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发(作者:)

卫生院养老巡诊服务制度
为满足养老机构老年人的医疗卫生需求,切实保障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按照《关于在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文卫计发〔2014〕46号)要求,我院制定了养老机构巡诊服务制度。
1. 成立巡回医疗小组,人员由临床医生和护士组成。
2. 加强宣传教育,使养老机构了解巡回医疗的重要性,使养老机构积极主动的参与其中。
3. 巡回医疗小组开展巡诊服务时应随带血压计、听诊器、常用药品、健康教育资料、健康处方和医生名片等。
4. 每季度上门免费开展卫生保健知识健康讲座1次,为每名老人发放健康处方。
5. 每年至少为老人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包括物理检查、心电图、血糖、血脂、尿常规等)。根据体检结果对老人进行个体化的健康指导和健康干预。
6. 对已发现的老年常见病通过家庭随访的方式进行跟踪,以保证随访对象得到经济、有效的治疗。
7. 对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结核病、肿瘤、肝炎等)老人纳入重点人群进行管理,每年至少开展四次随访管理服务。
8. 对巡诊中发现的病情严重者,应建议并负责联系住院,出院后积极做好患者恢复期的康复工作。
9. 开通医疗绿色通道。对病情严重的老人,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经
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出诊,根据病情需要入院或上级医院治疗。
10. 巡回医疗小组要加强养老机构内各类基础信息的收集与汇总工作,在巡诊过程中或结束后要及时认真记录巡诊情况,并归入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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