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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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0日发(作者:教研主题)案例一: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7年4月27日,青海省西宁市银鹰金融保安护卫有限公司基地边坡支护工程施
工现场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O万元。
该工程拟建场地北侧为东西走向的自然山体,坡体高12~15m,长145m,自然边
坡坡度1:0.5~1:0.7。边坡工程9m以上部分设计为土钉喷锚支护,9m以下部分为毛石挡土
墙,总面积为2000m2。其中毛石挡土墙部分于2007年3月21日由施工单位分包给私人劳
务队(无法人资格和施工资质)进行施工。
4月27日上午,劳务队5名施工人员人工开挖北侧山体边坡东侧5mXlmX1.2m毛
石挡土墙基槽。下午16时左右,自然地面上方5m处坡面突然坍塌,除在基槽东端作业的
1人逃离之外,其余4人被坍塌土体掩埋。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项目经理、现场监理工程师等
责任人分别受到撤职、吊销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受到资质降级、暂
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施工地段地质条件复杂,经过调查,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河谷区与丘陵区交接处,北
侧为黄土覆盖的丘陵区,南侧为河谷地2级及3级基座阶地。上部土层为黄土层及红色泥岩
夹变质砂砾,下部为黄土层黏土。局部有地下水渗透,导致地基不稳。
(2)施工单位在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情况下,盲目施工,也没有根据现场的
地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违反了自上而下分层修坡、分层施工工艺流程,从而导
致了事故的发生。
2.间接原因
(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且在未办理工程招投标、
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开工建设。
(2)施工单位委派不具备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人员负责该工程的现场管理二项目部未编
制挡土墙施工方案,没有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山体地质情况不
明、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3)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对施工单位资料审查不严,对施工现场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的监督不到位。
三、事故教训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明确规定建设二施工、监理和
设计等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参建各方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责任是确
保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2.这起事故的发生,首先是施工单位没有根据《条例》的要求任命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
人担任项目经理;其次是施工单位没有根据《条例》的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
术措施。
3.监理单位没有根据《条例》的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者安全
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理单位没有要
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
案例二:安徽省合肥市“05.30”沟槽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7年5月30日,安徽省合肥市某市政道路排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边坡坍
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60万元。
该排水工程造价约400万元,沟槽深度约7m,上部宽7m,沟底宽1.45m。事发当日在
浇注沟槽混凝土垫层作业中,东侧边坡发生坍塌,将1名工人掩埋。正在附近作业的其余7
名施工人员立即下到沟槽底部,从南、东、北三个方向围成半月形扒土施救,并用挖掘机将
塌落的大块土清出,然后用挖掘机斗抵住东侧沟壁,保护沟槽底部的救援人员。经过约半个
小时的救援,被埋人员的双腿已露出。此时,挖掘机司机发现沟槽东侧边坡又开始掉土,立
即向沟底的人喊叫,沟底的人听到后,立即向南撤离,但仍有6人被塌落的土方掩埋。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做出以下处理: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等4名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董事长、施工带
班班长、监理单位法人等13名责任人分别受到罚款、吊销执业资格证书、记过等行政处罚;
施工、监理等单位受到相应经济处罚。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沟槽开挖未按施工方案确定的比例放坡(方案要求1:0.67,实际放坡仅为1:0.4),同
时在边坡临边堆土加大了边坡荷载,且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导致沟槽边坡土方坍塌。
2、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以包代管,未按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施
工人员缺乏土方施工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
(2)监理单位不具备承担市政工程监理的资质,违规承揽业务并安排不具备执业资格
的监理人员从事监理活动。
(3)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违规行为未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对施工中存
在的事故隐患未督促整改。
(4)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次边坡坍塌将1人掩埋后盲目施救,发生二次
塌方导致死亡人数的增加。
三、事故教训
1、以包代管,终酿惨案。这是一项典型的以包代管工程。施工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应
加强安全管理,做好日常的各项安全和技术管理工作,加强土方边坡的定点监测、提前发现
事故险兆。
2、深度超过5m的沟槽,施工前应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放坡,执行沟
槽边1m内禁止堆土的规定。
3、监测不力,救援不及时。加强对沟槽施工边坡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施
工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按照预案在统一指挥和确保安全的前提
下进行抢险。
案例三:河南省郑州市“9.6”模板支撑体系
一、事故简介
2007年9月6日,河南省郑州市航海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北100米处,富田太阳城商
业广场B2区工程工地发生一起天井顶盖现浇混凝土的梁、板、柱模板支撑体系发生坍塌事
故,造成7人死亡,1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96.2万元。
富田太阳城商业广场B区工程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15993.56平方米,工程造价11800
万元,发生事故是B2区地上中厅四层天井的顶盖,原先设计为观光井,后建设方提出变更,
2007年6月22日,设计单位下发变更通知单,将观光井改为现浇混凝土梁板柱。
B2区中厅四层天井模板支撑体系施工方案于2007年8月10日编制。8月15日郑州市
某劳务公司工地负责人刘某在没有见到施工方案的情况下,安排架子班按照常规外脚手架搭
设方法开始搭建,28日基本搭建完毕。9月4日上午,建筑公司项目部施工员张某,该公司
安全员陈某,劳务公司负责人杨某,监理张某对B2区中厅四层天井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情况
进行验收,认为合格。
9月5日上午8点,项目部施工员史某、监理张某、劳务公司负责人杨某等人再次对搭
设情况进行验收,认为合格。10点钟,甲方驻工地代表焦某组织,总监代表尹某,建筑公
司工程部经理,技术负责人张某,项目部执行经理赵某,项目部施工员史某,劳务公司负责
人杨某和陈某等人对搭设情况进行验收,当时提出脚手架架体稳定性不好,需继续加固。下
午,杨某和陈某等人对支撑体系进行了加固。9月6日早饭后,陈某带领5名架子工继续加
固支撑体系。7点钟左右混凝土班长张某通知准备打混凝土。8点张某在没有给工人进行技
术交底的情况下,带领23名工人上到B2区裙房四层顶,准备为中厅四层天井顶盖梁板柱
进行混凝土浇筑,因混凝土未到,8点30左右劳务公司工长张某在工地又问项目经理能不
能浇筑混凝土,项目经理说可以,随后张做了分工,并安排杨某先浇中厅顶板,再浇四周顶
板,最后浇中厅的大梁。9点左右,总监代表尹某在医院电话了解到模板支撑体系没按要求
进行加固,当即电话通知现场监理于某下发工程暂停令,于打印好后签上总监的名字,交给
项目部的资料员王某,王收到后代签了项目经理名字,便把工程暂停令放在项目经理的办公
桌上离开,9点30左右,模板支撑体系加固完毕,杨某看了以后对陈某提出了立杆间距稀
了,应在梁的下面增加立杆。陈某回答增加立杆不好往里顺杆,要加立杆时间最少两天,杨
没在说什么,这时泵车已到,10点钟开始打混凝土。中午工人轮流吃饭,14时左右,项目
部工长张某,发现钢管已经弯了,模板支撑体系已经变形,立即用对讲机向杨某汇报,杨某
通过对讲机叫张某让工人加固,张立即跑到楼顶看到工人正在浇筑,立即让工人停止操作,
赶快下去,但工人不理,14时25分左右正在干活的工人只有3名跟张某向东跑,刚跑出不
到2米就听见轰的一声,中厅四层天井的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了。此时正在B3区的陈某听到
响声后立即跑过来,看到中厅四层天井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就立即拨打了110、120电话,并
向相关领导汇报。
事故发生后市领导立即赶到现场,启动了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指挥部,调集200名武警
战士,200名消防官兵,300名公安干警以及800多名民工和100名医护人员对现象进行搜
救。同时紧急调来有关建筑专家、技术人员和专用搜救设备,制定了科学的抢险方案,采取
了有效措施进行了搜救。对抢救出的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此次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1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96.2万元,是一起生产安全较
大的责任事故。
这起事故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一)对项目部执行经理、工长、安全员、
劳务公司负责人、总监代表、监理等8名管理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项目经理
被吊销资格证书并给予经济处罚。项目监理被吊销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建筑公司
工程部经理、安监部经理、公司技术负责人等被撤职处理。其他10多名各级管理人员受到
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二)对单位的处罚:建筑总包单位、劳务公司暂扣安全生产许
可证一年,并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监理公司暂扣监理资质证书一年,并按规定给予经济
处罚。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劳务公司在没有施工方案的情况下,安排架子班按常规的外脚手架支搭,导致B2区地
上中厅四层天井顶盖的模板支撑体系稳定性差,支撑刚度不够,整体承重力不足,混凝土浇
筑工艺安排不合理,造成施工荷载相对集中,加剧了模板支撑体系局部失稳,导致坍塌。
2、间接原因
(1)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预兆没有及时采取果断措施,
让工人立即撤离,现场指挥失误。
(2);劳务公司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
培训,未向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建筑公司对模板支撑体系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不清,针对性不强,而实际未得到有
效执行。
(4)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认真组织整改、验收,安全员在发现重大
隐患没有得到整改的情况下就在混凝土浇筑令上签字。
(5)项目经理、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等相关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完毕后未组织严格的验收,把关不严。
(6)监理公司监理员超前越权签发混凝土浇筑令,总监代表没有按规定程序下发暂停
令,对下发暂停令后,工地仍未停工的情况下,没有及时的追查原因,加以制止。监督不到
位。
三、事故教训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坍塌的事故,近几年来应该发生的不少,从这些事故发生的情况看,
不外乎是施工人员不按施工方案执行,或者没有方案就组织施工。从目前情况看,如果严格
按照方案施工,基本上都能保证安全,但劳务公司负责人在没有见到施工方案就违章的指挥
架子班按脚手架的常规做法施工,这是教训之一。
从事故经过看,这起事故并不是突然发生的紧急状态,从发现支撑体系变形到倒塌有半
个小时的时间,但工人安全意识差,没有自我保护意识,不听从指挥,如果从发现支撑体系
变形以后,人员立即撤离现场,就不会造成严重的伤亡事故,所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
识,这是教训之二。
在施工程序上安排不合理,没有严格的按照施工方案的程序执行,而是由工长口头上交
代,先浇筑中间板,后浇筑梁的方法。造成局部荷载加大,对本已无法承受压力的支撑体系
加快变形,最终导致整体坍塌,这是教训之三。
四、预防对策
1、严格执行相关的规范、标准、从新编制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编制、审核、审批制度,
把好技术方案关,同时严格组织实施。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正确处置
和随时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并正确的处理。
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把好现场安全监督关。
4、加强特种工的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防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
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生。
5、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的操作程序,对主要部分用书面形式进行传达,对施工人员就新
的施工方案内容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