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规范南靖县公开课、讲座、课题管理和指导证书的通知
各中学、小学、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教师专业化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我县课题研究、公开课、讲座等质量和效益。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对我县公开课、专题讲座、课题研究和指导证书等项目的进一步规范,具体如下:
一、公开课、专题讲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县级公开课、县级专题讲座。
1.由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名师和骨干教师送教、送培下校活动中开设公开课或专题讲座。
2.由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面向全县的课堂教学改革、课题汇报展示课等特色教研或观摩活动。经评议,认定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3.由县教师进修学校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县级培训师资原则上在市、县
级培训师资库上选取)。
以上活动必须期初有计划,授课教师通过进修学校组织人员进行选拔,选拔方式按试讲、评议方式进行。在评议和审批中,坚持“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原则,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赞成票超过与会人数三分之二为通过,并报教育局审核同意,专题讲座一般要达到1.5小时以上。
二、课题研究
1.课题审批以会议方式进行。在评议和审批中,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保证重点”的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赞成票超过与会人数三分之二为通过。县级课题每次立项原则上不超过20个。
2.项目申请的审批工作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并在当年5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
3.课题主持人和核心成员的认定。未参加县级以上课题研究工作的不能做为该课题组主持人和核心成员;核心成员原则上以研究成果的贡献大小进行选取。
三、指导证书
1.由县教育局或进修学校组织的教师课堂教学、教师教学技能、学生学科竞赛和现场技能等比赛获奖的,可开指导证书;公开课和送教课不开指导证书。
2.一个教师、一个学生或一个节目的指导证书只能开一张,多人指导的合开一张,一般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四、认定办法
1、每学期认定一次,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底由各教研室汇总,收集教学设计、讲稿、课件等材料,根据开课(讲座)效果,提请南靖县教师进修学校发给统一印制的、带有编号的“县级公开课(专题讲座)证书”。
2.凡认定为县级公开课和讲座的,其教案(教学设计)、课件、课堂教学实录必须以电子文档形式上送县教师进修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在南靖县教师博客网上发表。
南靖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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