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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学分

发布时间:2024-04-01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4年4月1日发(作者:)

第二课堂学分

附件1: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课堂是组织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是对第一课堂的有机延伸,是与第一课堂共同实现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通过开展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拓展和整合课内外实践教学环节,探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为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实现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积极作用。为了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应用与实践能力,规范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范围

第二课堂活动包括培养学生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应用能力、创业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发展、沟通协作意识等方面的项目。根据活动形式划分如下:

1、读书活动类:由学院组织的主题读书活动;

2、学科竞赛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课外科技与创业竞赛;

3、科研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科研立项、在指定级别的科研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

4、专题讲座类:由学院各分院(部、中心)组织的专题讲座;

5、专业能力拓展类:由学院各分院、部组织的各类专业能力拓展项目;

6、创业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创业培训与实践活动项目;

7、社会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项目;

8、社会工作类:由学院与分院(部、中心)安排的校内管理岗位工作;

9、其他活动类:经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团委审核认定的第二课堂其它活动或项目。

二、第二课堂学分计算办法

1、基本学分要求

(1)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第二课堂学分设置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学生必须获得规定的最低学分才能毕业。

(2)第二课堂必修学分2学分,选修学分最低5学分。

(3)第二课堂学分计算的基本单位为0.1学分。

(4)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根据活动量与成果计算学分。

(5)为兼顾特长与均衡发展,根据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的不同特点,对部分类型活动的选修学分设置累计最高计算学分。

2、必修学分

“读百本书活动”是第二课堂必修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学院规定的书籍种类和数量的阅读,并写出读书心得。必读书2学分。

3、选修学分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在第二课堂选修活动项目中,选择参加部分项目,获得至少5个学分。选修活动的学分计算标准见表1。

1

三、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分工

1、第二课堂活动审核与组织机构

(1)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团委为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审核机构。

(2)各分院(部、中心)(团委)为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组织机构。

2、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工作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与承办第二课堂活动的相关部门负责日常活动情况的记录与确认工作。各分院负责根据相关规定对学生参加活动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并进行学分认定。

3、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与承办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工作档案,认真负责地记录学生参加活动的情况,并在活动结束后进行确认,提供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审核与认定的依据。

表1 第二课堂选修活动学分计算标准

序 号

活 动

类 型

学分计算标准

经培训成功全程参加院级学科竞赛并获得成功参赛奖及以上等级奖,计0.2学分;

经选拔性培训成功参加校级学科竞赛,并获成功参赛奖及以上等级奖,计1学分;

经选拔性培训成功参加省级及以上级学科竞赛,计2学分。

获得院级学生科研课题并结题,计2学分;

获得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3学分;

获得校以上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推荐,计2学分;

获得省(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5学分。

累计最高

学分限制

说 明

同一学科类竞赛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根据竞赛获奖文件认定学分。

同一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根据立项与结题文件认定学分。

推荐项目由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每一专题讲座只能计一次。

1

学科

竞赛

2

科研

实践

3

专题讲座

4

专业能力拓展

5

创业

实践

参加由各分院、部组织的专题讲座,按照累计次数计算学分。参照《浙江财经累计最高计2学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讲座管理暂行办分。

法》(浙财院东团【2011】3号)执行。

单项3学分以下(含)累计最高计参加由各分院、部组织的各类专业3学分。重大项目能力拓展项目,并获得实体性成果,给予单项超过3 学分计算学分。

可不作最高学分限制。

单项3学分以下(含)累计最高计全程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3学分。重大项目以上各类创业培训与实践活动项目,给予单项超过3 学分计算学分。

可不作最高学分限制。

同一类型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同一类型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2

6

社会

实践

社会

工作

7

8

创新奖励学分

全程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给予计算学分。

学生在校期间由学院各分院、部聘任或安排校内管理岗位工作项目,在规定时期内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给予计算学分。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创新与奖励学分可认定为第二课堂相关活动类型的选修学分。具体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创新与奖励学分认定暂行办法》计算学分。

累计最高计2学分。

累计最高计2学分。

同一类型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不受第二课堂相关活动类型最高累计学分限制。

不能与培养方案第一课堂学分重复认定。

四、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成绩管理

1、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充分发挥潜力与专长,在活动中提高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原则上学生应当在第七学期前完成第二课堂学分的修读。

2、第二至第四学年每学年开学第一周,学生对前一学年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提交学分审核材料,各分院依此对学生在前一学年获得的第二课堂学分进行认定,并进行学年学分汇总记录。个别项目安排在第四学年的可以在项目结束后进行学分认定与记录。

学生应当提供的第二课堂学分审核材料包括:

(1)前一学年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的总结

(2)《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

(3)《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由学生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相关项目填写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申请。

3、第七学期第十周,各分院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手册》各学年第二课堂学分汇总记录,对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获得的总学分进行毕业前审核,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汇总表》,根据第二课堂基本毕业学分要求评定“合格”或“不合格”,并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基本条件之一。

4、第二课堂学分补修原则上安排在第七至八学期。

5、学生参加的活动未列入学院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如提出申请第二课堂学分要求者,应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特殊项目学分认定申请表》,经主管部门进行确认与审核后,由学生所在分院进行学分认定。

五、附则

1、本办法自2008级起执行。

2、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3

附件2: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一、必修学分设置及认定办法

“读百本书活动”是第二课课堂必修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书籍种类和数量的阅读,并写出读书心得至少8篇,经批阅成绩为“合格”(含)以上,记必读书2学分。

二、选修学分设置及认定办法

(一)读书活动类

学生参加“读百本书”相关活动,获得20个积分,记1学分。

(二)学科竞赛类

1、经培训成功全程参加各类文体竞赛、知识竞赛、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学科竞赛等,并获得成功参赛奖及以上等级奖,分院级计0.2学分;院级计0.5学分;校级计1学分;校外级计1.5学分;省级及以上,计2学分;

2、同一学科类竞赛按学分从高计一次。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

3、根据竞赛获奖文件认定学分。

(三)科研实践类

1、获得分院级学生科研课题并结题,计2学分;

2、获得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3学分;

3、获得校以上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推荐,计2学分;

4、获得省(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5学分;

5、同一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

6、根据立项与结题文件认定学分。推荐项目由科技服务部审核。

附:合作完成科研课题分配比例排位表

作者排位顺序

1

2

3

4

5

6

排位1

1

0.7

0.6

0.5

0.5

0.5

排位2

0.4

0.3

0.3

0.3

0.3

排位3

0.2

0.2

0.2

0.10

排位4

0.10

0.10

0.10

排位5

0.10

0.10

排位6

0.10

即,根据不同级别课题的标准分数乘以表格中的比例。

(四)专题讲座类

1、学生参加经院素质拓展中心核定的各类讲座,以讲座卡记录为依据,院级讲座4次为1单元,记1个学分;分院(部)讲座4次为1单元,记0.5个学分,以此类推;{2009级在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2010年9月)之前的讲座均按院级计算,此前还没进行院级与分院级的划分。}

2、学生参与经院团委实践与非课堂教学中心敲章认定的各类讲座,若申请学分必须出具主办单位的证明,如签到记录等。4次讲座为1单位,计0.5分;

4

3、此类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学分。每一专题讲座只能计一次。此类别累计最高不超过2学分。

(五)专业能力拓展类

1、计算机能力考试

(1)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取得计算机能力三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

(2)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程序员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得2、3、6个学分。

2、外语能力考试

(1)非英语专业学生获得CET—6级证书(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获得CET—4级证书);外语专业学生取得专业外语八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

(2)取得大学英语口语证书,可申请获得1个学分;

(3)取得上海市外语口译岗位中、高级资格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2、3个学分;

(4)雅思考试成绩6分、托福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3个学分。

3、学生取得其他由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经院素质拓展专家委员会认定,可申请获得1-5个学分。如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税务师证书或国家司法考试合格证书者,可申请获得5划入学分。

4、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获二级乙等及以上者,给予1学分。

5、参加汽车驾驶培训,通过正规学习获汽车驾驶C照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1学分。

6、学生在某方面有特长,经院素质拓展专家委员会认定,可申请获得1-3学分,原则上以在校期间取得相应的专业等级证书为准。

7、各类从业资格证书按1分计算。

8、申请该类学分不设上限,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按最高学分计。

(六)创业实践类

1、积极参与各类创业创新活动,其创业项目获得分院级(含)以上立项并结题或获得相关奖项,计1学分;

2、参加各类创业培训,取得培训认证证书,计1学分;

3、全程参加分院级及以上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并取得相关奖项或名次,计1学分;

4、此类别同一类型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单项3学分以下(含)累计最高计3学分。重大项目单项超过3 学分可不作最高学分限制;

5、此类别由团委审核。

(七)社会实践类

1、学生寒暑假期间参加社会实践,不论团体或个人形式,完成实践报告的,每次计1学分,以团委提供的名单为准;

2、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累计服务时间满20小时,计1学分。此类最多计2学分,同一项目从高计一次。以团委自愿者服务中心出具的志愿者服务证或志愿活动主办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八)社会工作类

1、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经部门考核合格的,可计学分,可累加,此类最多计2学分。

具体任职加分办法参照下表

分值

1

0.9

0.8

0.7

职 务

各院级学生机构学生负责人(正职);团工委副书记;五星级社团社长

各院级学生机构学生负责人(副职);四星级社团社长

各院级学生机构部长;学生党支部学生负责人;分院团总支学生副书记、分院学生会主席、社管中心主任;三星级社团社长;寝室楼长

各院级学生机构副部长;分院学生会副主席、社管中心副主任;院级学生社团社长;5

寝室楼层长

0.6

0.5

0.4

0.1

分院团总支委员;分院学生会、社管中心各部长;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分院级学生社团社长;新生助理

各院级学生机构干事

分院团学机构干事;班级团支委;副班长、文艺、体育、生活、心理、安全委员;寝室长;团小组组长;学生社团正副部长

注册为学生社团成员

(有09级学生曾在原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原学生教育管理委员会、原学生事务委员会机构任职的,仍按院级机构标准计算。)

(九)其他活动类

1、加入艺术团等特长团体,参加校级以上(含)演出5次,计1学分;

2、学生本人在省级公开发行报纸发表500-1000字的校园新闻,要求反映学校风貌,积极向上,出现学校名称,每篇计1学分,在省级公开发行报纸发表1000字以上的校园新闻,要求反映学校风貌,积极向上,出现学校名称,每篇计2学分,在国家级公开发行报纸发表500-1000字的校园新闻,要求反映学校风貌,积极向上,出现学校名称,每篇计2学分。国家级公开发行报纸发表1000字以上的校园新闻,要求反映学校风貌,积极向上,出现学校名称,每篇计3学分,同一项目从高计一次,由学院宣传部门审核。

3、经教务管理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审核认定的第二课堂其它活动或项目。

6

附件3: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本科生创新与奖励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为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引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进一步激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活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塑造高素质的创新人才,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创新学分

(一)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课外科技活动中取得的突出成果,以创新学分的形式予以认定。

(二)创新学分项目及学分认定办法

1、在各类经学院认定的学科竞赛中,其作品、成果获国际特等奖,每项计7学分;获国际或国家级一等奖,每项计6学分;获国际或国家级二等奖,每项计5学分;获国际或国家级三等奖,每项计4学分;

2、在各类经学院认定的学科竞赛中,其作品、成果获省级一等奖,每项计4学分;获省级二等奖,每项计3学分; 获省级三等奖,每项计2学分;

3、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根据学术期刊的级别认定创新学分。论文作者单位须注明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期刊级别按《浙江财经学院期刊定级标准》执行。具体学分如下:

(1)在国家一级A学术期刊上发表3000字以上的论文,每篇计8学分;

(2)在国家一级B学术期刊上发表3000字以上的论文,每篇计6学分;

(3)在国家二级学术期刊上发表3000字以上的论文,每篇计3学分;

(4)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3000字以上的论文,每篇计2学分;

(5)在市级学术期刊上发表3000字以上的论文,每篇计1学分;

4、翻译作品(含文学创作及专业类著作)且由正规出版社发行,或者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者,每一万字计1学分,最高不超过6学分;

5、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文学报刊上发表1,000字以上、5,000字以下的文学作品,每篇计2学分;发表5,000-10,000字的文学作品,每篇计3学分;发表10,000字以上文学作品,视作品字数确定其学分数,最高不超过6学分;

6、在专业刊物上发表美术(含摄影)或设计作品,或美术或设计作品在省级以上展览中选用者,计3学分;

7、取得发明专利,计8学分;取得实用型专利,计4学分;取得外观设计专利,计2学分;

8、科研成果获得校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每项计3学分;获得校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每项计2学分;获得校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每项计1学分;

(三)其它确需计算创新学分的项目,由教务管理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学分数。

二、奖励学分

(一)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与各类文体竞赛和实践活动成绩突出的,以奖励学分的形式予以认定。

(二)奖励学分项目及学分认定办法

1、参加校外各类文体竞赛、知识竞赛、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活动,获国际

7

级奖项,每项计7学分;获国家级一等奖,每项计6学分;获国家级二等奖,每项计5学分;获国家级三等奖,每项计4学分;获省级一等奖,每项计4学分;获省级二等奖,每项计3学分;获省级三等奖,每项计2学分;获市级一等奖,每项计3学分;获市级二等奖,每项计2学分;获市级三等奖,每项计1学分;获各类三等奖以下奖项者,参照三等奖奖励学分减半计算。

2、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社会活动的团体和个人,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每项计6学分;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每项计4学分;获得市级荣誉称号的,每项计2学分。

3、获得国家级各类社团荣誉称号的社团项目,每项计6学分;获得省级各类社团荣誉称号的社团项目,每项计4学分;获得市级各类社团荣誉称号的社团项目,每项计2学分;获得校级十佳社团的社团项目,每项计1学分;

4、学生参加各类创业创新活动,注册成立公司开展业务的,每项计4学分;创业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含)政府专项创业资金资助,每项计5学分;

(三)其它确需计算奖励学分的项目,由活动组织部门报学生工作部确定其学分数。

三、创新与奖励学分的分配

1、获得创新与奖励学分的团体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参与者协调分配,分配方案须报主管部门审批。

2、学生在同一项目取得的成果,其创新学分以每次(或每篇、每项,下同)为单位认定,同一项目只取其最高分的一次,不重复计算。

四、创新与奖励学分的认定程序

1、创新与奖励学分的认定采用申请审批制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符合本办法规定者,均可申请创新与奖励学分。

2、凡符合申请创新与奖励学分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创新与奖励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分院,经分院审核汇总,按项目性质分别报教务管理部或学生工作部审批同意后,即取得创新与奖励学分。

3、学生在申请创新与奖励学分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已获得的创新与奖励学分,并按《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创新与奖励学分的学籍管理办法

学生取得的创新与奖励学分按项目类型记入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管理档案或主修专业(含双专业)的学籍管理档案,具体按如下办法处理:

1、学生取得的创新与奖励学分,按项目性质计入第二课堂选修活动的学分,具体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如果学生有特殊需要,其取得的创新和竞赛类奖励学分需要计入专业培养方案第一课堂学分,可以按项目性质以及成果内容计入相应教学模块的选修课程学分,成绩一般以“良好”记录,成果特别突出的项目经评审后以“优秀”记录。同一项目的创新与奖励学分不能与第二课堂学分重复计入。

六、附则

1、本办法自2008级起执行。

2、本办法由教务管理部、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8

附件4:

《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手册》使用说明

1、“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 的实施主要围绕职业设计指导、素质拓展训练、建立评价体系、强化社会认同四个环节展开。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 ) 均在实施范围之内。《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手册》是推进 “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 的重要载体,主要用于记载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对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产生积极影响的重要经历及取得的主要成绩。

2、《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手册》适用于我校在籍的本科学生

3、《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手册》可作为学生综合测评、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依据,并可用于学生毕业求职。

4、《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手册》采用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统一印制的版本,该证书全国通用。所列大学生素质拓展的内容共分六个栏目: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术科技与创业创新、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专业能力与技能培训及其它。

“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 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各类危培训及在思想道德等方面的优秀表现。

“ 学术科技与创业创新” 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研和创业活动中取得的成绩。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 栏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加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 文化艺术与身心健康” 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各类文体艺术活动取得的成绩,以及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其它经历。

“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 ” 栏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校内外各类职务以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

“专业能力与技能培训 ” 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各类提升专业能力、技能培训及取得的成绩。

5、《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手册》主要记载学生的经历和客观表现,一般不作主观评价。所参加的活动需注明是 “ 组织 ” 还是 “ 参与 ” ,所获奖励需注明名称和级别,所发表文章需注明报刊名称及日期。六个栏目可能有交叉的内容,填写时应看活动具体侧重那个

9

方向选择适当栏目。表格的设计以学期为单位,填写和认证以学期为单位,因此填写时应根据本校每学年的学期数适当预留空间。

6、每学期末或第二学期开学初,由学生本人根据证书的要求,挑选本人一学期在素质拓展方面最重要的经历和表现先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表》,报本人所在团支部。团支部对所报内容逐条进行核实后,由院分院统一组织填写或打印。班级团支部负责人签字认证。学生如确有重要经历在正表空格内无法写下,可填于证书“ 备注”页中。学生参加活动如获得校外认证,也可附于本证书内。

7、在学院学生工作部指导成立“学生素质拓展中心”负责协调开展全院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学院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具体负责执行证书认证工作。每学期在团支部认证后,对学生记录认证一次,加盖专用认证章。在学生毕业时统一进行最终认证,并加盖第二课堂学分认证章也可视学生毕业求职需要适当提前。认证章由学院按统一规格、模式制作。

8、《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手册》由学院“学生素质拓展中心”统一发放,由学生自行保管。

9、经院学生素质拓展中心认证后的证书,证书内容不得再作任何修改。若确实不实之处必须修改时,需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团支部提出修改申请,逐级上报,最后经院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同意后,由学院素质拓展认证中心进行修改。

10、若证书不慎丢失,持证人要及时向团支部提出补办申请,逐级上报,最后由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根据档案资料对证书重新填写和认证。

10

附件5: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表

分院: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 时间范围:2009年9月至今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活动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归属类别

申请总分:

申请人:

申请学分

核定总分:

申请日期:

班级核定学分

本人郑重承诺所填内容真实,绝无弄虚作假。

分院审核学分:

院素质拓展中心审核学分:

部门

审核

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务管理部审核学分:

盖章:

年 月 日

注:1、归属类别栏请填相应编号:

读书活动类:01 学科竞赛类:02 科研实践类:03 专题讲座类:04 专业能力拓展类:05 创业实践类:06

社会实践类:07 社会工作类:08 其他活动类:09

2、填表范例:①****年**月组织(或参加)****活动; ②****年**月在**活动中荣获**称号(或**奖)

③****年**月至****年**月参加由***组织的***技能培训(以结业证书为准) ④****年**月至***年**月担任**部门***职务

11

附件6: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活动特殊项目

学分认定申请表

项目名称

主办部门或申请人

申请归属

类 别

申 请

学分数

申 请

理 由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建议归建 议

属类别 学分数

学生工作部

意 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核定归核 定

属类别 学分数

教务管理部

意 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12

附件7: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创新及奖励学分认定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班 级

分 院

学 号

专 业

联系电话

创新及奖励学分项目

成果类型

是否申请学分抵免

申请学分数

成果性质

是 / 否

抵免选修学分类别

公共/学科/专业

模块名称

申请理由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注:1. 本表一式三份,教务管理部、学生所在分院、学生各留一份。

2. 发表论文须由科研处签署期刊等级认定意见;专利成果须提供国家专利审批单位颁发的专利证书。

13

分院

审核

意见

科研

处对

期刊

等级

认定

意见

教务

管理部审批意

附件8: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分院

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成员名单

小组职务

组长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注: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分院工作小组由一名组长和若干成员组成(分院自行订立),组长建议由各分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或副书记担任,成员至少包括一名辅导员。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14

附件9: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_________分院_______班

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成员名单

小组职务

组长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注: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班级工作小组由3名班干部和2名学生代表组成,其中组长建议由各班长担任。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15

附件10:

工作证明

兹有 分院 班 同学

在 学年在 任 一职,参加学生工作满一学年,期间工作表现出色,学生干部考核成绩合格,申请 分。

特此证明!

负责老师签字(盖章):

2012年3月

16

附件11:

第二课堂学分汇总表

分院: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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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1

22

23

24

25

26

27

班 级

学 号

姓 名

申请学分

备 注

工作组长签名:

分院盖章:

17

第二课堂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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