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度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工程任务明细表
东安县 市州(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目标及任务 | 序号 | 具体任务(至2015年前) | 现状 | 至2013年底目标 |
总体目标 | 1 | 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 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2 | 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 是 | 100%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 |
3 | 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 无社区卫生服务站 | ||
4 | 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 否 | 7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 |
5 | 每个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应占总服务量一定比例并逐年上升。 | 是 | ||
推进各项基层中医药政策贯彻落实 | 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 | |||
1 | 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重点提高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和地方增补药品的中药有关费用的报销比例。 | 已有 %参合县采取本措施(是) | %参合县采取本措施 | |
2 | 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引导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 已有 %参合县采取本措施(是) | %参合县采取本措施 | |
3 | 在制定省级新农合报销目录时,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目录。 | 是否出台文件 是 √ 否 | 是否出台文件 是 √ 否 | |
4 | 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和纳入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 是否出台文件 是 √ 否 | 是否出台文件 是 √ 否 | |
5 | 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探索适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和制度,鼓励医务人员愿意使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城乡居民愿意选择中医药服务。 | 是否开展 是 否√ | 是否开展 是√ 否 | |
推进各项基层中医药政策贯彻落实 | 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中体现中医药特点 | |||
6 | 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 | 是否出台文件 是 √ 否 | 是否出台文件 是 √ 否 | |
7 | 广泛推广《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基本药物(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开展宣传和培训,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 是否开展培训 是 √ 否 | 是否开展培训 是√ 否 | |
8 | 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暂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 | 是否执行 是√ 否 | 是否执行 是 √ 否 | |
9 | 允许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自采、自种、自用中草药。 | 是否出台文件 是 否√ | 是否出台文件 是 √ 否 | |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和评审中将中医药内容作为重要内容 | ||||
10 |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服务单列为一级指标,中医药内容分值所占比例应不低于10%。 | 是否出台文件 是√ 否 | 是否出台文件 是√ 否 | |
11 | 在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门诊占总门诊人次比例”列为重要考核指标。 | 是否出台文件 是 否√ | 是否出台文件 是 √ 否 | |
12 | 在乡镇卫生院评审中,将中医药科室建设和中医药服务提供列为重要指标,中医药内容分值应占一定比例。 | 是否出台文件 是√ 否 | 是否出台文件 是 √ 否 | |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条件建设 | 13 | 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 | 已开展中医科标准化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 个(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计划对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科标准化建设 |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条件建设 | 14 | 按照卫生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设置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 | 已开展中医科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 5 个 | 计划对 12 个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科标准化建设 |
15 | 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配置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定品种在内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或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其它机构统一配送)。 | 已开展条件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0 个 | 计划对 1 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条件建设 | |
已开展条件建设的村卫生室 152 个 | 计划对 260 个村卫生室开展条件建设 | |||
推进基层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 16 | 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各个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形成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形成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的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按照中医“治末病”理论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积极开展中医药科普文化宣传和养生保健知识普及。 | 已实行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 个 | 计划对 1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 |
已实行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的乡镇卫生院 5 个 | 计划对 12 个乡镇卫生院实行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 | |||
17 | 开展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在每个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逐步建立县级中医医院帮扶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医科、培训乡村医生的机制。 | 已在 个县(市、区)开展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已经开展) | 计划在 个县(市、区)开展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 | |
18 | 建立城市大中型中医医院对口帮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机制,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 | 是否出台文件 是 √ 否 | 是否出台文件 是 √ 否 | |
推进基层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 加强县级中医医院龙头建设 | |||
19 | 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本条件和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开展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建设,按照要求建设好中药房、急诊科和至少4个省级以上中医特色专科(含针灸理疗康复专科),使其具备指导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基本临床业务能力。 | 已开展 1 个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建设 | 计划开展 1 个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建设 | |
已开展 0 个省级特色专科建设 | 计划开展 1 个省级特色专科建设 | |||
20 | 加强尚未设置中医医院的县(市、区)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确保每个县(市、区)县级医疗机构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使其具备指导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基本临床业务能力。 | 是否开展县(市、区)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 是√ 否 | 计划对 1 个县(市、区)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 | |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 21 |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 | 是否开展培训 是 √ 否 | 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率 % |
22 | 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用中医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内容。 | 中医药健康教育次数所占比例 20 % | 中医药健康教育次数所占比例 50 % | |
23 | 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提高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运用率。 | 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运用率 30 % | 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运用率 50 % | |
24 |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探索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在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逐步提高过程中,设计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项目和内容逐步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力争到2015年,有中医药服务项目和内容纳入本省(区、市)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是否开展省级试点 是 否√ | 省级试点地区数量 1 个 | |
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 建设 | 25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中医类别医师,并应占医师总数的比例20%左右,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 已有中医类别医师比例 3 % 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 %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比例计划达到 % 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计划达到 % 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比例计划达到 10 % |
26 | 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 | 已按要求完成配备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比例 % | 计划达到 % | |
27 | 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 已按要求完成配备的村卫生室比例 60 % | 计划达到 80 % | |
28 | 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逐步使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的比例达到50%以上。 | 是否开展培训 是 √ 否 | ||
现有比例 20 % | 计划达到 50 % | |||
29 | 开展多层次师承教育,通过老中医师带徒的方式,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实用型中医药人才。 | 是否开展 是√ 否 | 是否开展 是 √ 否 | |
30 | 开展基层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中医药人员素质。 | 是否开展 是 √ 否 | 是否开展 是 √ 否 | |
推进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工作 | 31 | 逐步分批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力争到2015年每个县(市、区)均建有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 已有基地 1 个 | 计划建设 1 个(含中央财政暂未投入的) |
32 | 依托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全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开展远程会议、交流、技术推广及会诊等工作。 | 已纳入推广视频网络基地 0 个 | 计划将 1 个县级中医院纳入推广视频网络 | |
推进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工作 | 33 | 针对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和不同类别医务人员推广以为重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力争到2015年底,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掌握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掌握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 是否发放《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 是√ 否 | 计划对 1500 人发放《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 |
34 | 侬托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民间医药挖掘、整理、推广、应用工作。 | 是否开展 是 √ 否 | 是否开展 是√ 否 | |
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 35 | 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 | 是否出台文件明确 是 否√ | 是否出台文件明确 是√ 否 |
36 | 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在基层开办连锁经营的中医坐堂医诊所。 | 是否出台文件明确 是 否√ | 是否出台文件明确 是 √ 否 | |
推进“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 进社区 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 | 37 | 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乡村。充分利用各级广播网络、各种传播媒体以及集市等,向乡村百姓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并发放中医药科普宣传资料。组织开展“中医药大篷车”进革命老区、国家级贫困县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送医送药、培训乡村医生等活动,同时开展乡村中医药认知度调查。 | 是否开展 是√ 否 | 是否开展 是 √ 否 |
38 | 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社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栏,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讲座等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可在城市社区设立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开展群众性中华传统中医健身活动等。 | 是否开展 是 否√ | 是否开展 是 √ 否 | |
推进“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 进社区 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 | 39 | 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家庭。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方式,把中医药科普读物等送进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联合当地媒体,组织开展面向家庭的中医药养生保健与知识普及类节目,或向家庭配送中医药保健器材等,或可面向养老院、孤儿院等特殊家庭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 是否开展 是√ 否 | 是否开展 是 √ 否 |
项目建设 | 积极争取市州级财政开展以下内容的项目建设 | |||
40 |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 | 数量 0 个 经费 万元 | 数量 2 个 经费 万元 | |
41 | 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诊疗设备配备 | 数量 0 个 经费 万元 | 数量 126 个 经费 10 万元 | |
42 | 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 | 数量 1 个 经费 50 万元 | 数量 个 经费 万元 | |
43 | 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建设 | 数量 1 个 经费 2 万元 | 数量 1 个 经费 20 万元 | |
44 | 基层中医药人员招聘、配备 | 数量 0 个 经费 0 万元 | 数量 10 个 经费 100 万元 | |
45 | 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 | 数量 0 个 经费 0 万元 | 数量 1 个 经费 6000 万元 | |
46 | 县级医院中医特色专科建设 | 数量 2 个 经费 60 万元 | 数量 2 个 经费 200 万元 | |
典型示范 | 开展全国和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对推进工程实施工作开展得力、效果明显的地区进行表彰。 | |||
47 | 到2015年,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县级)达到全市县(市)行政区划总数的30%以上,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县级)达到全市县(市)行政区划总数的40%以上;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县级)达到全市辖区总数的30%以上,全省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县级)达到全市辖区总数的30%以上。 | 现有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的单位(县级) 个 现有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的单位(县级) 个 | 计划创建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的单位(县级) 个 计划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的单位(县级) 个 | |
现有全省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的单位(县级) 个 现有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的单位(县级) 个 | 计划创建全省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的单位(县级) 个 计划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的单位(县级) 个 | |||
48 | 建立退出机制,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有效期为5年,5年期满将进行复核工作,复核不合格的地区取消荣誉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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