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理低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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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7日发(作者:强风化砂岩)1
综合评估法的概述
综合评估法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并应在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评标”一章中载明。评标的原则简单的只有八个字: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习惯上的做法是:在“投标人须知”的“评标”部分里除写明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的其他事项之外,“评标方法和标准”的内容部分只写清楚“评标采用的方法:百
分制综合评估法”即可,而在招标文件的最后一章中单独将其按照排序编制成第几章
或第几部分“评标原则、方法及标准”,并在这一章里分成:1、评标原则和方法;2、
评标标准(也叫评标细则)。
因为在招标文件的定稿时,评标的标准一直不停地在修改,最终确定很难,不到
最后发文件,业主和招标代理机构都在协商,有时甚至要等到补充、修改到法律允许
的那十五天期限快截止时才能最终定下来。所以不将其放在“投标人须知”里,而将
其单独做为一个章目放在招标文件最后,比较方便今后的项目操作,也便于投标人的
翻阅和查看。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不得有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
标人,以及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的内容。“百分制综合评估法”与其他评标方
法一样,一般由“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来完成。
综合评估法评审内容
1.投标人资格审查,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资格预审的项目评标办法中无此条款投标人资格审查是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合格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
项目经理资格与经验、有无重大违法违规被责令整顿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审查投
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和合格条件部分的相关资料,对投标人的资格
进行定性的判断,即合格或不合格。对于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按废标处理,
不再进行任何后续评审。
2.初步评审
即“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在详细评审前,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审查每
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响应招标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
无重大偏离或保留。
(1)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
(2)将投标偏差区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重大偏差是指对工程的承包范围、工
期、质量、实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义
务等方面造成重大的削弱或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偏差或保留将会对其他递交了响应招
2
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将存在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作废标处
理。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
的投标,且不再参与后续的任何评审。
(4)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
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处理。
(5)“拦标价”或“最高限价”的评审设置“拦标价”或“最高限价”的项目,初
步评审时,超过“拦标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者由评标委
员会判定为无效报价或废标,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进行后续评审。
3.详细评审
因为工程项目的不同,详细评审的内容也不同,其实评标细则就是详细评审的评
标标准。所以百分制综合评估法的评标细则就是将各个需参加评审的内容分项,视在
一百分(或权重)中所占用的比重分割开来,使其换算成为量值,最终将其各项分值
相加并排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对于评标细则的编制,各个工程项目特点不同,参加评审的分项就不同,又因为
业主对工程的期望值不同,而各单项的分值就又不相同。所以招标代理机构不能千篇
一律的使用同一个评标标准去对待每一个工程。有些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只载明各
分项的大体分值,如:报价××分、施工组织设计××分、工期××分、质量××分、
业绩与信誉××分,而不载明明细分值,也就是大家习惯上称为“打大分”。这样不能
算做评标标准,它不清楚,随意性太大,评标时容易产生问题(例如同一投标企业几
个评委打出最低和最高分),定标后容易产生纠纷(一旦发生投诉,无法解释清楚)。
笔者认为还是应该将其分项内容细化,也就是大家习惯上称的“打小分”。这样才比较
明朗,一目了然,将来不会产生误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详细评审通常分两部分进行,一个是技术和商务部分,一个是报价部分。可以由
一组评标委员会评审,如果为大型复杂工程也可以分成两组评审。而习惯上所称的“暗
标”评审,其中商务部分又要单独分出合并在“技术部分”里,这就必须由两组评标
委员会分开评审了。
以投标文件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为前提(但低
于成本的除外),在全面评审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及完整性、技术标、投标企业和项目经
理等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业绩等投标文件内容的基础上,评判投标人针对具体的招标
项目的施工重点、关键技术、工艺分析、解决方案、管理难点把握的准确程度、技术
措施采用的恰当和适用程度、管理资源投人的合理及充分程度等,从而根据招标文件
中载明的标准和条件,将投标报价、技术因素和企业业绩、实力等因素的评审结果综
合在一起,采用量化评分的方法,形成对不同投标文件质量的优劣比较。
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规模较大、履约工期较长、技术复杂、施工难度较大、质
3
量及工期受不同施工方案影响较大、工程管理要求较高的施工招标评标。
综合评估法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提出
的投标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如有)等内容采取在总分100分范围内进行评分的方式
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并以此推荐合格的中标候
选人。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工程,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置评标分值,其中投标
报价的分值不得低于70分。也可参照以下规则设置评标分值:
一、评标分值设置
投标报价70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
二、评标方法
(一)投标报价(70分)
根据不同的工程计价办法,投标报价可分为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
两种情况进行评审。
1、采用定额计价的
(1)确定评标标底评标标底应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①招标人未设标底的:在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价和同等数
量的最低价(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
值即为评标标底。
②招标人设有标底的:
a.在所有投标报价和标底中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价(投
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
b.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和审定标底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
评标标底;
c.以审定标底为准,浮动范围在:房屋建筑工程-10%—+5%;设备安装工程(总
价不含设备原值)-15%—+5%;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及构筑物工程、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20%—+5%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
d.标底作为最高限价的,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
标底。
上述四种办法择其一,不得结合使用。
(2)分值计算
未参与评标标底计算或者计算评标标底时被去掉的投标报价,仍应计算相应分值。
①房屋建筑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5%—+3%)内者,得基本分
40分。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6分,每下浮1%加6分,
最多扣18分或加30分。
②装饰装修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10%—+3%)内者,得基本分
4
40分。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3分,每下浮1%加3分,
最多扣9分或加30分。
③设备安装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7%—+3%)内者,得基本分
42分。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4分,每下浮1%加4分,
最多扣12分或加28分。
④土石方及构筑物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10%—+3%)内者,得
基本分40分。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3分,每下浮1%
加3分,最多扣9分或加30分。
⑤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10%—+3%)内者,得基
本分40分。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3分,每下浮1%加
3分,最多扣9分或加30分。
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内者,根据以上计算原则用插入法计算最后得分,
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外的,不得分。
当所有投标报价均不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内或由于评标标底无法确定使评标无法
继续进行时,招标人应依法宣布招标失败,并重新组织招标。
对于工程总造价较低的小型工程项目,应尽量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报价,采用综合
评估法进行评标,降低招标和评标成本,提高效率。
2、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的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项目(即总报价、措施项目费、分部分
项综合单价、材料单价、其它项目费等内容)进行了报价,则视为总体报价完整,否则
不予计分。
(1)工程量清单总报价40分
评标委员会应以保证工程所必须的实体消耗和保证工程质量为目的,对报价的合
理性进行评审,经评审认定为合理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最低的为最优报价,得
40分,低于最优报价的得零分,其余投标报价与最优报价相比,每增加1%扣2分(不
得低于2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税
金”项前计入投标报价,否则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得零分。
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为零分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下述(2)、(3)、(4)、(5)项的计
算及评分。
(2)措施项目费5分
所有措施项目费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价后(不足6家
则不去最高最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所有措施项目费先得满分5分,再与基
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
进行计算。
5
(3)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10分
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工程量清单中不少于10项的分项,对综合单价进行评审,
每项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综合单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综合单价(投标人不足6
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为该分项的基准价。以10项为例,抽出的每一分项单
价先得1分,再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
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4)主要材料价格10分
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不少于10项的单项材料,每项材料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
最高单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单价(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为该
项材料的基准价。以10项为例,抽出的每一项目的单价先得1分,再与基准价相比,
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5)其它项目费5分
所有其它项目费(投标人部分)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和同等数量的最低后
(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的算术平均值为其他项目费的基准价,所有其它
项目费(投标人部分)先得满分5分,再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
1%扣0.5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二)施工组织设计(30分)
经招标文件明确,对投标文件中含有技术部分,且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计
分的,可参照以下规则设置施工组织设计的各项分值。
全面性8分: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含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劳动力计划,确保工
程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
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污染的保护措施等内容。
可行性8分: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计划、流水段的划分、流水的
步距、节拍,各项交叉作业等是否符合实际,合理可行,降低造价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针对性8分: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内容是否突出、有效,包括工程的质保体系是否健全
有效,硬性措施是否切实可行,限期工程的赶工措施是否可行,闹市区工程的安全、
文明施工和防止扰民措施是否得当等。
先进性6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程度,采用的施工措施等在确
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如何。
上述各项的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并计
算得分,采用集体打分无效;当评委超过或等于7人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
分后取算术平均值计入总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打分原始记录表上签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1、总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投标报价、工程
设计周期与设计质量承诺、设计人员配备、服务承诺以及以往业绩等为评分因素进行
综合评分,本工程招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成。评
标委员会取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每个投
标人的最终得分,并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高低排列名次,据以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当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
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中标。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
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
绩
2007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1万平米及以上的幕墙工程
设计经历
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投标人正常为其缴纳三险(养
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须提供由投标单位注册所
在地劳动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2010年5至7月每个月缴纳
保险的证明原件
其他要求
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组成员必
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且投标人正常为其缴纳三险(养
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须提供由投标单位注册所
在地劳动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2010年5至7月每个月缴纳
保险的证明原件;②具有《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
证》(相关内容可从宿迁市招标投标网“通
知公告”栏中下载,联系电话:王模);
③中标后不得转包。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7
投标范围幕墙施工图设计
设计周期招标人发出设计任务书后30天内交付合格的施工图纸
质量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
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宿迁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的
审查。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45日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
权利义务按照服务合同规定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序号评分内容分值分配评分办法
1项目负责人8分详细评分办法见下表一
2项目组成员8分详细评分办法见下表二
3投标报价45分详细评分办法见下表三
4
施工图设计组织实施方
案
20分详细评分办法见下表四
5服务承诺6分详细评分办法见下表五
6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荣誉5分详细评分办法见下表六
7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8分详细评分办法见下表七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定价格得分采用基准价,基准价等于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数,有效投
标人投标最终报价算术平均数的计算方法为:当有效投标人在5个及以上时,分别去
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否则全部参与计算。
2.2.3评分标准
2.2.3.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
责人
8分
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两个及以上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的得4分,
以注册执业证书原件为评分依据。
8
2.项目负责人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基本分2分,为高级工程
师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以职称证书原件为评分依据。
2.2.3.2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成员8分
1、项目组成员全部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基本分2分,每
有1人为高级工程师的可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以职称证
书原件为评分依据。
2、项目组成员中每有1人取得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
1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注册执业证书原件为评分依据。
3、项目组成员资格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2分,以
注册执业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为评分依据;否则作废标处理。
2.2.3.3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45
分
1、评定价格得分采用基准价,基准价等于有效投标人投标报
价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计算方法
为:当有效投标人在5个及以上时,分别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
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否则全部参与计算。
2、评定价格得分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较,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45分,每高1%扣1分,每低1%
扣0.5分。不足1%的部分按相同比例扣分,得分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
2.2.3.4施工图设计组织实施方案:
施工图设
计
组织实施
方案
2分
1、技术人员配备计划,4分;
2、确保设计质量的组织措施,3分;
3、确保设计周期的组织措施,4分;
4、工程投资控制措施,4分;
5、各个阶段的服务措施,3分;
6、有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2分。
2.2.3.6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
6
分
1、施工图设计服务承诺,2分;
2、工程施工期间服务承诺,2分;
3、工程竣工验收期间服务承诺,2分。
2.2.3.7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荣誉:
9
企业及项
目负责人
荣誉
5分
1、凡投标企业2007年1月1日以来所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
得国家级奖励的每项得1分、获得省级奖励的每项得0.5分,本项
最高得2分。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励证书或文件作为评
分依据。
2、凡设计项目总负责人2007年1月1日以来所设计的房屋建筑工
程项目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每项得1分、获得省级奖励的每项得
0.5分,本项最高得3分。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励证书或
文件作为评分依据。
2.2.3.8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及项
目负责人
业绩
8分
1、凡投标企业200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
平方米以上的同类型工程设计项目,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
的3分。评分依据为投标人现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2、凡投标企业的设计项目负责人200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体
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同类型工程设计项目,每有一个
得1分,本项最高的5分。评分依据为投标人现场提供的业绩证
明材料原件。
注:1、施工图设计组织实施方案、服务承诺三部分内容的评分标准为:
⑴以上某项内容较完整、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
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⑵以上某项内容完整、组织较严谨、针对性较强,可得该项分值的70%~90%;
⑶以上某项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强、内容完整,可得该项分值的50%~
70%;
⑷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2、投标人应该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供真实、有效、充分的原件证明材料,凡弄
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没
收投标担保,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
标资格,没收投标担保,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
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分细则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
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0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
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
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
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
从工程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工期、质量、奖项计分6个方
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
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二、评审程序
(一)清标。清标小组由本地所有评标专家组成。清标内容及步骤如下:
第一步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清标。主要包括以
下几点:
1、形式评审标准:
清标因素清标标准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资格标准:
11
清标因素清标标准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有2010年5、6、7三个月投标
人正常为其缴纳“三险”(三险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三险”证明材料以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劳动
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原件为准);
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社
会养老保险证明
投标人拟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
位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
同,且有2010年5、6、7三个月投标人正常为其缴纳“三
险”(三险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三险”
证明材料以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险管理部门出具
的原件为准);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宿迁市招投标市场准入资格;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
未满的;
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
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3、响应性清标:
清标因素清标标准
投标范围纬九路顶管工程施工
工期90日历天
工程质量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
权利义务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
标记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第二步经济商务标。剔除出现重大偏差投标单位,对所余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
12
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第三步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
(二)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
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7人。
(三)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核对清标情况,确认有效投标单位及投标价格,对投标人进行澄清、说
明或补正。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
可以否决其投标。
(四)详细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类专家独立评审,工程造价由经济类专家独立评审,其它共同
评审。
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20分,陈述及答辩2分,工程造价70分,工期2分,质量2分,投
标人经历及业绩奖项4分,总分100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20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2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2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2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2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2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2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2分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
2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2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独立汇总,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
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2、工程造价评审(70分)
(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
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
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3
(2)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
(3)投标最低控制价
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
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5%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
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3)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
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5人(不含5人)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投标
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5人(含
5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各投标人的分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
值。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65分;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出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
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得分(5分)
基本分5分,因光盘数据不完整影响清标的,不参加偏离程度分析且不得基本分
5分。
与偏离程度基准值相比较误差在±15%(含±15%)以内的不扣分,超过±15%,每
项扣0.02分,最多扣5分。
3、工期(2分)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
4、质量(2分)满足招标文件中质量要求的得基本分。
5、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1)陈述部分:由项目负责人系统陈述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
主要内容,分值为1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其陈述情况进行评分,评满分和评分低于0.4
分应注明理由。
(2)答辩部分:由项目负责人针对评标委员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
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配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工
艺、工法等问题进行回答。每道题目分值0.5分。评标专家根据其回答情况进行评分,
评满分和评分低于0.2分的应注明理由。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评分独立汇总,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
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投标项目
负责人未参加陈述及答辩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计分(4分)
(1)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同类型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鲁班奖奖项的
按如下方式计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得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得1分,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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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得1.5分,
有效期三年。本项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每一项最高奖项计分,最高得3分。
(2)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同类型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
的“文明工地”奖项的按如下方式计分,其中:省辖市级得0.1分,省级得0.3分,
国家级得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本项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每一项最高奖项计分,
最高得1分。
(3)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4)业绩有效期计算从获得质量等级(荣誉)证书(或文件)颁发日期起至投标
截止日期止。证书与文件颁发日期不一致的以文件颁发日期为准。
(5)本招标文件中同类型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
投标人应该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供真实、有效、充分的业绩原件证明材料,凡
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没收投标担保,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
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担保,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合理低价评标法
一、评标步骤:
(一)招标单位和相关监管部门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资格条件(企业资质等级、项
目经理等级、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阶段评
标,不符合条件者作废标处理。
(二)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书(即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审查重
点是关键和重要结构部件的施工方案、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进
度的关键路线。集体评议后自主计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得分60
分以上(含60分)者视为通过技术标评审,进入下一轮评标,得分60分以下者视为
未通过技术标评审,不进入下一轮评标。对未能进入下一轮评标的投标单位,评标委
员会须阐明理由,并予记录。
(三)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评标的投标单位进行信誉及市场行为计分和投标报
价评审。
二、评标及权数取值
(一)评标计分:1、信誉及市场行为评分;2、投标报价评分。评分时保留两位小
数点,出现小数按插入法计算,各单项评分乘以相应权数之和即为评标总分。
(二)权数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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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权数取值范围
1信誉及市场行为(K1)0.2~0.3
2投标报价(K2)0.7~0.8
1、技术标评审计分表
序号项目评分标准
1施工方案
先进28~30
可行24~28
欠合理20~24
2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计划合理、措施可行13~14
欠合理、完善10~13
3平面布置
合理8~10
欠合理6~8
4质量保证措施
可靠13~14
尚需补充、完善10~13
5安全保证措施
可靠8~10
尚需补充、完善6~8
6文明施工现场措施
完善6~7
欠完善4~6
7主要机具使用计划
合理4~5
欠合理3~4
8劳动力安排计划
合理4~5
欠合理3~4
9主要材料、构件用量计划
合理4~5
欠合理3~4
注:①1-9子项中,投标书缺项者,该子项计零分;
②文明施工现场措施指施工现场的生产区、生活区的环境条件的保护与改善措施;
③该项评标内容计分,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评委根据集体评议意见,自主计分。
2、信誉及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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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100分
序号项目评分标准
1
工
程
质
量
情
况
上
年
度
合格率100%,优良率40%以上加2分
合格率100%,优良率30%以上,40%以下基准分30分
合格率100%,优良率30%以下扣2分
合格率100%以下或优良率为0扣4分
近两年创有“省优质工程”称号以上工程加2分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处罚的,每例扣2分。以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的处罚通报为准,时效为自处罚通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
投标单位因工程质量原因,受到不良行为记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每例分别扣2
分、3分,时效自不良行为记录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
2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上年
度
合格率100%,优良率50%以上加2分
合格率100%,优良率30%以上,50%以下基准分30分
合格率100%,优良率30%以下扣2分
合格率100%以下或优良率为0扣4分
近两年创有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称号以上工地加1分
发生工程安全事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处罚的,每例扣2分;死亡三人以
下扣3分,死亡三人以上的扣6分,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通报为准,时效为自
处罚通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
投标单位因工程安全原因,受到不良行为记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每例分别扣2
分、3分,时效为自不良行为记录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
3
市
场
行
为
情
况
本地企业、上年度在浏有报建工程施工经历的外地企业未发生违反
市场管理法规行为。
20
新开办企业、上年度在浏没有报建工程施工经历的外地企业未发生
违反市场管理法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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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违反市场管理法规行为,受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处罚的,每一例扣2
分。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通报为准,时效为自处罚通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
违反市场管理法规行为。受到不良行为记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每例分别扣2分、
3分。时效为自不良行为记录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
4
企
业
信
用
情
况
无信用等级记录的企业20
上年度被长沙市建设委员会评为“AA”以上信用等级企业或被浏阳市人民政府或地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评为“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加2分。
发生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以建设和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查
实通报的为准,时效为自通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
以虚假签证等方式虚报冒领工程款的,每发生一次扣6分,以财政或审计等部门查实
通报的为准,时效为自通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以贿赂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每发生一次扣6分,以纪检监察或司法等部门查实
通报的为准,时效为自通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17
注:①同一违法行为同时受到不同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以扣分额度最大的扣
分(不累计扣分)。
②工程质量情况、安全生产情况计分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依据,文件中无
记录的企业、新开办企业的工程质量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均只计相应基准分。外地来
浏投标的企业须提供所属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工程质量情况、安全生产情况
的文件,否则,工程质量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均只计相应基准分。
③“优质工程奖”、“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业协会颁发的文
件或证书为依据。
④凡上年度尚未正式发文宣布的,以再上年度情况为依据。
⑤“×××”以上者,均包括“×××”本身;“×××”以下者,则不包括“×××”本身。
3、投标报价
①招标单位委托造价咨询机构根据工程实际和市场情况,编制招标工程上限价(有
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单位可自行编制),该上限价经我局和浏阳市投资评审中心审
查后在发售招标文件时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
②计算各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最低报价低于次低报价的0.96倍,
则最低报价不参与算术平均)。
③报价高于招标上限价作废标处理。
④报价低于上述算术平均值的0.96倍,视为低于企业成本价,招标人不予接受。
⑤将上述算术平均值乘以0.98作为工程招标基准价。
⑥报价等于招标基准价得100分。
⑦报价比基准价每高1%减2分。
⑧报价比基准价每低1%减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