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工程专业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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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6日发(作者:初中英语单词汇总)一、专业分类
《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通知里将注册安全工程师划分为煤矿安全、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
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类别。
1)煤矿安全类
执业行业:煤矿行业
学习科目:《煤矿安全技术》
备考建议:重点学习煤矿通风、瓦斯防治、防灭火、粉尘防治、防治水、矿山
救护。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类
执业行业: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
学习科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技术》
备考建议:重点学习采空区危害防治、水灾防治、火灾防治、矿山机械及电气
危害防治、尾矿库灾害防治。
3)化工安全类
执业行业:化工、医药等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石油天然气运输)
学习科目:《化工安全技术》
备考建议:重点学习化工安全基础、工艺安全技术、建设项目安全技术、特殊
作业安全、危险品存储、应急救援。
4)建筑施工安全类
执业行业:建设工程各行业
学习科目:《建筑施工安全技术》
备考建议:重点学习施工机械安全、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安全、专项工程施工
安全、应急救援、脚手架及模板工程安全。
5)金属冶炼安全类
执业行业:冶金、有色金属行业
学习科目:《金属冶炼安全技术》
备考建议:重点学习烧结球团安全技术、焦化安全、炼铁安全、炼钢安全、煤
气安全、有色金属加工安全、应急处置。
6)道路运输安全类
执业行业:道路旅客运输、城市轨道交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
运输和汽车维修行业
学习科目:《道路运输安全技术》
备考建议:重点学习道路运输安全基础、旅客运输安全、货物运输安全、应急
处置。
7)其他安全类
执业行业:除上述行业以外的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电
力等行业;
学习科目:《其他安全技术》
备考建议:重点学习危险物品安全基础、防火防爆、防触电、石油天然气开采
安全
二、专业方向怎么选
1)根据专业发展前景
在考生队伍中,有那么一部分是还没有确定好自身未来工作方向的。
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在考虑好自身因素的前提下,观察每个专业的发展前景,
还可以通过社会企业的需求度以及各专业的报考人数等方面来做出决定。
此外,还可以多请教一些专业人士,听取他们的意见。
2)根据本人工作需要
考取证书基本上都是因为工作需要。
所以,在选择安全工程师专业方向时,一定要首先从自身实际出发,根据自己
的工作经验以及未来工作发展前景做分析,谨慎选择。
3)根据本人学历、专业
如果在做好以上两条工作后还是无法选择出适合自己的专业方向或者对某两个
专业方向存在模棱两可的状态的话。
那就需要参照自己的学历以及上学时学的专业方向来进行选择,这样选择出的
专业将更符合自身实际情况,考试也会更轻松一些。
根据市场需求及经验总结:
在选择专业时,要大致了解一下自己所在地区的安全市场需求,并不是越热门
的专业就适合自己选择。同时要积极与别人进行交流共享,多吸取一些他人的
经验总结、看法,让自己能够有一个清晰的思路。
注安专业的选择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行业对安全的重视程度
2.行业内对注安的需求情况
3.国家对某行业的注安配置有无强制要求
4.自身专业与注安专业的关联情况
5.注安专业应用的广泛性
6.个人兴趣爱好
7.就业前景及收入
煤矿安全>金属冶炼>其他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建筑施工
>道路运输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
•一是将注册安全工程师设置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划分为煤矿
安全等7个专业类别。
•二是按照统分结合的管理方式,明确了有关部门职责。应急管理部、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按照职责分
工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同时增加了住房城
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编制相应类别考试大纲、负责相应类别注册初审
等职责。
•三是调整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科目和考
试成绩滚动周期,扩大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
试人员范围。
•四是明确了申请注册的人员年龄限制,延长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
册有效期,增加了注册信息公开共享、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等条款。
•五是按照专业类别制定了执业行业界定表,细化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
行业范围。
•六是增加了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国际化的要求。
•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有哪些变化?
•答:一是为提高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层次,将直接报考中级注册安
全工程师的最低学历要求由中专学历提高至大专学历,但同时也提供了
具有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通道,即具有中专学历
的人员可先考取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之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满3年,便可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从而实现职业发展。二是报名
专业由原“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调整为“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
参考目录由应急管理部另行公布。三是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报考中级
注册安全工程师须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四、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有何变化,在报考时如何填报专业类
别?
•答: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仍为4个考试科目,调整了科目名称,将
原《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
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分别调整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
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其中,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
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
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
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五、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免试人员及免试科目是如何规定的?
•答:此次修订《考试实施办法》,调整和扩大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
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范围。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符合报
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
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二是
符合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三是对于已取得中级注册
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
试公共科目。
•六、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有效期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答:为了缓解从业人员工学矛盾,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
绩滚动由2年一个周期调整4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
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
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
业资格证书。
•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新旧制度间如何衔接?
•答:为了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原制度文
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
进行管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
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
业实务》科目合格成绩。对于新制度实施前只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人
员,2020年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由考生选择报考专业类
别。
•凡参加过原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但未取
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中专学历考生,可根据需要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
程师。
•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哪些新要求?
•答:一是增加了注册年龄限制,注册时应不超过70周岁。二是将中级注
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的有效期由3年延长至5年,增加了注册信息公
开共享、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等内容。三是明确了申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
师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
年内由本人提出,超过规定时间提出初始注册的,按逾期初始注册办理。
关于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的具体规定将在修订《注册安全工程
师管理规定》时进一步明确。
•九、《制度规定》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各级别与职称是如何对接的?
•答:为贯彻落实中央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促进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
制度有效衔接,《制度规定》在《分类管理办法》关于职称对应关系规
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
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
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对出租出借证书等行为有什么处罚?
•答:为有效打击证书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制度规定》第二十二条明
确“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由发证机构撤销其注册证书,5年
内不予重新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明确
“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
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不得出租出借证书。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发证机
构撤销其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重新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十一、考试时间
•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11月14、15日
•2019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对外公布了《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
事项的通知》,通知中公布了2020年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
•请看原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9〕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有关协会、学会: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便于广大专业
技术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经商有关部门同意,现就2020年度专业技
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
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
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
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
•三、教师资格下半年考试,执业兽医资格,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认
证人员职业资格,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等具体考试日期由相关
部门另行通知。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含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各次
考试地点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专业技术人员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日期由各地自行确定。
•四、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
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按照国务
院要求实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考生要按照要求认真填报
信息,诚信参考。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
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
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