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大学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
申报表
注:1、单位党委审批必须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授权的副书记审批,其他工作人员、助理不得代签。
2、申报表后需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主要内容及报告人、邀请出席人员详细情况。
3、学术活动审批需一定的周期,请至少提前一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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