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4日发(作者:)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7.05.25
• 【字 号】宿政办发〔2017〕91号
• 【施行日期】2017.05.2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企业
正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企业家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主力军,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加快建设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现代企业家队伍,对于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加快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现就加强我市企业家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原则和主要目标
1.指导原则
——紧扣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4+4”主导产业发展,把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作为应对经济下行、推动创新创业、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企业家队伍规模、结构、素质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坚持重点突破原则。在普遍加强企业经营者培训、储备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优秀人才,对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加快培养一批行业性、区域性企业领军人物。
——突出问题导向原则。针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聚焦“短板”、持
续用力,着力破解企业家健康成长、素质提升、环境建设等难题,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
2.主要目标
到“十三五”末,实现新型企业家总量较大增加,结构明显优化,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努力促进我市企业家阶层的形成和发展,逐步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战略眼光、创新创业创优的发展能力、守法守信守德的职业品德、思源思进思报的责任意识、经营业绩突出的优秀企业家。全社会尊重、宽容、爱护企业家和关心支持、激励创新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企业家培养、激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企业家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二、促进企业家阶层的形成和发展
1.不断壮大企业家队伍。以企业规模大、效益好、贡献多、创新强的年销售超十亿企业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批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省内知名企业家;以年销售五亿企业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批具有一定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经营业绩突出的市内知名企业家;以年销售超亿企业的行业细分市场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龙头企业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的企业家;围绕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全市经济总量要求,引进培育一批有发展潜力的“新生代”企业家。
2.搭建企业家沟通合作平台。依托苏商会等平台,建立企业家外出学习考察机制。加强市企业家协会、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打造区域性和产业性企业家联盟。充分发挥工商联和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作用,构建常态化的“企业家沙龙”、“企业家讲坛”举办机制,强化企业家之间、政企、银企之间的交流互动。
3.加快汇聚企业家后备人才。支持企业家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人才资源,完善更加开放灵活的人才引进用机制,以世界500强、国内500强、行业100强企业的职业经理人为重点,依托知名企业和重点项目,采取项目聘用、技术入股等形式,引进一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依托“五大行动计划”,遴选引进一批亟需的创新
创业高层次人才,对引进的企业家后备人才,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
三、创新创优企业家队伍综合素质提升平台
1.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以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为主要对象,按企业规模、行业、需求,分期分批分类组织教育培训活动,着重培养和提高企业家创新发展、决策管理、资本运作、市场开拓和国际竞争能力。
2.构建专家咨询义诊活动机制。针对企业在战略管理、企业文化、技术创新、企业信息化等方面的“短板”,聘请经验丰富的实战型专家组成项目咨询服务小组,通过个性化的管理咨询义诊服务,努力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3.加强“新生代”企业家培养。以40周岁以下的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接班人为重点,每年遴选10名左右优秀青年企业家进行重点培养,举办青年企业家专题培训班,实行青年企业家培养“导师制”。有计划的安排青年企业家进政府部门、相关园区挂职交流锻炼。
4.加强企业家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广大企业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的典范。注重企业家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继承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
四、倡导和培育企业家精神
1.倡导培育企业家敢为人先的开拓创新精神。鼓励企业家以开拓进取的胸襟、敢冒风险的胆识,加快转化发展动能。支持企业家把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构建企业研发机构,深化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增强企业研发实力。
2.倡导培育企业家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鼓励企业家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持续专注、守正创新。支持企业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学习应用精细化管理、卓越绩效管理、精益生产等先进管理技术和方法,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增品种、提品质、创品脾,全力提升产品美
誉度和企业影响力。
3.倡导培育企业家诚信品质和奉献精神。鼓励企业家把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结合起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节能减排任务、劳动合同制度,树立企业家良好社会形象。引导企业家诚信经营,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企业家,在工程招投标、重点项目、资金扶持、融资服务等方面给予激励支持;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在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土地供应、财政资金安排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五、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
1.支持企业家参与政府决策。建立有利于企业家参与政府决策的机制,市县两级政府聘请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企业家为政府经济顾问,参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的研究。政府召开专题性、行业性会议,邀请企业家参加或列席;制定对企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政策,征求企业家代表的意见。
2.提高优秀企业家社会地位。加大优秀企业家选树力度,组织全市“标杆型企业家”、“中坚型企业家”、“诚信法治经营优秀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等各类优秀企业家选树活动,并予以通报表扬。
3.加大优秀企业家宣传力度。对优秀企业家的突出事迹进行认真及时总结,在全市宣传推广。支持新闻媒体贴近经济发展,加大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宣传力度,注重发现和选树企业家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优秀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和社会贡献。
4.加强企业家成长环境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完善企业家直接约见市、县(区)党政领导机制,制定企业家紧急事态应对预案,依法依规对企业实际困难予以协调帮助。擦亮亲商服务的金字招牌,设立医疗、体检、保险、金融等服务绿色通道,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为企业家提供便利。
六、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把企业家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作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市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家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承担;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市、县(区)财政应统筹相关资金,积极支持企业家队伍建设。
3.加强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把企业家队伍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定期调度、督促检查,确保企业家队伍建设各项政策落地到位,取得实效。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参照本意见,制定具体措施,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配套,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企业家队伍。
附件:宿迁市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计划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附件
宿迁市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计划
为全面提升我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新型企业家队伍,助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现提出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坚持以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发展为引领,以培养造就
优秀企业家、增强企业竞争力和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大力开展企业家培训工作,着力提高企业家综合素质和能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国际战略眼光、精通现代企业管理、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优秀企业家队伍。
2.目标任务。以提高素质和能力为首要目标,用5年左右时间,突出以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为主,注重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的中小企业,重点对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国内外高层次的系统培训,每年培训600人左右,至2020年力争培训3000人。
二、突出务实高效,开展企业家系列专题培训
3.鼓励企业家长期学习进修。以全市开票销售收入500强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为重点,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家参加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教育,努力提高自身学历层次,对经相关部门备案并取得国家认可证书的,学费由市县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对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相应学位的企业家分别补贴5000元、8000元、12000元。(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委党校、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4.举办企业家高级研修班。建立高研班培训数据库,以全市开票销售收入500强企业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为重点,按区域、行业、规模组织企业家围绕“创新驱动”、“互联网+”、“一带一路”和“中国制造2025”等宏观经济趋势、企业家精神、企业战略决策、投融资管理和企业管理前沿理论等专题,在清华、北大、人大等国内知名院校举办宿迁企业家高级研修班,每期5天左右时间。积极探索与苏南等先进地区合作办班,促进企业家之间的交流合作。全市范围的高研班每年举办1-2期,每个县区每年至少举办1期,举办高级研修班的学费由财政全额补贴。(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5.举办“订单式”专题系列讲座。以发展潜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的企业
家为重点,开展全市企业家培训需求调查,采取以企业家“下订单”定制课程、“菜单选学”等方式,有针对性地邀请国内知名学者、企业家和实战型专家来宿开展专题讲座,每年举办2-4期。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全额补贴。充分发挥各类商会、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商会、协会组织开展专题讲座等活动。(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工商联、市财政局、市企业家协会、各行业协会、商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6.举办涉企政策辅导宣讲。以企业培育“511”工程相关企业和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结合“三服务三促进”等活动,分县(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涉企政策辅导宣讲。每年举办1-2期,相关部门每年参加宣讲活动不少于1次。所需经费由财政承担。(牵头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委人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7.加强职业经理人的培养引进。强化与江苏省企业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培训与认证委员会的合作,加快我市中高级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的培训认证。每年组织1-2期高级或中级职业经理人培训班,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单独开班,鼓励宿迁学院开展初级职业经理人培训认证。对取得资质证书的职业经理人由财政按照培训认证费用50%的标准给予补贴。重点引进国内外500强、国内行业100强企业中的职业经理人,对符合条件的职业经理人享受“五大行动计划”相关待遇和服务。引导和支持企业建立中长期激励制度,采用业绩股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超利润分享等对职业经理人进行激励。(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党校、宿迁学院、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三、突出互动交流,搭建企业家沟通合作平台
8.开展“企业家赴先进企业考察学习”活动。以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为重点对象,采取“参观考察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到上海、苏南、浙江、深圳等先进地区的先进企业考察学习,每期15-30人、5天左右时间。学习考察所需费用原则上由市财政承担。(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工商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9.举办“宿迁市企业家沙龙”。积极发挥工商联和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构建常态化的“企业家沙龙”举办机制。注重引导本土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互动合作。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承担。(牵头单位:市工商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委党校、市企业家协会、各类行业协会、商会)
10.举办“宿迁市企业家讲坛”。邀请本土知名企业家和行业领军企业家代表等登台授课,分享企业成功的创业经验和管理智慧,每年举办2-4期。依托市委党校、宿迁学院、宿迁发展研究院等师资资源,搭建我市企业发展共性和个性问题的研究平台,开展我市行业领头企业、标杆型企业成功案例的研究和开发,建立全市企业成功案例库。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承担。(牵头单位:市委党校、宿迁学院;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11.开展“企业管理专家咨询义诊”活动。围绕全市工业经济重点推进的工作任务、企业发展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企业计划开展或正在推进的具有代表性的项目,每年筛选10个左右项目,聘请经验丰富的实战型管理咨询专家组成项目小组,深入企业开展诊断活动。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承担。(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四、突出理解爱护,努力营造企业家良好成长环境。
12.开展选树活动、树立典型。按“建章建库、统一标准、规范操作”要求,
围绕百亿级大企业(集团)发展目标,每年选树1-2名“标杆型企业家”;围绕市域“4+4”产业、县区“2+1”产业,每年选树3-5名“产业领军型企业家”;围绕企业持续快速发展、做大做强要求,每年选树10名左右“中坚型企业家”。围绕行业细分市场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龙头企业,每年选树“富有创新精神企业家”2-3名,“富有工匠精神企业家”2-3名,“优秀电商企业家”3名左右,“发展生态经济(绿色发展)优秀企业家”5名左右;围绕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要求,选树5名左右“诚信经营优秀企业家”;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承担社会责任要求,选树5名左右“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13.提高社会地位、正向激励。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名誉权、企业字号、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人身权、财产权和创新收益,对受通报表扬的各类优秀企业家,按相关程序,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举,优先推荐各级各类劳动模范、劳动奖章和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对优秀企业家所在企业,在其申报项目、资金、试点、示范企业和研发、试验中心时,予以优先考虑。(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工商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14.强化舆论宣传、正面引导。对优秀企业家的突出事迹进行认真及时总结,在全市宣传推广。支持新闻媒体贴近经济发展,通过开设宣传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专栏和专题节目,把优秀企业家所属企业有重点地纳入宿迁对外宣传册、宣传片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对我市优秀企业家的重点宣传,增强社会对企业家的认同感和企业家自身的光荣感。(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市广播电视台、宿迁日报社、市外办、市台办、市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5.营造成长环境、关心爱护。加强企业家成长环境建设,健全完善企业家直接约见市、县(区)党政领导机制,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倾听企业家的心声、解答企业家的困惑、帮助企业家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重大困难。制定企业家紧急事态应对预案,对企业家和企业遇到的重大舆论、知识产权、安全、环保等危机情况,依法予以协调帮助。结合“三服务三促进”等活动,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提供相应的便利,向优秀企业家发放“宿迁英才卡”,享受市第一人民医院挂号“绿色通道”、各金融机构服务“绿色通道”等系列待遇。做好企业家诚信记录归集工作,将获得劳动模范、劳动奖章等优良信用记录归集入库,提升信用等级。(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才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
五、形成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的工作合力
16.强化组织协调。市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联席会议要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家培养培训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同步组织开展企业家素质提升工作。
17.强化经费保障。市、县(区)财政要设立企业家素质提升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除明确由市财政承担的经费外,市区企业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各县企业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
18.强化监督检查。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实行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