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进行培训的
方 案
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对全省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进行培训的通知》(粤律协[2006]21号)要求,结合本市律师行业工作特点,市律协决定于11月中旬对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进行一次培训。现制定如下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此次培训,教育和引导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建立和完善律师事务所服务质量和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执业纪律,增强律师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进律师事务所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培训工作的领导,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市律协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淳(律协会长)
副组长:张 勇(律协党委书记)
王和平(律协监事长)
成 员:周新锋(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高 树(党委委员、副会长)
陈治民(党委委员、副会长)
崔 军(副会长)
张 志(副会长)
刘潼修(律协秘书长)
黄思周(律师管理指导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潼修秘书长兼任主任,党办主任任副主任,张宪忠(锦天城所律师)、王立新(金杜所律师)、苏雁南、王红、邹岱玲、黄红珍为办公室成员。
三、培训对象: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四、培训内容和方式
此次培训采取讲座、研讨会相结合的形式,分上下午进行,为期三天。主要安排以下几项内容: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专题讲座
讲座时间:2006年11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12:00
讲座地点:律协多功能厅(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主 讲 人:张勇书记
参会人员:全市各律师所主任(合伙人)
2、“宪法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专题讲座
讲座时间: 2006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30-17:30
讲座地点:律协多功能厅(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主 讲 人:李淳会长
参会人员:全市各律师所主任(合伙人)
3、“代理群体性案件和敏感案件的执业技巧及注意事项”专题讲座
讲座时间:2006年11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12:00
讲座地点:律协多功能厅(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主 讲 人:周新锋副书记
参会人员:全市各律师所主任(合伙人)
4、“律师事务所管理与规划”专题讲座
讲座时间:2006年11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30-17:30
讲座地点:律协多功能厅(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主 讲 人:黄思周
参会人员:全市各律师所主任(合伙人)
5、“知识产权法律业务领域中出现的新业务类型的执业技巧”专题研讨会
研讨会时间:2006年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30-17:30
研讨会地点:律协多功能厅(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主 持 人:崔军副会长
参会人员:全市各律师所主任(合伙人)
四、培训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认真对待,按照安排积极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
2、所有参加培训的律师所主任(合伙人),在培训结束后10天内提交一篇以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为主题的论文,由市律协汇总后按本市律师事务所的10%评选出优秀论文上报省律协。
3、本次培训作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之一,请参加培训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带上继续教育培训登录册以便盖章。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六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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