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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座

发布时间:2023-12-11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3年12月11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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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座

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座

学术研讨会听起来是很累,所以我就说一点轻松的。我放弃全面总结,主要谈一点对金融法这个学科的看法。谈三点感想。

我的第一点感想是,学科的划分是人为的。既然是人为的就具有相当的任意性,虽然学科的划分有一定的方法、有一定的标准,就是说具有一定的真理性,但是由于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人、不同的方法,不同的标准,所以没有终极真理。那么实际上来讲,学科的划分其实我觉得可以因时因地制宜。比如说我们今天所讨论的金融法的内容就可以因不同的学校而做出不同的安排。比如说在财经大学,我觉得可能放在金融法里面,但是比如说在我们清华大学我们就没有财经大学那么厚的金融法实力,我把相关的内容放在商法里面我觉得也没什么问题。重要的是不管你放在哪儿,我们的学生是不是学到了同样的知识,提高了同样的能力,如果能达到这个目的的话,那么放在哪里,都没有什么大的区别。

关于学科的划分与核心课程。核心课程的设置其实是典型的计划教育。这是我今天临时想起的用这样一个词来表述。我们很熟悉计划经济,但是我们的计划经济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市场化程度已经非常高了,但是我们计划体制的最后一个堡垒就在教育体制,大家都在拼命地争核心课,但核心课程的设置却是计划教育的产物,这是一个坏的东西,但是这样一个坏的东西,大家为什么竞相追逐呢,14门增加了2门到16门,现在大家又希望把金融法变成核心课,其实,早晚这些东西都将随着历史的变迁而被废掉。 因此,我想说,我们现在可能眼光要放长远一点,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我们要不要跟着这个计划教育走,很显然,在总体方面你一定要跟着走,不跟着走意味着你要出局,但是越跟着走,越是没有出路的,所以必须意识到在跟着走的同时,要有自己的独立思考,不然我们的金融法教育今天满足不了时代的要求,十年以后可能还是满足不了。

关于学科建设与教材编写的问题。直接的问题是我们需要不需要统编教材,我们编一本书,需要不需要统一内容,我的看法是坚决不需要,我坚决反对。全国有几百所法律院系和专业,各自的模式不同,各自的学生不同,各自的师资不同,为什么要统编呢,既不实际也没有意义。所以我讲我们金融法教材建设也是一个道理,要突出个人化,反对主编制,尤其反对几十个人来编写一本书,要突出个性化。同志们有时候谈到这个教材跟那个教材不一样啊,我说如果真正能做到不一样那就太好了,不一样才对。清华跟北大、人大、法大、财大不一样才对,但是我现在看到的教材都是一样的,这是我不喜欢的,不一样才是我所喜欢的。我支持追求个人化、追求个性化、追求经典化。我们的教材主编完了以后,抛向市场,它的寿命就结束了。大家看国外的教材,都是一版再版,甚至几十版,他们的教授比我们强多少吗?比我们能干多少吗?其实学问这个东西就是一个字一个字抠出来的,经典教材是一版一版修订出来的,多一版的修订就比前一版要成熟一些。但是采取统编制、行政化、集体化的方式,不能达到这个效果,也不可能持续。

关于教材的厚度问题。教材只是为学生提供一个基础性的读本,教师的上课肯定不是按照教材来讲,一定也不能够按照教材讲,教师的讲课一定讲重点、讲难点、讲疑点。不是说每一门课程都要把教材讲完,应该根据自己课程体系的特点,根据自己学生的特点,根据需要来选择。所以说,选什么样的内容上课,都是教师自己来决定的。在英美法学院学习,学生的阅读量非常大。当然这跟他们案例教学有关。我们是教师讲授,课外很少或者没有作业,教材内容单薄,知识量不够。所以,教材厚一点没有关系,要让学生有一定的阅读量。

金融法是否需要基本理论,这个问题同样存在于商法,我们需要基本理论吗?商法是什么,金融法是什么,都是非常务实的学科。我们有的学校本科生商法总论开一门课,而且是必修课,我个人认为这是值得商榷的。通常商法课程都不会有太多课时,如果又不能开设足够的选修课,那么学生会学到什么?我想金融法就更加是这个道理了,你是要做事,你不是学哲学,也不是学法理。这个经验值得金融法教学注意。我不是说金融法、商法就不需要基本理论,但是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你的理论要跟上时代,要总结当代的发展,而不是仍然停留在中世纪;二是金融法、商法课程主要要让学生学会处理实际问题。

这是我的第一点感想。

第二点感想是关于法律部门的划分。从罗马法的公法、私法的划分,或者比较成熟时期,民法、刑法的划分,诉讼法的划分,再后面宪法的出现等等,你看都是相对的,不是天生如此。那么今天我们说不仅仅是金融法,还有知识产权法,还有环境保护法,还有社会法,新兴的学科都在出现。不能说有了商法,就不再允许历史往前发展,历史在发展,学科在发展,部门在细化。我想说总的一个趋势是一个从大一统到分而治之的概念,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形势在法律上的反映。金融法虽然目前为止很难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这样的概念我想作为一个学科意义上的概念存在是比较合适的,从部门法的角度讲,至少目前认识和论证还是不充分。但金融法与商法是相互依存关系则是肯定的。

有人说金融法从商法里面分离出来现在要搞独立,我的意思是你太夸奖商法了,中国法律概念里面,金融法不是从商法里面分离出来的,金融法从经济法里面出来的。但是,你这么说,我也很高兴,毕竟你已经认识到了金融法与商法的密切关系,而不再是金融法就是经济法,就是单纯监管法的概念。一方面,我们要认识到,商法的理念,商法的规则,尤其是商法的方法,一定要进入金融法里面;另一个方面一定要意识到商法已经不再是中世纪的商法,今天的商法已经进入金融领域,金融实质法律关系其实就是商事法律关系,至少我们可以说,它更多地体现为商法理念、规则、方法。商法和金融法,我们有矛盾吗?我们没有任何矛盾。我们非常和谐的。你需要我、我需要你,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现代法律或者法学的交叉性特征是非常明显的。

第三个感想金融法学的发展是迫切的。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这次在郭锋院长的主持下,召开这么一个研讨会,我觉得非常有意义。确实也是一个非常盛大的会, 40多个单位来参会,我想主要取决于郭锋院长个人的魅力,把大家都吸引了。但是我想更多的是大家对金融法学的发展的一个要求,或者讲一个需求,大家渴望在一起交流一些经验,到底做什么,到底怎么走,大家需要交流。财大法学院置身于中央财经大学,财经大学在这个方面是一个非常有特色的学校,我们说在这样一个大学里面,我们建立起一个金融法,或者说金融服务法这样一个研究基地是非常合适的。无论财经大学法学院,还是郭锋院长,都是有能力来组织、来引领全国金融法的教学研究。现在我们金融法学的研究还相当幼稚,不是说教授幼稚,我们今天很多在座的教授搞了几十年的金融法,但是整体的环境还是初步的。我们很多的教授感觉知识跟不上了,我自己也有这种感觉,但这也是宝贵的,因为我们经历过了,我们知道我们的缺点,我们知道我们过去走过的弯路在哪里,所以借助这样一个基地,借助这样一个平台,我想第二任务就是培养人才,我们培养的是高端人才。有媒体采访我,你说的高端人才什么概念,我回答高端人才里面成绩比较差的,希望能在白宫里面有一间办公室,成绩比较中等的,在华尔街有一间办公室,成绩好的应当在中国的金融街主导中国的金融。这是一个玩笑,但我也是认真的。我们现在需要的不是普通的律师,提着皮革造的皮包,在马路上去找案子,餐馆里拉关系。我们就是要培养高端人才,我们培养的人才是要有能力和企业家对话,熟悉金融业务、财务管理,要能够在一些复杂的案件中和国际知名律师机构共同处理业务,如国际间购并业务、IPO业务等等。但是我们确实现在这样的人才还是比较少,我想这是我们的任务。

所以,财经大学成立了一个金融服务法研究中心,这是好事。我和甘教授、董教授都很默契,我们对这样一些活动,或者说对这样一种事业,非常坚决地支持。我们也希望今后能够以财大这样一个平台,让我们有更多的机会来共同推进我们金融法的教学、研究、立法、司法、实务等各方面的进步与发展。

最后我代表院长感谢各位代表来参加我们的会议,感谢各位同学,也感谢各位媒体,总之感谢所有的参加今天会议的朋友,尤其感谢能坚持到最后一刻,并感谢大家能够宽容让我罗嗦这么长时间,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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