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发(作者:)

浅析庄子的美学思想
摘要
庄子继承了老子“道法自然”的观点,把自然视为审美的最高境界。庄子认为,美的本源在于大美不言、自然本性,自然之美在于事物朴素、率真的情态。但基于其万物齐一的哲学思想,庄子所建立的是一种相对主义美丑观。
关键词
庄子 自然美 相对主义
大美不言
一、自然之美
庄子对美的论述,突出了个体的存在,重视人或物的个性,认为任何事物只要依于天性、率性纯朴便是美的。而要保持天性、本性,主
要在于自然无为。为此,庄子提出了“天道”与“人道”的区别:“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主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庄子•在宥》)具体来说,“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庄子•秋水》)很明显,庄子是崇天道而弃人道的。天人之别,在于因任自然还是违反、破坏自然。成就美的是天道,残害美的是人道。
天道所成就的自然美,在庄子看来是朴素、率真之美。所谓朴素,就是纯任本性,不加雕饰,也就是顺乎“道”的规律。所谓率真,也就是率性自然,表达出自己的真情实感,使自己的本性与自然之“道”的本性相合。
朴素是庄子所极力推崇的一种美,朴素的实质仍在于自然无为。
它是人们的思想复归精神家园的一种表现,是纯任天性的本然状态。“既雕既琢,复归于朴”(《庄子•山木》),当人们在喧嚣的世界游走奔波,劳心劳力,蓦然而返,会发现生命本初的纯真与安然才是最美的境界。所以庄子说:“静而圣,动而王,无为也而尊,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庄子•天道》)
庄子对朴素之美的推崇是与对人道害美的无情批判紧密结合的。著名的浑沌之死便是典型的一例:浑沌本是浑然天成的初始状态,是朴素之美的象征,但倏和忽却以为“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庄子•应帝王》)这个悲剧告诉我们,不管出于何种目的,违背自然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自作聪明的有为,往往破坏了原有的美感。“是故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庄子•骈拇》)马的本性是吃草饮水,翘足而陆。伯乐却以善治马为名,烧之,剔之,刻之,雒之,终于导致马死者过半。庄子用一个个寓言告诉我们,天地万物都有自己的天性,都有保有自己天然之美的权利,我们应该抱着顺其自然的态度,循道而行,尊重个体的自由发展,不要强有所为。即“曲者不以钩,直者不以绳,圆者不以规,方者不以矩,附离不以胶漆,约束不以绳索。”(《庄子•骈拇》)做到这些就是识达了生命之真,体会了自然之“道”。而现实生活中并不是这样,陶者治埴,则“圆者中规,方者中矩”;匠人治木,则“曲者中钩,直者应绳”,其结果是破坏了并不欲中规矩钩绳的“埴木之性”。(《庄子•马蹄》)庄子对这些破坏自然之性,以人道害美的行为是非常痛恨的。
从社会现象来说,自然又表现为真实,自然之美也是率真之美。相应地,虚伪矫饰就是丑。西施经常心疼,所以捧心颦眉更添其美,因为她出于自然,有真情实感;而摹仿她的女子,虽然也捧心颦眉,并不是由于心疼,只是矫揉造作,装腔作势,违反了自然,丧失了朴素的本性,因此,“其里之富人见之,坚闭门而不出;贫人见之,契妻子而去之走。”(《庄子•天运》)庄子还有一段关于真的描述:“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悲无声而哀,真怒未发而威,真亲未笑而和。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庄子•渔父》)这里的“真”在相当程度上是一个与“道”、“自然”同义的概念。它也是一种至美的境界。无饰无伪,不拘于俗,是人的自然本性;任何矫饰和伪装,都是伤害人的自然本性的,也就是损害生命之真的。真情的自然流露才能打动人,只有“法天贵真”、“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才能使人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发展。只有这样,人的生命才不是矫饰的,而是真的,也是美的。
总之,庄子认为,美的本源在于自然本性,自然之美在于事物朴素、率真的情态。人们要保有这种美,一方面应该尊重物性,使万物顺其自然天性,不以人害物。另一方面要保持自己的本真,率性自然。
二 庄子的相对主义美观
庄子从唯心主义、虚无主义的“道”出发,提倡“无为”境界,顺应自然,不滞于物,追求无条件的精神自由,心灵充实之谓美,“人
的自然化”之谓美, “心灵的自由”之谓美。他以一种沉着有序的生命意识来欣赏美、把握美。庄子否定形式化、世俗的、功用化的艺术,肯定超越使用目的、超越政治事功和理智判断的纯粹的审美意识。
庄子的“大美不言”
庄子的“大美”思想是庄子美学思想的核心内容。庄子主张质朴混沌的大自然本身是最为完善的,具有至高无上的美: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庄子·知北游》),“大美”就是最全最完整最高境界之美。
庄子的“有为与无为”
庄子讲求主体从既定的生命模式和思维定势之中解脱出来,崇尚“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去权力、去繁冗理性的美学追寻。他效法自然无为的天道:“动而天行”,“循天之理” (《庄子·刻意》),即返朴归真,达到素朴无为。无为,实际上是一种道德有为,借助于此,庄子方可游世而不同世,简而言之:用“无为”的手段,达到“无不为”的目的。
庄子论“人格之美”
伯夷和叔齐因不食周粟而饿死在首阳山上,孔子评价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论语·述而十五》),而庄子却在《庄子·骈拇》中举为耻食周粟而饿死首阳的伯夷和为谋私利而死于东陵山的盗跖两例,以为他们“所死不同,其于残生伤性均也。”“在庄子看来,伯夷和盗跖在市区人的本真之性上完全没有区别,这就是君子和小人的齐一,为仁义而殉身和为逐利而死的齐一。”[3]
庄子的人生价值审美观:“鱼之乐”
《庄子·秋水》载,庄子与惠施曾游于濠梁之上,庄子睹物思人,触类旁通:“倏鱼出游从容,是鱼乐也”。对人生的痛苦体验,使得庄子向社会之外寻觅人生的乐趣,自然美感正好可以充实他的生存体验形成的空虚。庄子的哲学发端于自然审美,由自然美过渡到生存美,进而思考自然和社会的关系。庄子视鱼犹得道之人,水犹道体。鱼无贪欲、无纷争、无私藏,恬淡纯朴,得水见性,自足自造。鱼可以说是庄子生存美的意向的对象物,以至于庄子成了一个“鱼化”的形象。“鱼之乐”是由于天性真朴,人之至乐也应当是涤除社会性返归自然情性。
二、庄子的相对主义美丑观
对自然美的追求,使庄子对世俗所谓的美丑进行重新审视。他认为一般人所说的美丑都是相对的,从而也是应该予以否定的。庄子的这种相对主义美丑观,是他建立在齐物论基础上的相对主义哲学思想在美学上的体现。庄子认为万物没有共同的标准,所以万物齐一,也就
没有美丑之分。他指出:“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庄子•齐物论》)厉是丑陋的女人,她之所以成为与西施同样的人,在于她保持了生命的自然本真状态。所以以“道”观之,是通而为一的。庄子还说:“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无以好恶内伤其身。”王夫之解释为:“道与之貌,则貌之美恶皆道也。天与之形,则形之全毁皆天也。”(《庄子解•德充符》)容貌的美丑,形态的全毁在庄子看来并不重要,只要将它们视为自然,合之于道,得之于天,它们也都是美的一种形式。相应地,如果丧失了自然本性,再美好的东西,在庄子看来也是不美的。“百年之木,破为犠尊,青黄而文之,其断在沟中,比犠尊于沟中之断,则美恶有间矣,其于失性一也。”(《庄子•天地》)由于犠尊是破坏了百年之木的本性而得来的,所以它与沟中的断木一样是不完美的。
由于庄子认为“万物皆一”,他完全取消了美与丑之间的差别和矛盾,所以二者又可以相互转换,“是其所美者为神奇,其所恶者为臭腐;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又说:“通天下一气耳”。(《庄子•知北游》)以此完全否定了世俗美丑划分的意义。
庄子美学虽然突出地强调了美丑的相对性,但他绝不是美的否定者,他所否定的只是他认为不合理的划分美丑的方法以及由此给人们带来的不必要的烦恼。人们如果执著于美丑的绝对划分,好美恶丑,因得美而乐,失美而悲,那就会劳形劳心,伤生灭性,这与庄子所主张的自然无为是背道而驰的。庄子的哲学精神指向的是一种价值论哲学而不是认识论哲学。其目的是使人们摆脱一切物役的束缚,达到精神
的完全自由。庄子要求人“无以好恶内伤其身”,当对具体的美的追求有损于生命发展的时候就要不为所动,从而保持个体人格的独立和自由。
参考文献:
[1]诸子集成.中华书局,1954.
[2]王夫之.庄子解.中华书局,1964.
[3]何俊.儒道两家对道的阐释及其旨趣.哲学研究,19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