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日发(作者:)

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今天在坐的学生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受到重视。日常生活中,很多学生行为习惯差,自我约束能力差,慢慢的一步步误入歧途,最后走向违法犯罪,目前,每年有数千名未成年罪犯被收监关押改造。因此,重视和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对我国未成年人的成长及国家未来的发展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下怎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我们先来一起了解下,未成年人有哪些不良行为习惯。
一、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现实表现
绝大部分未成年人在犯罪前,就已沾染上了许多恶习,那么,这些不良行为有哪些表现呢?这里有几句顺口溜来形容:有些同学真糟糕,前后左右乱了套;上课总想把课逃,找人要到网吧找;不比学习谁更好,只比穿戴谁新潮;考起试来才动脑,八仙过海想偷抄;集体观念无处找,一说劳动就偷跑;哥们义气不得了;打架斗殴把架吵;当起小偷真勤劳;日伏夜出像野猫;为了弄钱走歪道,杀人抢劫都敢搞,坏事做尽被人告,最后乖乖进监牢。下面给大家分别谈谈未成年人犯罪有哪些现实表现。
1、旷课、厌恶学习,考试作弊。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学生喜欢旷课,有的纯粹是贪玩,有的是对学习产生厌倦情绪,有的可能是对老师或某些同学有意见、有隔阂,不愿意去学校,也有的是结交了一些不好的朋友,利用旷课的时间从事一些不健康的活动。平时学习松懈,纪律观念淡薄,旷课、夜不归宿;为了应付考试,只好临场作弊,败坏了学习风气,很多同学,拿起书本头就大,身在曹营心在汉;上课不是趴桌上,就是寻机乱捣蛋;晚上出去乱游荡,夜不归宿太正常,考起试来包偷看,不看?!保证考鸭蛋!
我们学生正处于接受教育阶段,一些学生因为旷课养成不良习气,形成严重不良行为,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可以说旷课是学生走下坡路的重要信号,必须引起重视。(看图片)
2、厌恶劳动,追求享受。很多未成年人崇尚吃喝玩乐,盲目同别人攀比,想吃好的,穿名牌的,用新潮的,头发弄着竖起来,整天游手好闲,乱交朋友,忙于早恋,纹身吸毒,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凌晨的3点多钟,50岁的出租车司机周某某倒在了血泊之中,气绝身亡。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行动,仅用7个小时就破获了此案,当天上午11点钟就抓获了正在校宿舍里呼呼大睡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刚满16岁的许某某和严某某上网成瘾,通过网络游戏,两人成了好友。没日没夜、昏天黑地的网络生活,使两人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也厌倦了学习。案发前几天,两人吹牛聊天打游戏,快活了几天,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两人身上都没有什么钱了。想到快活的日子就要到头了,怎么办?两人就商量去抢钱。两人的qq记录上还有这样一段对话。许某某问:“我们去抢的目标是谁?”“严某某”答:“随便。”又问:“到底找谁?”答:“找个倒霉鬼。”一起抢劫凶杀案的预谋过程就这么很简单的在键盘上敲定了。恶念一经产生,就难以遏止。第二天,两人从网上下来,就到某超市买了两把尖刀,从此踏上一条不归路。当天晚上两人怀揣尖刀,在某市街上踩点寻找那个所谓的“倒霉鬼”。凌晨3时,可怜上有老、下有小、家境贫寒的出租车司机周某某就成为了他们的刀下亡魂!两人杀人后,也顾不上抢钱了,慌忙逃回许某某的宿舍。在极度的恐惧和疲倦中,两人竟然睡着了。直到警察包围了这栋宿舍,脚镣手铐加身,他们才从一场噩梦中惊醒!当然,他们很快进入另一个更恐怖的噩梦,那场噩梦的结局就是他们要接受法律的严惩!面对这些,同学们,我们是不是该想想,是什么把那些未成年人应该拥有的金色时光染成了黑色。是什么把这些未成年人的美好人生毁于一旦?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学生喜欢随意给人起外号辱骂他人,
还喜欢小打小闹,你们当中的很多同学,在班级、学校喜欢打打闹闹,意见不一样就大动干戈,在班级、同学之间一有意见不一样,立马辱骂,甚至打架,在你们身边,很多同学就喜欢以暴制暴,认为拳头能解决一切,违反校纪校规,这些不良行为时间久了就会酿成大货,要学会宽容对待他人,切莫盲目冲动,更不能崇尚暴力,为小矛盾而伺机报复,结果害人害己。
4、以大欺小,勒索钱财。特别是在校学生中,以强凌弱,以大压小,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他们向年纪小的同学要钱、要物,稍有不从,即大打出手,成为校园里的害群之马。年仅15周岁刘某,是中学辍学的学生,刘某辍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已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5、称兄道弟、哥们义气。像你们很多学生都喜欢称兄道弟,搞所谓的哥们义气,在班级喜欢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常常不问是非,聚众闹事,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同时,他们仗着人多势众,互相壮胆,这样就非常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006年2月20日,杭州萧山区一名17岁少女被杀害并遭碎尸,警方侦破并抓获了5名犯罪嫌疑人。令人震惊的是,这5名犯罪嫌疑人年龄均在18岁左右, 17岁的被害少女阿红和犯罪嫌疑人之一阿洁都在某歌厅内跳舞,这个阿洁认为阿红在背地里讲她的坏话,于是把阿红叫到楼下责问。在经过简短的几句争辩之后,阿洁以抓头发、脚踢和用砖头砸头部等手段对阿红施以暴力。次日,头部受伤缝合5针的阿红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害的违法行为对当时未满18周岁的阿洁处以了罚款150元的治安处罚。对此,阿洁一直怀恨在心。之后,阿洁伙同她那4个所谓的好兄妹,将受害人阿红约到钱塘江边,对其实施殴打并推入钱塘江中,欲至阿红于死地而未成功。因害怕阿红报警,阿洁等人又将阿红强行带到同学华某家中,将阿红掐死。为毁尸灭迹,5名犯罪嫌疑人将阿红的尸体肢解后,抛于钱塘江中。在这起性质恶劣的杀人碎尸案中,5名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小的不到16周岁,最大的男孩王某也不到19周岁,杀人分尸,出自5名青少年之手,的确让人震惊,一起命案,毁了6个孩子的前途,也撕裂了6户家庭。,同学们,听了这个案例,我们应该好好地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在学校拉帮结派成为习惯,最终对自己百害而无一利,大家在学校一定要慎交朋友,在校园内成群结对那不叫帅气,不是所谓的哥们义气。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现实中有许多同学利用寒暑假以及周末周日与同伴玩扑克、赌博等等,事实告诉我们,学生赌博害处多:一是赌博容易使人产生贪欲,二是大量浪费学习和休息的时间,以至于严重影响学习;三是毒害学生的心灵,赌博活动容易使人产生尔虞我诈、投机侥幸等不良的心理品质;四是赌博习惯较难改,长大后可能成为赌棍或职业赌徒,而且经常赌博还会沾上吸烟、饮酒、偷窃、打架等坏习气。大家听说过“德州扑克”吗?这个网络上风行的游戏正成为一些人新的赌博方式,设赌和不少参与者甚至是拥有硕士学位的高学历人士,2012年7月7日下午,警方接到报警,在合肥市寿春路一大厦的会所内有未成年人参与赌博。警方到达现场后,在一包间内找到报警人所称的未成年人王某,经询问得知,他参与的是名为“德州扑克”的赌博方式,仅一晚就输了9万元。合肥还有一件凶杀案是一位八年级学生经常赌博,一共欠了300元赌债,对初中生来说,根本无力偿还这笔不小的赌债,但债主却接连不断地逼他还债,有一天债主见他不还债,就举刀威胁他,他拔腿就跑。债主见
他逃走更是恼羞成怒,追上去抓住他,并一刀剌了下去,把这位初中生杀死了.同学们,请你们一定不要参与赌博,赌博是会上瘾的,很可能给你们造成极大的危害。
7、携带管制刀具。管制刀具是法律规定限定特定人员配备的,用于特定范围、特定用途,是禁止私自生产、买卖、持有。管制刀具主要包括匕首、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等。你们当中的很多人也喜欢配备一些小刀具,这是学校禁止的,这里曾经有个案例,一位高一的学生,是个武术迷,特别喜欢武侠小说,他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用钢锯精心制作了一把短剑,然后做了一精美的皮鞘,整日斜挂在书包内,每当老师不在的时候,他就会拨出宝剑挥舞一通,向同学们炫耀一番。一天放学他带上他心爱的宝剑骑车飞快地往学校赶去,没想到三叉路口,迎面冲来一辆三轮车,两车撞在一起,他重重地摔在水泥地上,这一下,他的火可大了,坐在地上就破口大骂起来,对方三轮车师傅也不甘示弱,双方你来我往就展开了对骂,这位同学在愤怒中站起身子,从书包拨出了短剑,追赶三轮师傅,还好路边群众及时报警,警察赶过来,及时制止了一场打斗,陈某被公安人员带到了派出所,鉴于他非法制造携带管制刀具,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人员对他进行了罚款,并没收了他的短剑。由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他还是一名学生,且有悔改表现就没有给予治安拘留。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就这个案件来说,如果三轮车师傅不是跑得快,如果警察没有及时赶到,那么后果就不堪设想。
8、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刘某他原来是一所重点中学的学生会主席,他学习刻苦,曾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他对低级趣味的东西极憎恨、厌恶,认为自己是好学生,有天然的免疫力。有一次刘某无意间在自己的课桌上发现了同学忘记带走的一本书,他随手翻开一看是一本言情书籍,他本不想看这本书,可他以为自己有较强的免疫力,又由于好奇心驱使,他竟鬼使神差地看了起来。此看,他的思想完全被书中的情节所迷惑,学习成绩急剧下降。一个积极上进的孩子就这样堕落了,事发后他被送进了工读学校。在报告会上他讲到这里自己在大会上竟失声痛哭起来,他说他好后悔。同学们,淫秽物品的危害极大,是人类的“精神鸦片”,它的蔓延,毒化社会风气,污染人的心灵,诱发各种犯罪,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自控能力较差的未成年人更要当心,面对这把利刃,我们要自觉抵制淫秽物品,即使偶尔接触,也应坚决放弃。为使自己健康成长,远离淫秽物品是你们的最明智选择。
9、未成年人不宜进入营业性网吧、歌舞厅等场所。近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精神生活也变得越来越丰富多彩,尤其是你们当中的很多学生喜欢放假回家上网,整天整夜的出没于网吧,危害极大。首先,一些中小学生沉湎于网吧、电子游戏及其他娱乐中,学习兴趣减退,成绩下降;其次作为学生本身没有收入,出入网吧给家庭增加一大笔开销;更严重的是有的学生因此误入歧途,被别有用心的坏人勾引、利用。有的人钱不够花,就去偷去抢,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012年发生一起盗窃案,16岁的小崔、15岁的小李和小涛以及14岁的小东均是长丰人,为了搞钱上网、玩乐,他们4人伙同刚认识不久的小许,屡次出没在合肥同一小区内,两周内连续偷得多辆“迅鹰”牌助力车。
11月13日晚,小崔提出去位于庐阳区的某小区内“看看”。当晚12时许,5人带上作案工具来到事先踩好点的一小区,在小区大门口转悠的时候,引起了保安的注意。闻讯赶到现场的民警,当场抓获4人,另外一人小许在逃。经审讯,这个由5名未成年人组成的抢劫团伙,为了搞钱上网和吃喝,先后在合肥多个地方疯狂盗取10余辆助力车。了解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下面我们重点给大家说下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 违法犯罪呈现低龄趋势
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呈现低龄化的趋势,违法犯罪的低龄趋势潜在着巨大的社会危害,有的孩子7、8岁就开始了犯罪生涯,14岁以下的少年违法犯罪增多。有的11岁、12岁就开始有劣迹,有的13岁、14岁就进行犯罪活动,甚至参与重特大犯罪活动。据报道,目前我国黑社会犯罪团伙外围成员已出现中学生。另外,在校生犯罪有增多势头,有的学生逃学、辍学、离家出走,流浪到社会后以盗窃、抢劫为生。
2、 犯罪类型增多
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涉案已不再是过去的两三种,案由范围已扩大到9种之多。主要是盗窃,特别是团伙盗窃最为普遍,此外,高消费、超前消费、物质攀比等社会风气,也对未成年人的财产犯罪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陆某是一名在校生,以前成绩优异,可自从迷上电子游戏后,一学期上课的时间不超过十几天,整天在游戏房里打游戏,后来为了支付游戏花费,竟然偷盗同学家里2万多元钱。在悔过书中,他沉痛地写道:我第一次玩电子游戏,就被它那虚拟世界里的节奏、情节、色彩迷住了。从此我无心上课,把钱和时间都花在游戏上。渐渐地我已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为了弄到打游戏的钱,我向同学伸出了罪恶的手,最后当冰冷的手铐拷住了我的双手时,我的整个世界都沉落了,一切都结束了。
3、结伙犯罪较多
由于未成年人独立性差,喜欢结伙聚群玩耍,若与有不良行为的人或有犯罪行为的人混在一起,就很容易被感染,结成犯罪团伙。像你们很多同学喜欢在学校成群结队,这些都是隐患。犯罪团伙这些人在作案时,相互壮胆、相互逞强,很多学生在学校打架都喜欢相互壮胆,一个人犯罪胆小如鼠,两个人犯罪气壮如牛,三个人犯罪就无法无天了。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以王某为首的8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一举摧毁了这个疯狂的抢劫、盗窃团伙,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这个犯罪团伙中最大的18岁,最小的才15岁,多次持刀拦路抢劫出租车、疯狂盗窃摩托车等,有时一周内作案几次,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4、违法犯罪突发性强
你们这个年龄是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关键时期,心态不稳定,自我控制力差,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与诱惑,没有辨别能力,有的时候进行犯罪行为时不一定有预谋,有计划,常常心血来潮,一时冲动,摆式子、耍个性而不计后果,有的同学犯了错误,老师多说几句,就手握拳头,气的直冒烟,很多同学在班级上课不听课,老师说几句,马上摆出一副不服气的丑态,这些都是不良的行为。
5、以暴力犯罪为主
近年来,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暴力杀人、抢劫、伤害等犯罪日渐增多。据某法院少年庭对2000年以来共审结的170件案件分析,其中伤害案件29件,抢劫62件,暴力犯罪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2009年11月21日晚,一11岁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因上课时看租来的书被老师没收,需向店主赔书钱,便于当晚怀揣匕首,来到一个粮油店,买完泡泡糖后,将店主捅了22刀(导致死亡),并将店主4岁的女儿连捅2刀(导致重伤),拿上柜台内的134.4元后逃跑
6、犯罪区域城镇居多
城镇人口密集,市场繁荣,文化活跃,交通方便,对未成年人有着极大的诱惑。有的人白天打工,晚上犯罪;有的甚至不上班,不就业,整天考虑的就是如何犯罪。小旅馆、出租房和日夜开放的网吧,往往成了他们谋划犯罪的据点,值得特别注意的是,那些以城镇学校为作案区域的各类未成年人侵财犯罪正日益由中小学校向大中专学校蔓延,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有的侵财伤人,有的甚至侵财害命,给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永远无法弥补的损害,留下了永远难以愈合的创痛,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7、模仿黑社会犯罪初具苗头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成为当今国际性的社会问题,青少年模仿黑社会犯罪更是时下社会问题的一大难点。青少年模仿黑社会犯罪人员主要是易犯罪的青少年群体,这些青少年中,大多数在学校期间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处于违法犯罪的前沿和边缘,或者干脆已有违法犯罪行为,这些模仿黑社会的青少年有着相对固定的生活圈、交际圈、拉帮结伙在互相影响的作用下,形成了团伙。这些人讲究享受,经常出入娱乐场所,法制观念极其淡薄,哥们义气严重。以武力为后盾,主观恶性强,非常凶残,模仿黑社会犯罪的青少年,往往遇到分歧便采取暴力手段解决争端,而且很少顾及后果,手段也较野蛮残忍。如河南某县公安机关在整治某厂子弟学校的治安秩序时,发现该校由“双差生”组成的所谓“大刀帮”、“青龙帮”、“飞虎帮”、“蛛蛛帮”、“小青龙帮”等学生帮伙7个,涉及61人,其中小学生51人,他们专门从事诈骗、抢劫同学财物、破坏教学秩序。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犯罪不是天生的,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是罪犯,就会杀人抢劫,他都有一个过程,那么,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哪些呢?总结起来,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有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家庭的因素。那么,今天我们就着重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的犯罪内外在的成因
(一)主观成因
1、生理成因
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不平衡、有缺陷,在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教育下,极易受到外界不健康因素的影响,进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加上自我控制能力不强,所以经常表现为有旺盛的精力但用之不当,在不良因素的影响下,极易发生暴力性的违法犯罪。如你们当中很多人喜欢打架斗殴,有的未成年人在社会中抢劫、寻衅滋事等。一些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淡薄者,控制不住冲动而走上犯罪道路。
2、心理成因
未成年人的心理普遍充满了复杂性与矛盾性,没有辨别能力还喜欢自作主张,容易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获得更多的自由,在无力满足自己的需要和欲望时,心理上难免产生许多矛盾和冲突,以致引发违法犯罪行为。你们很多学生自私自利,以自我为中心,个人主义严重,眼里只有自己。在这个基础上,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情形增加。
3、道德意志薄弱、是非观念模糊
我认为道德素质是你们能否生存的法宝,很多同学,缺乏道德心,不尊师敬长、顶撞老师、辱骂同学是你们常做的事,道德意识非常薄弱,而且你们这个年龄社会阅历浅,缺少是非观念,好坏行为分不出来,往往以哥们义气代替朋友健康的友谊, 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不知不觉就造成了违法犯罪。
(二)客观成因
1、家庭的不良影响。家庭是我们接受教育的第一个场所,随着家庭结构、家庭观念的变化,家庭不再是所有未成年人的避风港,父母也不再是孩子们眼里崇拜的英雄,很多家庭父母为了生计,双双奔波在外,无暇管教子女,出现无人管教现象,或者以过于溺爱或过于严厉的态度来管教子女,使子女感觉失去家庭归属感与温馨感,增加其逆反心理,敢于反抗师长及父母,玩世不恭,自我放纵,往往不自觉地就走入歧途。各种离异家庭等“问题家庭”增多,造成青少年产生恐惧、焦虑和缺乏归属感,留下了许多后遗症。
2、社会原因
一些家庭为了生计,无力管束子女导致各种犯罪。目前我国实行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只能保证小学、初中阶段的学习教育,初中以后升不上高中的学生大有人在,这些孩子书读不了,也工作不了,在这个教育“空白”的成长阶段,未成年人浪迹社会,容易学坏,造成犯罪,危害社会。
3、文化市场的失控
不良文化的泛滥,对未成年人产生着不可忽视的腐蚀作用,很多学生喜欢进网吧、玩游戏、看小说,加上未成年人喜欢模仿,模仿暴力,容易冲动,残忍、好斗,把暴力作为解决问题的最终方式,久而久之,将恶习转化成恶性,导致暴力犯罪;很多中学生喜欢通过上网来缓解内心苦闷,每大周放假再回家之前都要去网吧溜溜,时间久了,都是隐患,长期痴迷于网络,没有经济来源,怎么办?为了支付高昂的上网费用,不惜以身试法,实施抢劫、盗窃等犯罪行为。
4、同龄群体不良交往的影响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少数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并恶性发展,它与同龄群体的不良交往息息相关的。不良交往往往是未成年人走上团伙犯罪道路的起点。一些被家庭抛弃的不良青少年,有了共同语言,在学校寻找所谓的“志同道合之人”,用你们话说就是一个道上的人,聚集在一起,相互观察、模仿,使得不良的行为习惯得到强化,然后经过犯罪学习,违法尝试,沦为犯罪团伙。社会危害性极大。
四、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由于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对社会危害较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这种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怎样加以矫治呢?
1、送未教所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未教所是对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青少年进行教育的场所,三个条件:(1)年龄在12周岁至17周岁;(2)有犯罪行为, (3)不适宜留在原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对未成年
人送未教所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在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者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办的特殊学校)进行学习。工读学校在课程的设置上除了设置与普通学校同样的课程外,加强了法制教育的内容,对这些具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治工作
2、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7条规定,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未成年人的许多严重不良行为,本身也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可以有警告、罚款、治安拘留等。
3、刑法制裁
我们上课时给大家说过,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一般不负刑事责任,但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则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有的人认为那我未满14周岁,就不要负责任了,不对!法律另有规定:对于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或劳动教养。还是要给予制裁。
五、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最后,再讲一讲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经常学习法律知识,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起,从小事做起加强自我修养,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如曾经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案,涉案人员有三人,其中年龄最小的王某年仅14周岁,楼某与李某到网吧找到王某,并邀王某去玩,王某就跟随前往来到一住宅区,楼某带头敲开被害人的家门,后进屋要拿钱,被害人不从,李某便上前抢被害人脖子上的金项链,王某见状退出房外,最后楼某被判8年徒刑,李某被判5年徒刑,王某因年少,不辩是非,又没有实施具体行为,最后检察院对他作了不起诉处理,此案中如果王某也积极主动动手帮助实施抢劫,那么王某也将被判刑坐牢。我们要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最值得学习的态度。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有一位舒某某同学原是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另一中学读书后,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特别是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不玩游戏机,
不吸毒、不随便结交不良朋友,不参与赌博,提高辨别能力,增强道德心,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你们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只可智取,不可利敌,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如果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通过各方面的力量来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同学们,你们正处于人格极易扭曲的年龄段,要想实现自己的理想,除了社会、学校、家庭关系,更重要的自重,以法律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希望通过学习在座的各位同学警钟长鸣,及时矫治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愿同学们从现在起,从小事做起,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俗话说的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棵小树长弯了,最简单方法砍掉就行了。一碗水不小心弄脏了,不能喝了,怎么办?没有关系,大不了我们不喝,然而一个未成年人出现了偏差,那就会影响他的人生。久而久之不改,就会成为你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罪魁祸首,同学们,最后请你们记住一句话“你可以后悔!你可以在学校后悔,你可以在路上后悔,你可以在家里后悔,但是,你千万不能在监狱里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