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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学院

发布时间:2023-06-04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青岛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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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2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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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酒店管理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

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

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

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

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如

下办法:

一、成立我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志东

成员:徐胜来、宫恩龙、崔学琴、张玉会、国锋、关宏远、王昌

玉、朱广丽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

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院的认定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办公室主任、团总支

书记、辅导员、班主任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学院认定的具

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三、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

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学生代表的人数

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要在

本年级范围内公示。

2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认定标准设为一般困难、困

难和特殊困难三档。父母双亡或其中一方去世,另一方长期患重病或

残疾的,可定为特殊困难;父母双方均有较重疾病或一方去世或遭遇

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可定为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

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定为一般困难。原则上按特殊困难学生数不超

过在校生总数的5%、所有困难学生数不超过在校生总数的25%确定资

助学生总数。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

请表》;

2、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

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收

入对照学院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

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

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

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

的学生

3、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

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认定工作

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

本年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师生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

3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作出调整。

4、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二级学院审核通过的《高等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

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六、学院和各二级学院每年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

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

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

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院根据有关规

定将进行严肃处理。

七、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

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

生显著变化,学院将及时作出调整。

八、本办法解释权在学生工作处。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山东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007年9月1日

4

附件1:

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院(系):专业:年级:

姓名

出生

年月

民族

身份证

号码

政治

面貌

入学前

户口

□城镇

□农村

家庭人

口数

毕业

学校

个人

特长

孤残

□是

□否

□是□否

烈士子

□是

□否

家庭通

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区号)-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

单位

职业

年收入

(元)

健康

状况

5

影响家庭

经济

状况有关

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元)。

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其他情况:。

年月日

学生家长或

监护人意见

和签章

年月日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

民政部门意见和签章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

民政部门

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

(区号)

6

附件2:

山东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院(系):专业:年级: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

家庭人均

年收入

学院系专业

年级班在校联系电话

学生签字:年月日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A.家庭经济一般困

难□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年月日

B.家庭经济困难

C.家庭经济特殊困

难□

D.家庭经济不困难

院(系)

意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

认真审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

整为。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学校学

生资助

管理机

构意见

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加盖部门公章)

注:本表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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