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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指挥员

发布时间:2023-06-11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飞机指挥员

飞机指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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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5日发(作者:音乐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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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牵引规范

1简述与适用范围

1.1本程序阐述了运行阶段/维修阶段飞机牵引的安全规定和工作要求。

1.2本程序适用于顺丰航空机务工程部自购牵引车的使用及飞机一般牵引程序。

1.3本程序同样阐述了飞机在无动力源时牵引的相关要求。

2依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3011.3-2006“民用航空器的牵引”。

3术语和定义

3.1净距:指两物体最近两点间的水平距离。

3.2复杂区域:指无滑行线、小于安全距离和进出机库的区域。

3.3牵引:由牵引车实施的飞机位置的转移,包括牵引飞机。

3.4障碍物:位于供飞机地面活动的地区或突出于作为保护飞行中的飞机的规定面的、一切固定的

(临时或永久的)和可动的物体,或这些物体的一部分。

3.5机坪:在陆地机场上划定的一块意图供飞机上下旅客、装卸货物或邮件、加油和维修之用的场

地。

3.6机坪滑行道:位于机坪上供飞机滑行穿过机坪的通道

3.7滑行:由发动机为动力实施的飞机位置的转移。

3.8机上人员:牵引飞机时,在飞机上进行操作的机组人员或维修人员。

3.9飞机牵引:主要分为运行牵引和维修牵引。运行牵引指航前、短停等运行阶段进行的飞机牵引;

维修牵引指维修阶段在机坪或机库进行的飞机牵引。

3.10无动力牵引:是指飞机在失去液压源、电源、甚至刹车储压器压力源时进行的飞机牵引,此

牵引工作是为了飞机在机坪或机库进行相关的维修工作。

4人员资格要求和职责

4.1人员数量要求

4.1.1机上人员1人,指挥员1人,牵引车驾驶员1人,监护员的数量和位置,根据飞机牵引路

线、区域复杂情况、能见度、飞机停放密度等情况视情决定。

4.2人员的资格

4.2.1机上维修人员应持有该机型的中级维修技术员以上维修授权(含技师或放行工程师),同时

应熟悉所牵引飞机上相关设备的使用方法。

4.2.2指挥员:飞机牵引的联络指挥员。按飞机牵引的类型分为两种:运行指挥员和维修指挥员。

运行指挥员是指运行阶段牵引飞机的指挥员,应持有该机型的中级维修技术员及以上维修授权(含

技师或放行工程师);维修指挥员是指维修阶段牵引飞机的指挥员,应为该机型的放行工程师,监护

员应由初级维修员及以上人员担任,并熟知飞机牵引危险源。

4.2.3牵引车驾驶员应持有国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的准许驾驶大型货车及以上车型的机动车

辆驾驶证、该机场民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的“中国民用机场飞机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和牵引车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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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授权。

4.2.4飞机牵引组员应完成飞机牵引和本程序的培训,并考试合格:

a)熟知飞机牵引的程序和牵引路线;

b)熟知飞机牵引的技术要求(如维护手册中转弯角度、牵引速度、翼展、高度、转弯销、剪

切销等);

c)熟练掌握车内通讯设备的使用;

d)熟知机场内的各标志(指示灯、各种标志线等)。

4.3人员的职责

4.3.1指挥员:负责整个牵引工作过程和机下人员分工和牵引安全;在牵引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周围

是否有障碍物,牵引杆连接是否正常;在飞机牵引过程中,监控转弯角度;随时调动监护员,指挥

牵引车驾驶员开动牵引车或停车,指挥机上人员松刹车或使用刹车。

4.3.2机上人员:机上人员负责确认牵引路线,并在牵引前组织所有牵引飞机相关人员和牵引车驾

驶员充分沟通牵引路线及注意事项,并负责在牵引过程中按照指挥员的口令松刹车和使用刹车。除

非在紧急(危险)情况下(如牵引杆断开),不应擅自使用刹车停住飞机。

4.3.3监护员:负责监控飞机牵引过程的飞机状况和周围环境,提前告知指挥员异常情况,确保牵

引工作安全实施。

4.3.4牵引车驾驶员:根据指挥员的指令负责驾驶牵引车,并按规定牵引路线及地面标志牵引飞机。

4.3.5PPC工具设备主管按专项设备建立设备履历本,应该包含该设备维修记录、保养记录、购进

说明资料等一切相关文件,并建立专门的牵引车维修保养计划。

4.3.6牵引车驾驶员的培训考核与授权由培训综合处和质量安全处负责。

5牵引飞机的规定

5.1飞机牵引前的准备工作

5.1.1飞机牵引的人员必须依据该型飞机维护手册中的规定完成工作,否则不准牵引飞机,例如:

a)检查飞机两主油箱的油量应基本平衡(飞机油箱燃油不平衡信息未出现,不符合时依照维

护手册要求进行);

b)检查飞机机轮压力和减震支柱压缩量应正常;

c)检查三个起落架地面安全锁应装好;

d)关好飞机各舱门、口盖;

e)检查飞机上的设备和可能发生移动的物品应放置稳妥;

f)建立飞机内话系统和对讲系统,确保牵引飞机相关人员耳机通讯畅通、通话清晰;

g)车辆启动和行进期间驾驶员接受指挥员指挥;

h)驾驶员接受到任意停止信号时,必须立即停止车辆;

i)安装前起落架转弯隔离活门销(确保在连接牵引杆之前安装),隔离活门销应使用适用机型

的专用销;

警示:若使用不正确的销子,液压转弯系统可能会工作,导致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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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检查适用该机型的牵引杆和转弯销部件正常适用;

k)运行牵引飞机前检查飞机的刹车压力不低于2800PSI,否则应向刹车系统供压,达到要求;

供压时应遵守APU和发动机使用等规定,在有地面电源供应条件时必须使用地面外电源进行操作;

l)航行灯和防撞灯满足工作条件应接通,并确认其正常工作;

m)视情开启APU并接通飞机电源和液压源;

n)检查并确保飞机周围无影响牵引的障碍物;

o)在大风天气时,确认风速符合维修手册的规定;

p)松开停留刹车;

q)机上人员检查气象雷达,确保其在关断状态。

5.1.2牵引车驾驶员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a)检查牵引车,确保各项性能良好(特别是刹车系统);

b)牵引车和牵引杆应适合所牵引飞机的要求;

c)实施牵引的牵引车驾驶员应了解牵引路线、停机位置及飞机刹车状态、牵引的特殊要求和

注意事项;

d)确认车辆上配置可用的对讲机和其他联络设备;

e)确认车辆配有机场车辆通行证。

5.2牵引过程的联络要求

5.2.1指挥员与机上人员通过飞机内话系统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联络。

5.2.2指挥员与牵引车驾驶员通过对讲机、手势等有效方式进行联络;若牵引车驾驶员的联络设备

失效,通过手势等方式保障通讯畅通,并适当降低飞机牵引速度。

5.2.3运行牵引飞机时,牵引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并建立对讲机、手势等清晰可靠的联络方式。

5.2.4维修牵引飞机时,牵引车驾驶室内增加一名维修人员的助信息的传达,并在牵引前建立对讲

机、手势等清晰可靠的联络方式。

5.2.5复杂区域牵引飞机,适当增加监护员和对讲机数量,并确保所有监护员建立有效的联络方式。

牵引车行经路线中存在不可回避或清除的障碍物(如梯架等)时,障碍物附近必须安排监护员,近

距离监控飞机与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刻发出停止指令。

5.2.6联络中断时,牵引人员应停止牵引飞机,直到恢复联络为止。

5.2.7指挥员应与机上人员、牵引车驾驶员和监护员保持密切联系。

5.2.8监护员应具有有效的联络方法,以便在紧急情况下通知牵引车驾驶员停止牵引飞机。

5.2.9牵引过程中,机上人员应随时与塔台保持有效的联络。

5.2.10对于无动力飞机进行牵引时,由MCC和维修处各安排一名人员借出可用对讲机到机场塔

台进行申请,由塔台指挥员通过对讲机进行现场指挥,维修人员进行协助。牵引飞机的维修人员需

按照塔台的统一指挥进行牵引飞机。

5.3飞机牵引的安全规则

5.3.1维修需要牵引飞机前,整个飞机牵引组员(含牵引车驾驶员)需现场召开一个沟通会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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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路线、职责及牵引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5.3.2维修人员先将牵引杆与飞机连接好,再指挥牵引车驾驶员将牵引车与牵引杆连接好。

5.3.3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非专用牵引车辆牵引飞机。

5.3.4牵引车在接近飞机20m前,驾驶员测试刹车,确认刹车性能良好后,方可接近飞机。牵引

车接近飞机时,不准熄火滑行。

5.3.5挂牵引杆时,牵引车驾驶员应先确认飞机周围无任何障碍物,各型特种车辆已远离飞机,并

在维修人员指挥下,以低速挡接近牵引杆且不得发生碰撞。

5.3.6在飞机挂好牵引车后,机上人员接通机翼航行灯和防撞灯,在接到指挥员通知后,松开停留

刹车。

5.3.7牵引飞机时,应打开牵引车的黄色警示灯,夜间还应打开照明灯、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

雾天还应打开雾灯。若飞机的航行灯和防撞灯有故障不能打开时,应在左、右翼尖加派监护员监护

飞机。

5.3.8指挥员应戴好耳机,在确保牵引车与飞机连接好后才能撤出轮挡,并发出飞机松刹车的指令,

(视情)打开驾驶舱活动窗便于观察。

5.3.9牵引飞机时牵引车应缓慢起步,牵引车驾驶员感觉飞机不动时,应停止牵引飞机,立即与指

挥员联系,查明原因,不得盲目加大油门。牵引车刹车动作要柔和,在牵引飞机过程中,不允许猛

转猛停的动作。

警示:在飞机拖行过程中严禁无指令操作飞机刹车,否则易损坏前起落架或前起落架区域结构。

5.3.10安全速度和转弯角度限制:

a)牵引飞机在机坪滑行道的直线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10km/h,在开阔地、无障碍物的情况

下,不应超过15km/h;

b)牵引飞机通过障碍物、复杂区域、有坡度地带的直线速度不应超过1.5km/h;

c)在机位滑行道牵引飞机的直线行驶速度不应超过3km/h;

d)夜间和特殊天气情况下,牵引飞机直线行驶速度不应超过5km/h;

e)在机坪滑行道推飞机速度不得超过5km/h;

f)牵引飞机应以1km/h的速度推(拖)飞机进出机库;

g)转弯速度不应超过3km/h。

h)牵引飞机的转弯角度应按该型飞机维修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5.3.11开始牵引飞机时,机轮没有转动前不得转弯,在飞机停止拖动前,要将机轮摆正。在牵引

飞机的开始与结束阶段,在开始转弯之前与结束转弯之后,至少应有合适的直行距离。

5.3.12在机坪牵引飞机过程中,应按标志线行驶。牵引中的飞机与停放的飞机或移动中的障碍物

(如客梯车等)的净距应满足下列要求:

a)翼展在24m以下的飞机,净距不小于3m;

b)翼展在24~36m的飞机,净距不小于4.5m(如B737CL系列飞机);

c)翼展在36m以上的飞机,净距不小于7.5m(如B757-200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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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3在牵引飞机过程中,不允许人员上下牵引车和飞机。

5.3.14牵引飞机过程中,若指挥员步行,应与牵引车、牵引杆、前起落架间至少保持3m的距离。

并在通讯站一侧距前轮侧面3m以外行走,行走时,要时刻注意牵引车和杆的运动方式(是直行还是

转弯)。

警示:跟随飞机行走时,耳机线不得拖地,不得缠绕在飞机上或牵引车的任何构件上。穿戴的工作服

要扣紧,衣袖和裤管不得过长,以防活动时勾挂在牵引车或飞机的某些构件上,造成安全隐患。

5.3.15牵引飞机进入停机位置时,牵引车最前端到达第一条飞机前轮停机线前,牵引车驾驶员要

执行指挥员的指令,无指挥员指挥不得再向前牵引飞机。

5.3.16牵引飞机进入停机位置后,指挥员应指挥牵引车驾驶员停车,通知机上人员刹车。挡好轮

挡,将牵引车与牵引杆的连接端脱开,并指挥牵引车驾驶员驾驶牵引车慢速驶离飞机1m以外。通

知机上人员关闭航行灯、防撞灯,松开刹车(视情)。

5.3.17完成飞机牵引后,维修人员应及时将牵引杆从飞机上取下,并将其挂到牵引车上。同时,

取下前起落架转弯隔离活门销。牵引杆由牵引车带离飞机并摆放在规定的位置。

5.3.18当推(拖)辅助动力装置(APU)在工作的飞机或推(拖)飞机经过另一架APU在工作的飞

机时,其APU排气口与油箱的通气口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5.3.19各类人员的沟通指挥信息应简洁、准确、清晰。

5.3.20以下情况牵引飞机需要监护员携带轮挡跟随飞机应急使用:

a)下雨天牵引飞机并经过明显斜坡地带;

b)MCC发布大风警报(7级风);

c)机库区域牵引飞机。

d)无动力进行牵引飞机。

5.4特殊或非正常情况下的安全规则

5.4.1遇有大雨、大雾、大风、大雪、沙尘暴等复杂天气情况下,要在确保路面安全、能见度符合

要求时,才可牵引飞机,否则严禁牵引飞机。具体要求如下:

a)由于冰雪路面易引起牵引车打滑,须将冰雪清除后,方可牵引飞机;

b)如果风力小于6级,除了冰雪路面外,可以牵引飞机;如果风力达到或超过6级,只有在符合

该机型维护手册规定的风速限制时,方可牵引飞机;风速超过规定,应停止牵引,必要时改用滑行;

c)牵引飞机最低能见度要求是:确保从牵引车的驾驶室至所牵引飞机机翼尖、尾翼尖的视线

清晰可辨,低于最低能见度要求情况下牵引飞机时,要增加监护员数量,增加地面指挥和引导,加

强机头、两机翼尖、机尾等各部位的监护。

5.4.2牵引过程中若遇有紧急或危险情况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果断、正确地进行处置。

a)飞机左右两侧、前方环境区域发生异常情况时,参加牵引的所有人员应使用有效的联络方

式,立即通知指挥员,联络通知牵引车驾驶员停止牵引飞机,待情况解除后再继续牵引;

b)牵引过程中如听到前起落架或牵引杆发出异常响声,指挥员应首先检查(目视观察)牵引

杆是否脱开:如脱开,指挥机上人员刹住飞机,驾驶员驾驶牵引车脱离飞机;如未脱开,指挥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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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刹车,同时通知机上人员刹住飞机,详细检查起落架和牵引杆状况。若发现牵引杆剪断销断裂,

立即更换牵引杆;起落架异常,需确认对牵引工作无影响后才能继续;

c)牵引车驾驶员认为继续牵引影响飞机安全时,可自行刹车停止牵引,同时用对讲机报告指

挥员通知机上人员刹住飞机,或者迅速驾驶牵引车远离飞机,同时用对讲机报告指挥员;

d)若飞机航行灯和防撞灯有故障不能打开时,应在左、右翼尖加派监护员监护飞机。

5.4.3若牵引飞机存在缺陷,需确认该缺陷是否影响牵引工作。无影响时,可正常牵引,但要限制

牵引速度低于5km/h,并且在牵引车刹车后,机上人员及时将飞机刹住。如有影响,必须待修复后

才可牵引。

5.4.4对于其它不正常的牵引,诸如一个主起落架上有多于一个瘪胎的牵引、在软场地上的牵引、

向上坡度大于5的牵引等,要依据该型飞机维护手册中的规定执行。

5.4.5牵引飞机的刹车系统异常时,提前告知牵引车驾驶员。牵引速度应缓慢,并在左右主起落架

各增加一名监护员手提轮挡。指挥员一旦发现有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监护员挡好轮挡。

5.4.6牵引飞机进出有斜坡的地带时,牵引全程应接通飞机液压系统电动泵,确保刹车压力不低于

2800PSI;指挥员应增派一名监护员在飞机前起落架侧随行,全程监察拖杆及剪切销状态;牵引过

程中如发现拖杆及剪切销异常,应及时告知指挥员,由指挥员负责处置。

5.4.7停场飞机需要维修牵引时,指挥员应指派监护员对未关闭的舱门、口盖及未安装到位的机上

设备进行全程监察,确保飞机牵引安全;由于电源供给原因防撞灯未能开启的飞机,牵引时应增加

至少两名地面监护员(若天气原因影响视线,监护员还应手持指挥棒)在两侧机翼翼尖外侧随行。

5.4.8牵引车在机库内调头或因场地限制需要穿越机翼等危险区域时,必须由维修人员指挥完成。

对于无动力源时牵引车调头时,维修人员必须对所有起落架轮挡放置后才可进行调头。

5.4.9任何情况下,牵引车驾驶员都不能长距离倒拉飞机。特殊情况如飞机未停到位需短距离(20

米以内)倒拉飞机时,必须在视线良好且机务人员指挥下完成。

5.5维修牵引

5.5.1牵引飞机进出机库之前对机库环境做好充分的了解和准备:确保光线充足;牵引线、停止线准

确;拖行区域内没有无关的人员、梯架、设备等;地面干净无油污。

5.5.2成立飞机牵引小组,设定一名总指挥,负责飞机牵引人员的分工,并讲解注意事项。

5.5.3在机库区域牵引飞机或经过的位置情况复杂时,现场应有足够的监护员协助牵引工作。

5.5.4指挥员戴耳机负责指挥联络,机上人员负责操纵飞机刹车,监护员在飞机两侧翼尖,监护牵引

路线;存在梯架等障碍物时,障碍物附近应安排监护员。飞机尾部按需增加监护员进行监护,防止发生

碰撞事故。

5.5.5所有人员还应注意机库内悬挂的设备高度,视情增加监护员警戒,防止飞机机体上表面刮碰到

设备,必要时监护员站在梯架等高处进行监护。

5.5.6所有参与牵引飞机的人员(除联络员和机上人员外)都应配备可靠通信设备,并在牵引前进

行功能测试,确保正常使用。

5.5.7在牵引飞机进出机库的过程中,如遇到紧急情况,监护员应第一时间使用对讲机和规范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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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指挥员,以便指挥员对牵引车驾驶员发出停车的手势和通信指令。

5.5.8飞机大翼临近机库大门时,如监护员不能准确判断大翼与机库大门间有效的安全距离,应提

前给予指挥员通信和手势,通知停车。在指挥员确认飞机大翼与机库大门的安全距离大于3米后方

可牵引。

5.5.9飞机尾翼临近梯架设备等时,监护员应在飞机接近是提前给予指挥员通信和手势通知,通知

停车,再次评估牵引安全后启动牵引车以小于1km/h的速度匀速行进,并准备随时刹车。

5.5.10飞机进出机库时,至少一名监护员手提刹车轮挡,位于前起落架左侧并伴随牵引飞机的整个

过程,紧急情况时,挡上轮挡阻止飞机滑动。

5.6运行牵引

5.6.1飞机完成所有出港准备工作,并检查牵引路线,确认所有车辆、设备、无关人员撤离到安全

区域。维修人员安装转弯销,连接牵引杆与飞机,再指挥牵引车连接牵引杆,最后撤除轮挡。

5.6.2机组发出出港指令,指挥员通知机组确认停留刹车松开,且监护员确认安全后,指挥员与机

组完成通讯后给牵引车指令牵引车。

5.6.3牵引飞机沿牵引线行驶到指定位置后,牵引车应与机身在水平直线上,飞机前轮处于中立位

置。

5.6.4得到机组完成刹车通知后,在前轮挡上轮挡(如需),维修人员先脱开拖把与牵引车连接端,

然后脱开拖把与飞机连接端,待拖把完全拆除后,重新将拖把连接牵引车,同时取下转弯销。

5.6.5协助机组启动发动机,并监控发动机启动运转状况。然后撤除前轮轮挡(如需),指挥飞机

滑出。

6飞机的滑行

6.1除了特殊情况外,不执行航班时尽量不出现飞机滑行的情况,飞机的滑行只允许该机型驾驶员

执行。

6.2采取滑行方式移动飞机之前,应与MCC值班人员联络,由MCC通过AOC向机场现场指挥

中心提出要求,并说明任务,再由AOC安排机组以及与航管部门的协调。

7流程图

飞机牵引流程图

MCC

班员

牵引

飞机

人员

牵引前准备牵引前申请牵引过程牵引到位和收尾

启动

07

牵引到位后恢

05

开始牵引,保

持联络

01

确定人员分工

03

牵引申请

结束

02

完成飞机牵引

检查单

08

通知MCC到位

06

应急处理(如

需)

04

是否可以牵

8

8牵引车现场调度:

8.1飞机航前推出时段时,由现场维修人员直接通过对讲机呼叫牵引车驾驶员,牵引车按航班时间

在飞机附近待命;当航班时刻相互临近时,现场维修技术员依据MCC指令,安排驾驶员实施推出

飞机的时间次序。

8.2当牵引车发生故障无法使用时,牵引车驾驶员立即报告MCC和维修人员,由MCC联系调度

机场牵引车满足工作要求。

9工作记录要求

牵引车驾驶员按要求填写后勤保障部的行车日志。

10其他

牵引车在场内运行需要遵守深圳机场车辆管理规定,服从并配合场内安全监察人员的检查。

11特别注意安全事项:

11.1.牵引航空器前必须检查前轮转弯销在位。

11.2.安装牵引杆必须先插前轮转弯销,再装牵引杆到航空器上,后将牵引杆与牵引车连接;卸牵引

杆必须先将牵引杆与牵引车脱开,再从航空器上撤下牵引杆,后拔前轮转弯销。

11.3.牵引航空器到位后必须确定前轮转弯销已取下,然后指挥航空器滑出。

11.4.遇到有大雨、大雾、大风、大雪、黄沙等复杂天气情况下,在能够确保从牵引车的驾驶室至所

牵引航空器机翼尖、尾翼尖的视线清晰可辨的情况下方可牵引,并在牵引时,指挥员和观察员应加

强地面指挥和引导,加强机头、两侧翼尖、航空器各部分的监护。

11.5.牵引车在机坪内行驶,应打开警示灯,当警示灯故障时应打开双跳灯;车辆转弯时应打开转向

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转弯。

11.6.牵引飞机前、过程中,地面监护员负责飞机牵引路线外来物(FOD)的监控、清理工作。

牵引车应急操作撤离规程

当发动机发生故障无法运转时,需要呼叫救援牵引车将故障的牵引车脱离影响航班运行的区域,

拖行时使用电动泵实现车轮转向,注意电动泵每次持续时间时间不超过1分钟,以免造成电动泵损坏。

如果刹车储压器压力较低,无法释放刹车时,使用手动液压泵给储压器打压。

当发动机及液压系统运转正常,档位控制器发生故障时,可使用驾驶室操作面板上的应急进退实现

车辆前进和后退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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