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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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0日发(作者:盘式连续干燥机)集团公司总办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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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
序,保证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提高
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XX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总经理及经理层是集团公司董事会决策的执行
机构,负责执行集团公司董事会的各项经营决策,维护集团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处理总经理办公会日常事
务工作。
第二章总经理的职权
第四条集团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长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
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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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研究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研究决定公司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
(七)研究决定本部各部室、各子公司的绩效考核、评
优事项。
(八)研究决定公司员工奖惩与辞退事项。
(九)研究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
或解聘以外的人员。其中人事聘免事项包括:
1、由党委提名,讨论决定聘免公司各部室中层正职及
控股公司的经营班子正职。
2、由党委提名,讨论决定聘免公司各部室中层副职及
助理。
3、由集团党委提名,决定聘免公司所属控股公司的经
营班子副职及助理、财务负责人。
4、决定公司一般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及聘免事项。
(十)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公司年度战略目标,制定下达
经营班子成员年度战略目标任务,检查和质询经营班子成员
年度战略目标任务、月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十一)其他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办理的事项。主要包
括:
1、研究决定需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重大问题以及其他
事项。
2、研究落实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的事项。
3、研究决定各控股、参股公司《章程》中规定需提交
股东研究决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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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究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中明确规定需要
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5、研究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须及时解决的其他重
要问题。
6、落实《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由总经理办公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根据《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规定通过日常业
务流程可以解决处理的问题,以及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分工范
围内决定或解决的事项,不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
第五章会议举行和议题准备
第八条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
理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会的出席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以及经营班子其他成员。集团办公室负责人和议
题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需其他人员列席时,由总
经理或主持人确定。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会应由半数以上经理层人员参加方
能召开,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向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请
假,并报备集团办公室。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亦应同时
提出。
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决定召开,经理层其
他成员有召开提议权。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视会议
议题收集情况不定期召开。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总经理可临
时召集办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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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长提出时;
(二)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认为必要时;
(三)二名以上经理层成员提议的议题或需要沟通协调
的事项;
(四)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研究时;
(五)有其他突发情形时。
第十二条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总经理确定。经营班子
其他成员、各部门(单位)也可以提出议题建议,但须经总
经理审查同意后方可上会。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研究后被否
决的议题,没有经过实质性修改的,不得再次提交总经理办
公会审议研究。
第十三条集团办公室负责规范会前审阅程序,集团总
经理办公会议题的确定如下:集团本部各部门提交的议题,
经提案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送集团
办公室审核;各子公司提交的议题,经提案公司总经理及董
事长审核,并经提案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送集团办公室审
核;以上均由集团办公室根据提案的缓急及重要程度,提出
是否上会等有关意见后,报主持会议领导审定;集团本部各
部门及各子公司提交的议题,每份提案单仅供填报一项议
题,各项内容需填写齐全,并在议题单上明确需列席的单位,
在会前与各列席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同时与分管领导进行沟
通后,方可确定上会议题。
各单位议题按照以上程序办结后方可上会,未经以上程
序,临时提出的议题不予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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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各部门(单位)提交的议题如确定上会,须
在会议召开前两天将相关资料准备好交集团办公室,以便做
好会议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议题,应做到
准备充分、材料详实。对需要会议决策的事项,提交议题的
部门(单位)或人员需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提
出可供选择的预案或建议。
第十六条涉及机密或不宜提前发放的资料,由集团办
公室负责在会议开始时发放,会议结束后统一收回、销毁。
第十七条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召开日期确定后,由集团
办公室通知各参会及列席人员。
第六章议题审议、记录和督办
第十八条总经理办公会对列入会议的议题,逐项进行审
议。每项议题由分管领导或部门(单位)负责人做主题中心
发言,发言要说明本议题的主要内容、前因后果、提案的主
导意见,与会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
第十九条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对总经理
办公会研究审议的事项,在充分听取参会人员的建议或意见
后,总经理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所议事项作出最终决定。
对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应征求和听取集团公
司党委的意见;研究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
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员工等涉及员工切
身利益等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二十条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重要问题时,经营层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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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缺席,一般应由召集人或委托有关人员事先征求意见,
会上加以说明,会后通报情况。
第二十一条列席人员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集团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
下列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主持人姓名;
(二)出、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出席会议人员发言要点;
(五)所议事项的决定或结论。
会议记录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作为集团公司档案,每年应
移交集团公司档案室妥善保管,借阅会议记录需经总经理批
准。
第二十三条集团办公室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形成总经理
办公会会议纪要或决议,经总经理审核后签发执行。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决议、决定事项,由集
团办公室负责督促催办、检查落实,每位经理层成员以及相
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和督促检查,
并及时向总经理、总经理办公会通报进展情况;
第二十五条经理层成员应对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承担责
任。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集团公司章程、
董事会授权,致使集团公司遭受损失的,参加决议的经理层
成员应负相应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
会议记录的,可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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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议事纪律
第二十六条参加总经理办公会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
保守公司秘密,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违规
对外泄露。
第二十七条总经理办公会实行回避制度,在讨论涉及与
会人员本人或其近亲属相关事项时,该人员应主动回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召开总经理办公扩大
会议时,由集团总经理主持召开。参会人员包括:总经理、
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
集团各部室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
人确定。
第二十九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政策、法律
或经合法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国家政策、法
律和《公司章程》为准,并应及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条本规则由集团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则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经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