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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花

发布时间:2023-06-05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艺术花

艺术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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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4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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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珠海市斗门区第二十二届青少儿艺术花会暨

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本次展演活动要坚持以育人为本,以学校为基础,

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培养中小学生健

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

育的受益者。引导他们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生动活泼

的校园文化特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展示中

小学生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二、主题和内容

本次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本届展演活动要以庆祝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展现

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天天向上的精神风貌,努力

学习、敢于创新的风采才华。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

三、参加对象和分组

参加对象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

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幼儿组、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组。

幼儿组为幼儿园的幼儿;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

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

队的小学生。

中学组为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

四、活动项目和要求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

并评选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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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1)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

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8

分钟;

(2)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

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重唱:含伴奏不超过5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

钟;

(4)独唱: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1)管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

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2)管乐或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40人,指挥1

人,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

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独奏: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节目

(1)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2)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独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

分钟。

5、所有节目伴奏音乐均要求制成CD格式,一个节目一

张CD,现场伴奏的除外;所有节目均不得临时改变,否则

按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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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它画种:尺寸

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送4R小样(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

号),入选作品另行通知,规格为14寸,作品不得进行合成、

添加等电脑特技处理。

(三)关于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的评选及收集通知另文

下发。

五、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在艺术表演节目中,同一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

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2、各单位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中,必须有合唱或舞蹈

节目,所有艺术表演节目必须穿着演出服装。

3、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在作品背面

或另附标签上注明所在学校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年(班)

级以及指导教师姓名。凡送市参展的艺术作品不退还。

六、时间安排

(一)艺术表演类

第一阶段:选拔赛

1、艺术表演类节目于4月28日前按规定上报区花会组

委会办公室。

2、5月9日组织声乐(独唱、重唱、小合唱、表演唱)、

器乐(重奏、独奏、小合奏)等部分项目的选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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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月16日举行舞蹈专场和综合专场(合唱、合奏、

语言)的选拔赛。

4、选拔出的优秀节目于5月20日前由区花会组委会统

一上报参加市花会决赛(幼儿组不参加市决赛)。

节目报送地点:斗门区文化馆

联系人:黄毅瑛联系电话:5522453,5133005(传

真)。

选拔赛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决赛

1、选拔出来的优秀节目于5月25—27日参加市青少儿

艺术花会决赛

2、5月29日参加全市优秀节目展演和颁奖晚会。

(二)艺术作品类

艺术作品展览筹备、展出和评奖工作

1、所有参赛作品于5月15日前按规定上报区花会组委

会办公室。

2、报送地点:斗门区文化馆

联系人:蔡文利、苏婷婷

联系电话:5522453,5133005(传真)。

3、获奖作品将参加全市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作品展览。

展览地点:珠海市古元美术馆。

展览时间:5月30日

七、奖项

1、本届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

(1)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

剧)节目设金、银奖。

(2)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

设金、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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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导教师奖:获得金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

给予优秀辅导员奖。

(4)优秀创作奖:在专门为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创作的、

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中评选。

八、组织工作

(一)主办单位成立珠海市斗门区第二十二届青少儿艺

术花会暨第二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

分管的区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教

育局领导担任。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文化馆、区教育科研

中心艺术科),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斗门区

文化馆协助区教育科研中心艺术科做好展演活动的评选、演

出组织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三)各单位应成立本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领导机

构,学校应由校长挂帅,成立领导小组,并按本方案要求,

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各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九、经费

本次花会的专家评审费、场租等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各单位组织学生参加区级、市级比赛的交通、餐饮等费用自

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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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珠海市斗门区第二十二届青少儿艺术花会暨

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任:谭梅(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李奕根(区委常委、新青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鲍国汉(区长助理、区教育局局长)

韦大奇(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委员:赵超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郝文宝(区教育局副局长)

沈俊校(区文化馆馆长)

梁艺标(区教育科研中心主任、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梁力生(区文化馆党支部书记)

组委会办公室名单:

办公室主任:沈俊校(区文化馆馆长)

办公室副主任:沈飞梅(区教育科研中心艺术教研员)

梁力生(区文化馆党支部书记)

成员:钟学雄、艾国、李新波、胡雪娟、蔡文

利、苏婷婷、吴杨忠、黄毅瑛、何倩茹

组委会区文化馆办公室电话:5522453、5133005(传

真)

组委会区教育科研中心办公室电话:555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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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珠海市斗门区第二十二届青少儿艺术花会暨

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报送表

(艺术表演类节目)

单位(盖章)(由各单位报送)

2009年4月28日前报区文化馆

节目名称演出时间人数指导教师备注

注:“备注”指创作节目或学习节目

联系人:(单位、姓名):

电话:(办)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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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珠海市斗门区第二十二届青少儿艺术花会暨

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报送表

(艺术作品类作品)

单位(盖章)(由各单位报送)

(件、幅)作品

2009年5月15日前报区文化馆

序号类别名称

作者姓

指导教

备注

注:“类别”指绘画、书法摄影等艺术门类。

联系人(单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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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办)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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