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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陪餐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09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校长陪餐制度

校长陪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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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7日发(作者:产学研)

学生食堂领导陪餐制度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

饮食安全,加强规范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和食堂饭菜质量,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家、省等有关食品安

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针对食堂建立中层以上行政领导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每天按时到食堂

就餐地点陪餐。

第二条学校每学期开学初印发陪餐安排表,并在校园公示栏、食堂(或餐厅)等明显位

置公布。

第三条陪餐领导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

的意见和建议,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第四条陪餐领导要熟悉每餐饭菜,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第五条陪餐领导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并按时签到。

第六条陪餐领导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

菜留样等管理制度。

第七条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

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

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认无任何问题才让学生食用,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

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第八条陪餐人员应做到和学生同排队,不得由工作人员事先安排;同标准付费购餐,

不得免费;同区域就餐,不得专门安排区域,但座位可以在学生餐厅内部相对固定。

第九条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刷,内容应包括日期,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

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员签名等。

第十条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一、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

二、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三、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罩和专用工具直接接触

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四、饭菜味过淡或过咸的;

五、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六、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七、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第十一条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敦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一、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二、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三、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四、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五、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六、饭菜有明显的味异常;

七、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八、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第十二条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

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第十三条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

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

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如因不正确履职造成

事故的,应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陪餐工作管理部门报告,并另找时间补

足。如条件许可,可与其他人员调换陪餐时间。

第十五条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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