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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城市违法建筑产生的问题与原因

发布时间:2024-03-24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4年3月24日发(作者:)

浅论城市违法建筑产生的问题与原因

浅论城市违法建筑产生的问题与原因发布时间:2022-11-30T03:15:39.587Z 来源:《城镇建设》2022年14期7月 作者: 蔡强飞[导读] 当今时代经济发展迅速,城镇现代化进程逐步加快, 蔡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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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今时代经济发展迅速,城镇现代化进程逐步加快,大量人口涌进城市寻找财富的密码,但是大城市的容量是有限的,部分居民选择在合法的建筑上增添非法建筑,为自己谋求一处栖身之地,长此以往,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凸显:在利益的驱动下城市违法建筑愈演愈烈,这些城市违法建筑在严重侵害公共权益的同时,破坏了城市的美观,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并且极易激引发社会矛盾,该问题在近年来引起了广大学者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违法建筑;城市治理;利益博弈一、城市违法建筑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处罚问题

1、处罚方式单一 我国有些地区行政部门在处理城市违法建筑问题方面,往往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不顾从事违法建筑出现的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进行区别对待,往往是预期拆除乃至强制拆除的处罚方式,在行为中很有可能违背了行政法的合理行政原则,即使该建筑真的需要拆除,也应该适当的考虑成本和资源,是否拆除违法建筑的问题并不仅仅涉及到城市违法建筑本身,还应该涉及到如何有效的使其成为有效的社会资源。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我们要保护社会的资源,对社会资源进行有效利用,一刀切的执法方式只会造成财富的浪费和社会资源的浪费,而违法建筑的建造人往往难以认识到行为的错误性,一拆了之的方式是不可取的,而对于某些地区的行政部门来说,强制拆除,乃至成为了解决城市违法建筑的唯一手段。这种解决方式只会使城市违法建筑问题屡教不改,更加地影响城市发展进程,也有可能会造成市民的逆反心理,使城市治理效果不增反减。在南宁“928”强拆事件中,居民的违法建筑建立在合法建筑之上,执法部门将违法建筑和合法建筑一并拆除,严重侵害了公民的财产权和所有权。2、违建处罚无法可依 在城市治理的过程中,城管的作用,尤其大,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扩大,导致城管执法过程中出现很多新的困难,党纪我国仍没有一部全国性的专门针对违法建筑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各地方部门执行起来也是各有做法。没有人明确城管执法部门的权限范围以及工作程序等,这突出了行政、管理和技术机构对这种侵犯领土法律的特殊行为的无能为力。在城管执法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执法工作往往很难顺利进行,比如街头小吃摊和营业瘫,商贩遇到城管,往往立刻逃走,城管只好无奈地进行追击,这样的“猫鼠大战”基本上每天都在不同的街区上演,即便商贩被城管抓到,也会觉得是城管恶意刁难。这样的无法可依的情况一直延续到今天,导致城市违法建筑治理问题难以取得显著进展。城市执法部门缺少法律依据是因为,城管执法部门成立时间较短,涉及的领域较多,因此对这一领域的专门立法很困难,加上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多,城管执法的范围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二)暴力强拆 各地对城市违法建筑问题的关注度逐步提升,对城市违法建筑实行“零容忍”,“违建清零”的态度值得高度表扬,但执法手段仍需改进,片面地追求,一份满意的城市建筑成绩单,采取的方式往往过于偏激,严重威胁了公民的财产权和所有权,更有甚者,危害了公民的生命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为了城市违建“归零”这份答卷而不择手段的做法,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比如在南宁“928”强拆事件中,地方执法部门出动警力2000余人,派出如此多的警力,为确保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顺利进行,是值得肯定的,但在执法过程中,发射橡皮子弹数十发,击伤数人,严重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更有其他极端情况:在强制拆除过程中,公民不愿离开违法建筑,工作人员将其强制带离现场,不顾房屋内,其余物品直接进行强制拆除,更是危害了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这种行为不是治理城市违法建筑问题的有效手段,反而会激化社会矛盾,治理城市违法建筑进程愈发困难,不利于城市发展。二、城市违法建筑产生原因 城市中违法建筑是基于不同的原因产生的,有些是由于法制宣传不到位所导致的,有些是受到利益的驱动所导致的,还有由于历史因素所形成的,住房保障也是其中原因之一,城市规划建设对城市违法建筑的产生也有关键的影响。在提出如何治理城市违法建筑前,我们一定要细致地分析其产生原因,这样有利于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解决城市违法建筑问题。(一)居民法律意识薄弱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伯尔曼这句话于今听起来仍然掷地有声[7]。目前我国受教育水平明显上升,国家越来越重视我国的教育问题,但就城市而言,还有很多的市民受教育程度较低,城市法制宣传工作做得不够到位,导致很多市民法律意识薄弱或对城市管理建设缺少责任感,在无意中阻碍国家城镇化进程,导致了城市违法建筑的问题,很多城市居民根本不了解建设房屋的基本程序和流程,以及基本的法律法规,更不理解为什么在楼顶栽花、小动物养殖,自家墙体外扩建,自家摊位上建立停车位,室内夹层为什么还需要进行办理相关的手续、为什么还要还要进行审批,感到十分的不理解和困惑,那么也就很难对政府工作进行支持和理解,对前来查处的执法人员充满敌意, 进一步导致政府开展工作,遇到一定的阻碍,那么城市的城镇化进程也会有一定的延缓。(二)利益驱动 城市违法建筑主要分布地区之一就是居民居住点,其违法建筑的特征是数量高, 品质低。居民为了扩大居住面积,紧贴自己外墙或在庭院内,以及楼房空地进行简易房屋的搭建,这类简易房屋大多质量参差不齐,大小不一, 也没有什么美观性可言,此类违法建筑大多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所导致的,违法建筑大量积累,有一定的恶意示范作用。其次,违法建筑还有一个主要分布地区,就是街边两侧,城市土地寸土寸金,尤其在城市商业圈,人流量密集,商业规模大,在这种地段进行经营,其可获得的利润更是非常可观,居民为了增加经济

收入,侵占城市绿化带及楼前空地,人行道,甚至主干道路的一部分搭建门头房,扩大经营和收取额外租金[8]。在中国,这种策略、隐蔽、零散无组织的空间争夺,群居事件和集体活动的社会问题是非常常态化的。此类房屋在建设过程中缺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缺乏建筑质量监督部门的有效监管,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既不美观, 又严重影响交通安全, 更有可能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地理位置不好,采光差,存在全隐患,设计不合理,这些都是他们常用的进行违法建筑的借口,他们对城市所做出的贡献值得赞扬,为城市的 GDP 增长作出的贡献,也值得称赞,但建立在城市违法建筑基础上的贡献,真的是城市所需要的吗?还是他们心底对利益的渴望促使他们做出这样违建的举动?究其原因,其实还是经济利益的驱动,一些市民被经济利益蒙蔽了双眼,作出了错误的示范,也引得其他市民竞相模仿, 造成了城市内大量违法建筑的产生。

参考文献[1]张润泽.试论我国“违建入刑”制度创新[J].法制与社会,2021,(08):20-21.

[2]王洪平.城市违法建筑的司法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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