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4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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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关于“上海律协律师学院现场培训在线平台”学习的试运行通知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布部门】上海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4.12.09
【实施日期】2014.12.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关于“上海律协律师学院现场培训在线平台”学习的试运行通知
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给本市律师创造一个时时可学、处处可学的律师继续教育环境,为广大律师提供更加优质的培训课程,上海律协决定在原有【在线培训平台】中开设【现场培训在线平台】,供本市律师学习使用。从本通知发布日起开始试运行,试用周期为1个月。
本平台视频均来自律师学院现场培训课程,试运行阶段培训平台提供了近期较受律师欢迎的三场专场讲座和两期专题培训班。分别为:
2014年10月18日朱树英律师主讲的《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及律师应注意的十大问题》、2014年10月25日田文昌律师主讲的《刑事律师辩护技能 》和2014年11月16日季卫东教授主讲的《法治中国与司法改革》等三场专场讲座;以及2014年9月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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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律师应当掌握的劳动法 业务知识与技能”专题培训班和2014年10月举办的自贸区金融创新法律实务专题培训班等2期专题培训班。
欢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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