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6日发(作者:)

2008年8月艺术探索Aug.2008第22卷第4期ARTSEXPLORATION,JOURNALOFGUANGXIARTSCOLLEGEV01.22No.4民间艺术传承者的保护币【摘要1我们对民间艺术传承者保护的力度,抵不上他们消失的速度。甘肃天水木雕工艺的制作技艺在传承上也面临着同样的困境。文章通过记述天水木雕艺人吴军和他的老师吴尚——记甘肃天水木雕艺人吴军仁在艺术道路上的探索与追求,指出:对民间艺术传承者的保和他的老师吴尚仁护,应像对民间艺术的保护一样,必须给予普遍的重视。【关键词】传承者;保护;天水;木雕艺人【中图分类号】J5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653(2008)04—0130-02【收稿时间】2008一06_05李燕【作者简介】李燕(1979一),女,甘肃天水人,西北师范大学美术(西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甘肃兰州730070)学院2006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美术史论。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一直非常关心民间美术的保古玩市场见有人卖一对木雕小摆件,共要280元钱,他硬是想方设护、传承等问题,他曾不无感慨地说:“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法凑够了钱将那对小摆件买了回来,那是1990年的事,当时他16就是传承人。他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角,他们是数千年来一直岁。由于吴军聪明好学,具有这方面的天赋.经父亲同事介绍,他于活跃在民间的歌手、乐师、画工、舞者、戏人、武师、绣娘、说书人、各当年拜当时天水有名的木雕老艺人吴尚仁为师,那年吴尚仁已经类高明的工匠以及各种民俗的主持者。担负着民间众生的文化生80岁了,吴军就一直跟着吴先生直到吴先生去世。活和生活文化。但我们对传承人保护的力度,抵不上他们消失的速对拜师学艺的那一段经历,吴军在回忆时对恩师充满了无限度。”【l】这是对目前所有民间艺人的真实写照。艺术的传承有赖于的怀念之情。吴尚仁是天水民国年间就很著名的木雕艺人。技艺堪民间艺人一代一代的手艺传递。因为有些民间艺术只能靠纯手工称一绝,德高望重,学识渊博,口才也很好,同样的一组木雕图案,制作,运用现代机械化工具是无法完成的。近些年,全国范围内保在吴先生嘴里描述出来,立刻就显得生龙活虎,充满了趣味。例如护民间艺术的呼声很高,但却忽略了对这门技艺持有人的保护。《五福捧寿》(即五蝙蝠争抢一个寿字),上面五只蝙蝠的布局及各我们以木雕为例来了解保护民间艺人这个问题的紧迫性。例自的神态,为什么要抢这个“寿”字,都是有说法的。“福”是取蝙蝠如:传统木雕艺术中的“红木雕”,因所用木材是红木而得名,主要的“蝠”字的谐音“福”;五只蝙蝠在争抢“寿”字的时候,抢在前头产地在苏州。早在明清时期,苏州就有专门从事制作红木小件的作的,容貌上就带着笑,表示它是抢到了的,而相对离“寿”字较远的坊和众多技艺精湛的艺人。据记载,清代艺人杜士元能在一个核桃那几只,都争先恐后,表情中都带着各异的着急的神态。再例如,有上雕刻苏东坡乘船游赤壁,堪称精雕细刻的珍品。[2】又如:“曲阜楷些约定俗成的模式:龙要愁,风要喜,刻动物时要表现出动物的活木雕”是山东曲阜县特有的雕刻工艺品,因采用曲阜孔林中特有的动来,而刻花卉时要表现出花卉的生动来,等等。他都能描述得淋楷木而得名。据说清代著名艺人颜锡忠技艺精湛,为庆慈禧太后寿漓尽致。辰,曲阜官府曾令他在一天一夜的时间里雕刻出一支百龙寿杖,寿吴尚仁在给徒弟传授技艺时却是非常严厉的。他对收徒的要杖上雕有百龙百珠。栩栩如生。【2]无论是核桃上的精雕细刻还是栩求也很严格,首先要有一定的木雕基础,其次天生的资质要好。吴栩如生的百龙寿杖,它们之所以是稀世珍品,都在于作品的不可重军在回忆最初吴先生收他为徒的情景时说:“我刚去的时候拿了一复性。这两位艺人精湛的技艺,便也随着他们的去世而成为绝技。件我以前自己做的木雕作品,吴先生看了之后很高兴。听人家说之甘肃天水民间木雕艺人也面临着同样的困境。2007年12月5前也有人去吴先生处拜师,可拿去的作品吴先生都不满意,是很挑日,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联合发出了秦州区已圆满剔的。之后他就决定收我为徒,我是他的关门弟子,尽管当时吴先完成了七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的声明。声明生年事已高,1990年时他整80岁,但我还是感到自己非常幸运。”中提到:“区文化部门从lO月下旬开始积极展开了对第二批省级非有关吴尚仁的资料现在能找到的已经很少了,他的作品也没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在已公布的ll项市级非物质文化有留下来。吴尚仁有着与他同时期的其他木雕艺人望尘莫及的过遗产项目名录中,经过专家和相关专业人员认真论证、审核,最后人之处。当时天水的木雕这一行,专门有一条街,那是木匠的集散确定将天水木雕艺术、天水木雕制作技艺、天水鸿盛社脸谱、天水地,很繁华,因为那时老百姓家家户户都要做木活。过去木雕都是玉泉观上九庙会活动、秦州夹板舞、秦州唢呐、秦州小曲等七个项纯手工的,有些很精巧细微的地方,一般艺人的手工技艺是根本达目确定为拟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p15)值得注意的是:不到的,吴尚仁却能凭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做出别人无法做出的精其中将天水木雕艺术和木雕的制作技艺并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细部位,他的这样绝活叫做“微雕”。例如,鸟笼上的“小提鎏”。一般目。这说明木雕的制作技艺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天水木的木雕艺人是没有办法做的。而吴尚仁会自己琢磨、制作一些非常雕的制作技艺也已经到了亟待抢救的地步。精小的工具来帮助自己完成细部雕刻。因为吴尚仁的手艺那么好,那么,天水木雕这一行的发展现状如何呢?这一行现有艺人不所做的东西精到,所以他又被称为“吴能人”。吴尚仁远不止这些成到10人,平均年龄40来岁,其中年龄最大者64岁,最小者34岁。就,他还号称当时天水的“十三能”,看病、唱戏、木雕、绘画等等,样这还是一支很年轻的队伍。现阶段.他们都是以制作仿明、清古家样精通。关于他的这个称号,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晚清时候,天水具为主。吴军是这支队伍中最年轻的一位,1974年生。他虽然年轻,著名的书画家吴绍庸,常常在木匠街和那些木匠们在一起。吴绍庸但已于2006年被甘肃省农村实用文化人才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当时以卖画为生,而吴尚仁大量地仿他的画。(下转第134页)评为副高级民间艺人。说起自己的本行时,吴军显得兴奋与自豪,但还是表示了自己对木雕艺术现状的惋惜与焦虑。吴军是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从小受父亲影响,对木雕产生宰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课题“西北县域民俗艺术资源项目了浓厚的兴趣。他回忆,自己在上初二那年,开始一门心思在木雕评估体系研究”(编号:05JA760012)和西北师范大学知识与创新工上下功夫,自己揣摩着做,也很喜欢钻研古旧的木雕作品。一次去程项目的研究成果。130万方数据
艺术探索2008年第22卷第4期(总第89期)对它们的效果进行研究的王国中。”[H(p199)的静谧”[1](p206)和“运动的秩序”[1](p234)。第三。在朗格看来,再次,艺术是内在生命的真正显现。一。卡西尔认为艺术的逻“艺术就是对情感的处理”,艺术家“只是在表达”[21(p441)“情感的辑只能是想象的逻辑。艺术需要虚构和想象.需要一种神秘性,但表象”【2】(p457)。这里显然是对卡西尔“只有把艺术理解为是我们艺术又具有真正普遍性,这可以使人们看见世界的真面目,因而又的思想、想像、情感的一种特殊倾向、一种新的态度,我们才能够把显得毫无神秘之处。这就需要艺术家“从静态的材料中引发出动态握它的真正意义和功能”…(p234)这一观点的继承与发展,但发展的有生命的形式的力量”【l】(p221),即审美快感客观化的过程实是多于继承。情感一词在卡西尔那里只是本意,但在朗格那里却有着构造的过程,它不是可以用科学的理性思维来把握的。同样,观赏深刻而广阔的内涵和外延,确切地说应是人类情感,它包涵了人类者也只有加入自己的创造才能得到美的享受。二,虽然说艺术家是所有经验的普遍性。因此,同样把艺术理解为符号形式,但卡西尔在用形式作游戏,实现着席勒说的完全人的意义,但卡西尔提醒我认为情感只是艺术的构成力量,而朗格认为情感是艺术的表现对们席勒观点的背景:艺术家的游戏态度是有意识的、反思的,这正象。不过二者对艺术的符号本质的共识造成的另一点共识:艺术创是和儿童游戏的区别。要之,艺术品都有着理性品格的直观结构,作即是使人类经验客观化符号化的过程,但少不了艺术家的能动它可以使我们在专注欣赏着现象直观的同时,又能使我们深刻地性和创造性。洞见实在的世界。因此,艺术是“我们内在生命的真正显现”【l】如果说艺术创造需要技巧,那么这技巧的含义在卡西尔那里(p234),并且在塑造人类世界中具有构造力量的作用。已经包涵在艺术家的想像和构形里了,但在朗格那里技巧被明确事实上这三者是很难做到泾渭分明的,它们共融于艺术品的地提出了。这就是说,艺术家掌握一些基本技巧是必要的前提,但整一体中。这些在朗格那里都得到了充分地扩展,朗格也认为艺术更重要的是要找到适合自己的即体现自己个性的、而且适合某一是象征的,艺术是流动的生命形式,艺术表现的是人类的情感。特定创作目的即某一具体作品的技巧。与之并重的是,艺术家还要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即想象。四、艺术的创造闪耀着人性光辉总之,符号使得人类得以建构一个自己的普遍化的宇宙。因此那么如何创造出这形式呢?朗格把这其中的构造法则概括为人性的定义只能从文化的和功能的角度来看,即“劳作(work)”,【1】三点:[3](p151—152)(p95)据此卡西尔认为,“人性”只能是指“创造过程的统一性”。【l】(1)要创造出某种可称之为“幻象”的东西:(p99)可见艺术的创造无不闪耀着人性的光辉。(2)要使作品具有有机统一性和生命的活力;(3)要将情感清晰地展现出来。参考文献可见。朗格说的这三点既是对卡西尔符号哲学的继承,又有自【l】(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呻甘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己的思想发展。第一。朗格说的“幻象”大体合于卡西尔说的符号形【2】(美)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M】.刘大基,傅志强,周发详,译.北式。f2](p61)当然也可以理解为“意象”或者“表象”。【2】(p58--61)第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二,“有机统一性”包涵着卡西尔说的理性的品格,还涵着卡西尔说【3】(美)苏珊·朗格.艺术问题叫].滕守尧,译.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的结构的统一。“生命的活力”在朗格话语体系的另一种说法即是(责任编辑、校对:李晨辉)“生命的感觉”,即艺术中的“运动”。这种意思在卡西尔称为“动态(上接第130页)他俩的私人交情很好。有一日,吴尚仁登门拜访的手艺传给年轻有为的徒弟。我们现在看吴军的作品,依稀能看到吴绍庸,进门发现墙上挂着吴绍庸新近完成的一张画,遂以观摩为吴尚仁的影子。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岁月,是没有人去关心一个艺人由借走,几日后将画归还。又一日,吴绍庸回访吴尚仁。进门发现墙的生存问题的,而他的传世精品都付诸东流,留给我们后人的只是上也挂着一张一模一样的前几日已经归还的画,吴尚仁遂告知了无尽的遗憾。真相——原来还回去的那张是他仿吴绍庸的作品。当时市面上的对木雕这个行业的传承,吴军表示也不存在艺术流派,他当时吴绍庸的画,多是吴尚仁仿的。可见吴尚仁的绘画功底之扎实。做就是跟着师傅学手艺。现在他自己也在收徒弟。但天水木雕技艺现木雕其实首先应该是半个画家,从这一点上看,吴尚仁所绘的图案阶段的传承确实是个问题,因为愿意学习这门手艺的人越来越少是一般木雕艺人根本不能企及的。了。一是吃不了苦;二是“望子成龙”的社会大环境,使得没有家长吴军每说起这些就显得无比兴奋,他就是跟着这样的严师,从愿意让自己的孩子来学习这个;第三,就木雕本身而言,这是一门最基本的画工开始。扎扎实实地把木雕的基本功全部学了下来。吴要求技艺和艺术领悟力的行业,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一学就会的。就军谈到:绘画功底,尤其是白描稿子,在木雕中相当重要。如果只会像吴尚r当年选徒那样,要求有一定的木雕基础。刻不会画,那是不行的。像一扇门,上面的人物、山水、博古等都要笔者写作此文时,吴尚仁先生已去世十几年。前文提到的那则先画出来。这本身比在纸上画画更有难度。因为在木板卜要讲求它声明,吴先生看到的话,他会含笑九泉。但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有多们之间的连接关系。如果连接不好的话,做m来的活就断弦了。先少民间艺术的技艺受到了相关部fj的重视?答案可能是:太少,太是整体布局、造型,然后是局部点缀。吴尚仁年轻时学画图案是没少。有铅笔的,那时是点一支香,然后在木板上轻轻划过.在木板上留下痕迹。再用毛笔描一遍。参考文献:据吴军介绍,吴尚彳I在最后的那几年,经常向他说起自己的遗【1】陆云红.每一分钟都有一种民间艺术在流失——专家谈如何让憾。吴先生曾对木雕的传承表示过担忧,因为很少有人再愿意学这民间文化遗产“把根留住”[EB/OL].(2007—6_6)【2008_4—15】.www.些东西了,他装了一肚子的东西不知道再传授给谁。吴军说他还算art086.COITI.是将师傅的手艺学来了80%,但那时毕竟师傅的年龄已经很大了。【21蓝月.中国古代工艺美术简说【EB/OL].(2005—1l一19)【2008-4-15].还有很多精华最后都没有学到。“师傅手抖得厉害,他很想把他所http://blog.1anyue.corn/view/5111667782.htm.有的东西都传授给我,却感到力不从心。那是职业病,因为常年手【3】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联合声明[J].秦州宣传,握刻刀,到晚年连毛笔都握不住了。”就连吴军也说自己现在都有2007,46(6):15.了手抖的迹象。(责任编辑、校对:刘绽霞)吴尚仁的作品我们是看不到了。但幸运的是,他终于能将自己134万方数据
民间艺术传承者的保护——记甘肃天水木雕艺人吴军和他的老师吴尚仁作者:作者单位:刊名:英文刊名:年,卷(期):引用次数:李燕西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甘肃,兰州,730070艺术探索ARTS EXPLORATION2008,22(4)0次
1.陆云红
每一分钟都有一种民间艺术在流失--专家谈如何让民间文化遗产"把根留住" 20082.蓝月
中国古代工艺美术简说 20083.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联合声明 2007(6)
1.期刊论文
丰鹏
试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悖论
-经济师2008(2) 一般认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难题反映了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对立.实际上,价值悖论的本质是不同主体对自身效用与诉求的坚持和强调,保护与利用行为所遵循的同一过程,为各方经济诉求与文化诉求提供了条件,使经济发展与文化传承的良性互动成为可能.此外,再明晰政府与传承者的责任定位,巧妙整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实现形式,就能达到保护与利用的双赢.2.学位论文
郑军
少数民族文化产权基本法律问题研究
2007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国家,拥有55个少数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是人类社会的宝贵财富。从我国现行公共政策以及法律制度来看,少数民族文化,与汉族文化一道,被纳入到社会公共资源领域之中,并隐含性的规定国家代表全民享有产权。而作为各个少数民族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承者——各个少数民族及其群体,其民事产权主体地位和民事法律权利却被埋没和忽视了。这样的产权制度安排所带来的现实问题,比较突出的反映在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当中——少数民族群众依然忍受贫穷、少数民族文化依然遭受破坏,进而导致了少数民族与旅游企业之间的权益紧张与矛盾冲突,给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因此,本文认为,旅游负面效应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少数民族文化产权的归属不当。要实现民族平等团结与共同繁荣、旅游可持续发展以及地区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应当赋予少数民族文化产权这一民事权利,以保障其正当的民事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 针对少数民族文化产权民事法律制度的研究,本文主要以国家民族政策及社会发展理论为指导思想,以民族旅游学、产权经济学、旅游法学、民族法学为理论视角,以民法学为理论基础,以现行法律和旅游经济为制度与现实背景,以理论联系实际、历史考察、社会调查、比较分析、经济分析等手段为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导论,涉及论题研究的缘起、研究综述(包括现状描述、评析以及趋势)、研究方法及论文结构。主要内容为:少数民族及其传统文化在旅游中所存在的现实问题是本文的研究缘起;注重利用公法保护少数民族权益及其传统文化是目前学界的研究现状;而对少数民族及其传统文化的私法与私权保护应该是正当的发展趋势。 第二部分为少数民族文化产权的法律界定,涉及少数民族文化产权的概念、特征、性质、价值等基本法律元素以及与相关制度的比较。主要内容为:少数民族文化产权是由民事法律所规定的,某一少数民族或其群体,对其所创造和传承的本民族传统文化,集体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具有权利法定性、主体群体性和客体综合性的特征。其法律性质为私权。具有弥补现行法律制度缺陷、推动民事权利立法和维护少数民族民事权益、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促进旅游可持续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与和谐等理论与现实的法律价值。少数民族文化产权与文化权利、知识产权存在明显的制度差异。 第三部分为建立少数民族文化产权的正当性分析,从少数民族文化的起源与变迁、少数民族文化旅游的法律性质、少数民族及其传统文化的现行法律保护制度以及旅游经济中的现实问题等几个方面,探讨了少数民族文化产权建立的理论、制度和现实中的正当依据。主要内容为:少数民族是其传统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承者,是真正并且正当的产权主体;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在本质上是一种民事活动,应当受到民事法律的治理,并对旅游法律关系进行重构;针对少数民族权益的现行公法保护模式是计划经济和公民社会的法律反映,不能满足少数民族地区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对私法与私权的法律需求;针对少数民族权益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存在“名不正言不顺”的制度障碍,应当将少数民族文学艺术作品作为少数民族整体文化中的一部分纳入文化产权制度之中予以保护,可以降低法律建设成本、减轻知识产权权利负荷和避免对其大规模的民事法律理论及制度改造;而少数民族文化旅游中所存在的现实负面效应,其根本原因在于少数民族文化产权不清及其主体错位。 第四部分为建立少数民族文化产权的实证性考察。广西昭平黄姚古镇是壮族与瑶族聚居的地区,具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在其旅游开发过程中出现了当地居民并没有真正富裕,其传统文化被歪曲破坏、当地居民与旅游企业存在矛盾冲突等负面效应,当地居民通过成立古镇旅游开发协会,与村民委员会一道,代表古镇居民与旅游企业签订协议,明确赋予古镇居民以文化产权,并在两者之间重新配置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从而使得矛盾得以缓和。在这一现实案例中,明确了古镇居民的文化产权主体地位,以最密切联系的属地主义作为认定主体范围的原则,以村委会和旅游协会作为主体代表,以文化人身权利和文化财产权利为内容,为本文的理论研究提供了实践中的可行性。 第五部分为少数民族文化产权法律关系以及其他问题的初步探讨,主要涉及少数民族文化产权的主体及其认定原则和主体代表,少数民族文化产权的客体及其特征、与相关概念的比较、外延,少数民族文化产权的权利内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少数民族群体是少数民族文化产权的权利主体,少数民族单个成员和当地政府不具有主体适格性,应以最密切联系的属地主义原则为主体范围的认定方法,可以少数民族聚居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氏族组织为产权主体的代表,代表少数民族行使民事权利。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少数民族文化产权的权利客体,具有族群认同性、价值经济性、地理依赖性和形态多样性的特征,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明显的差异,少数民族文化产权能够为少数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私法与私权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产权的权利体系为:文化人身权利——文化署名权、文化保真权、文化继承发展权、文化监督权和文化财产权利——文化使用收益权、文化许可使用权和文化收益分配权,以保障其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此外,还涉及少数民族文化产权的取得、期限、限制以及立法构想等其他若干问题的探讨。 第六部分为本文的简要结论,主要涉及本文的基本观点、主要创新以及本文的研究不足与展望。3.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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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韵传古今妙手谱华章——试论民族器乐教学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观念
-戏曲艺术2008,29(1) 在现今艺术院校民族器乐课堂教学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观念还没有在教学中充分体现出来.在现今能够传承的技艺和作品中,由于民族器乐"口传心授"教学与传承方式的独特性,以至于在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的"规范性"与教学中的"因材施教"还没有达到较为完美的结合.这里有乐谱版本学和演奏版本与传承者与被传承者对音乐理解的问题,但在整个的传承性序列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还是应不断的强化.本文试图通过对民族器乐教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间关系的探讨,引起民族器乐演奏专业教师对此类问题的高度重视.4.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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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态文化:如何保护?为谁保护?
-思想战线2008,34(3) 随着社会和环境的飞速变化,活态文化面临着旅游业发展的冲击,世俗主义和消费主义的压力,其保护和发展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现代社会对传统文化保护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日本和美国在对活态文化保护中勋章、获奖和提名方法的应用是加强保护受威胁文化的一些具体方法,但应当让那些文
化传统的传承者来决定他们自己的文化活动,不要过分商业化.5.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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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壮族歌师传承研究
2007 民歌是一种综合性的整体性的乡土民间艺术,同时兼有文学、音乐和表演等多种表现形态,而歌者是民歌活动展演的核心。以往的民歌研究大多把研究的重心放在民歌艺术本身,而较少关注歌者,尤其是具有杰出演唱才华的歌师,这让我们无法整体上透析民歌为何能世代传衍不息的问题。鉴于此,人文学科研究作为人及其文化的研究,首先应该从创造、传承、享有、承载文化的主体入手,将我者审视的目光聚焦于他者身上。传承性是歌师的本质社会属性。在歌师的前台是歌师出类拔萃的演唱,而在其背后蕴藏的是歌师自觉不自觉的经久传承。乡土社会中的歌师不仅仅是一个歌者,其更重要的社会文化角色是传承者。 壮族是“歌唱的民族”,民歌一直是了解和研究壮族文化的重要切入点,而壮族歌师更是壮族文化的重要创造者和传承者。在柳城这片热土上,百年来产生了一代代享誉全国的著名歌师,如黄三弟,方寿德。以田野调查的方式进入这片歌海,亲密接触壮族歌师,了解他们的传承经历,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是研究歌师传承活动的较好方式。从“传承”角度来描述、解释、理解和研究柳城壮族歌师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1)歌师与文化传承,柳城壮族歌师在民歌文化传承中充当的主要角色和发挥的功能;(2)歌师与传承身份,柳城壮族歌师的文化传承身份的自我定位和角色认同,以及民众的理解和表述;(3)歌师与传承场合,柳城壮族歌师的传承演唱场合与歌师传承的关系,歌师在歌圩、歌堂和歌赛等场合下的具体传承形态;(4)歌师与社会,分析柳城壮族歌师与传承母体——社会的互动关系,突出歌师在乡土社会中的社会文化意义;(5)歌师与历史,歌师的个体传承历史与时代的“大历史”之间存在何种交合关系,歌师在不同历史时代面临怎样的传承形态和境遇。 柳城壮族歌师百年来形成了数代相续的师徒传承谱系,黄三弟和方寿德是这一谱系上前后相连的两代歌师,他们的个人生活史就是他们的歌师传承史、民歌演唱史。以个人生活史调查研究柳城壮族歌师,我们得知柳城整个二十世纪歌咏文化传承经历了巨大的变迁。在现代生活方式兴起的背景下,柳城歌师传承谱系面临断裂之势,歌师传承呈现诸多困境。因此,对歌师传承的切实保护就刻不容缓,必须增强歌师和民众的文化适应能力,建构歌师传承保护机制,同时匡正政府的文化行政实践,实行本位主义的文化保护。6.期刊论文
王希辉.黄金
土家族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
-黑龙江民族丛刊2008(6) 土家族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种类繁多;随着社会变迁的急速加快和现代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其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于保护意识不到位、濒危及传承者后继无人的尴尬境地;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动员,集体保护"的方针,建立、健全传承人制度,在创新和发展中,保护与传承土家族口传文化遗产.7.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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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
2006 在现代化进程中,民族传统文化正面临巨大冲击,为拯救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正积极谋求切实有效的保护途径。其中,学界对“是否能将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引入民族传统文化保护领域”一直争论不休。 本文通过分析民族传统文化的基本范畴及固有特征,结合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认为:将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引入民族传统文化保护领域,既有可行性,也有必要性。因为民族传统文化作为人类智力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其与知识产权的对象具有同质性;又因知识产权制度对文化与科技的发展具有系统的激励功能和利益平衡功能,这对实现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目标具有积极意义。然而,选择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显然存在障碍:其一,民族传统文化作为一种历史的积淀,很难一一确定其原创者及传承者,对权利主体的认定只能建立在推定基础上,而获得知识产权的条件之一正是主体须具有确定性;其二,民族传统文化的既有状态很难达到知识产权所要求的相对确定的创新标准;其三,民族传统文化的公益性价值可能会因知识产权的垄断而难以实现;其四,两者对权利行使及保护期的限制要求迥异等。 为阐释民族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可行性,本文在剖析“所有权理论”、“天赋人权论”、“经济利益论”、“利益平衡论”和“利益补偿论”等关于知识产权制度正当性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援引曹新明、梅术文所提出的“权利弱化和利益分享理论”,说明民族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具有法哲学层面的正当性。以理论为指导,本文又从具体规范选择方面提出下列主要观点:其一,建立“多层次主体认定方式”,个人、组织(民族或社区)、国家在特定条件下均可能称为特定民族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主体;其二,弱化权利,限制权利人行使禁止权,避免权利滥用;其三,不宜为民族传统文化知识产权设置保护期,其应受到长久保护;其四,在立法方面,可通过特别立法或另行规定的方式制定具体保护规范。最后,本文以现行知识产权法为依托,分析总结了民族传统文化的著作权和工业产权保护方面的内容。9.期刊论文
谢国先.XIE Guoxian
论民族文化的发展规律——兼说"民族文化保护"的认识论问题
-西北民族研究2006(4)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思想是我们研究民族文化发展规律的指导原则.同世界上的其他客观事物一样,任何一种民族文化事项都有自身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一种民族文化事项产生之后到底能够存在多长时间,取决于它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满足民族文化事项传承者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任何一种民族文化保护活动,如果不符合文化发展规律,不符合民族文化传承者自身的愿望,就不能达到预期目的.10.期刊论文
刘文峰.王学锋.LIU Xue-feng
从贾村赛社的变化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29(3) 山西长治市潞城县贾村是个有悠久赛社活动历史和厚重戏剧演出传统的村子,但在2006年8月举办"山西长治赛社与乐户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前后,当地赛社在时间、形态、文化空间、经济运行模式、参与者身份等方面发生了变化.要加强对文化空间的保护,对民俗类文化遗产的多学科整体研究,保护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研究民俗活动如何与旅游、招商引资相结合.
本文链接:/Periodical_下载时间:2010年5月6日