3.6a所示。
·逻辑或门
表示至少有一个输入事件发生,输出事件就发生的逻辑关系,如图3.6b所示。
·条件与门
如图3.6c所示,表示B1、B2不仅同时发生,而且还必须再满足条件α,输出事件A才会发生的逻辑关系。
·条件或门
如图3.6d,表示任一输入事件发生时,还必须再满足条件α,输出事件A才发生的逻辑关系。
·排斥或门
表示几个事件当中,仅当一个输入事件发生时,输出事件才发生的逻辑关系,其符号如图3.6e所示。
·限制门
如图3.6f所示,表示当输入事件B发生,且满足条件α时,输出事件才会发生,否则,输出事件不发生。限制门仅有一个输入事件。
·顺序与门
表示输入事件既要都发生,又要按一定的顺序发生,输出事件才会发生的逻辑关系,其符号如图3.6g表示。
·表决门
表示仅当n个事件中有m(m≤n)个或m个以上事件同时发生时,输出事件才会发生,其符号如图3.6h所示。
21
.B1AA +B1B2 .B1AA +B1B2B2B2(a)与门(b)或门(c)条件与门(d)条件或门AA +B1B2不同时发生 .aEi先于Ej发生EnB(e)排斥或门(f)限制门E(g)顺序与门En (h)表决门
图3.6 故障树逻辑门符号
转移符号包括:
·转入符号
表示转入上面以对应的字母或数字标注的子故障树部分符号,其符号如图4.7a。
·转出符号
表示该部分子故障树由此转出,其符号如图4.7b。
图3.7 故障树转移符号
编制故障树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熟悉系统
了解系统的构造、性能、操作、工艺、元件之间的关系及人、软件、硬件、环境的相互作用和系统工作原理等。
·收集、调查系统事故资料
收集、调查系统的已有事故资料和类似系统的事故资料。
·确定顶上事件
22
根据对系统已掌握的资料,在分析系统一类危险源的基础上,确定系统事故类型作为顶上事件。
图3.8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火灾爆炸事故故障树分析图
·调查分析顶上事件发生的原因,从人、机、物、环境和信息各方面入手调
查分析影响顶上事件发生的所有原因。
下面以一液化石油气第一类危险源,选择顶上事件为火灾爆炸事故。故障树分析如图3.8。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火灾爆炸事故 .A1A2 .A3A4A5+X1A6+X2A7X3X4+X5X6 .A8X7+X8 .A9A10X9+X10 .X11A11X12+X13 .A12A13+X14X15A14+A15+X16X17X18X19+X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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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形成混合气 A11-未报警
A2-遇火源 A12-未报警
A3-液态烃泄漏 A13-无显示
A4-未报警 A14-液面未显示
A5-静电火花 A15-压力无显示
A6-附近有机动车通行 X1-烟头未掐灭
A7-罐爆裂 X2-阀门泄漏
A8-静电未消除 X3-法兰垫片断裂
A9-罐超压 X4-报警器故障
A10-安全阀未起作用 X5-无报警器
X7-未安装阻火器 X6-收油或油排入事故罐过快
X8-阻火器故障 X14-无报警器
X9-无接地线 X15-报警器故障
X10-接地线断开 X16-液面计上下阀门未开
X11-收油过量 X17-液面计故障
X12-安全阀下部阀门未开 X18-无液面计
X13-安全阀故障 X19-无压力表
X20-压力表故障
四、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
风险评价的方法很多,但每一种方法都有其一定的局限性。所以开发或确定所要使用的风险评价方法,必须首先明确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风险评价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一个关键环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先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对组织现阶段的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价分级,根据评价分级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控制,从而取得良好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本着上述思想,来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与运行中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的方法。
风险是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风险评价的基础是风险的基本含义,围绕可能性和后果两方面来确定风险。
可容许风险是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组织判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标准是法规的要求和其职业健康方针的要求。
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 如果可能,完全消除危险源或风险,如用安全品取代危险品;
(2) 如果不可能消除,应努力降低风险,如使用低压电器;
(3) 可能情况下,使工作适合于人,如考虑人的精神和体能等因素;
(4) 利用技术进步,改善控制措施;
(5) 保护每个工作人员的措施;
(6) 将技术管理与程序控制结合起来;
(7) 要求引入计划的维护措施,如机械安全防护装置;
(8) 在其他控制方案均已考虑过后,作为最终手段,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9) 应急方案的需求;
(10)预防性测定指标对于监测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计划要求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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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应在上述原则的基础的上,结合具体实际情况探索其最适合的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方法。不同的组织可能会有不同的风险评价方法,下述两种方法只可供借鉴。
方法1:
表3.4给出了评价风险水平和判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一种简单方法。根据估算的伤害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对风险进行分级。某些组织或许愿意开发更完善的方法,但这个方法是一个合理的起点。也可用数值取代“中度风险”、“重大风险”等术语来对风险进行描述,但应用数值并不意味着评价结果更准确。表3.5给出了简单的风险控制措施策划。
表3.4 风险评价表
轻微伤害 伤害 严重伤害
极不可能 可忽略风险 较大风险 中度风险
不可能 较大风险 中度风险 重大风险
可能 中度风险 重大风险 巨大风险
伤害严重度的判断,考虑如下因素:
(1) 轻微伤害,如:
·表面损伤;轻微的割伤和擦伤;粉尘对眼睛的刺激。
·烦躁和刺激(如头痛);导致暂时性不适的疾病。
(2) 伤害,如:
·划伤;烧伤;脑震荡;严重扭伤;轻微骨折。
·耳聋;皮炎;哮喘;与工作相关的上肢损伤;导致永久性轻微功能丧失的及病。
(3) 严重伤害,如:
·截肢、严重骨折;中毒;复合伤害;致命伤害。
·职业癌;其它导致寿命严重缩短的疾病;急性不治之症。
伤害可能性的判断,考虑如下因素:
(1) 暴露人数;
(2) 持续暴露时间和频率;
(3) 供应(如电,水)中断;
(4) 设备和机械部件以及安全装置失灵;
(5) 暴露于恶劣气候;
(6) 个体防护用品所能提供的保护极其使用率;
(7) 人的不安全行为(不经意的错误或故意违反操作规程),如下述人员:
① 不知道危险源是什么;
② 可能不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必备知识、体能或技能;
③ 低估所暴露的风险;
④ 低估安全工作方法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表3.5风险控制策划
风险 措施
可忽略的 不需采取措施且不必保留文件记录。
较大的 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应考虑投资效果更加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需要监测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
中度的 应努力降低风险,但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并应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实施降低风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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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的
巨大的
在中度风险与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行进一步的评价,以更准确地确定伤害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需要改进的控制措施。
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为降低风险有时必须配给大量资源。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就应采取应急措施。
只有当风险已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如果无限的资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风险,就必须禁止工作。
方法2:
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可采用如下方法:
D=LEC (3.1)
式中 D-风险值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当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故概率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故概率为1。然而,从系统安全角度考察,绝对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为地将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小的分数定为0.1,而必然要发生的事故的分数定为10,介于这两种情况之间的情况指定为若干中间值,如表3.6。
表3.6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分数值
10
6
3
1
0.5
0.2
0.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完全可以预料
相当可能
可能,但不经常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极不可能
实际不可能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人员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则危险性越大。规定连续出现在危险环境的情况定为10,而非常罕见地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定为0.5,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种情况规定若干个中间值,如表3.7。
表3.7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变化范围很大,所以规定分数值为1~100,把需要救护的轻微伤害或较小财产损失的分数规定为1,把造成多人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可能性分数规定为100,其他情况的数值均为1与100之间,如表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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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8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分数值
100
40
15
7
3
1
后果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灾难,数人死亡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严重,重伤
重大,致残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
风险值D求出之后,关键是如何确定风险级别的界限值,而这个界限值并不是长期固定不变,在不同时期,组织应根据其具体情况来确定风险级别的界限值,以符合持续改进的思想。表3.9内容可作为确定风险级别界限值及其相应风险控制策划的参考。
表3.9 风险等级划分(D)
D值 风险程度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风险控制措施计划应在实施前予以评审,应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1) 计划的控制措施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容许水平;
(2) 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
(3) 是否已选定了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
(4) 受影响的人员如何评价计划的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5) 计划的控制措施是否会被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第4讲 体系策划与设计
组织在实施初始状态评审后,根据评审结果,结合组织的管理、人员、财力、物力、现有技术水平等情况,可着手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策划,主要内容包括:
1.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2.安排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3.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4.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5.程序及其他管理要求的策划。
一、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1.什么是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是组织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宗旨,是组织总体方针的组成部分。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中应体现组织最高管理者对待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指导思想。要求组织最高管理者,对其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的意向和实施原则做出公开的声明和承诺。一般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中应确定企业打算实现的宏观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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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达到如下几方面的要求:
(1)一个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根本上要体现组织对其风险控制的原则和意图,要阐明整体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这种原则、意图和目标的陈述不能脱离组织进行风险控制所开展的特定活动,所以方针的内容要适合于组织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性质、规模。
(2)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要包含对持续改进和应遵守的现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承诺。对持续改进的承诺表明了组织对实现风险控制、不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的态度。对应遵守的现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承诺,是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的基本要求,是持续改进的基础。这两个承诺是组织向社会的公开声明,向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保证,宣传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形象。
(3)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要形成文件并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批准;组织各级管理者要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实施负责;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通过各种方式传递给组织全体员工,加强培训,提高全体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要根据组织内部和外部变化的情况,定期对方针进行评审,确保其与组织保持相关和适宜;方针还要能够被相关方获取。
2.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依据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是组织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总的指导思想,实施与改进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推动力,是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准则。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体现在组织各级管理的目标和计划中,从而具有保持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表现的作用。
一般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依据应考虑以下几点:
(1)初始状态评审的结果。作为组织在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时,应首先清楚本组织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源及风险,组织自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的特点。
(2)组织的经营战略及战略方针,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给组织带来的风险和机遇,内部及外部的制约条件,企业的资源与能力等。
(3)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组织做过的承诺。
(4)组织的类型、规模及现有水平。
(5)组织现有的其他方针,如组织总的经营方针、质量方针、环境方针等。
(6)利益相关方(如股东、员工)以及其他相关方对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观点。
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原则
(1)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反映组织的类型、规模和特点;应体现组织在一定时期的奋斗目标。
(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与组织自身和区域环境相适应,要有针对性,不要写成口号式。
(3)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是动态的,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变化,组织的发展,市场形势的变化等客观情况的改变来更新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不断地提出更高、更新的奋斗目标。
(4)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时,文字要简练,易于使组织全体员工及相关方理解。二、明确组织机构和职责
组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为了有效地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而实现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需要通过一定的并赋予相应的权限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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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来实现。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针对组织各职能和层次的人员,明确作用,赋予职责和权限。
1.明确组织机构和职责的主要内容
任何一个组织为实现其方针、目标要求所设立的组织机构应包含合理分工、加强协作、明确定位、赋予权限几点内容。
(1)合理分工
为某种需要而建立的管理体系,如按ISO9001标准建立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按ISO14001标准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以及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建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其中包含有若干相互关联的管理要素,这些管理要素都要藉助于一定的职能部门,合理的分工,才能有效地实施这些管理要素的基本要求;才能使这些管理要素构成一个能自我约束、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运行机制,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因此,依据管理要素的基本要求,合理分工是明确组织机构和职责的第一个基本内容。
(2)加强协作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中所规定的管理要素不是孤立的,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关系。任何管理要素都包含有预防、控制及监督等多种功能。管理要素的实施需要由多个相关部门互相配合,既有实施部门,又有监督部门,既有管理要素的主管部门,又有配合实施的相关部门。总之,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又要加强协作,这是明确组织机构和职责的第二个基本内容。
(3)明确定位
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要素的要求,确定了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分别赋予不同的管理功能,进一步就是明确定位,将岗位职责落实到人,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要安全,处处保安全,尽职尽责,这是明确组织机构和职责的第三个基本内容。
(4)赋予权限
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中管理要素的要求,实施了合理分工,加强协作,确定岗位职责,按管理工作的需要,尚需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分工,赋予相应的职责和权限,以便于监督检查,便于职工业绩的考核,便于调动全体员工的敬业精神,这也是明确组织机构和职责的第四个基本内容。
1.明确组织机构和职责的基本要求
(1)调整和明确组织原有管理机构和职责以适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需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组织全面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在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过程中,组织的原有管理机构可作为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保证。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要求,调整组织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功能,使其相互协调,切实做到有一个合理分工、加强协作、明确定位,赋予相应职责权限的管理机构。
(2)设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管理部门
为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实施,应结合组织的类型、规模和特点,设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协调及监督管理,不断地发现管理体系运行中的问题,及时调整、改进。
(3)明确组织各个岗位人员的职责
为便于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内各个岗位人员的作用、职责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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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应被界定。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承担组织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最终责任。组织还要在最高管理层任命一名成员承担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确实施和运行的特定职责。
(4)落实和完善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组织结构关系包括:
①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功能,所涉及到的管理要素;
②明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各管理要素的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
③指明各职能部门在实施相关管理要素中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④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要素职责分配中应包含有监督机制。除在管理要素实施过程中,加强自检、自查之外,还应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的监督机制,从组织管理机构,要有一定的保证。
(5)文件要求
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组织的机构与职责要形成文件。作为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可以结合自身的特点及管理惯例编制机构与职责文件。
以下文件模式可供参考:
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责分配
从明确组织最高管理者的职责开始,分层次,从部门到人员落实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职责和权限。
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结构图
同样从组织最高管理者为起点,以倒置的树型结构,分层次、分部门展示出各部门在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功能及在相关管理要素中的职责。这种职责分配图的特点一目了然,易于理解。
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部门职能分配表
这是以矩阵分配表的格式来展示各部门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功能,即纵坐标列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各管理要素及各要素所对应的程序文件,横坐标列出组织的各个部门,在交叉的网络中分别以不同的符号标记,以区分管理要素在实施中的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三、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制定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是组织对职业健康安全总的意图和原则的陈述,它表达了组织整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尽管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制定结合了组织的特点,有一定的针对性,但整体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还过于原则和宏观,不具体,没有指明具体操作的内容。组织要实现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所阐述的整体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持续改进的承诺,就需要确定组织的具体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依据
组织自身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是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主要依据。组织在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进行系统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过程中,进行了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对于那些组织不可接受的风险,特别是那些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风险,首先要考虑制定目标,来降低风险,同时本着持续改进的原则,要尽可能地针对组织的风险,制定目标来降低风险。除此,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还要考虑技术、财务的可行性,以及运行和经营要求和相关方观点。
2.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要求
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在内容上要达到如下几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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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的目标要任务明确、具体,要有针对性;针对组织内部各层次,目标要可分解;目标要尽可能地量化。
(2)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技术措施及可选技术方案。
(3)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4)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所需经费预算。
(6)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完成期限。
(7)其他有关经营和运行要求。
按上述要求,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一般由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由特定任命的管理者汇总审定,按表4.1格式填报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计划表,报最高管理者审批实施。
表4.1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计划表
序职业健现状职业分 主要实施部门 经费完成其他号 康安全描述 健康目 技术预算 期限 要求
风险 安全标 措施
主管相关责任部门 部门 人
目标
四、管理方案的编制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是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施方案,它通过立项来策划消除或降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在内容的制定上要具体和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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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1.依据组织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计划表,根据任务的需要制定目标实施计划书,其中应包括技术方案,技术要求,检测手段和方法,竣工验收的标准以及运行要求等;
2.目标实施计划所需人力、物力及财力资源的预算表;
3.目标实施计划的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分工和时间进度计划表;
4.目标实施计划执行的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
对于规模不大或投资不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可以适当简化,表4.2可作为一种型式的参考。
32
表4.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NO: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分目标: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负责人
项目相关部门 项目财务预算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内容 进度计划
拟定 审核 批准
第1页
33
共2页
项目实施结果及说明:
项目主管部门:
年 月 日
项目验收:
年 月 日
备注:
34
年 月 日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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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程序及其他管理要求的策划
1.标准的程序要求
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组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涉及的如下几方面的管理要素要建立并保持程序,它们包括:
·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法律和其他要求
·培训、意识和能力
·协商和交流
·文件控制
·运行控制
·应急准备和响应
·绩效测量和监视
·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记录和记录管理
·审核
对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策划,要依据标准要求及结合组织的管理基础来策划。
2.其他管理要求的策划
组织还应对员工参与和协商安排、管理评审、体系文件进行策划。
组织在确定员工代表和员工参与和协商的工作内容时,应依据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管理评审的方式、方法和输入、输出,应在满足标准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组织的具体特点和要求确定。
第5讲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制
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形成文件的管理要求易于沟通、操作,使得其要求的开展的活动,更易于实施、检查、落实。但过于繁杂的文件也会给组织的管理活动带来障碍,所以组织在体系文件的编制上,要力求在满足有效性和效率的基础上,使文件数量尽可能少。
一、编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原则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应考虑以下几点原则:
1.要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条款的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是提供给组织编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依据。组织应按标准条款的要求编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应做到标准条款要求的在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要写到。这就是审核中所要求的符合性,要做到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符合标准条款的要求。GB/T28001-2001标准中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可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1) 描述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
(2) 提供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
(3) 各标准条款的具体文件要求;
(4) 须形成文件的程序;
(5) 对特殊文件记录的要求。
2.要结合组织工作活动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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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是给组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了一个规范及使用指南,是适用于任何类型与规模的组织;适用于各种地理、文化和社会条件。而作为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则是千差万别,因此在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制时,应密切结合组织工作活动的特点,充分反映出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现状及管理现状。因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只对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出了基本要求,也就是提出了应该做什么,但如何做并没提出具体要求,它是个管理体系标准,只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而没提出什么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这就需要组织根据自身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当中的问题来策划、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且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应充分体现这个特点,切忌体系文件的一般化。
3.要努力做到管理体系文件的结合
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所建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是组织全面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利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来规范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行为,改善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与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及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遵循共同的管理体系的原则,组织可选取一个与ISO9000相符的现行质量管理体系或ISO14000相符的现行环境管理体系,作为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不必撇开组织现行的管理体系要素而单独确定。在一些情况下,可对组织现行管理体系要素加以修改,使之适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条款的要求。
组织管理体系文件的有机结合,逐步形成管理体系文件一体化的管理是当前建立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急待解决的课题。应该看到,任何一个企业,不论是历史悠久还是新建立的企业;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办企业;不论是独资企业还是合资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即已建立有一套适合于本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特点,并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对推动企业的发展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的很多企业均已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第三方认证,都已在组织原有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用国际标准更进一步规范了组织的质量行为,改善了组织的质量绩效。而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目的,同样是参照国际标准来规范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行为,改善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目的相同,手段均是国际上推出的管理标准来规范组织的管理行为,使组织的管理工作更加系统化、结构化和程序化。因此,组织在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时,应密切与组织原有的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或环境管理体系中的文件相协调,避免相互间矛盾和不协调的地方。但也应看到,管理体系各要素的应用会因为不同目的和不同相关方而有所差异,质量管理体系针对的是顾客需求,环境管理体系则服务于众多相关方和社会对环境保护不断发展的需求,而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则是为维护企业员工安全及健康的需求。因此,不同的管理体系其管理要素的构成则有所差异,但在其中有些管理要素的基本要求是相同的,在编制程序文件时应给予充分的协调。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结构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中并未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结构提出具体要求,但依据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试点企业的经验,一般也可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结构分成三个层次,如图5.1所示。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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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其他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工艺卡及其他有关规程)
由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是由多层次和多文件所组成的文件结构,共同描述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全过程中的管理活动,为使其有效实施。编制企业管理体系文件应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文件的系统性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由多个管理要素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是由系统化、结构化和程序化的文件所组成。每一个程序文件是描述管理要素中一个在逻辑上独立的或一组相关的活动,从规范组织的安全生产行为,不断改进组织的安全生产绩效为出发点,按标准的要求,对构成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要素中的活动作了明确规定。对这些描述管理要素活动的文件要做到: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其他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工艺卡及其他有关规程)之间应层次清楚,接口明确;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是规范组织安全生产行为、改善组织安全生产绩效的关键性管理文件,应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要求具体;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其他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工艺卡及其他有关规程)是有效实施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具有可操作性、可检查性的支撑性文件,应有针对性、岗位职责明确、技术要求具体,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并有相应的自检内容。
2.文件的法规性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中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管理要素中明确体系程序文件规定了:组织对持续改进的承诺;对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组织应遵守的其他要求的承诺。依据标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其他文件(作业指导条款所建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书、操作规程、工艺卡及其他有关规程)系和所编制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就是组织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具体体现;是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的法律依据,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对于规范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行为,改善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加强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就是具有法规性的管理文件,
必须遵照执行。
3.文件的不断完善性
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所建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个动态发展,不断完善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依据查理斯·德明(Chailes Demiry)提出的PDCA运行模式定期的进行管理评审不断地改进,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图5.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管理体系的适应性、充分性和有效性。逐步的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使之形成一个具有自我约束、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运行机制。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总体性的描述,通过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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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可以向社会及相关方展示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意图和宗旨;可以展示组织对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承诺;可以展示组织对风险控制和持续改进的承诺。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是组织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并针对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而编写的一套纲领性的管理文件;也是组织申请实施第二方及第三方审核认证的重要依据。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对组织全体员工来说是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主要内容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通常包括如下内容:
(1)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2)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要求;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实施描述;
(4)组织结构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5)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并结合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对标准中全部管理要素的实施要点进行描述;
(6)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审批、管理和修改的规定。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结构格式和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实际上是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概要性描述。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索引”。他的书写格式没有统一的要求,但应全面、准确、简明地阐述组织的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宗旨,近期实现的目标以及在规范组织安全生产行为,改善组织安全生产绩效中的实施要点,需要时可向社会展示,并可以为相关方所索取。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结构格式和要求:
(1)发布令
首页应是由组织最高管理者签署的全面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发布令。从发布日起组织即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来规范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组织应以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展示组织在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意图和宗旨;对遵守本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对遵守风险控制和持续改进的承诺;并结合组织在识别和评价出的对安全生产有风险的危险源中确定实现组织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框架要求;组织全体员工献计、献策,积极参与。
(3)管理手册目录
按手册的章、节列出标题及页码以便于查阅。
①前言
主要是简要的介绍组织的概况,生产工艺的特点、曾发生过的事故及职业病、主要危险源等,其目的是向相关方及第三方审核认证机构提供一个概貌。
主要内容:
·企业简介:应包括企业的地址、投资方、建立日期、投资规模、企业活动、产品或服务内容、产值、员工人数及组成。
·企业生产工艺:生产工艺流程简图,说明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区域及工艺流程。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状况:曾发生过的事故、职业病及主要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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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关资料
对上述内容,可以依据企业的情况有所增减,其中主要是职业健康安全的背景材料,使有需要的组织和相关方对企业有所了解。
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素的描述
由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是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文件的概要性描述,组织可以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向社会及相关方展示其全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因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应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中的全部管理要素进行描述。管理要素描述的内容如下:
a.目的和适用范围
简单的描述该管理要素在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的实施目的和适用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的范围。
b.定义
主要是列出行业中常用的或企业内部通用的术语定义,其目的是便于其他相关人员的理解。
c.职责
应列出实施该管理要素的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及权限。
d.管理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管理要素共有两类:
(a)有具体的文件要求,如: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目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结构和职责
·沟通和协商
·管理评审
对上述几个管理要素,除依据管理要素中规定的基本要求,简要描述实施该管理要素中工作内容和要求外,并结合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以文件的形式来表达这些管理要素的成果。如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如首页公布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计划表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计划表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结构图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责分配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部门职能分配表
(b)有程序要求,如:
·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
·法规和其他要求
·培训、意识和能力
·沟通和协商
·文件和资料控制
·运行控制
·应急准备和响应
·绩效测量和监视
·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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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和记录管理
·审核
对上述管理要素均有程序的要求,同样依据管理要素的基本要求,简要描述实施该管理要素中工作内容和要求,对如何实施的程序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不作描述,以避免与程序的重复。
e.相关文件
通过相关文件可以建立不同层次文件的查询途径。
(a)对于只有文件要求,而没规定编制程序文件,则应列出该管理要素完成的文件化成果,如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计划表,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计划表等。
(b)对于规定编制程序文件,则应列出该管理要素所包含的程序文件及相关程序文件清单。
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管理
由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是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具有法规性的文件,应当受控,以确保在有需要的岗位都有现行有效版本,防止作废版本的使用。因此,应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评审、发放、使用、修改、回收、作废等工作制定一个手册的管理规定。
④附录
附录实际上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附件,是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补充说明,其主要内容可以包括:
·企业所在地区的社区平面图
·企业场区平面布置图
·主要生产现场的工艺流程图
·组织重要危险源清单
·组织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组织机构设置图
·其他有关资料
四、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第二个层次文件,程序文件是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的主要管理文件,它的有效实施关系到组织对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承诺;关系到对风险控制和持续改进的承诺;关系到能否预期实现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关系到组织能否按计划完成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程序文件也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支撑性文件,更进一步具体明确了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1.程序文件的要求
(1)程序文件要有针对性
每一个程序文件都应针对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包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素中一个逻辑上相对独立的内容,可以是管理体系中的一个管理要素;可以是管理要素中的一个活动;或是几个管理要素中具有相关要求的一组活动。程序文件一定要有针对性。
(2)程序文件要有可操作性
程序文件是组织有效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一组管理文件,程序文件规定了实施的目的和适用范围;规定了实施的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明确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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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权限;规定了实施的步骤、方法和要求。按程序文件实施就是使标准要求结合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有了可操作性的依据,因此,程序文件一定要有可操作性。
(3)程序文件要有可评比性和可检查性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有效性的检验,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评价是否改进了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控制和减少了事故的产生;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等。只有在不断地评比中才能完善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才能实现安全生产绩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地改进,因此程序文件中要体现可评比性和可检查性,需要时应附以相应的控制标准。
2.程序文件的结构格式和内容
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中通常包括管理活动的目的和范围;谁来做和做什么;何时、何地以及如何做,采用什么材料、设备和技术;如何对活动进行控制和记录等内容。为便于规范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程序文件建议采用如下统一的结构格式。
(1)程序文件的编号和程序文件名称
程序文件的编号应体现标准条款中管理要素的编号以及管理活动的层次,以便识别。程序文件名应明确说明开展的活动及其特点。如:“危险源识别及风险评价程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等。
(2)程序文件内容
①目的和适用范围
简要说明该程序管理活动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②引用的标准及文件
引用的标准及文件包括国家、行业以及企业内部制定的与本程序实施相关联的文件,如其他程序文件等。
③定义
本程序文件中涉及到的行业及企业常用的术语定义,以便于理解。
④职责
指明实施该程序文件的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权限,接口及相互关系。
⑤工作程序
列出实施此项管理活动的步骤,保持合理的编写顺序,明确输入、转移和输出的内容;明确各项活动的接口关系、职责、协调措施;明确每个过程中各项活动由谁干,什么时间干,什么场合(地点)干、干什么、怎么干、如何控制,及所要达到的要求,需形成记录和报告的内容;出现例外情况下的处理措施等,必要时辅以流程图。
⑥报告和记录格式
确定使用该程序时的记录和报告格式,记录和保存的期限。
⑦相关文件
列出与该程序文件相关的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工艺卡及其他有关规程等支撑性文件的清单。
程序文件文字应简练、明确易懂,并得到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以及相关部门对接口关系的认可,经审批后实施。
3.程序文件的编制
(1)清理和分析原有规章制度
组织原有的各种安全生产的标准、规章和制度等文件,其中有很多是行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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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制度,有些也具有“程序”的性质,当然也有不足之处,因此,对原有企业的各种管理文件在保证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前提下,按标准要求对原有管理文件进行清理和分析,摘其有用、删除无关,按程序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进行改写。
(2)编制程序文件明细表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总体策划,按所确定的危险源,特别是重要危险源及标准要求逐级展开,首先制定出程序文件的明细表,明确程序文件的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对照已有的多种文件,确定哪些文件重写,哪些文件改写以及哪些文件需完善,制定计划逐步完成。
(3)程序文件编写
程序文件的编写一般由该管理要素的主管部门负责,由相关部门派人参加,共同依据管理要素的基本要求,参照组织原有相关的管理规定进行编写,直到完成初稿。
(4)讨论修改
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讨论、修改,并逐步扩大讨论范围。这阶段活动是很重要的,对参加讨论的人员来说,是不断学习、不断提高的过程;对组织来说也是使程序文件不断完善和扩大影响的过程,组织的好可以加速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试运行活动。
(5)组织专人完稿
在经过多次讨论、修改的基础上,最终应在组织内部选聘对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熟悉;了解组织的生产工艺流程;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有较深的理解以及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的人员来定稿,其目的就是达到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前后协调,避免发生矛盾;文字简练,易学易懂,避免含糊不清,产生二义性的词句。
第6讲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体系实施和运行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
1.全面的教育、培训
全面的教育、培训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开始运行的第一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需要组织的全体人员的积极参与,组织各个岗位的人员只有理解了系统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及个人在其中的作用,才能主动、有效地参与其管理活动。从体系开始运行的角度,需要对组织的全体员工进行如下几方面的教育、培训: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知识,包括标准知识及达到标准要求的重要性等;
(2)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理解,手册、程序文件结构及要求;
(3)组织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在体系中的职责和权限。
2.体系文件的分发、定位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是组织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具体准则,它是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制定的,对组织内部各个岗位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一个具体的、可操作的法规性文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是有针对性和分层次的,组织内各个岗位都应有其主导性文件和相关性文件。要使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地运行起来,必须使必要的体系文件分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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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有效实施是降低组织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实现持续改进的关键。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策划阶段,组织根据风险评价结果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因素,制定了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旨在实现目标的管理方案,要使管理方案中降低风险的措施真正落实到实处,必须要使相应的资金、人员等到位,各部门及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方案中规定的职责,将管理方案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完成。
4.严格执行程序文件规定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一个系统、结构化的管理体系,它所包含的各项工作活动都是程序化的,体系的运行离不开程序文件的指导。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程序文件及其相关三级文件,在组织内部都是具有法定效应的,必须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才能使体系正确运行,才能达到标准的要求。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组织不但要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而且要予以保持。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体现持续改进的核心思想。
1.严格监测体系的运行情况
为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确、有效地运行,必须严格监测体系的运行情况,避免出现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不符合的现象。体系运行情况的监测要全面、细致,涉及到管理活动、生产操作、工艺运行等方方面面。
2.对不符合要采取及时、有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过程中,不符合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包括事故、事件也难免要发生,关键是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是否及时和有效,以保证今后不出现或少出现类似的不符合、事故、事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充分、有效运行。
3.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后,在整体上是否正确运行,需要通过完整的内部审核来判定。为保证内部审核的质量,正确反应体系存在的问题,在审核人员、方法、程序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详见第七章。
4.组织的最高管理者要定期组织管理评审
对于一个组织,其内部情况和外部环境都是在不断变化的,其管理体系是否适应新的情况和环境,需要通过最高管理者组织的管理评审来判定。通过管理评审,可判定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面对变化的内部情况和外部环境,是否充分、适用、有效,由此决定对体系是否做出调整,包括方针、目标、机构、程序等。
5.完成PDCA循环管理,不断持续改进
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仅要使体系正确、有效地运行,还要达到持续改进。组织在不断完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素要求的同时,要达到持续改进的要求,这可能会体现在对体系的改进、完善上,以及通过完成新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而使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的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有着 共同的管理原则,所以在体系建立上也有许多相似之处。下面介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方法,是在总结国内外有关经验的基础上,借鉴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法而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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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之三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第1讲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概述
本讲简要介绍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审核的一般概念,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特点、类型、审核方与受审核方的关系等。
一、与审核有关的术语和定义
1.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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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GB/T19011-2002 3.1)
注1:内部审核,有时称第一方审核,由组织自己或以组织的名义进行,用于管理评审和其他内部目的,可作为组织自我合格声明的基础。在许多情况下,尤其在小组织内,可以由与受审核活动无责任关系的人员进行,以证实独立性。
注2:外部审核包括通常所说的“第二方审核”和“第三方审核”。第二方审核由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或由其他人员以相关方的名义进行。第三方审核由外部独立的审核组织进行,如那些对与GB/T19001或GB/T24001要求的符合性提供认证或注册的机构。
注3:当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被一起审核时,称为“结合审核”。
注4: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审核组织合作,共同审核同一个受审核方时,这种情况称为“联合审核”。
审核的系统性体现在审核是一种正式和有序的活动。 “正式”主要是指外部审核是按合同进行的,内部审核是由最高管理者授权的。“有序”则是指有组织、有计划并按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包括审核前应准备好审核文件,审核后应提出审核报告,并进行纠正措施的跟踪。
所谓“独立”是指应保持审核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包括审核应由与受审核方无直接经济利害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的审核员独立地进行,审核员在审核中应尊重客观事实,在第三方审核的情况下不得对受审核方既提供咨询又进行审核等。
审核过程以文件化的方式加以记录,审核结果可真实地反映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具有可再现性。
2.审核准则
“一组方针、程序或要求。” (GB/T19011-2002 3.2)
注:审核准则是用于与审核证据进行比较的依据。
3.审核证据
“与审核准则有关的并且能够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GB/T19011-2002 3.3)
注:审核证据可以是定性的或定量的。
审核证据通常来自审核范围内所进行的面谈、文件审阅、记录、对话、对活动与情况的观察、测量与实验结果或其他方法。
4.审核发现
“将收集到的审核证据对照审核准则进行评价的的结果。”(GB/T19011-2002
3.4)
注:审核发现能表明符合或者不符合审核准则,也能指出改进的机会。
5.审核结论
“审核组考虑了审核目地和所有审核发现后得出的审核结果。”(GB/T19011-2002 3.5)
审核结论是在审核发现的基础上作出的,是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结论性意见。
6.审核委托方
“要求审核的组织或人员。” (GB/T19011-2002 3.6)
注:审核委托方可以是受审核方,也可以是依据法律或合同有权要求审核的任何其他组织。
7.受审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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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核的组织。” (GB/T19011-2002 3.7)
8.审核员
“有能力实施审核的人员” (GB/T19011-2002 3.8)
9.审核组
“实施审核的一名或多名审核员,需要时,由技术专家提供支持”
(GB/T19011-2002 3.9)
注1:制定审核组中的一名审核员为审核组长。
注2:审核组可包括实习审核员。
10.技术专家
向审核组提供特定知识或技术的人员。(GB/T19011-2002 3.10)
注1:特定知识或技术是指与受审核的组织、过程或活动,或语言或文化有关的知识或技术。
注2:在审核组中,技术专家不作为审核员。
11.审核方案
“针对特定时间段所策划,并具有特定目的的一组(一次或多次)审核。”
(GB/T19011-2002 3.11)
注:审核方案包括策划、组织和实施审核的所有必要的活动。
12.审核计划
“对一次审核活动和安排的描述。” (GB/T19011-2002 3.12)
对于第一方审核的审核方案(计划),对每一次审核活动的安排,在时间上可以采用二种方式:滚动式,集中式。滚动式是依据管理要素的要求和部门情况编制年度滚动式审核计划,即每个月对一个或几个部门或管理要素进行审核,逐月展开,一年内把所有部门、要素都覆盖至少一次,对重点部门或重要要素的审核频次可适当增加,这种年度滚动式审核计划可以跨年度连续进行,体现审核的连续性。集中式是采用一年一次或几次集中内审的方式,即每次集中几天对整个组织的全部管理要素和所有部门进行一次审核。
13.审核范围
“审核的内容和界限” (GB/T19011-2002 3.13)
注:审核范围通常包括对实际位置、组织单元、活动和过程以及所覆盖的时期的描述。
14.能力
“经证实的个人素质以及经证实的应用知识和技能的本领”
(GB/T19011-2002 3.14)。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要求与通用原则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要求
理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应具备如下特点:无倾向性;独立性;定期性;系统性;成文性;效率性;由有资格的人员来完成。
(1) 无倾向性
审核组的成员不得对个别组织、个别人和设施表示偏爱。审核员必须把保护人的生命、健康这一道德责任放在第一位。
(2) 独立性
审核组或审核员不得与审核结果有利害关系(只能专业地完成)。一个有独立性的、不对职业健康安全某项绩效负有责任的审核员,更不会有倾向性。
(3) 定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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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应按规定的时间表定期开展。再此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也可随机安排某次审核。再审核包括对根据前一次审核结果制定的某些行动计划的结果评估。
(4) 系统性
审核是在程序和计划的指导下完成的。从审核发起、过程、到审核结束,都是正规、系统的。系统性还意味着,任一审核组,在同一地点完成的审核,应当得出相似的结果。
(5) 成文性
审核计划、审核发现、对审核发现的评估、以及任何行动计划,都要形成文件。审核员对结果的成文形式应是,确信管理部门能清楚地理解审核发现。
(1) 效率性
审核能按期和在预算内达到目的。
(2) 有资格
审核组成员,为对所接触的信息做出正确判断,应具有一定的知识和经验。
2.职业健康安全审核的通用原则
为达到上述理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应采用下述职业健康安全审核的通用原则。
(1) 审核的目的与范围
审核的目的一般以委托方的规定为基础。
审核范围规定了审核的深度和广度,一般由审核组长根据目的的要求与委托方商定。审核范围要满足审核目的,对于第三方认证审核,审核范围的确定还必须与认证制度的有关要求相一致。
审核前应将审核目的与范围通报受审核方。
(2) 审核的客观性、公正性
客观性、公正性是职业健康安全审核的最基本原则。为确保审核过程、审核发现与审核结论的客观性,审核组成员应与被审核的活动无关。他们在审核全过程中,应当保持客观,不存偏见和主观臆断,无利益冲突。
审核组成员应具备从事审核工作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3) 审核员的职业守则
审核员在从事职业健康安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勤勉、娴熟、明断。
审核组与委托方之间应做到保守机密和充分信赖。没有委托方或审核方的许可,审核组成员不得将审核中得到的有关受审核方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有关经营管理及技术信息或文件、有关审核信息或文件以及最终审核报告,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法律上有要求者除外。
审核员应遵循相应的质量保证程序。
(4) 系统化的审核程序
为了提高一致性和可靠性,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审核应遵循一套文件化的、规范化的方法与系统化的程序。对于第三方认证审核而言,审核程序应遵循认可制度的要求。
(5) 审核准则、审核证据和审核发现
职业健康安全审核的首要步骤是确定审核准则。审核准则应由审核组长与委托方共同认可,然后提交受审核方。
审核时应收集、分析、说明并记录所需信息,为审核和评价过程提供审核证据,以判定是否符合审核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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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证据的质量与数量应达到相应的水平,即由称职的审核员参照同一审核准则,独立地对同样的审核证据进行评价,能得到相似的审核发现。
(6) 审核发现与审核结论的可靠性
审核过程的设计,应使审核发现与审核结论的可靠性达到委托方和审核员所期望的可信度。
由于职业健康安全审核在一定程度上要受时间和资源的限制,收集的审核证据只能是现有信息的一部分样本。审核员应考虑到在审核过程中所收集的审核证据的局限性,并在计划和实施审核时考虑这些因素。
审核员应获取充足的审核证据,既要考虑重要的审核发现,又要考虑次要的审核发现的总数,因为二者都可能对审核结论产生影响。
(7) 审核报告
审核发现和审核结论以及审核的有关信息,最终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送委托方,一般也应将报告的副本送受审核方。
审核报告的发放范围应由委托方决定。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特点
当前,针对组织管理体系的审核已经发展成为有一套完整、成熟的国际通行作法。几年来,质量管理体系的第三方审核已发展成为具有高度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活动,已建立有一套正规的审核程序和作法。环境管理体系的第三方审核,虽然实施的时间尚短,但也已建立了一套审核程序和方法,借鉴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及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中的经验可以来制定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程序和作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特点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 被审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必须是正规的。
一个组织为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其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的全过程实施有效控制,重要的是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采用文件化的形式建立一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来规范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目的就是依据组织所选定的标准来定期的评价组织所建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标准条款的要求;是否认真实施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是否有效,是否规范了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是否改善了组织的安全生产绩效,是否实现了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要求。因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必须建立以文件化支持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基础。
(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必须是系统化的验证活动。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活动是系统的,是依据标准规定的审核程序和方法实施,其中包括审核策划和准备,召开首次会议,现场审核取证,末次会议,编制审核报告,纠正措施跟踪等,并制定审核程序实施审核。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必须是由经过专门培训,获取某种资格的人员进行。
无论第一方审核、第二方审核或第三方审核只能由经过培训,获取某种资格,且与被审核单位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其中第三方审核只能是由审核机构派遣,并经资格认可的国家注册审核员实施审核。
(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一种抽样验证过程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工作,由于时间和人员的限制,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一般较多的是采取抽样的方法,包括抽取一定数量的体系文件、质量记录,询问一定数量的人员,抽查若干台生产设备及监测与测量设备,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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