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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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测题库
1.刑事诉讼法不仅具有保障刑法得以实现的功能,还具有阻却或影响刑法实现的功能。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后者功能?
A.某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盗窃罪为由立案侦查,后发现张某是侵占李某财物,公安机关因此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B.王某重大故意杀人案中,因王某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法院判处王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C.某法院在审理马某故意伤害案中,马某突发冠状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但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证明马某在实施伤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马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法院终止审理
D.某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对被告人李某(系唯一上诉人)量刑畸轻,但审判长考虑到上诉不加刑原则,没有对李某直接加刑
2.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关于该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在任何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者剥夺其辩护权,比如,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应当限制被告人最后陈述的发言
B.有效辩护原则是辩护权实质化的体现,因此某机关为孙某提供的死刑复核辩护律师必须是有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
C.赵某故意杀人案中,赵某自己做无罪辩护,赵某的辩护人却做罪轻的辩护,这违背了有效辩护原则
D.我国正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改革,因此,有效辩护原则主要体现在法庭审理阶段,侦查阶段可忽略
3.在钟某猥亵儿童曹某(6岁)一案中,钟某聘请刘律师为辩护人,曹某的父亲曹大为曹某委托韩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曹大作为曹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为曹某委托诉讼代理人
B.该案中,刘律师可能在侦查阶段被委托辩护,但是韩律师只能在审查起诉之日起被委托代理
C.庭审中,钟某可以不回答韩律师提出的问题,因为韩律师没有向被告人发问的权利 D.刘律师的辩护应当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而不管钟某的想法如何
4.下列应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是?
A.海关科长王某违法放纵走私集团走私货物案
B乡民王某破坏乡长选举案
C.警察李某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案
D.某地从事实验、保藏传染病菌种的钟某,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扩散构成犯罪的案件
5.下列既属于言词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的是。
A.被告人赵某承认伤害了孙某的供述
B.判别某国家机关印章的鉴定结论
C.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赵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
D.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赵某伤害她的经过
6.关于非法证据及其排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警察对被告人进行引诱,说“老实交代了就没事了,否则要重判”,被告人信以为真进而陈述了犯罪过程的,该证据不用排除
B.警察播放对某犯罪人的刑讯逼供视频给证人甲看,画面极其惨烈,说“如果不配合我们的工作,把你关进来,后果就是这样的”,该证言应当排除
C.检察院承担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证明责任
D.非法证据的排除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启动,没有申请的,法院居于被动性不能主动启动
7.警察甲涉嫌刑讯逼供乙,被侦查机关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限即将届满时,因逮捕甲的证据尚不充足,侦查机关责令其交纳1万元保证金取保候审。关于本案处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取保候审由本案侦查机关执行
B.如果甲表示无力全额交纳保证金,可责令其提供保证人,同时降低保证金数额
C.未经侦查机关批准,不得进入任何娱乐场所
D.甲应当将身份证交侦查机关保存 8.下列案件中,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是?
A.甲强奸乙,导致乙长期精神恍惚,要求甲赔偿因强奸导致精神恍惚所产生的医疗费
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
C.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
D.甲向乙借款2万元到期不还,乙索款时被甲殴打致重伤,要求甲偿还其借款2万元
9.甄某坠楼身亡,公安机关排除他杀,不予立案。但甄某的父母坚称他杀可能性大,应当立案,请求检察院监督。检察院的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A.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
B.拒绝受理并向甄某的父母解释不立案原因
C.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立案并交由公安机关侦查
D.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10.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公司会计,涉嫌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被甲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提起公诉,甲市中级法院受理该案后,李某脱逃,下落不明。关于李某脱逃前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委托的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李某,需经侦查机关许可
B.侦查人员进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
C.检查李某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女医师进行
D.侦查人员每次讯问李某时,应对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11.检察院对孙某敲诈勒索案审查起诉后认为,作为此案关键证据的孙某口供系刑讯所获,依法应予排除。在排除该口供后,其他证据显然不足以支持起诉,因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关于该案处理,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 检察院的不起诉属于酌定不起诉
B.检察院未经退回补充侦查即作出不起诉决定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C.检察院排除刑讯获得的口供,体现了法律监督机关的属性
D.检察院不起诉后,又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提起公诉
12.关于简易程序,下列正确的是?
A. 甲与他人共同犯罪,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B.乙涉嫌盗窃,未满16周岁,法院只有在征得乙的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同意后,才能适用简易程序
C.丙涉嫌诈骗并对罪行供认不讳,但辩护人为其做无罪辩护,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D.丁涉嫌故意伤害,经审理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遂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1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变更起诉
B. 检察院以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构成抢劫罪,法院可以直接以抢劫罪定罪,不必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
C. 公诉人和被告人仅就刑事部分进行辩论,被害人和被告人仅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辩论
D.控辩双方仅在法庭辩论环节就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问题进行辩论
14.龚某抢夺一案,一审中,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判决龚某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李某5000元,龚某以量刑畸重为由上诉,李某就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了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二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B.如认为一审量刑过轻,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
C.如认为原判认定罪名不当,二审法院可在维持原判刑罚不变的情况下改变罪名
D.发回重审后,如检察院变更起诉罪名为抢劫罪,一审法院可改判并加重龚某的刑罚
15.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必须当面讯问被告人
B.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C.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检察院应当向最高法院提出意见
D.最高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检察院 16. 甲因犯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生效后发现本案第一审的合议庭成员乙在审理该案时,曾收受甲的贿赂。如果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B.由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C. 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
D.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17. 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因抢劫罪和绑架罪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对甲的减刑,应由其服刑地的中级法院作出裁定
B.乙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被报请减刑的,法院应通知乙参加减刑庭审
C.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丙的假释,应当开庭审理,公示期间提出不同意见的人应当参加庭审
D.丁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丁的减刑,可聘请律师到庭发表意见
18.黄某(17周岁)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岁)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关于本案审查起诉的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当对黄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和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社会调查
B.在讯问黄某时,应当通知他的法定代理人到场,但询问赵某时无须通知他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C.应当听取的辩护人的意见
D.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应当听取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19. 李某因琐事将邻居王某打成轻伤。案发后,李家欲与王家进行和解,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双方和解应符合自愿性、合法性
B.李某的父母可自行与王某进行和解
C.李某在五年以内曾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 D.达成和解后,公安机关可直接撤销案件
20. 李某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银行的副行长,涉嫌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被甲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提起公诉,甲市中级法院受理该案后,李某脱逃,下落不明。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
B.李某脱逃后,甲市检察院即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
C .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的,应当开庭审理
D.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 答案与解析
1.【答案】ACD
【解析】刑事诉讼法具有保障刑法得以实现的功能,这称为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另外,刑事诉讼法还具有阻却或影响刑法实现的功能,这是刑事诉讼法独立价值的体现。刑事诉讼法阻却或影响刑事实体法的实现,主要体现在:第一,通过选择一定的程序,阻却刑事实体法的实现,例如,选择刑事和解程序,就会阻却刑法的实现;选择二审程序,受上诉不加刑原则限制也会影响刑事实体法的实现;第二,不告不理,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的,不处罚;第三,被告人死亡的,终止审理的情形;其他。
A选项,因为侵占罪是绝对的亲告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体现了刑事诉讼法阻却刑法的实现。故A选项正确,当选。
B选项,自首情节从轻、减轻处罚的根据是刑法,非刑事诉讼法,因此,没有体现刑事诉讼法阻却刑法实现的独立价值。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
C选项,如果马某实施伤害行为时处于精神病发作状态,马某不负刑事责任,此时被告人马某死亡的,且查不清这一情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法院应当终止审理。体现了刑事诉讼法阻却刑法的实现。故C选项正确,当选。
D选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6条的规定,被告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就是上诉不加刑原则。选择适用二审程序,就应受到这一原则的限制,即使量刑畸轻也不得加重刑罚,体现了刑事诉讼法阻却刑法的实现。故D选项正确,当选。
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2.【答案】ACD
【解析】有效辩护原则的确立,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诉讼主体地位的确立和人权保障的理念。有效辩护原则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当享有充分的辩护权;②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合格的能够有效履行辩护职责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这种辩护同样应当覆盖从侦查到审判甚至执行阶段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③国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的充分行使,并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获得符合最低标准并具有实质意义的律师帮助。
A选项,《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中最为基本的权利,在各项权利中居于核心地位。辩护权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不受诉讼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及罪行轻重,案件调查状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辩护理由的限制。所以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者剥夺其辩护权。但是,这不意味着对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不能作任何限制,比如被告人陈述与案情无关的,或者陈述涉及国家秘密、他人隐私的,法庭应当制止。A选项前半句是对的,后半句过于绝对。故A选项错误,当选。
B选项,辩护应当是实质意义上的,而不应当仅是形式上的,这是有效辩护原则的要求。如果一个律师都没有任何刑事辩护经验,让其为死刑复核案件辩护,这完全不能实现实质意义上的辩护,有违有效辩护原则。故B选项正确,不当选。
C选项,辩护人的地位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其辩护依据是事实和法律,辩护人非被告人的代言人,因此辩护人为被告人做罪轻辩护和被告人自己做无罪辩护不矛盾,只要辩护人精心依照法律和事实辩护,至于做什么类型的辩护和有效辩护原则完全不矛盾。故C选项错误,当选。
D选项,辩护权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不受诉讼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及罪行轻重,案件调查状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辩护理由的限制。有效辩护亦是如此。故D选项错误,当选。
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3.【答案】ABD
【解析】A选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4条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曹大作为曹某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故A选项正确,当选。
B选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第44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故B选项正确,当选。
C选项,《刑事诉讼法》第186条第2款规定:“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据此,刘律师和韩律师分别作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均可经审判长许可,向被告人钟某发问。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
D选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其依自己的意志依法进行辩护,独立履行职责,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故D选项正确,当选。
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4.【答案】AC
【解析】A选项,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的相关规定,违法放纵走私集团走私货物和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均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故A、C项正确,当选。
依据《高检规则》第8条第4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一)非法拘禁案(刑法第238条);……(七)破坏选举案(刑法第256条)。”破坏选举案的犯罪主体可以由一般主体构成,也可以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本题B项中,吴某是一般主体,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
依据《刑法》第331条规定,可知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属于《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故D项错误,不当选。
本题正确答案为AC。
5.【答案】BC
【解析】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够直接、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必须和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
根据证据材料的表现形式不同,可将证据划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材料,是言词证据;凡是表现为物品、痕迹和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材料,是实物证据。
A选项,被告人赵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能够单独证明赵某实施了犯罪,因而是直接证据;被告人的供述属于言词证据。故A选项不正确,不当选。
B选项,鉴定意见属于言词证据,该结论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属于间接证据。故B选项正确,当选。
C选项,证人证言属于言词证据,且该证据并不能单独证明犯罪行为是否系赵某所实施,因而是间接证据。故C选项正确,当选。
D选项,证人证言属于言词证据,该证据能够单独证明赵某伤害被害人的事实,属于直接证据。故D选项不正确,不当选。
本题正确答案为BC。
6.【答案】ABC
【解析】A、B选项,《刑事诉讼法》第54条第1款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高法解释》第95条第1款规定:“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故本题中的A项引诱、威胁所获得的供述具有证据能力,B项中威胁获得的证人证言不具有证据能力。故A、B选项正确,当选。
C选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7条第1款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故C项正确,当选。
D选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54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故D选项错误,不当选。
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7.【答案】ABCD
【解析】A选项,本题中提到的刑讯逼供罪,由检察院立案侦查。而且,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本题中的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执行。故A选项错误,当选。
B选项,《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第2款规定,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故B选项错误,当选。
C选项,《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本案涉嫌刑讯逼供,不得进入任何娱乐场所的说法太过绝对。故C选项错误,当选。
D选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2款规定,“可以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这是酌定义务,且不包括身份证件。故D选项错误,当选。
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8.【答案】B
【解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只包括物质损失、直接损失,而不包括精神损失、间接损失,故A项错误。
《高法解释》第138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项中的寻衅滋事就可能造成人身权利损害或者财物毁坏,故B项正确。
《高法解释》第139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本题的C项中,被告人夺走并变卖手机,属于非法处置的行为,故C项错误。
D项中的2万元借款属于引起犯罪行为的民事纠纷,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前就存在,不是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故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项不当选。
本题正确答案为B。
9.【答案】A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直接适用此法条,可知正确答案为A项、D项。
本题正确答案为AD。
10.【答案】B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3款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故本题属于贪污案件,不需要经过批准即可会见。因此,A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故B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30条第3款规定,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故C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女医师”,而是“医师”。
《高检规则》第197条规定,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将对讯问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告知情况应当在录音、录像中予以反映,并记明笔录。故D项正确。
本题正确答案为BD。
11.【答案】AB
【解析】本案例中检察院不起诉属于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故A项表述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从这一条文的表述看,这条仅表述了一个最低限度的要求。由此可知,检察院未经退回补充侦查即作出不起诉决定,未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B项表述错误。
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侦查机关以刑讯获取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这体现了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机关的属性。故C项表述正确。
检察院在作出存疑不起诉之后,如果发现了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故D项正确。
本题正确答案为AB。
12.【答案】B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直接适用法条可知A项错误。
《高法解释》第474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上述人员提出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故B项正确。
《高法解释》第290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二)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三)有重 大社会影响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五)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六)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七)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故C项中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该项不正确。
《高法解释》第298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一)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二)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三)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四)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五)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故D项正确。
本题正确答案为BD。
13.【答案】AB
【解析】《高法解释》第243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七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故A项正确。
《高法解释》第241条规定:“……(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由此法条,可知B项正确。
《高法解释》第229条规定:“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公诉人发言;(二)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三)被告人自行辩护;(四)辩护人辩护;(五)控辩双方进行辩论。”《高法解释》第232条规定:“附带民事部分的辩论应当在刑事部分的辩论结束后进行,先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后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由此可见,C项的错误在于,被害人和被告人也可以针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辩论。
依据《高法解释》第228条的规定,合议庭认为案件事实已经调查清楚的,应当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故D项错误。
本题正确答案为AB。
14.【答案】BC
【解析】本题考的是上诉不加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6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本案中,李某是作为附带民事部分的原告人提起的上诉,二审仍然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故A项正确。如果认为一审量刑过轻,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B项正确
《高法解释》第325条第二款规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故C项正确
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226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故D项错误。
15.【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死刑复核程序。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40条第1款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A的错误在于,不是必须“当面”讯问,也可以采取远程视频等方式讯问。B项的错误在于,少了“辩护律师提出要求”这一前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40条第2款的规定,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C项错误在于,最高检察院不是“应当”向最高法院提出意见,而是“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意见。D项表述正确。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项。
16.【答案】CD
【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43条的规定以及前述相关解析,本题中,甲因犯贪污罪经一审程序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应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判决方生效,作出本案生效判决的法院为省高级人民法院,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机关只有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因此A、B项错误,C、D项正确。
17.【答案】A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1条规定,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故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二)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三)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四)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五)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及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参加庭审。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通知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证人,公示期间提出不同意见的人,以及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其他人员参加庭审。故B项中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而报请减刑,是因重大立功报请减刑,所以,应当开庭审理,既然开庭,就应当通知罪犯乙参加庭审,该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院书面审理减刑案件,可以提讯被报请减刑罪犯;书面审理假释案件,应当提讯被报请假释罪犯。C项系职务犯罪,其假释应当开庭审理,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7条的规定,公示期间提出不同意见的人不是“应当”出庭。故C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10条规定,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由审判长主持,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实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的基本情况;(二)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检察人员、执行机关代表及其他庭审参加人;(三)执行机关代表宣读减刑、假释建议书,并说明主要理由;(四)检察人员发表检察意见;(五)法庭对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的事实以及其他影响减刑、假释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六)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作最后陈述;(七)审判长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并宣布休庭评议。由此可见,该司法解释未规定,罪犯可以聘请律师到庭发表意见,故D项错误。
18.【答案】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9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办案和教育的参考。故A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应当”而是“可以”
对黄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和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社会调查。
《刑事诉讼法》第270条第1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也适用此规定。故B项错误。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22条第4款规定,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故C项正确。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3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附卷。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听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故D项正确。本题中,赵某是未成年人,所以,应当听取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三项。
19.【答案】A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7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由此可知,AC项当选。
《高法解释》第498条第1款规定,被告人的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代为和解。被告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B项的错误在于,其近父母应经李某同 意,才能与被害方进行和解。
《刑事诉讼法》第279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公安机关不可以直接撤销案件,故D选项错误。
20.【答案】AB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故A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80条规定,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故B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81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C选项缺少了“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这个前提条件,因此C项错误
《高法解释》第519条规定,在审理申请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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