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发(作者:)

第一讲 各国预审制度的比较(二)
周叶谦
【期刊名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1987()2
【摘 要】荷兰的刑事诉讼法典没有具体规定哪些案件应该进行预审。一般地说,比较严重和比较复杂的案件要进行预审。第29条对于讯问被指控人做了一些重要规定。例如,不得强迫他做陈述,并应在讯问前将这一点通知他。被认为是非法的讯问手段包括:逼供或诱供、许愿或威胁、讯问时间过久、使用麻醉品或测谎器,等等。以这些方法获得的供认不能作为证据采用(即使供认是真实的也不能作为证据)。第186条规定,在讯问被告时。
【总页数】3页(P62-64)
【关键词】预审制度;被告人;预审法官;预审学;讯问被告;大陆法系;律师;英美法系;证据;刑事诉讼法典
【作 者】周叶谦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631;C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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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一讲 各国预审制度的比较(一) [J], 周叶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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