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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发布时间:2023-06-12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
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学院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根据《据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
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生参加党、团、 班级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重要表现。
2、科研科创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参加讲座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研、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社会实践类:担任辅导员助理、组织参加三下乡活动以及在校外进行的实习工作。
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5、社会工作、社团活动与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参加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
6、创新创业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参加各级各类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能力,根据第二课堂认定范围的6方面, 合理选择地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完成至少3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活动为必修,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三、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
1-6学期每学期须完成综合0.5学分,前三学年共完成3学分,另外1学分用于完成科研、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
学年
第一学年1学分
第二学年1学分
第三学年1学分
本科学习期间
学期
第一
学期
第二
学期
第三
学期
第四
学期
第五
学期
第六
学期
应修学分
综合0.5学分
综合0.5学分
综合0.5学分
综合0.5学分
综合0.5学分
综合0.5学分
科研、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
1学分
注: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与学校评优评奖方案配套,学生每学期必须完成规定的学分数,如未完成,则不能参与当年各类评优评奖;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各项活动,多完成学分不限,即每学期学分设下限不设上限。
四、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组织管理
1.第二课堂按内容分类进行课时学分量化,按照每60课时计1学分计算,第二课堂共240课时。
2.未列入本细则的课外活动内容及其学分认定,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认定后计入第二课堂学分。
3.本暂行办法从20124月起开始试行,从2009 2010级本科学生开始参照本办法执行。
4.本办法由工商管理学院分党委负责解释。
工商管理学院分党委
第一章 第二课堂学分所修课时数的具体认定
每学期需在以下六方面中至少任选三方面修学第二课堂学分,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为必修。修满30课时即可获得第二课堂的0.5学分,所修课时数不设上限。下面为第二课堂活动计入课时数的具体设置:
一、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
1. 思想素质分: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班集体等计5课时。(由班长考核认定)
2. 团日观摩、团日风采展示会、党总支生活会、党章学习小组等党团活动、班会(需提前上报至本班导员处审批),每次3课时,上限为9课时。若党章学习小组展示会获奖,则参与同学加4课时。
3. 先进事迹被相关媒体(党、政、军)报道。
  院级:4课时;校级:8课时;市级:12课时;省级:15课时;国家级:20课时
4. 参加党校团校的同学加3课时。(: 优秀学员或优秀组长追加2课时)
二、科研科创类
1. 讲座加分
讲座包括院级类讲座、学习空间恳谈会、生活空间恳谈会、救护知识培训、寝室长培训、新老生交流会、11月精品活动等等。
注:听讲座两次及以下不予加课时,达到两次后每多听一次计2课时,上限6课时。 以学院统计的讲座记录卡为准,讲座记录卡统计结果期末公示。(未填讲座记录卡,实行班级签到制的讲座,需在讲座前向讲座管辖部门提出口头申请并于结束的当天将统计结果上交至负责讲座的工作人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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