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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3-06-11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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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4日发(作者:我的超级老爸)

公共娱乐场所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公共娱乐场所经营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和其他进入公

共娱乐场所的人员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下列营

业性场所:

(一)歌舞厅、夜总会、KTV房等歌舞娱乐场所;

(二)游乐场(室)、台球室、棋牌室、电子游戏室等游艺娱乐场所。

其他公共场所兼营前款歌舞游艺娱乐项目的,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第五条市、县(区)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工

作,公安派出所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公共娱乐场所

的治安管理。

第六条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应当实行责任制。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治安防范制度,并履行维护场所内治

安秩序的义务。

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场所内治安防范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消

除治安隐患,并对检查和隐患消除情况予以书面记载。

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不得为 、卖淫、嫖娼、吸

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不得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对发生在场

所内的 、卖淫、嫖娼、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采取适当制止措施,并立

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支持和协助公安机关的查处工作。

第八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下列治安安全防范要求:

(一)备有应急照明装置,有两个以上标志明显的出入口,疏散通道畅通;

(二)公共娱乐场所大厅光照度不得低于4勒克司,包厢、包间内不得安装可

调光灯,光照度不得低于3勒克司;

(三)在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张贴禁毒、禁赌或者禁止卖淫嫖娼的警示牌和举报

电话。

第九条公共娱乐场所根据治安管理需要,应当配备与营业项目相适应的安全

防范设施。

第十条歌舞娱乐场所设置的包厢、包间应在房门上距地___至___米高处范围

内安装不小于___平方米能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窗,不得有隔挡物,房门不

得有内锁装置。

第十一条歌舞娱乐场所实际容纳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核定人数由公安机

关根据人均占用建筑面积不低于___平方米的标准核定。

第十二条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治安管理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

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并将配置情况报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与核定人数相适应的治安保卫人员。

第十三条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

治安业务、技能的培训、考核。

第十四条公共娱乐场所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贩卖、提供毒品;

(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强迫、容留、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

品;

(三)卖淫嫖娼或者组织、强迫、介绍、容留、引诱他人卖淫;

(四)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五)从事淫秽、色情活动;

(六)聚众 或者开设赌场、赌局;

(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

(八)调戏、侮辱妇女;

(九)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十)违反国家规定,买卖、储存、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

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十一)从事封建迷信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十二)其他扰乱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十五条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和其他进入公共娱乐场所的人员,应当遵守

法律、法规,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秩序。

第十六条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开业前,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供下

列材料:

(一)负责人和其他从业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所处位置示意图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

(三)治安防范制度。

前款规定的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___日内,书面告知所在地

公安派出所。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指导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制定、完善其治安防范制

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指导其治安保卫机构和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发现有

不符合治安安全防范要求或者存在其他治安隐患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

改正。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职责,预防、制

止和惩治公共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对在治安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查处;接到公共娱

乐场所内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出警,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十九条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治安检查时,人民

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

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

查。

对治安检查情况应当作书面记载,并在检查结束后___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

法制机构备案。

公安机关依照本条例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治安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建立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

人员、责任内容、工作纪律和考核要求。

市、县(区)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监

督检查,并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对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工作情

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单

位索要或者摊派钱物。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或者参与开办公共娱乐场所,不

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公共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

人在公共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中谋取非法利益。

第二十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内发生 、卖淫、嫖娼行为,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和从业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三款规定,不采取适当制止措施并为其提供便利

条件的,或者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

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

公共娱乐场所内发生吸毒行为,经营单位放任不管,不采取适当制止措施,

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___元以上___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___元以下罚

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未根据治安管理需要配备

与营业项目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设施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经营单位限期改正;逾

期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其停业整顿。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未配备与核定

人数相适应的治安保卫人员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处___元以上___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

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一)接到公共娱乐场所内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后,不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

责,致使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遭受损失的;

(二)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治安检查时收取费用的;

(三)向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索要或者摊派钱物的;

(四)开办或者参与开办公共娱乐场所的;

(五)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公共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

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办法。

公共洗衣房管理规定3篇

1、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事假、病假应办好请假手续,按规

定穿着工衣、佩戴工号。严禁在本部私自将工衣、布草等带出,爱护洗衣房的一

切财物,若发现人为破坏或盗窃洗衣房的任何财物者,当即开除或追究刑事责任。

2、洗衣房工作人员实行白班作业制,工作时间为早8:___分—下午5:___

分,工作人员要敬业爱岗,热情周到,文明用语,为员工提供一流的服务。

3、洗衣房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洗衣房内各种设备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

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禁止湿手启动电器开关,开机前检查电源是否有电,检查保

护接地装置是否完好做好设备的定期保养与维护工作。

4、洗衣房日常工作期间至少要保证两人在岗,严禁非工作人员对洗衣设备

进行操作,如设备发生故障或存在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机并及时通知专业维修

人员进行检修,严禁私自对设备进行故障处理。

5、洗衣房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衣物清洗记录》,并严格按照记录明细发放

清洗的衣物,维持良好的洗衣、收发秩序.

6、洗衣房内设备、物品实行定置管理,现场卫生严格按照“7S”管理达标

标准执行,做到物品摆放有序,卫生清理无死角。争做安全文明服务窗口。

7、严格服从分配听从调动,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不擅自离开工

作岗位,不从事与生产无关的闲杂活动,不妨碍他人工作,若需暂离工作岗位,

应请示上级,获准后才可离开,洗衣房内未经许可,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禁止在

室内吸烟、打闹或从事洗衣以外的其它事务

8、遵守各洗衣房设备操作规程,严格遵守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

的使用并熟练地掌握洗衣机、烘干机等设备的操作方法,如做不到导致衣物损坏、

及岗位工作职责,按时完成交付的洗涤任务。

9、爱护财产、开源节流,下班前按消防制度检查水、电、蒸汽、门窗,做

好防火、防盗工作。

10、洗衣房室内卫生清扫按人分工,洗衣房每天必须进行全面的卫生清扫工

作,做到地面无垃圾、粉尘;各种设备上无积水、无杂物;保持室内良好的通风,

设备、定期进行擦拭,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洗衣房内各种清洁工具、清洁用品

设专人负责,禁止外借或浪费,同时要保证室内相关配套洗衣设施完好,划定责

任区,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各清扫一次。

11、洗衣房设备保持洁净,熨烫设备每天擦拭及保养;室内每周消毒一次;

下班前所有机器设备要擦洗干净,做到无污渍、油渍。机器外壳应保持清洁,经

常用细软的抹布擦拭,严禁用硬物擦外壳,保持良好的润滑,每半年对设备主、

副轴承加注润滑油。

12、洗衣房工作人员都要牢记火警电话,发现火险、火灾及时报警;

(内部火警电话:6999)(外线火警电话:119)大家警记!!!

13、工作时间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临时电线;确保每个人都知道设备的开关

位置,遇到紧急情况拉闸停电。

14、知道电源、水源总开关的位置及防火通道门的走向和门钥匙存放处,遇

到险情沉着冷静,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对洗衣房安全隐患的检查,发现裸露电线

及时处理;

15、电闸下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人走拉闸,防火通道内不堆放任何物品,

确保防火通道畅通。

公共洗衣房管理规定2

1、洗衣房工作人员实行白班作业制,工作时间为早8:___分—下午5:___

分,工作人员要敬业爱岗,热情周到,文明用语,为员工提供一流的服务。

2、洗衣房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洗衣房内各种设备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

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禁止湿手启动电器开关,做好设备的定期保养与维护工作。

3、洗衣房日常工作期间至少要保证两人在岗,严禁非工作人员对洗衣设备

进行操作,如设备发生故障或存在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机并及时通知专业维修

人员进行检修,严禁私自对设备进行故障处理。

4、洗衣房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衣物清洗记录》,并严格按照记录明细发放

清洗的衣物,维持良好的洗衣、收发秩序。并定期将《衣物清洗记录》上交车间

保管。

7、洗衣房内设备、物品实行定置管理,现场卫生严格按照“7S”管理达标

标准执行,做到物品摆放有序,卫生清理无死角。争做安全文明服务窗口。

洗衣房考核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的使用并熟练地掌握洗衣机、

烘干机等设备的操作方法,如做不到导致衣物损坏、丢失等情况,考核工作人员

___分。

2洗衣房内未经许可,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禁止在室内吸烟、打闹或从事洗

衣以外的其它事务,每发现一次考核工作人员___分。

4、洗衣房每天必须进行全面的卫生清扫工作,做到地面无垃圾、粉尘;各种

设备上无积水、无杂物;保持室内良好的通风,设备、定期进行擦拭,保持干净

整洁无积尘;做不到每项考核___分。

5、洗衣房内各种清洁工具、清洁用品设专人负责,禁止外借或浪费,同时

要保证室内相关配套洗衣设施完好,做不到考核责任人每项___分。

XGP系列卧式洗衣机安全操作规程

1、打开电源开关后点动开关,使滚筒移门向上,双手拉开门扣打开滚筒移

门,把需要洗涤的衣物放入桶内,双手关好移门,使之压紧门扣,关好外门;(外

门与机器控制电路有联锁开关装置,如外门未关好,机器不能启动工作。)

2、注入适量清水,以能充分浸湿衣物为限,将衣物预洗___分钟后再打开外

门,将溶于水中的低泡洗涤剂倒入洗衣机(不需打开滚筒移门),关好外门,按运

行键,点动输出,开始清洗。每公斤衣物需要洗涤剂___克,一般洗涤时间为___

分钟/次。

3、洗涤完毕,打开排水阀,排尽污水,关闭排水阀后注入清水进行漂洗,

漂洗次数为___次,每次___分钟;

4、工作时洗涤滚筒与外壳之间切忌掉进杂物,严禁未关紧滚筒门运转;

5、切勿将洗涤剂、石碱等未经溶化直接加在洗涤物上,洗涤结束后不要用

水冲刷洗衣机,以免造成电气部分受潮损坏;

6、工作完毕,排尽箱体内积水,切断电源。

7、机器外壳应保持清洁,经常用细软的抹布擦拭,严禁用硬物擦外壳,保

持良好的润滑,每半年对设备主、副轴承加注润滑油。

8、定期对机器传动部分的三角带进行调整至正常的张紧力,避免出现拉松

现象;定期对主副轴的盘根盒螺丝均匀旋紧,避免出现主轴密封部位漏水的现象。

电脑全自动干衣机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检查电源是否有电,检查保护接地装置是否完好,接地电阻不大

于4欧姆。

2、按照干衣机容量装入已脱水衣物,把门关好,调整设置键,设置时间和

温度,设置完毕后按运行键,控制系统进入运行状态,本级开始工作,风机加热

运行同时进行。

3、运行时,显示器的时间和温度为本次工作的剩余时间和烘干温度,运行

时间剩余时间为零时,系统关闭加热,风机继续工作___分钟后自动回到停止状

态。

4、如果按“运行键”以前,没有设置时间和温度,那么此次工作时间和温

度以上次设置的时间和温度为准。

5、干衣机滚筒停止工作后,必须切断电源后再取出衣物,每班清理两次除

尘网上的积尘,经常用软布擦拭干衣机表面,保持整洁无灰尘。

公共洗衣房管理规定3

1、工作当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礼节礼貌,遇见领导与同事应当主

动问好,热情待人。工作期间,注意自己的行为规范,站有站姿,坐有坐姿,不

准嬉戏打闹。

2、不得使用酒店物品,私人物品严禁带入洗衣房存放。

3、私人衣物严禁带入洗衣房清洗,如有发现私自带入洗衣房清洗者,违纪

员工与当班主管、组长一律各处以五十元罚款。

4、所有送洗的员工制服必须经过制服房,由制服房统一送至洗衣房清洗。

洗衣房员工不得擅自接洗员工制服,严禁为其他部门员工清洗私人衣物。

5、工作中需听从上级领导的工作指令,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严禁顶撞上

司。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闲杂活动,不妨碍他

人工作。若需要暂离工作岗位,应请示当班主管,经获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6、所有送至洗衣房的布草一律按洗涤程序进行洗涤,未经洗涤的布草不得

直接返回送洗部门。

7、操作各种机器过程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不

准野蛮操作,对于在工作中故意野蛮使用机器者,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机器如发

出异常声音,应当立即停止机器,报告主管。

8、使用原料,要严格按照原料投放比例投放,杜绝浪费。严禁未经请示私

自改动原料投放比例,严禁私自携带洗衣房原料外出,一经发现,一律按偷窃处

理。

9、对于自己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上反映,不得擅做主张,否则,由此

引发的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10、工作当中应当本着友好相处、互相帮助的原则,严禁在工作当中勾心斗

角、拉帮结派,做有损部门团结的事情,如有此类事情,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

理,直至除名。

11、工作当中应当保持高度警惕,对于发现的可疑的人、事及安全隐患要及

时上报。

12、注意保持洗衣房公共区域及各种机器设备的卫生,每个班次必须将卫生

打扫完毕后方可下班。对部门的资产要爱惜、爱护,不得擅自将部门物品随便借

于他人。

13、下班时间不得在洗衣房或酒店无故逗留,未经同意,不得带非酒店人员

进入到酒店员工工作区域。不准私自带非酒店人员到酒店员工浴室洗澡或到员工

餐厅就餐。

14、上下班需经酒店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酒店。除因工作需要,不得从酒店

各大堂进出,不得无故进入到营业区域。

15、上班应当按照部门排班表上班,按时上下班,迟到与早退将按照员工守

则办理,工作期间就餐时间每次不超过半个小时,按照主管组长安排轮流就餐。

16、遵守酒店及部门的其它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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