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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选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信息员

发布时间:2024-03-12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4年3月12日发(作者:)

推选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信息员

推选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信息员推选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信息员

为健全和完善我院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建立由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系心理健康辅导站--班级--宿舍组成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组织架构。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机构设专职人员,系心理健康辅导站设心理辅导员,班级设心理委员,宿舍设心理信息员,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素质较高、反应及时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网络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学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协作,负责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督导和检查工作。

一、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网络建制

组长: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

副组长:学生处长

负责人:心理健康教育机构老师

心理辅导站站长:由各系党总支书记担任

心理辅导站负责人:各系从辅导员中选择一人担任

心理辅导员:由各系辅导员担任

班级心理委员:每个班选择一人担任

宿舍心理信息员:每个宿舍选择一人担任

二、各级工作网络主要职责

1、一级工作网络(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机构)

一级工作网络由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并行使对系心理健康辅导站、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的业务指导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面向全院师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对各系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班级心理委员的培训,使他们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系负责和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师生进行经常性的业务指导。

(3)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专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5.25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日",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引导学生珍爱生命、关心他人,培养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互助和自助意识。

(4)每年新生入学之初,搞好学生心理普查,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档案,为实现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和跟踪服务提供参考。

(5)充分运用网络媒介,建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网站,积极搭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网络服务平台,为学生提供获取信息、接受咨询、心理指导服务。

(6)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减少或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的发生,为学院的稳定工作服务。

2、二级工作网络(系心理健康辅导站)

各系设立心理健康辅导站,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由各系党总支书记担任站长,各系辅导员担任心理辅导员(其中一人兼任负责人),负责本系心理健康辅导站的日常工作,面向全系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系心理辅导站心理辅导员的主要职责是:

(1)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指导下,协助做好新生入学后的心理普查及心理档案建立,以便对学生的心理问题及早发现、及时干预、跟踪服务。

(2)深入到学生当中,重视开展经常性的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一般性咨询工作,加强与学生在思想、感情、心理上的沟通与交流,掌握情况,化解矛盾。

(3)重点关注新生入学、毕业生就业、期末考试、研究生复试等特殊阶段学生的心理及情绪变化,积极主动地帮助学生放松心情,从容面对压力;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给予心理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4)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变化,对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就业困难等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因个人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性格内向孤僻等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种种原因将被学院处分或学业失败、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失恋;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钱财被盗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曾因心理或行为异常而住院或休学的学生给予特别的心理关注,在充分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及时给予指导或干预,对问题严重的学生,及时转送心理健康教育机构接受咨询、治疗。

(5)各系根据系里学生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学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去干预和避免因严重心理障碍而引发自伤或伤害他人事件的发生,保证学生的身心安全和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讨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查询有关自杀的信息;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做出伤害自己与他人的行为者,出现幻听、幻觉或妄想、失去自知力等精神障碍表现者,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3、三级工作网络(班级心理委员)

各系应在各个班级中指定专门的学生担任心理健康宣传员,在系心理辅导站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及心理状况信息汇总。每个班级设置1名心理委员,心理委员纳入学生干部编制。心理委员是心理健康教育的基层工作人员,是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力量。

班级心理委员的职责是:

(1)协助心理健康教育机构老师完成本班同学的心理测试工作;

(2)必须按时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传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

(3)积极主动学习有关心理健康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及业务水平;

(4)关注本班同学的深入观察本班学生心理动态,发现异常情况主动提供帮助,及时向辅导员反馈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信息,同时做好保密工作;

(5)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活动,普及心理科学基础知识,培训心理调试的技能,认识与识别心理异常现象,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素质;

(6)当出现紧急突发的心理危机事件时,应及时向辅导员反映,并积极配合系和学院做好危机干预工作。

4、四级工作网络(宿舍心理信息员)

各系应在每个学生宿舍中指定专门的学生担任信息员,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营造良好的宿舍氛围,及时发现宿舍同学的心理问题,及时上报给班级心理委员,并开展初步的危机干预,做好记录,协助班级心理委员或心理辅导员做好心理辅导工作。

三、基本要求

1、本学期12月以前,各系建立学生心理健康辅导站,指定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并将有关人员材料报学生处,从组织上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的

四级网络。以后每年新生入校后两个月内确定新生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系心理辅导站、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变动应报学生处备案。

2、人员选拔标准

(1)系心理辅导站负责人要求

为了确保心理辅导员的专业化和专家化建设,系心理辅导站的负责人一旦确定,除非特殊情况,不能更换。负责人要求:性格外向,善于与人沟通,人际关系良好,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甘于奉献,男女不限,有工作经验或专业技能者优先。

(2)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要求

班级心理委员单设,不提倡兼任;宿舍心理信息员可以单设,也可以由宿舍舍长兼任。申报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热心为他人服务,有奉献精神,在学生中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2个人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个性比较沉静,情绪稳定;性格开朗,善于合作,保密诚实;善解人意,人际关系良好,语言沟通能力强,敏锐的观察能力,有较高的心理健康水平,具有一定的心理承受与自我调节能力。

3细心负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组织能力较强,能做好上传下达及班级心理方面活动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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