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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本科生人文素质学分与创新能力培养学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03-22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4年3月22日发(作者:)

艺术学院本科生人文素质学分与创新能力培养学分实施办法

艺术学院本科生人文素质学分与创新能力培养学分实施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从1999年开始实行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综合培养计划包括专业教学计划、附修专业教学计划、人文素质教育计划和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四部分。各教学环节互有联系,学生除了完成本专业教学要求外,还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自己的特长与兴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人文素质教育活动和创新能力培养活动。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人文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结合艺术学院本科生专业特点,为了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及提升综合素质,特制订以下实施办法:

一、人文素质教育活动

(一)必修项目

内容:人文素质课程、公益劳动、思想政治实践教学活动;

具体实施:以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二)选修项目

内容:校园文化活动、各类文体活动和竞赛(不少于2学分);

具体实施:1.学生参加由校团委、校学生会等校级学生组织及各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大型文艺演出、美术书法展览、诗歌朗诵、文学征文等,凡有作品或参加表演的可获得学分。每次活动获0.5学分,出示由主办单位开具的讲座票作为考核依据。学生要求至少获得1学分;

2.学生参加院内活动,观看学院举办的演出活动(如新年音乐会、专业技能竞赛等)以及及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文体活动。每次活动获0.5学分,出示由学院团委开具的讲座票作为考核依据。学生要求至少获得1学分。

二、创新能力培养活动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一定的创新能力培养活动,四年累计不少于4学分。累计学分达不到4学分的,不予毕业。创新能力培养活动内容及学分规定如下:

(一)科研活动

学生在校期间参与课外科研实践项目,并顺利结题,根据科研投入的时间,按照一学期2学分、一学年4学分的标准计算,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目前我

校本科生课外科研实践项目包括: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研究计划(SRP),“百步梯攀登”计划,大学生创新基地项目,以上项目调整按教务处发文为准。毕业设计(论文)不在此范围内。

(二)学科竞赛及演出

1.专业领域竞赛

学生参加各级别专业赛事获奖者,加分如下:国家级(如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1学分/次,省级(如广东省大学生艺术展演)0.6学分/次,院级(如学生专业技能比赛)0.4学分/次,出示获奖证书作为考核依据。

2.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演出活动

学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演出活动(如高雅艺术进校园、华南理工大学与南粤人民心连心等),演出者按演出项目加分如下:0.4学分/次,累计2学分封顶,出示学院参演证明作为考核依据。

3.参加学院组织的讲座以及大师课

学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讲座以及大师课,加分如下:0.2学分/次,出示学院讲座票作为考核依据。

4.学生参加校内科技前沿与新技术专题讲座

指“世纪木棉”讲座、各类名师报告会等由学校各单位组织的科技专题讲座,参加者加分如下:0.2学分/次,出示由主办单位开具的讲座票作为考核依据。

本办法从2013级开始实施,由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

艺术学院本科生人文素质学分与创新能力培养学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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